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华宸一中校长:如何辨别民意真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5:00:22

如何辨别民意真假

现在个别地方或部门对于网络民意的敏感,让人感觉完全成为了惊弓之鸟,这恰恰就是互联网解读能力低下的一种表征

胡翼青 《 人民论坛 》(2011年第16期)

    随着新媒体的崛起,网络民意的问题开始跃入人们的视野。通过网络所表达的网民的声音成为了解民意最方便的渠道之一。由于了解民意的困境长期以来困扰着社会管理者,因此网络民意的表达似乎让他们看到了及时有效掌握民意的希望。早在几年前,就有一些政府部门通过关注一周相关舆情来进行政治决策,已经显示出了社会管理者对网络民意的高度重视。

    网络民意:真实与虚假的复杂交织

    然而,网络民意这一概念的提出在学界从一开始就遇到了不同的声音。具有唯名论色彩的研究者认为这个概念是不能成立的,他们认为网络民意不构成舆论,也不是一种真实的民意。但是,具有唯实论倾向的研究者却完全不赞同这种看法,他们认为网民个体的意见固然有可能存在唯名论者所描述的现实,但作为一种总体的意见或总体的情绪,网络民意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文化的变革,让网络民意的讨论变得更加复杂。随着Web2.0的技术不断成熟,互联网越来越具有自媒体的色彩。形形色色的自媒体在增强社会个体意见表达的同时,也为有组织地制造和操纵网络民意提供了技术的平台。

    当前,我们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现象,那就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话题炒作以达到商业目的和政治目的的非正式社会组织正在逐渐形成,组织之间的角色分工已经越来越成熟。以围绕知名博客运作的商业炒作为例,通常参与的社会角色包括博主、博主经济人、网推公司、网络推手和水军,其操作形式通常是由网推公司雇用网络推手撰写软文,然后通过博主经济人与博主商定在博客中发表,并由网推公司雇用水军不断顶帖。各种角色之间构成了相当复杂的代理关系。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尤其是在营销领域,他们之间配合默契,而且相当专业,会事先分析网民的心理,按照愤青、仇富、同情弱者等因素制作网帖。

    由于这些角色所构成的关系通常是临时的和不稳定的,他们的存在通常非常隐蔽,加之有关方面对他们了解不够,因此目前既无专门法律政策对其加以约束,也无相应的管理手段和策略。这些角色结合在一起完全因为利益需求,因此他们也不会对自己的行为加以严格的自律。以往我们只能看到单独个体的虚假意见,但有组织的虚假意见的批量出现已经成为可能。

    在这个意义上讲,上述的唯名唯实之争就没有多大意义了,问题从网络民意是否成立变成了组织化的网络推广是如何建构和制造网络民意的。尽管到目前为止网络水军们的影响还多停留于商业领域,但为了利益,他们完全可能介入政治与社会领域,炮制虚假民意。比如一些部门或地方官员想要制造和利用民意,或者为自己的政绩作政治广告,他们就完全可以通过这些来无影去无踪的网络水军和网推机构来帮助他们完成这一任务,在很多情况下,网络水军非常容易变成“五毛”党。另外,在一些重要的社会事件中,网络水军的存在则可能使问题变得更为激化,尽管他们可能只是想通过这些社会事件获得相关的经济利益。

    如何判断虚假的网络民意

    解决虚假网络民意的最终办法当然是要依靠法律和道德的手段。如何应对虚假网络民意确实是一个问题。其实,如果通过仔细的分析,虚假民意还是分辨得出来的。不管虚假民意伪装得如何逼真,它总是会在时间和空间的维度中露出马脚。

    比如在某一具体事件中,水军们通常会不断变幻马甲去顶帖,但如果从更长的时间段来看,你就能分辨出这些马甲是不是论坛或博客跟贴的常客。由于网络水军对某一博客或论坛的介入往往具有临时性,所以多数马甲也只是活跃很短一段时间。如果在某一突发性事件或议题中,有较多陌生的马甲突然非常活跃,而且观点也比较接近,那么基本就可以判断这是一种人为的炒作,属于虚假网络民意。这种互联网解读能力,无论是官员还是普通网民都应当具备。

    不过,即使网络民意确实并非推手所炮制,它也不是一种特别可靠的决策依据。通过传统的调查手段获取线下的民意,仍然是理想的调查手段,网络民意只能是社会线下民意的一种补充。与面对面的群体行为相似的是,几乎所有的互联网集群行为都是不理性和情绪化的。在“李刚门”、“杭州飙车案”等事件中,对“官二代”、“富二代”的情绪化和高度偏见的言辞形成了压倒性的话语霸权,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群体集化,在这种情况下,人的理性往往让位于感性与偏见。但是由于所有的互联网集群行为多产生于互不谋面的个体之间,所以这些个体又往往是知与行相分离的。也就是说他们中的多数只是通过互联网泄愤,但并不想采取什么行动。他们的观点更多的只是一种情绪的流露,甚至还没有形成相应的态度,极易变化,更不要说转化为行动了。

    事实上,骂得越凶的网民往往是最不会行动的网民。我们确实应当关注互联网上的民意和情绪,但却不能将其过于夸大,以至于反应过度,适得其反。通常状况下,静观其变而不是采取行动是对待网络民意的上策。现在有些地方或部门对于网络民意的敏感,让人感觉完全成为了惊弓之鸟,这恰恰就是互联网解读能力低下的一种表征。

    (作者为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讨论区

    网络民意,是否影响司法公正?

    【焦点】近年来炒得沸沸扬扬的几个重大刑事案件,“邓玉娇案”、“许霆案”、 “河大校园撞车案”,乃至最近的“药家鑫案”皆引发了海啸般的网络舆论关注。

    【观点一】网络的出现,给广大民众提供了可以自由表达的机会,这是司法走向民主化的标志之一。缺少了网民的监督,毫无疑问将大大削弱民主监督的力量。但是,司法同时也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领域,需要不受外界影响独立裁判的环境。

    【观点二】在传媒、网络发达的今天,公众的声音已经可以汇聚在一起并“上达天听”,从而使它成为一种“弱者的武器”。单个人的声音是非常弱小的,但只要对某个事件形成聚焦效应,“民意”就可以通过引发权力上层的合法性焦虑而改变与权力、金钱博弈时的力量失衡,有限度地追求包括法律公正在内的社会正义。

    网络民意,多大程度上代表“民意”?

    【焦点】网络民意越来越受到政府重视,但不少官员也在追问:“网络民意”到底是“部分网民”的民意、还是大多数人的民意?

    【观点一】网络民意不乏真知灼见,“网络问政”对事不对人,有利于汲取网民智慧,疏导网民情绪。不过,重视网络民意不一定要从中选拔代表委员。

    【观点二】我相信绝大多数网络民意是真实的,但也不排除有“伪民意”。网络只是一个表达民意的渠道,政府或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回应网络民意,同时要注意加强甄别。

    【观点三】“大多数网民的意见”未必就是大多数人的意见。目前,真正习惯于关注国计民生、时事政治的网民,所占比例仍十分有限;多数百姓受各种因素限制无法通过网络表达意愿。政府应倾听网络民意,但也不能忽视“沉默的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