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骑电动车算酒驾吗:如何让经济责任审计“利剑”虎虎生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8:13:08
根据6月10日公布的《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十二五”期间,在对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进行审计试点基础上,我国拟探索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2011年6月11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自新华社)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作为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实行了好多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欣闻在“十二五”期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进一步延伸到省委书记,这实在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好事。这无疑是自下而上在各级领导干部的头上高悬了一把“达摩利剑”。笔者愚见,要想真正发挥这把利剑的威慑作用,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之事。

  自下而上,全方位布控。应该说,我国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过了范围逐步扩大、级别不断提高的过程。“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巩固深化地厅级及以下行政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审计,推行县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扩大市(地)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不断深化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此外,我国还将逐步建立和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轮审制度。如此全方位布控、全覆盖监管,将从乡镇到县市,再到省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纳入了监督检查的视野,能够有效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核实家底,客观公正地鉴定前后任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改变“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一走了之”的不良状况,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将所有的干部都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也就杜绝了监管上的“死角”和选人用人上的“盲区”,当然前提条件必须是真抓实干。

  自上而下,高强度监管。经济责任审计,本来是好事,但是做不好,就可能成为一种新的形式主义,成为中看不中用的假把式和走过场。谁来审,审计谁,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否真实有效的关键之所在。如果是同级审计或交叉审计,很有可能变成权力范围内的“游戏”和相互间的“互访”。因此,必须牢固坚持“自上而下”的审计模式,并且要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能受制于某些党政部门,或屈从于个别领导的权力魔咒。对领导干部事前、事中、事后,任前、任中、任后,都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要加强任职期间内的审计,真正使各级党政干部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另外,要高强度、大力度,不能蜻蜓点水、得过且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都必须严密程序和范围,不能简单化和片面性。不能以项目审计代替对领导干部个人审计,更不能对审计出的问题不了了之,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缺少强度而失去效力。

  自始自终,重结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既然如此,就必须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一定要和干部的进退留转结合起来、挂起钩来。而且要自始自终、善始善终,形成常效机制。“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逐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体系。只有规范了、常效了,才能真正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打造高效廉洁队伍。

  改革进入深水区,破题已经相当难。但更难的是如何结题,也就是如何将已经破的题解答好、落实好。毫无疑问,探索并实施省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深化、深入,而能不能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很多配套措施要完善。笔者认为,唯有自下而上,全方位布控;自上而下,高强度监管;自始自终,重结果运用,才能使经济责任审计“利剑”虎虎生威。

  (倪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