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号电气化局郑州招聘:捡到银行卡取走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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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捡便宜的夫妻俩涉嫌信用卡诈骗被警方拘留
  • 2011年05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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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二人在派出所接受调查           本报记者 吴金彪 摄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吴金彪) 夫妻二人到医院看病,在楼梯口发现别人遗落的手包便据为己有,后来又使用包中银行卡在ATM机上取现4万余元。近日夫妻二人被市中警方抓获,并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警方拘留。

    尹某(男)和徐某(女)是夫妻,在青岛工作。2月12日上午8点左右,夫妻二人到济南经八路附近一家医院看病,没想在医院五层电梯口发现一个手包,里面除了一些票据和手机电池外,还有5张银行卡,2张存折,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其中两张银行卡的背面还写有密码。带着这个手包,夫妻二人没有继续看病就悄悄离开了医院,并在济南的ATM机上分3次取款共计44000余元,后夫妻二人返回青岛。

    “有两张银行卡是老太太的卡,老人70多岁了,怕记不住,在背面写了密码。”在医院工作的失主陈先生说,母亲的两张银行卡一直在他手里保存,丢失的银行卡中有一张是老人的工资卡,母亲的积蓄都在里面,两张银行卡加在一起大约有7万元,“也就几分钟的时间,等我发现回来找时已经找不到了。”陈先生说,事后他查看了医院的监控录像,发现一男一女拿走了包。

    泺源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接到报警后,他们调取了事发医院和济南几家银行的监控录像,通过照片比对等,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经过3个多月的侦查,在青岛警方的协助下,近日市中警方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并押解回济南。“两人还以为是捡了个便宜呢。其实二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适用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办案民警亓凯说。

    “很后悔,捡的包,以为没多大事,没想到是犯罪。”犯罪嫌疑人尹某说。在派出所里,记者见到了涉嫌信用卡诈骗的夫妻二人尹某和陈某,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不过他们都自称初中文化,对法律知识了解很少。

    在医院的监控录像中,记者看到,犯罪嫌疑人尹某在拿包之前犹豫了很长时间,但是最终贪念战胜了理智。从医院门诊楼走出时,记者看到二人脸上还挂着笑容。

    济南市中公安分局法制处民警陶志超告诉记者,这个案子与通过盗窃手段获取他人财物不同,失主将皮包遗忘在过道的椅子上,夫妻二人捡到后没有归还,属于侵占他人财物,后来夫妻二人又冒用他人身份用银行卡取走现金,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按照信用卡诈骗罪立案调查是适当的。

    四种情形涉嫌信用卡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