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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刀法

2011.06.11 12:00:00

南都周刊

作为年收入过百万的资深商业律师,杨金柱在事业巅峰期毅然选择放弃功名,大战风车。千万别以为他是堂吉诃德,在险恶的律界江湖,这位自称“律坛怪侠”的湖南男人,自有一套杨氏刀法,谙熟进退之道。

 

记者_曾向荣  长沙、北京报道  摄影_ 李锋

  55岁的杨金柱好“博客”这一口。

  有记者来访,他总是先自我推荐:你看过我博客吗?你快去看我刚发的一条博客!

  在博客里,他喜欢称自己为“杨金柱”,光“个人简介”就长达800多字。《杨金柱自有天地正气何惧无耻马甲  唐门案即将真相大白马甲无路可逃》、《杨金柱律师要求和吉林省高院张文显 院长公开辩论:是律师拖法官下水,还是律师被“逼良为娼”》 这样富有个性的标题更是随处可见。

  杨金柱自称“每日一博”。2007年8月5日才开张的新浪博客“ ;公民杨金柱”,博文足有1278篇,且绝大多数是其原创的长文。

  不过,开博前,杨金柱可是个电脑盲,不会上网,不会发邮件,甚至还以为“博客就是网上聊天,那种使人想入非非的裸 聊”。在弟子们的指导下,杨金柱学了半天还是一指禅。这些汪洋恣肆的博文,都是他先写在纸上,写完一张,便递给已经端坐在电脑前的助理。助理敲打完之后,迅速上传到杨金柱的博客里。

  著名法学家贺卫方的网名叫“守门老鹤”,栾永明律师的博客名称为“法眼看天下”。开设博客,进入江湖,杨金柱也要弄一个既好听又好看,还要符合自己身份的博客名称。思来想去,他觉得需要有一个“侠”字金“律坛怪侠”,并发表第一篇博文《“律坛怪侠”杨金柱开博之真情告白》,“律坛怪侠”正式亮相江湖。

  用杨金柱自己的语言说:“怪”者,奇怪、古怪、怪诞、怪诡、怪癖、怪异、怪物,一言以蔽之,非同一般也。“侠”者,侠客也。

  在博客里,杨金柱公开自己定的几条原则:从不办护照,从不“翻墙”,从不接受境外媒体采访,从不参与任何有可能引发争议的组织,更不接受任何可疑的资金援助。

  记者问:这是真的还是专门做给上面看的?

  杨金柱立马双手一摊,操着一口极难听懂的湖南邵阳腔普通话,语调激昂地说:“策略嘛,这就是策略!我熟读《孙子兵法》、《三十六计》、《资治通鉴》,这就是我的 策略嘛 ”

  身在律师江湖,他发文炮轰重庆打黑的程序问题,发动万人签名要求高法释法《刑法》第306条,他搅动着司法界一池春水,却自有一套刀法,谙熟进退之道。他多次表态,自己是“保皇党”而不是“革命党”。“作为在野改革派,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上梁山。改革就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的妥协,否则,就变成流血式的‘革命’了。”

  转型

  在参与公共事件时,杨金柱并非明哲保身、患得患失之徒。

  有媒体报道说他做了25年的律师,在湖南政法界人脉丰厚,曾为湖南省20多名厅级干部做过私人法律顾问,还担任过湖南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湖南省国资委等单位的法律顾问,拥有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学术头衔。

  2000年,杨金柱创办律所,长沙通程实业集团以100万元获得冠名权。湖南通程律师集团(简称通程所)恰逢律师业发展的利好时机,2001年,新修正的《律师法》第25条对律师可以从事的法律服务进行了广泛授权。通程所迅速跑马圈地,更是成为湖南数一数二的律所,而杨本人,自2002年始,年收益就超过百万元,衣食无忧,生活闲适。

  “本来可以做稳公权力的奴仆”,但财富自由的杨金柱,却不想窝窝囊囊地生活,他说,自己受够了,想过爽快一点的日子。

  2008年4月,杨金柱首次试水公共事件,在湖南唐门案中把矛头对准湖南省纪委。

  湖南江华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唐家波接受纪委调查,当晚死在宾馆的卫生间。“没有经过家属签字,尸体解剖报告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尸体就被火化了。”杨金柱指称,唐家波是否自杀,“不是(湖南)省纪委的事,是湖南省公安厅的事,完全是纪委越权。他们输了理,拿我没办法。”

  杨金柱为唐家提供法律援助,没有收费,8个月时间,自己搭进了20多万元。

  2009年,杨金柱归于沉寂。通程所忙于改制,杨也在适应个人家庭生活的改变。仅有的一次发力,是杨金柱第一个站出来,要求和法学家出身的吉林省高院院长张文显公开辩论。

  当年全国两会期间,张文显解读“两高”报道作了发言,有媒体援引了几句话,做了题为“代表:法官被拉下马,坏事者都是存心不良的律师”的报道。此后律师界都沉默,直到三个月后杨金柱站出来说:“这样的言论伤害了全体中国律师。”质疑“是法官逼良为娼,还是律师拖法官下水”?

  最后,公开辩论没有发生,张文显在博客里给杨金柱传了一个纸条,澄清说他是尊重律师的,他的原话被断章取义了。这位学者出身的高院院长做出的这个低姿态,让这位脾气大性子急的湖南蛮子律师火气顿消,双方就此达成和解。

  此时的杨金柱,还只是个在博客里写作的律师,虽然在湖南颇有名气,但在网上并未得到太多关注。他的博客,最多只有几百的点击量。

  刀法

  在网上,杨金柱常常被比喻成独自挑战风车的堂吉诃德。他的很多行动,连他的律坛好友陈有西、刘桂明等也并不认同。对于危及直接利益的身边人来说,处境更是两难。

  2010年,是杨金柱律师生涯的拐点之年,他连续冲撞体制,多次涉险。当年春节前后,一场声势浩大的“警示教育”运动在律师界拉开帷幕,司法部要求各地律师协会以李庄案为例,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杨金柱却顶风发声,针对李庄案连续发表十八评,炮轰重庆打黑的程序问题,并用特快专递把文章寄给重庆市委书记、重庆市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他甚至想征集万人签名,要求最高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6条作出司法解释,并在博文中发誓:到2010年5月25日那天,如果没有征集到1万名律师签名,他将永久退出律坛

  《民主与法制》杂志副总编刘桂明是杨金柱好友,曾经就此劝解并反对杨金柱如此行事。“我反问他,请求最高法院对《刑法》第306条进行司法解释,毫无疑问是一件好事。但这件好事是否一定需要采用律师签名的方式?如果真的需要律师签名,是否就一定需要征集到1万名律师签名?如果征集到了万名律师签名,是否就一定能够达到最后的目的?如果征集1万名律师签名的目标没有完成,是否就一定需要自己退出律坛?”

  签名活动在2010年5月6日晚悄然而止。没有万名律师签名,杨金柱也没有退出律师界。那一天,湖南省律协给通程所发函,责成杨金柱立即停止公开征求签名行为。

  5个月之后,杨金柱被其创办的通程所除名,但被允许继续把原来已接手的三个案子办完。杨金柱当时代理了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之妻陈玲涉嫌经济罪案,他继续在博客发文,调侃时任湖南省公安厅领导。结果,杨金柱的处罚又被加重,三个旧案业务也不能办理。当年11月2日,他被湖南省律协“公开谴责”,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头衔也被摘掉。

  “总有些湖南骡子,受不了气血上涌!”彼时还和他未曾谋面的朋友、上海律师斯伟江感慨。

  “他们可以诽谤的名义来抓我,当时我做好了准备,让他们来抓。”通程所的几个领导要陪杨金柱去湖南省司法厅,但杨金柱拒绝,“他们告诉我,会有意想不到的后果。我说还有什么意想不到的后果啊?杨金柱命都不要了。让他们来抓我去坐牢嘛。”

  杨金柱公布了遗书,还前往岳麓山拜谒蔡锷墓,蔡是他的邵阳老乡。最终,湖南省律协给了杨金柱一个“公开谴责”。这个谴责,毕竟不是行政处罚,这在杨金柱看来,也是个进退之道。

  2011年春节前,湖南省高院领导和北京一家政法类报纸的副总编,一起来到杨金柱的办公室,希望他今后不要再写信给中央领导。

  不过,春节过后,杨金柱的执业问题一直悬而未决。虽然“湖南杨金柱律师事务所”的名称通过了司法部检索,但在审批过程中,长沙市司法局同意,湖南省司法厅却在同意与否上未置可否,只是口头答复,“暂缓审批”。执照批不下来,著名律师杨金柱自此赋闲。

  “下岗待业”期间,杨金柱携妻前往张家界,寄情于山水之间,暂时忘却江湖是非。

  2011年4月,李庄第二季,杨金柱按捺不住,“脱去多年来自我保护的铠甲”,公开宣告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不过,为“趋吉避凶”,杨金柱主动向湖南省安全厅送交《关于杨金柱律师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主动接受省国家安全厅监督的报告》,向湖南省司法厅送交《关于杨金柱律师接受国外媒体采访有关事项的说明》。

  他第一次对重庆市三级法院隔空喊话,告诫“如果这次仍然视法律为儿戏、20万律师为草芥,强行对李庄案件进行管辖,后果很严重”。他还告诉重庆法院的长官们,不允许他旁听庭审,他就到法院门前“翻筋斗”。

  4月18日晚上11时,杨金柱赴重庆旁听李庄漏罪案庭审,下机后在重庆机场遭遇数十人举牌“围攻”,称他是和彼时系狱的李庄一样的“黑心”律师;开庭当天,法警同样没给他面子,他未能到庭旁听;在法院门口,他的手机每隔半分钟就接到一个“未知”电话,以致无法用手机发微博。

  4月22日,杨金柱在书房等到了法院准许检察院关于李庄漏罪案撤诉的消息,律师陈有西称之为“法治的胜利”,但杨金柱仍把它视为“法治的悲哀”。

  路线

  5月13日上午,杨氏夫妇来到湖南省司法厅,他们在这里查询发现,以杨金柱个人名字命名的事务所夭折后,妻子李茂林申请设立的“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通过了司法部名称检索,这让困恼杨金柱8个月之久的执业问题得到解决。杨第一时间把消息发布在他的博客。在下岗了8个月之后,杨金柱有理由回味执业问题可能得到解决带来的片刻欣慰。

  但在执业问题有望得到解决,一篇标题为《更加理性、乐观地面向未来》的博文被置顶在杨金柱博客首页,他表示今后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并为在湖南省司法厅领导办公室拍桌子的行为“真诚道歉”。

  于是,珠海律师陈晓宇在杨金柱的博客上留言:“这个体制把湖南骡子杨金柱终于整得服服帖帖了,阿弥陀佛 ”

  不料第二天,杨金柱就发表博文:杨金柱堂堂正正七尺男儿,拿得起放得下,敢怒敢言,却落得个寄妻篱下,居然还感恩戴德,我靠!针对这位同行的留言,杨金柱如是回复:“陈老弟好:我老婆当老板,我当打工仔,开个夫妻店,这在国内律师界还是第一次啊!很好玩的啊!三十六计中还有暗度陈仓啊!你就让我软着陆吧!”

  杨金柱不会不知道,即便如堂吉诃德般大战风车,但如果失去在法庭上说话的权利,他这个律师还能为民众争得什么权益?杨金柱研习过《易经》,熟读《三十六计》,“虚虚实实、以退为进都是我的策略。”

  而被陈有西律师称之为“老小孩”的杨金柱律师,放弃了体制依托,又是代理所谓唐门案,与纪律检查部门大战风车;又是为取消饱受法学界诟病的刑法306条金既为律师伪证罪而发起全国签名;又是为素昧平生的折戟重庆的李庄摇旗呐喊 一句话:他干的都是得罪人的活,且得罪的还都是有权有势但不愿接受法律约束的大员。

  “他们的事情就摆在那里,就像湖南律师的风向标,似乎要给湖南律师们一个方向。” 这名律师在信中发问说。

  双重身份

  事实上,杨金柱一度想过退出律师界,专事写作,但现在的想法有了变化。律师身份被杨金柱视为“保护皮”。没了律师身份,参与一些重大案件,就会受到部分限制。

  他自小就想当作家,他现在的理想是:通过十年的努力,成为中国律师中的真正的作家,成为中国作家中的真正的律师!他甚至做好了一系列的创作计划:《我的律师梦》(500万言),系列法制文学长篇小说《律师和法官》、《律师和警察》、《律师和检察官》、《律师和被告人》 “以我现在这个身板,写到80岁没问题。给我20年的时间,写20年的杂文,我要超过柏杨、李敖的成就。”

  杨金柱是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79级学生,典型的“新三届”、“50后”,他出生在湖南邵阳,那是魏源、蔡锷、陈天华、刘道一的故乡,生民多血性。

  他曾经是一位访民。1975年,杨的父亲不堪刑讯逼供,投环自缢,遗体被装入一口白木棺材下葬。送葬路上,杨金柱和家人甚至被禁止哭泣。1975年、1976年和1978年,为父申冤的杨金柱三次从长沙混上火车进京,到最高法院接待站、国务院联合接待室递交材料。那时,进京上访的人还能免费获得回程车票。杨金柱带着信访部门的路条,挤火车返湘。这段经历给杨金柱带来重要影响,1980年杨父获平反昭雪,而杨金柱从此对刑讯逼供深恶痛绝。

  杨金柱不是不明白“闷声发大财”的道理,但他喜欢仗剑行侠仗义,为朋友两肋插刀。熟悉杨金柱的律师说,杨大侠有股侠气。在杨金柱的书橱里,整齐地摆放着《三十六计》、《二十四史》,以及梁羽生、古龙、金庸等武侠作家的全套作品。

  杨金柱从不允许徒弟们介入公共事件,因为“他们还没有资本参加,他们的当务之急是把业务做好”。杨金柱说,参与公共事件,需要资本,需要业务精通,还要有相当的知名度,不然被人家一打压就死。

  他也不希望子承父业,“律师这个行业太艰辛了”。

  现在,杨金柱为涉嫌杀害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而奔波。晚上,他睡两三个小时就爬起来,笔耕不辍。在微博上,杨发出“拯救公民夏俊峰”的呼吁。他向夏的妻子张晶表示,愿意免费担任夏俊峰故意杀人案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在陈有西担任夏俊峰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以后,杨金柱制作了夏俊峰死刑复核网,并送给了张晶一台手提电脑,让她学会上网。

  即便在差旅途中,杨金柱也不忘拿出手机,打开微博,查看漏夜写的微博。他很在意网友们的评论,以及转发的数量。数天后的6月11日,是李庄出狱之日。微博上,律师们现在最热闹的话题,是如何欢迎李庄出狱。这个为李庄呼吁呐喊了近两年的老律师,他也发了一条围脖,他希望去凑凑热闹,尽早和刚刚出狱的李庄会会面。

  他想亲口问问这个从未会面的狱中同行:“我杨金柱什么时候和你一起在重庆欠下130万元?”

  来源:http://www.nbweekly.com/news/special/201106/26344.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