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观天窗异响解决办法:钢筋图集03G101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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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图集03G101常识(1)

转载自 落叶    转载于2010年08月11日 08:41 阅读(0) 评论(0) 分类: 个人日记 举报

1:把“0.4LaE+15d”与“LaE” 作比较取其大值,对吗

1、不要把“0.4LaE+15d”与LaE比较。L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的变化,所以,不应以L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可见“0.4LaE+15d”与“LaE”是两类不同的概念,并不存在可比较的前提。

    2、请注意看03G101-1图集第54页框架梁端支座下面的标注:“伸至柱外边(柱纵筋内侧)”,这是首要的,而后面的半句话“且≥0.4LaE”是对直锚水平段长度的一个验算要求。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让梁纵筋伸到柱外侧,然后验算直锚水平段长度,只可以比0.4LaE长,而不能比0.4LaE短。

    3、至于框架梁纵筋端部弯15d的直钩,是一个构造要求。构造要求是混凝土结构的一种技术要求,构造要求是不须经过计算的,是必须执行的。至于为什么要规定为“15d”呢?陈教授说过,这是经过力学试验的,在“直钩”上5d处至10d处都有内力(变形)存在,到15d处就没有了。——所以,当梁的支座(框架柱的宽度)较窄时,LaE减去梁纵筋直锚水平段长度后,其差数较大,若按“剩多少拐多少”的说法,把剩下的长度都拐成“直钩”,这个直钩就可能比15d大得多——直钩长度大于15d以外的部分纯属浪费。

    关于“15d直钩”的问题还有很多,下面继续讨论。

2第一排钢筋和第二排钢筋的间距在图集中哪里可以反应出来

1、钢筋混凝土结构就是钢筋和混凝土这两种不同材料的协同作用,其要点在于二者的紧密结合。因此,保证混凝土对钢筋周边360度的包裹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必须保证钢筋之间有足够的净距离。

    2、梁第一排钢筋与第二排钢筋的间距是25mm 。——这个间距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间距太小了,影响混凝土对钢筋的包裹;间距太大了,会降低梁的“有效高度”,降低梁的强度。

    3、还应该注意,梁的上部纵筋的最小间距是30mm和1.5d,梁的下部纵筋的最小间距是25mm和1d 。

 

3多肢箍时,外箍是包住梁主筋,内箍包住几跟钢筋呢?比如梁主筋为5根,我的内箍应该怎么箍法?如果梁上下钢筋根数不一样,比如上部5根 下部6根,这时,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1、   梁的主筋(不论是上部纵筋还是下部纵筋),都应该在梁宽范围内(具体说是应该在外箍宽度的范围内)均匀分布。

2、采用“大箍套小箍”方式的梁内箍的每个垂直肢(不论是双肢箍还是单肢箍的垂直肢),都应该在梁宽范围内对称分布。

3、根据上述原则,当“梁主筋为5根”时,梁内箍应该箍住第2、4两根梁主筋。

( 补充一下,上次我说的第3点是对于“四肢箍”中的“小箍”即“内箍”说的。)

    4、对于本例来说,也可能是“5肢箍”。其中的“小箍”即“内箍”就不应该“箍住第2、4两根梁主筋”,而应该“箍住相邻的两根梁主筋”——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则:“小箍”即“内箍”的水平段应该尽可能的最短。

    5、对于你们提出的问题:梁上下钢筋根数不一样,比如上部5根、下部6根 ——

    (1) 箍筋的垂直肢应该保持垂直。——这是最简单的原则。

    (2) 当梁的上部纵筋根数与下部纵筋根数不一致时,为了保证上述(第(1)条)原则的执行,则梁上部或下部的纵筋间距就不可能同时做到均匀。如本例,当上部的5根纵筋是间距均匀时,则下部的6根纵筋的间距就不可能均匀;反之,下部的6根纵筋是间距均匀时,则上部的5根纵筋的间距就不可能均匀,此时会影响“小箍”即“内箍”的水平段长度。

    (3) 如果设计师能考虑到这一点,尽可能做到梁的上部纵筋与下部纵筋根数一致,则对于施工来说就好办多了。——这是对于多肢箍来说的,对于双肢箍则没什么影响。

(再补充一下“梁上下钢筋根数不一样,比如上部5根、下部6根”的问题:)

    6、最近和施工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讨论了这个问题,他介绍了他们在工程施工中的习惯做法:

    把梁的6根下部纵筋按间距均匀来布置。梁的5根上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4根与梁下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5根分别上下对齐,梁上部纵筋的第3根就布置在梁的正中央。(按四肢箍)其内箍套住梁上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4根(也就是梁下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5根)——这样保证了内箍的垂直肢是垂直的。

    7、这样,又得出了梁钢筋布置的一条原则:纵向受拉钢筋优先均匀布置。(在本例中,梁的下部钢筋是纵向受拉钢筋,所以优先把梁的6根下部纵筋按间距均匀来布置。)

4在施工图上不时出现“左右支座”与“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并存的问题。(但是在03G101-1图集上没有解释过这类问题。)

例1: KL6(10)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为2φ25,箍筋为φ8@100/200(2)

      第8跨的左右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

      第9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右支座原位标注为8φ25 4/4,同时有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4φ25 。

      第10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右支座原位标注为8φ25 4/4 。

例2: KL25(7)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为2φ25+(2φ12),箍筋为φ8@100/200(4)

      第6跨的左右支座原位标注为7φ25 5/2;

      第7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右支座原位标注为5φ25 ,同时有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5φ25 。

这类标注应该如何理解?

1、前面说过,“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在03G101-1图集中是一个遗漏项目,在图集中没有做出任何解释。但是在00G101图集中对“上部跨中”原位标注有过解释,就是:“梁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换句话说,就是“全跨贯通”。——这种标注方法已在全国工程界广泛应用,在03G101-1图集第31页的例子工程中也频频出现,只不过在图集中没有做出解释罢了。

    2、这样,对于“左右支座与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并存”的问题,在03G101-1图集中就更没有解释了。我们只好在上述“第1条”的理解基础上,做一些推理。

    3、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某跨梁“上部跨中”的原位标注是对该梁集中标注的上部纵筋的一种局部修正。例如,某跨梁“上部跨中”的原位标注是5φ25,就是对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2φ25的局部修正,就是说,在该跨的上部通长筋变成5φ25了。——这样一来,“左右支座与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并存”的问题,就变成“集中标注”与“左右支座原位标注”的关系。——这正是我们已经熟练掌握了的内容。

    下面,我们就以这样的“理论”去分析上面提出的两个工程实例。

    4、对于“KL6(10)”这个例子,我们关注的是第9跨的上部钢筋。它的前后两跨(第8跨和第10跨)都是“左右支座原位标注”,这就决定了这两跨的上部跨中(1/3跨度范围内)只有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2φ25 。但是第9跨就不同了,因为它的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4φ25,这就规定“4φ25”代替了上部通长筋“2φ25”而作为本跨的局部贯通筋。

    问题是第9跨的这个“4φ25”贯通到何处为止?第9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然而邻跨(第8跨)的右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此时根据对称原则,我们可以知道第9跨的左支座钢筋也是4φ25,——恰好与跨中的“4φ25”贯通。再看第9跨的右支座原位标注为8φ25 4/4,同时邻跨(第10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此时根据对称原则,我们可以知道第10跨的左支座钢筋也是8φ25 4/4 。

    这样,本例的结果就出来了:第9跨跨中的“4φ25”向左贯通到第8跨右支座1/3跨度处,向右贯通到第10跨左支座1/3跨度处。同时,第9、10两跨的中间支座处还有第二排4φ25的“扁担筋”。

    5、对于“KL25(7)”这个例子,我们关注的是第7跨的上部钢筋。KL25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为2φ25+(2φ12) 。第7跨的邻跨(第6跨)是“左右支座原位标注” 7φ25 5/2,这就决定了第6跨的上部跨中(1/3跨度范围内)只有上部通长筋2φ25和架立筋2φ12 。但是第7跨就不同了,因为它的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5φ25”,这就规定“5φ25” 作为本跨的局部贯通筋,它取代了上部通长筋“2φ25”,同时也取代了架立筋“2φ12” 。

    再看看第7跨的局部贯通筋“5φ25”的长度:它向右伸到右端支座(因为右支座原位标注为5φ25);向左一直通到第6跨右支座1/3跨度处。同时,第6、7两跨的中间支座处还有第二排2φ25的“扁担筋”(因为第6跨右支座原位标注为7φ25 5/2)。

 

标题:如何从第54页的图上看出架立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构造?架立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构造在第54页的图上看不出来。

    在第54页图的标题下面有题注:“当梁的上部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其中架立筋的搭接长度为150” 。 有人说: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当梁上部无通长筋时,架立筋搭接长度按LlE计算。是不是这样呢?

1、先解答第一个问题。

    03G101-1图集第54页图中“Ln/3”处的搭接点,既是上部通长钢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点,又是架立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点。二者并不混淆,也不矛盾。不少人提出此类问题,都是由于对画图规则(“视图”)和钢筋的工程结构(钢筋的位置)不甚了解所至。

    从钢筋的位置来讲,梁的两根上部通长钢筋都位于箍筋的两个顶角,如果画出梁的“俯视图”,则是在梁的两侧;而架立筋则在梁的当中位置。例如,一道梁,集中标注的上部纵筋为2φ25+(2φ12),箍筋标注为φ8@100/200(4),即为四肢箍;原位标注的支座负筋为4φ25 。则从“俯视图”上看,这道梁的两侧有2φ25的上部通长筋(目前也是贯通筋),而梁当中有2φ12的架立筋,与中间的2φ25支座负筋在“Ln/3”处搭接,其搭接长度就是150mm 。

    如果刚才的例子,把梁的上部通长钢筋标注为2φ18+(2φ12),则从“俯视图”上看,这道梁的左右两侧有2φ18的上部通长钢筋,与左右两侧的2φ25支座负筋在“Ln/3”处搭接,其搭接长度是LlE。同时,梁当中有2φ12的架立筋,与中间的2φ25支座负筋在“Ln/3”处搭接,其搭接长度也还是150mm。

    所以,54页图中的 LlE 所表示的不是架立筋的搭接长度,而是上部通长筋的搭接长度。上述这些情况,在梁的“俯视图”上能看得很清楚,但是,现在第54页的图是一张“正视图”,这就把上述两类不同的搭接点“重叠”在一起了,这才引起了这么多的疑问。

    2、再回答第二个问题。

    第54页图的题注:“当梁的上部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其中架立筋的搭接长度为150” 。有人就这句话做起文字游戏,得出“言外之意是当梁上部无通长筋时,架立筋搭接长度按LlE计算”的结论,这是不对的。

    原因很简单:抗震框架梁不可能没有上部通长筋。根据抗震规范,框架梁上部至少有两根上部通长筋。

    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无论什么情况下,梁的架立筋的搭接长度都是150mm 。

标题:关于“插筋”,请问一般什么情况下会碰到插筋,它起到的作用有哪

尊敬的陈教授:最近经常看你的论坛,受益很多,今天问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也是我突然感到有点想深入思考下去的话题。就是关于“插筋”,请问一般什么情况下会碰到插筋,它起到的作用有哪些?

这个问题可能有些麻烦,希望陈教授给予一些提示。

1、   就我们这个论坛来说,说得最多的“插筋”就是框架柱纵筋的基础“插筋”。

2、对于柱纵筋来说,由于施工都是“分楼层”进行的。所以,柱纵筋不可能从基础直通到楼顶。在筏形基础施工时,一般柱纵筋预埋在基础梁内,并且伸出基础梁顶面一定的长度(1/3柱净长)——这就是框架柱纵筋的基础“插筋”。

3、欢迎经常阅读“平法技术”论坛,你将会掌握更多的知识

图集第54页Ln/3处的搭接点都包括什么内容?请举例说明

图集第54页Ln/3处的搭接有三层意思::

    1、当上部通长筋直径不等于支座负筋直径的时候,上部通长筋在此处与支座负筋连接:

    根据抗震的构造要求,框架梁需要布置两根直径14以上的通长筋。当设计的通长筋直径小于支座负筋直径时,在支座附近可以使用支座负筋执行通长筋的职能,此时,跨中处的通长筋就在一跨的两端1/3跨距的地方与支座负筋进行连接。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2;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上部通长筋的直径小于支座负筋的直径,此时,2φ22的上部通长筋在本跨两端与支座负筋4φ25中(位于梁两侧)的两根φ25钢筋在Ln/3处进行连接。——由于两种钢筋直径在一个级差之内,不要进行绑扎搭接,进行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即可。

    一般情况下,结构设计师为了操作方便,往往设计两根和支座负筋直径相等的上部通长筋。此时,如果钢筋材料足够长,则无须接头;但由于钢筋的定尺长度有限,通长筋需要连接的时候,可以在跨中1/3跨度的范围内采用一次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或绑扎搭接接长(图集第54页注5)。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5;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上部通长筋和支座负筋直径相同,无须在一跨两端Ln/3处进行连接。如果上部通长筋的长度超过9m(假定钢筋的定尺长度为9m),则可以在跨中Ln/3的范围内安排一个连接点——该连接点的具体位置可根据现有钢筋材料的长短而定。

    2、当存在架立筋的时候,架立筋在此处与支座负筋搭接: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纵筋为2φ25+(2φ12),箍筋为φ8@100/200(4),即为四肢箍;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集中标注上部纵筋“加号”前面的2φ25是上部通长筋,它必须放在箍筋的角部;“括号”内的2φ12为架立筋,它放在箍筋水平钢筋的中部,两端与支座负筋4φ25中间的两根φ25钢筋在Ln/3处进行绑扎搭接,搭接长度为150mm 。

    3、当不存在架立筋的时候,如果存在不与上部通长筋连接的支座负筋,在此处截断。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5,箍筋为φ8@100/200(2),即为二肢箍;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支座负筋4φ25角部的两根φ25钢筋是上部通长筋,而中间的两根φ25钢筋就在Ln/3处截断,因为没有架立筋与它连接(二肢箍不需要架立筋)。

在03G101-1图集第54页,一跨梁的上部纵筋引注为“通长筋”,可又在该跨两端Ln/3的位置设置钢筋搭接。——既然是通长筋,为什么还会在Ln/3处接头?

 

 1、首先要明确“通长筋”的概念。抗震框架梁必须布置上部通长筋。

    根据抗震的构造要求,框架梁需要布置两根直径14以上的上部通长筋。当设计的上部通长筋(即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直径小于(原位标注的)支座负筋直径时,在支座附近可以使用支座负筋执行通长筋的职能,此时,跨中处的通长筋就在一跨的两端1/3跨距的地方与支座负筋进行连接。

    例如,原位标注的支座负筋是4φ25,而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2φ22,则上部通长筋2φ22在Ln/3处与支座负筋中的2φ25进行连接。——注意,我这里说的是“连接”,而不是“搭接”。对于直径较大的钢筋,不宜采用绑扎搭接,而应该采用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我问过一些施工人员的常用做法,他们说,直径比较小的钢筋(例如14mm、12mm以下的钢筋)才使用绑扎搭接,直径较大的钢筋(16mm及以上的钢筋)都采用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只有当钢筋直径在两个级差以上时,才使用绑扎搭接。

     2、一般的结构设计师为了操作方便,往往设计两根和支座负筋直径相等的上部通长筋。例如,支座负筋是φ25的,则把上部通长筋也设计成“2φ25”。此时,如果钢筋材料足够长,则无须接头;但由于钢筋的定尺长度有限,通长筋需要连接的时候,可以在跨中1/3跨度的范围之内进行一次性连接——即只有一个连接点,而不是在一跨的两端Ln/3处有两个连接点。——这就是图集第54页“注5”的基本精神。

 

03G101-1图集第54页吧,2003年3月的版本上,图中框架梁上部纵筋的引注是“贯通筋”,然而2003年11月出版的修订版上修改为“通长筋”。那“通长筋”和“贯通筋”有什么不同?

1、“通长筋”和“贯通筋”应该没有太大的区别。

    2、不过,从字面上来说,似乎“贯通筋”有点儿“一根钢筋通到头”的意思;而“通长筋”在一根梁的各跨中,有可能不是同一个直径的钢筋一直通到头,而可能是几根不同直径的钢筋通过连接,形成一种通长的、连续的力学作用。

    这样,才有了图集28页第4.4.1条中“第一排非通长筋及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的说法。

    有的同志对第4.4.1条的这句话不理解,要求解释一下。现在举例如下。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2;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

    在梁支座“左右两侧”的2φ25支座负筋就是第4.4.1条中的“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如何去理解这句话呢?首先,“跨中”的上部通长钢筋就是集中标注的“2φ22”,这两根“上部通长钢筋”,到了支座附近,就不是2φ22,而变成了“2φ25”。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上部通长钢筋”并不一定是一根筋通到头,而可以是几根筋的“连续作用”——在本例来说,这个“连续作用”的每一处都保证了大于等于“2φ22”——这就没有违背集中标注“上部通长钢筋2φ22”的规定。

    3、在04G101-3(筏形基础)图集中,只使用了“贯通筋”的说法,——例如,“顶部贯通纵筋”、“底部贯通纵筋”、“底部非贯通纵筋”等——而没有使用“通长筋”的说法。

 

 

 如何识别“第一排非通长筋”?

    举一个工程例子:某框架梁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4φ25,而左右支座的原位标注为9φ25 4/3/2 —— 显然,第一排的4根25直径的钢筋全部为上部通长筋,问题是第二排的3φ25 的延伸长度是Ln/3还是Ln/4 ?

    有人说:当第一排全部为上部通长筋时,此时位于第二排的非通长筋3φ25就成为“第一排非通长筋”了(因为它是非通长筋中的“第一排”),其延伸长度是Ln/3;同样,此时位于第三排的非通长筋2φ25就成为“第二排非通长筋”了,其延伸长度是Ln/4 。这种意见对吗?

1、提出这种意见的同志,其目的是为了落实各排“非通长筋”的截断点位置是在Ln/3还是在Ln/4的问题。他们意见的实质是,“非通长筋截断点的位置”与非通长筋在梁内的实际高度(第几排)无关,而只与非通长筋在梁内“第几次出现”有关。根据这种推理,那怕非通长筋是在梁上部第三排的位置,但只要它是第一次出现(即前两排都是上部通长筋),则这个第三排的非通长筋也只能是在Ln/3的位置截断。

    出现这种认识的同志,只是从“字面上”考虑“第一排”非通长筋的概念问题,从而把一个工程力学上的问题,演化为一种文字逻辑之类的游戏。

    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错误的。

    2、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一下“非通长筋”截断点的由来。学习过材料力学和结构力学的同志都知道,梁的上部纵筋的主要作用是承受负弯矩,它们的长度与“弯矩包络图”相关:在弯矩包络图之内的上部纵筋不能截断,伸出弯矩包络图之后的上部纵筋就可以截断。——由此可见,梁上部非通长筋的延伸长度只与它在梁内的物理位置(高度)有关。

    3、在03G101-1图集中,为了简化设计与施工,根据大量的工程统计数据,考虑了安全因素,统一把“第一排非通长筋及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第二排非通长筋延伸至Ln/4位置”(见图集28页第4.4.1条)。

    这里所说的“第一排”和“第二排”,根据上条的道理,只能理解为非通长筋在梁内的物理位置(高度):你处在第一排的高度,你的延伸长度(即截断点)就是Ln/3;你处在第二排的高度,你的延伸长度(即截断点)就是Ln/4 。—— 如果在第一排的高度上为通长筋,不需要截断,这个“Ln/3”也只能是“没有使用到”,断没有“转让”给下一排钢筋的道理。

    所以,就上述工程例子来说,“3φ25”只能是“第二排非通长筋”,其延伸长度是Ln/4 。而“2φ25”则应该是“第三排非通长筋”。关于“第三排非通长筋延伸长度”的问题,我们过去已有论述,在这里就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