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科城洋房能买吗:邓季惺:一代女性的职业努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7:28:36


邓季惺对职业女性的矢志追求、对“法治”社会的争取以及新闻自由的种种探索与努力,虽然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里显得那么孱弱,但却散发出一种穿过历史尘烟的动人力量。

 

1933年1月,一场特殊的婚礼在北京南河沿的欧美同学会礼堂举行:每一位参加婚礼的来宾都拿到一张粉红色的卡片,卡片上是新郎新娘——陈铭德、邓季惺联合署名的协议。协议写明:新娘不随夫姓;她的三个孩子仍然姓吴;两人婚后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双方共同负担家庭生活费用。来宾们猜测,这份充满了向世俗挑战、意识前卫的“婚前协议”,定是由新娘邓季惺提议并出自她之手。解放后,一次周恩来跟另外一些记者谈论郭沫若与安娜的事时,还拿邓季惺的这桩婚事打趣说,财产在谁手里,谁就有地位。婚后的邓季惺也不愿意被称为“陈太太”,于是了解她的朋友都一直称她为“邓先生”。   回首那个年代,可以说,邓季惺是凭借不懈努力与超强能力进入职业领域,进而争取独立的经济地位与女性尊严的代表性人物。 

 

■ 民国新女子

邓季惺,原名邓友兰,1907年出生于四川。邓家算是中国最早的民族资产阶级:她的祖父邓徽绩1891年到日本买了一个洋火厂到中国,建立了四川第一家近代工厂——“森昌泰”火柴厂;她的父亲邓孝然曾创办过煤矿、织布、造纸等实业,还当过中国银行成都支行行长。

邓季惺所具有的强烈女性意识,与其母亲吴婉不无关系。吴婉早年肄业于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后来在重庆创办了第一所女子学堂。她婚后一连生育了九个孩子,因此丧失了外出工作的机会。为此,她一生都对丈夫心存怨气。在吴婉看来,女子要想摆脱受压迫的命运,就必须有知识,有独立的财产权,这在当时无疑是非常前卫的理论。也正是这位母亲,趁丈夫出川之机,让女儿离开家乡、投考重庆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当时,卢作孚、恽代英、张闻天、肖楚女都曾在重庆二女师教过书,他们宣扬的民主进步理论,给邓季惺带来了一生的影响。

早在20年代,四川一些受新思潮影响的一批青年人,纷纷离开故乡到比较开放的沿海城市求学,这群人当中就有16岁的邓季惺。在上海中国公学读预科时,邓季惺与正在复旦大学新闻系读书的吴竹似相识,两年后,两人结婚。虽然很早就走入婚姻生活,并因为生育中断了她在上海的学业,但是好强的邓季惺并没有中断自己的学习生活。产后她考入了南京女子法政学校,选择法律为自己的专业。

不幸的是,婚后第四年,吴竹似得了肺结核。邓季惺带着三个孩子,陪着丈夫一起到北京养病。邓季惺利用在北平的机会,进入朝阳大学继续自己的学业。创办于1912年的朝阳大学在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邓季惺看来,那时整个中国社会充斥了“人治”而最缺“法治”,因而选择了法律为专业,寻求“法治”的思想也贯穿了她的一生。

1931年7月,吴竹似在北平去世。这对只有24岁的邓季惺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打击。当时,她还带着三个孩子,最大的不到五岁,最小的吴敬琏才一岁多。在那个年代,一个孀居的女人,她的命运大概就是含辛茹苦地把孩子拉扯大,在青灯冷裘中度过漫漫长夜。可是,这不是邓季惺为自己选择的路。她一方面独自拉扯着三个孩子,一方面继续在朝阳大学学习。按照旧习,出殡的时候,几个孩子应该披麻戴孝在出殡的路上一步一磕头。可是邓季惺却说:“死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下去。长明(注:幼子吴敬琏因为体弱,过继给一位工人做干儿子,并取名长明,也是‘长命’的意思)年幼体弱,这样做肯定是要把他弄出病来。”

邓季惺身上所具有的不同寻常的勇气和胆识,吸引了另一个人的注意,他便是陈铭德。毕业于北京政法大学的陈铭德也是四川人。他与吴竹似在中央通讯社工作时结为好友。因为不满备受束缚的官方通讯社,1929年9月9日,陈铭德、吴竹似与刘正华这三个年轻的新闻工作者,创办了《新民报》。

《新民报》创办之初,仅发行2000份,而且其中很多还是赠送的,每月广告收入不足200元,名副其实的“惨淡经营”。但胸怀大志的陈铭德并不沮丧,他作为吴竹似生前的好朋友,吴竹似去世后,多次来探望邓季惺和几个年幼的孩子。1931年8月,陈铭德与自己的妻子范瑶宾离婚。一年多以后,陈铭德与邓季惺结为连理。对于他俩的联姻,新闻界也传为佳话,戏称“刘备得到了个女诸葛亮”。  

■ 加盟《新民报》

1933年夏,邓季惺完成了她在朝阳大学的学习后,通过公务员考试,回南京在司法部工作。但是骨子里有种不安分精神的邓季惺很快就厌倦了衙门里那种循规蹈矩的生活,此时的她又开始热衷于妇女运动,和冯玉祥夫人李德全、曹孟君、谭惕吾、王枫等人,成立了“南京妇女文化促进会”。她们还大胆地搞起“女权运动”实验,学开车、练打靶,开风气之先。从母亲及自己的个人经历,邓季惺深知,妇女要解放,必须解决社会压在妇女身上的沉重负担。为此,她们创办了“南京第一托儿所”,她自己担任所长,负责具体事务。抗战初期,邓季惺又在较少受到空袭的重庆南岸办了一个“七七托儿所”。

邓季惺等人的举动也遭到国民党党内一些女党员(按邓季惺的说法是“女党棍”)的攻击。这些世俗成见和流言蜚语丝毫不会对邓季惺有什么影响,反之则让她在探求女性独立的路上走得更坚定、更彻底。邓季惺在司法部工作时间不长索性辞了职,开了一间律师事务所,开始做执业律师。那时,邓季惺经常免费替被虐待或被遗弃的妇女打官司。不仅如此,她还做了新民报《新妇女》周刊的主要撰稿人,并主持《法律问答》专栏。她大声地宣扬:“群策群力为妇女界做一番日新月异的工作”。

邓季惺的才干,陈铭德当然一清二楚,所以他很早就竭力相邀自己的妻子一起加入《新民报》。这于情于理,都毫无争议。可是个性独立的邓季惺担心,此时的她到《新民报》工作会被人看成是丈夫的附庸而没有应允。直到1937年,她靠自己的努力成为被社会认可的妇女运动活动家后,她才正式加盟《新民报》,掌管经营和财务。

《新民报》之前是典型的文人办报风格,一开始就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一切因陋就简,财务混乱。邓季惺一上任,就为报社的财务会计、发行、广告、印刷等业务建立起严格的财务制度和管理体系,比如在广告方面要求每天刊登的广告由专人剪贴,每天做报表,财务科根据报表收钱。现金支付的全部入账,拖欠的款项要记债权债务;发行方面,也要每天做日报表,要求现金尽快回笼;在物资供应方面,面临抗日战争,纸张供应紧张而报纸销路激增,她就专门派人及时购买所需的纸张和木材,并及时把报纸收入换成美元或黄金,以防贬值。当时有这样一种夸张的说法:邓季惺精明到报馆里用了几根大头针她都有数。

1937年7月1日,在邓季惺的努力下,报社集资五万元成立了“新民报股份公司”,用今天的眼光看,这是一个标准的现代化的公司制度。陈铭德由社长改称总经理,邓季惺则出任公司经理。入股董事有国民党各派系的人,也有四川一些民族资产企业的代表人物。这是中国报业史上第一个近于现代化的报业集团。后来吴敬琏以提倡市场经济闻名,有人开玩笑说,母亲邓季惺是他第一个老师。

《新民报》有独特的办报风格:出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说自己的话,因此吸引了大批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像每一张新报纸一样,《新民报》也经历了创业的艰难。直到陈铭德以重金请来张友鸾并由此形成了一套编辑系统,才开始形成最初的风格,并有了生机。《新民报》鼎盛时,有“三张一赵”四大台柱——张友鸾、张慧剑、张恨水与赵超构。除此之外,《新民报》还有一个著名女记者——采访部主任浦熙修,新闻界人称“浦二姐”。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他们是当时影响甚远的“明星记者”,他们帮助《新民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读者。

可是就在《新民报》刚刚成立股份公司后不久,战争把一切秩序打乱了。1937年“淞沪会战“打响后两天,邓季惺把三个孩子送回四川老家后,她立即返回南京。《新民报》坚持在南京出报直到11月。南京失陷前,邓季惺通过一切关系,日夜抢运,总算把报社能搬走的东西都搬上了船。

距南京休刊仅49天之后,1938年1月15日,《新民报》重庆版创刊,一个报馆从南京迁到重庆,除去路途的半个来月,筹备期不过一个月,能以如此的高效率出版,在内迁报纸中也是首屈一指,这背后,都离不开邓季惺的努力。

抗战开始以后,全国人民抗日热情高涨,关心时事,各种人才荟萃于重庆,《新民报》这张民间报吸引了许多进步的文化界人士加盟,重庆时期先后在《新民报》担任过主笔或副刊主编的作家,有夏衍、凤子、吴祖光、谢冰莹、黄苗子、郁风、陈白尘、聂绀弩等。为报纸撰过稿的作者群,则更是几乎把文化界人士都网罗进来。那一时期也是《新民报》的鼎盛期。在抗战后半期,《新民报》除了每天刊出报纸之外,还直接印行丛书,先后发行的有张恨水的《八十一梦》《大江东去》《偶像》,赵超构的《延安一月》,张慧剑的《辰子说林》,程大千的《重庆客》等。当时印刷出版副业的收入,曾达总营业额30%左右。这种多元化经营的策略给报社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在报社的内容管理上,邓季惺与陈铭德两人彼此扮演不同的角色。

邓季惺的女儿吴敬瑜回忆,陈铭德对报纸编辑和言论一般不加干涉,他一向认为,报纸的兴盛发展,是通过积聚人才来实现的。对他来说,这份报纸就是他自己经营的一个小产业,当报纸的言论或报道触犯了当时的政府当局,陈铭德的做法是,通过个人关系去“磕头作揖”找“有影响的人”寻求解决之道;邓季惺则正相反,她更多地靠规章制度解决问题——吴敬琏后来有这样一句评价:母亲比父亲更“现代化”,虽然她说话慢条斯理,但有种不怒自威的感觉,与客气谦卑的陈铭德形成强烈对比。

1945年9月,日本投降刚一个月,邓季惺就由重庆迅速飞回南京,准备南京版的复刊。此后,又在上海、北京两个城市筹备。北京是请张恨水来主持的,邓季惺主要负责上海和南京两地。吴敬瑜回忆,那时候从南京到上海的火车要8小时,“小时候我经常跟着她坐夜车,睡一晚后第二天到达另一个城市开始办公”。到第二年的5月,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她在没有任何助手的情况下,恢复了南京社,创立了北平社、上海社,让报社规模翻了一番,达到了事业的巅峰。《新民报》能成为“五社八版”的民间大报,没有邓季惺这样的果敢,是很难做到的。

后人称赞邓季惺有“法律家的眼光,理财家的手腕,报人的见识,还有一种女人才有的坚韧持久的工作耐力和一般女人没有的遇事果断的魄力”, 这个评价,邓季惺当之无愧。  

■ 未竟的事业

邓季惺精明的商业眼光和头脑也令人佩服。抗战之前,南京城北还是一片荒地,后来政府做了规划,银行给贷款,鼓励一些人造房子。早在1933年,邓季惺就在那里买地,盖了一幢两层的花园洋房,就在现在南京的北京西路附近,取名“鹣庐”。邓季惺把一半留给自己居住,一半用于出租。这幢房子当时还作为中国中产阶级的居住模式样板,接待过美国参观者。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邓季惺殊为不易——她一个人既当律师,办托儿所,又照料着三个上小学的孩子,还要自己操心盖房子。邓季惺的精力和干练的确是常人难以企及。刚到重庆,邓季惺一家住在《新民报》的宿舍里。她听说江北有一块地,又跑到那里盖了一处房子,那时法币天天贬值,她便用所筹资金和报社积累买进黄金美钞保值;1943年去成都办报时,她在金沙街华西坝的南门桥边修了一所红砖二层小楼。解放初,一家人搬到北京后,邓季惺在南长街买了一块地,与中山公园只有一墙之隔,盖了一幢三百多平方米的三层洋楼。

可是邓季惺又全然不是只顾事业、不顾家庭的那一类职业女性。女儿吴敬瑜回忆,虽然母亲很忙,但只要有空,她就抽出时间悉心照料几个孩子的生活。每在报纸上看到一种新菜谱,她回来就学着做给孩子吃,什么番茄汤,菠菜猪肝汤。

回首那个时代,邓季惺无疑是立于时代前端的人。学法律出身的邓季惺曾寄希望于借助法律的力量,“宪法”和“立法院组织法”使中国进入一个法治轨道,1947年,她决定参加政府举行的国大代表和立法委员选举竞选。她甚至还希望能制定一部“出版法”来保证言论出版的自由,虽然这个想法遭到了包括小儿子吴敬琏在内的家人的反对,但邓季惺没有退步,她说:“我要斗争,就得打进内部。”在“自由竞选”中,她成功当选——在六百多位立法委员中,像她这样无党无派者是极少数 。

《新民报》最初把自己定位于“超党派、超政治、纯国民”的“诤友”,所以当时也集合了不少无党无派、带着自由主义色彩的知识分子,新民报社里90%以上的人都是没有党籍;直到1941年,邓季惺与周恩来结识,深受周恩来影响的邓季惺开始采取“中间偏左”的立场。1948年7月,国民政府以“诋毁政府,散布谣言,煽惑人心”为由,勒令《新民报》永久停刊。邓季惺也上了“黑名单”,不得已逃到香港躲避起来。1949年4月中旬,在夏衍的安排下,邓季惺从香港乘船回归。而在回来的路上,她最关心的,还是她的报纸。新政权对她的《新民报》、对未来的民间报纸会是什么态度?并不十分确定的邓季惺特地跑去问夏衍:“解放以后,还能不能办民间报,私人办报?”夏衍则给了她肯定的回答。

可是邓季惺很快就发现情势的发展并不像之前预料的那样。从香港回来之后,邓季惺遭遇的第一件事便是北平《新民报》的一部分地下党员登报声明“脱离资方”。这让刚刚得到夏衍承诺的邓季惺大为意外。在她的要求下,周恩来与她见了面。邓季惺再次向周恩来询问:“私人还能否继续办报?”周回答:“可以。”

虽然总理特地派出以胡乔木为首的工作组,解决了《新民报》的问题,但是邓季惺也逐渐意识到,在新的条件下,私人办报已愈加困难。实际上,她和陈铭德从此再也没有能回到为之付出诸多心血的《新民报》:1950年成都、南京两社结束,1952年重庆社结束。北京社则在1952年被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出面收购——陈铭德与邓季惺谢绝了政府给的钱;上海社也于1952年底以公私合营的方式被上海市委接管。

此后的邓季惺与陈铭德与他们钟爱一生的办报事业彻底断了联系。1957年,陈铭德与邓季惺双双被打成右派,直到1961年,才有了新的工作。陈铭德在全国政协文化俱乐部做书画组顾问,他每天为前来参加活动的画家准备笔墨纸砚,端茶倒水;邓季惺则做小餐厅顾问,在这里,她还做起了四川泡菜,竟做成了绝活——不知道那时候出入他们身边的人是否知道,这一对老人曾经是旧中国最大的民营报纸的创办人……

虽然早在50年代就失去了她热爱的舞台,但是作为那个时代的“新女性”,邓季惺对职业女性的矢志追求、对“法治”社会的争取以及新闻自由的种种探索与努力,虽然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里显得那么孱弱,但却散发出一种穿过历史尘烟的动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