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梦西游4联机挑战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房地产政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1:28:46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直至今天,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确实给拥有十几亿人口的中国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尽管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期我们也遇到了不少矛盾,如普通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医疗问题、教育问题、房地产问题及食品,但在我看来发展和进步始终是主流,矛盾和问题大多是发展过程中由于政策不够合理和到位而产生的结构性困难。在此希望针对当前广泛关注的房地产政策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对政府决策部门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我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房地产政策应该具备两个基本点:1. 政府应对多数普通百姓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2.由市场来弥补部分富裕人群较高的住房消费需求。

  政府怎样对多数普通百姓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呢。首先我觉得政府可以定义“基本的住房保障”。从目前来看,“基本的住房保障”可以定义在人均居住面积30平米以下较为合适。在这个基础上由政府出资或集资建设大量的基本保障住房以供全体国民购买其使用权。在此特别说明的是,这些基本保障住房产权永远属于政府而不是个人。个人只有居住权。如果个人他买了这样的房子,以后不想住了,想买产权商品房,那他唯一的选择是先将基本保障住房退回给政府,政府按照规定的价格予以回购再出售或租赁给其他的百姓。

  政府对于基本保障住房出售和回购的价格应该制定明确的标准。我觉得定价的三要素应该包含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房子所在的区域以及已使用年限。年度人均收入同经济发展水平习习相关,将基本保障房的房价与年度人均收入联系起来也就有效保证了老百姓能够买得起基本保障房。另外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城市划分成不同级别的若干个区域,不同级别的区域拥有不同的定价系数,然后再看房子的剩余使用年限,这样基本保障房的价格就被标准化了。

  由于基本保障房是无法在市场上买卖的,而且严格的执行人均30平米以下的标准,也就没有人能够或愿意去炒房了。真正需要房子的人也就不愁买不到价格合适的房子来解决自己的居住问题。这里另外提出的是,在上述方案下,政府不需要限定申请基本保障房的人员的资格了,只要你愿意,大家都可以申请,只不过数量只能在人均30平方米以下。但只要你申请了保障房,你就无法再去买商品房,因为政府不会再给你发放产权证的,除非你先将保障房退回给政府。由于以上标准绝对客观\易于操作,也就不太可能由此滋生徇私舞弊行为,富裕的人群也就不会放弃自己可以承受其价格的大面积、舒适的商品房而去申请没有多少投资价值的保障房了。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各地政府应尽的一个义务是,必须保证有充足的保障房供应给所有需要申请的百姓。这一项可以由中央政府考核各级政府的一项硬性指标。其实对于这一点,各地政府也不难做到,因为在政策设定上,保障房可以在建设之初便对外出售,这样,政府可以不需要出资,充其量做一个集资建房的组织者而已。

  如果政府真能按照以上建议制定房产政策,那么,普通老百姓就可以以合理的价格或购或租基本保障房,富裕人群也可以视经济条件放弃基本保障房,而在市场上自由购买商品房了。商品房是开发商建设的,由于不会影响到基本保障房,即使有人愿意去炒,就随他去炒好了。这样一来,以保障多数老百姓基本住房需求的保障房与满足富裕人群较高住房需求的商品房就相得益彰,再一次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大家认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