里弗斯电池有什么用:食品市场是如何变“坏”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8:08:13

食品市场是如何变“坏”的

■郑风田 赵婧 《 人民论坛 》(2011年第18期)

    监管体制的不成熟、惩罚力度的不足使得违规添加成本过低,进而致使企业道德缺失被放大,加之消费者维权反馈机制的薄弱,如此种种,造成了食品市场的恶性循环

    编者的话

    近年来,地沟油、毒火锅、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香精大米、染色馒头……种种问题食品五花八门,触目惊心。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屡禁不止。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恶性循环?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正在推动着市场一步步变“坏”至此?

    从商家角度分析,所谓的市场变“坏”就是一个用劣质产品的低成本优势来淘汰优质产品的过程。

    以染色馒头事件为例,违规商家从超市“召回”下架过期的馒头,如若弃之对商家就是直接的经济损失,而如果将其送去进一步回锅加工,添加上防腐剂,又统统变成新馒头,原本负的利润就变成了正的。由于食品市场中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没有能力分辨馒头有没有被染色,而违规染色的商家平均成本比较低,价格相对便宜,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选择购买相对便宜的违规馒头。长此以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那些拒绝投“毒”的商家将会在竞争中被逐步淘汰,而违规商家却能够越做越大,也就产生了经济学上称之为“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那么,具体是哪些因素推动着市场一步步变“坏“至此呢?

    推手一:食品生产经营商道德缺失

    转型时期,在市场监管不力的情况下,部分从业者社会责任感缺乏,缺乏企业信仰的强烈约束,最终导致食品市场安全问题的产生。

    一些违规企业自知其商品的危害,却依然大批量生产,威胁到消费者的健康。部分违规企业不明确其行为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盲目跟风,出现事故就以行业群体行为为借口进行责任推脱。可以说,这些违规添加、制假投毒的行为都与企业经营商的道德滑坡密不可分,道德的缺失在市场监管不足的情况下被放大,进一步引发了种种食品安全问题。

    推手二:投“毒”成本过低,惩罚力度不足

    然而,道德缺失只是食品市场变“坏”的表面原因,究其根本,导致市场道德缺失的主因还是惩罚力度不足。

    一般来说,企业监管其产品安全的成本高于其所面临惩罚风险的时候,企业就可能选择放松监管而获得更高的利益。当行业内有某一种投“毒”行为发生,其他商家观察到这种违规行为利润大,又不会受到相应其获利的惩罚时,就很容易将其视之为行业内部的纵容,在利益的驱使下就易倾向于去选择不顾消费者的健康,而对违规行为进行模仿。当某一行业违规成风,又缺乏明确的惩罚机制,加之惩罚多以打击重点曝光对象为主的情况时,行业内商家就易倾向于认为这种违规行为产生的风险分摊到每个商家的头上也是极小的,进而导致更多违规行为的产生。

    法律必须要起到震慑作用,否则就会助长涉案之徒的侥幸之心。近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双汇瘦肉精事件,免职其济源子公司的四位高管和相应政府官员;上海联华超市染色馒头事件,超市管理人员受到停职及经济处罚,政府相关责任人记过、撤职。以上案件企业中均无人受到刑事处罚。这些处罚对于企业都没有触及其经营根本,更无法起到震慑同行业者的作用。在三聚氰胺事件中,尽管伤害到数十万个儿童健康,夺去六人生命,但仍有许多卷入其中的不良企业逃过了法律的制裁,针对相关案犯的刑罚的打击面也不宽,案中某涉嫌生产销售数十吨问题奶粉的主犯也不过判到有期徒刑三年并缓刑三年。从轻的处罚会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造成这么大问题的事件的处理也只是如此,而其他违法者的处罚只会更轻。

    要想从根本上遏制造假行为,就必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让造假的成本远远大于造假的收益,进而使造假者望而却步。

    推手三: 监管体制不完善,企业逃避监管心理作祟

    对监管者的问责不到位也是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核心原因之一。问责制是一种监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制度,包括问责标准的确立、问责程序及问责方法的构建、问责制度的完善等一系列内容。

    我国食品监管体制的现状是,食品从种植到进入市场整体链条过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按整个食品生产流通链条实行分段管理:卫生部主管综合监督控制,农业部主管农业生产源头,商务部、工商局主管流通与市场,质检局主管加工。这样政出多门的监管模式面临较大的问题,诸如协调组织难、沟通难、合作难,易出现遇好事都想管,遇问题都推诿的现象。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发生点奶源站,就是一个各部门管理范围的模糊地带,到底是需要农业部门还是质检部门管,二者各执一词,结果就成了缺乏监管的边缘地带。多条监管体制导致监管的低效率,使得违规商家有机会钻体制的空子。此外,监管部门生产与安全责任不分家。以地方农业部门为例,其本身职责是发展农业产业,但同时又需要对其自身发展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管,当二者出现矛盾,就会出现“不管是错,管也是错”的情况。

    从国际经验来讲,发达国家的食品监管部门发展趋势即是大力减少相关监管部门,从多部门管理向单一部门管理发展。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正在发生大的重组与整合, 合并食品安全的监管机构是主要趋势之一,发达国家近年来为确保食品安全, 在行政管理上越来越走垂直、兼并、高效的精兵简政之道。例如,丹麦与英国都把食品安全监管移到一个政府部门来监管,美国的食品安全也主要是由其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和其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与检验局两大部门来管。

    因此,要想彻底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重塑我国目前分散多段的监管方式,使安全与生产监管责任分家,让食品安全责任从目前的多部门分散管理过渡到一个部门来负责。

    推手四: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反馈机制不成熟

    另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是,我国消费者自我消费保护意识不强,整个社会对作假企业都过于宽容,消费者反馈意识薄弱,致使商家诚信感缺失。

    不少消费者抱着“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态度来看待食品的安全问题,只有真正出现严重安全事件之后,才给予重视。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巨大的需求导致价格低廉却无质量安全保障的商品总是有广大的消费市场。中央电视台曝出的中小学校园周边三无食品事件,这些三无零食的生产商中有许多是地方加工坊,他们正是利用了学生缺乏对食品安全的判断力,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这点,才选择了违规生产换取利润。在我国,单是生产环节就有两亿多小农户、数百万小作坊、小摊饭馆,大型企业尚且难以监管其食品质量,若想对这些成本低廉的小型企业形成有力监管就更为复杂。这就意味着,消费者们在应对食品安全的危机时,有必要对自己的社会责任予以明确,发挥群众力量,对不法行为及时举报。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应对消费者反馈给予重视与宣传,提高透明度,形成成熟机制,强化行政监控。

    总而言之,监管体制的不成熟、惩罚力度的不足使得违规添加成本过低,进而造成企业道德缺失被放大,加之消费者维权反馈机制的薄弱,如此种种,造成了食品市场的恶性循环。若要跳出这一困局,首当其冲,还是要从加大惩罚力度、改善监管体制做起,对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责任,以重其责;对违规企业按章严罚,明确民事刑事责任。此外,辅助加强宣传等工作,提高消费者的生命责任感和企业的社会使命感,使投“毒”企业人人得以举报之,人人得以唾之,形成舆论压力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预防。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要想解决层出不穷的食品市场安全问题,就必须要从重责开始,不仅对犯罪企业问责,同时还要对监管者问责,只有建立这种双问责体制,才能使我国食品安全市场走入良性循环。

    (作者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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