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光不透明玻璃贴膜:社会“燃点”问题是最大危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2:32:24

    竹立家:社会“燃点”问题是最大危险

                                2011年05月25日08:02东方网

中国发展文本的现代解读纷繁庞杂,既有“崩溃论”的噪音,也有“奇迹论”的奢谈。

习惯上,我们把那些匪夷所思的事称为“奇迹”。而中国30年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则是社会主义改革的一个必然结果,是我们正确的改革策略和人民群众积极性充分调动的结果,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在我们的“政策设计”之中,没有什么“奇迹”可言。我们的改革与发展说到底是一个不断完善社会主义体制机制的过程,或者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过程,这一过程还正在“持续之中”。

未来30年,中国改革步入一个新阶段,改革的重点和中心任务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这种转变是由我们社会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决定的,换句话说,是由社会和历史发展的制度逻辑决定的,不以人的愿望和意志为转移。对发展的片面认识或自我陶醉都是对国家、民族和历史不负责任的表现。

诚然,我们现在GDP总量世界第二,这当然是值得庆幸的事。但仅就国际关系而言,中国作为大国的迅速复兴必然引起世界格局的重组,中国势必走到世界前台,成为这个世界的“主角”之一。能不能为中国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取决于我们高超的智慧和良好的决策。

更为严峻的是,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内部,面临艰巨而复杂的“制度和文化变迁”任务。为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人民的幸福与尊严得到普遍实现的社会主义社会,我们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政治行政体制改革任务刚刚起步,异常艰难,其结果取决于我们的智慧和“社会良心”。从人类文明发展史来看,一个社会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而是社会财富和价值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平分配。社会发展过程的中断,除外来入侵外,大多是由社会内部分配不公引起的。中国的发展转型,说到底是“社会结构性”转型,是社会价值和资源在社会公众之间公平分配的改革,是以公共精神对公共权力进行配置的改革,是从制度安排上确实实现了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改革。

我一直以为,中国改革发展能不能持续的最大危险,在于以下五个具有颠覆性的社会问题的解决,即:贫富分化问题、三农问题、腐败和特权腐败问题、失业问题、社会诚信问题。这五大问题既是未来影响中国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的“燃点”问题,也是我们“改革顶层设计”要重点关注的社会突出矛盾和问题,是“中国改革突围”的关键环节和突破口。只有这五大问题从制度安排上得到根本解决,我们才能获得一个稳定、和谐、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和制度平台,也才能有效地解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问题。没有价值内涵和制度保证的经济增长,其发展结果有可能造就一个“失败的社会”,犹如快速行驶在路基不实的轨道上的高速列车,出轨是迟早的事,在这一点上,我们要有忧患意识,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意识到改革的紧迫性。

要知道,社会主义理想需要我们几代共产党人,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带头奉献和牺牲精神,离开了这种精神,我们就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竹立家 学者 中国行政学院教授
相关评论:

竹立家:官员无道德,则社会无道德

2011年04月19日08:00东方网     传统中国的治国之道,对养成老百姓价值信仰的“教化”从来都以世俗的“道德性”教条为主,而不是像世界其他主要民族以“宗教戒律”或制度规范为主;道德行为的标准“参照物”是现世的人,是所谓“圣贤”,小到“族长”和“乡村绅士”,大到“皇帝”和“官僚阶层”,这些人基本充当了百姓“道德学习”的榜样,而世界其他文明的道德标准大多从“宗教教条”孕育出来,道德行为的最高参照物是“至善”的“神”。

在历史上,为使官僚阶层能践行“圣贤之道”,端正权力行为,为老百姓做个好的“道德榜样”,实现“以德治国”目的,也使用了“教育感化”或“严刑峻法”的手段,典型教育感化如宋太宗,在京师立一“戒石铭”,上刻“尔俸尔禄,民脂民膏,小民可谑,上天难欺”。每有官员到地方任职,必到“戒石铭”前宣誓,类似今天一些国家官员面对“宪法”宣誓;还有明初朱元璋以对贪腐官员严刑峻法出名,不但杀了上万贪腐官员,还把一些贪腐官员“剥皮填草”做成“模型”,立于各级衙门前,以警示来者。

但宋明两朝也是中国历史上最腐败的王朝之一。可见教育感化和严刑峻法在封建社会并不能遏制腐败,原因很简单,官员权力是皇帝给的,江山又是皇帝一家的,因此只有皇帝一人可能真心反腐,大大小小的官吏为了获得高额“权力利润”,杀头都不怕,遑论教育感化。这些人中大多数虽然嘴上经常挂着“圣贤之道”,但并不妨碍干些“鸡鸣狗盗”之事,丧尽天良,败坏社会道德风气。皇帝老子为怕社会动乱,从来不允许老百姓“参与反腐”,名曰“犯上作乱”。反腐效果可想而知,腐败官员能不能被抓完全靠碰运气,腐败在官场蔓延就是必然的了。以民族和人民承载动乱之苦的“王朝轮回”就不可避免了。

历史经验证明,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积淀深厚的大国,社会倡导的主流道德价值能否实现,能否真正起到以德治国和“化育万民”的作用,官员阶层的“公正廉明”是关键。老百姓的道德取向、“集体偏好”或“学习榜样”是那些掌握权力的“圣贤”之人。官员的“道德高度”就是整个社会的道德高度,政治制度就是社会秩序。这可能是我们研究中国政治社会发展史最深切的历史感悟,也是古人所说的“治大国者先治吏”的深刻历史内涵,要说中国社会的“治理特色”,“吏治则国治”恐怕是最大的特色之一。

中国正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社会正经历前所未有的“历史转型”,但中华民族几千年积淀形成的“道德心理习惯”没变,道德上“以官为师”的心态没变,如果说我们在迈向现代文明社会过程中出现道德和价值迷茫或混乱的现象,那么根子还在一些人“官德不修”,或贪污腐败、或公权私用、或执法不公、或权钱权黑勾结等,久而久之,带坏了“民德民风”,败坏了社会风气。

因此,在社会转型期要实现稳定和谐发展,建立一个“高信任度社会”,实现整个社会的“道德安全”,不使社会的“道德行为”或“正义行为”变成一件极有“风险”的行为,关键还是要通过制度约束官员的权力,建立民主的反腐体制机制,使一些人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形成好的“官风”,用“官德”来引导和“化育民德”。只有这样,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社会的道德风气才会彻底好转、人民才会团结合作、社会才会和谐进步。

不言而喻,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要选用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使他们能成为社会的“道德榜样”,归根到底还要按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通过人民民主来选干部,或逐步实现人民代表和党代表“直选常任”制,切实通过人民代表和党代表选干部,特别是选用“一把手”,把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落到实处;同时,在实践中真正做到公共权力“公开透明”,建立一个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得到保证的、可操作的体制机制平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选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好干部,也才能实现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使“以德治国”有政治和法律的双重保障,使权力的“公正廉明”变成一种稳定的制度安排。(本文摘编自4月18日《学习时报》,原题为《用官德化育民德》)

竹立家:权力腐败已成社会不稳定的根源

2010年09月21日09:33人民网人民论坛杂志竹立家竹立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原题《竹立家:社会深层次“结构性”矛盾的显现——转型期的改革与稳定》

其实,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就已经提出维稳的口号。但是,21世纪的维稳实质已经变化。上世纪80年代,不稳定因素主要还只是“改革的阵痛”,是过渡时期的必然摩擦,突出表现为意识与观念的冲突,主要存在于青年学生与知识分子之中;但是现在,由企业改制、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官员腐败等等社会问题累积的矛盾不断爆发,深层次的改革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不稳定因素已经成为一种结构性的、长期性的危机,存在于社会各阶层。

各种各样的影响社会不稳定“事件”,只是社会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和问题的“显现”。目前,统观改革与发展全局,影响社会稳定的“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社会“贫富差距”持续拉大,社会不公正现象成为新时期、新阶段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二是“权力结构”失衡现象加剧,“官本位”思潮的泛滥和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等“五权”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使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受到制约,致使公共政策质量不高,官民之间信任度下降,官民矛盾扩大。这两点是产生社会不稳定的根源。我们知道,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社会公正”和“人民当家做主”,如果这些核心价值在制度上得不到真正落实,就无法发挥我们社会主义制度“民心所向”的“政治优势”,也就无法维护我们发展所需要的“社会稳定”的前提。如果不以改革的思路消除主要的“社会结构性矛盾”,不但我们所追求的“社会稳定”难以实现,任由其发展下去,就很可能造成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危机”。在这一点上,我们要牢固确立“忧患意识”。

首先,社会贫富差距拉大所反映出来的社会不公正,是通过基尼系数反映出来的,综合各方面的数据,我国基尼系数已高达0.475,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基尼系数不仅反映了一个社会贫富差距或财富分配不公正的程度,同时也反映了一个社会“制度失灵”和“社会不稳定性”的程度。贫富差距拉大的一个主要后果是公众“社会不公正感”的增强,由此带来弱势群体普遍的心理失衡、怒气和怨气积聚、对社会的普遍不信任等情绪,并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性趋势增加。

其次,权力结构失衡导致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尊重,这又直接致使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和个人公权私用、特权腐败、权力不作为和乱作为,甚至官商勾结、官黑勾结侵犯公众利益或群众利益的事时有发生,造成群众基本权利丧失、情绪对立,对政府的不信任感增强,最终可能酿成由偶发事件导致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性。我之所以强调“社会稳定”是政治行政体制改革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要说明,政府自身改革以及用好“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是社会稳定的关键,历史经验证明,权力腐败是社会动乱的祸根。

总之,社会稳定源于制度体系和价值体系的稳定,源于社会结构性稳定。我们要塑造一个稳定与发展的未来,就必须下决心推进社会结构性改革,改革社会的不公正现象,改革政治行政体制以约束权力,建立健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发展社会组织,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只有这样,才能根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到以改革促稳定。

邱霈恩:“地方权威主义”早该终结

邱霈恩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地方权威主义”,说浅些就是地方对中央的不当博弈,说透些就是地方对中央的强力挑战,直接构成了行政效率低下的最大根源。此根不除,什么体制改革、机制建设都没有用

法有上、下位之分,政策也应有上、下位之分。下位法应该从属于上位法,下位政策同样应该听从于上位政策;而不能颠倒过来,或者把这个关系搞乱了。依循此原则,则执行力强,民得惠而国得强,领导和群众都满意,为发展之所需;背弃此原则,则执行力弱,民被损而国遭削,领导和群众都气愤,为发展之所弃。然而,作为不好的东西,以下位覆上位之行却常常大行其道,诚可谓误国害民。

已经讲得并听得出茧的老毛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实远没有结束,肆行无忌,淫渗泛滥,在各种领域都能看见。有时,即使上位政策跟地方利益并不冲突,只要地方权贵看不惯或者不理解,就不能容忍,就不能支持,更不会不折不扣地自觉执行,而会千方百计地加进自己的私货,改装上位政策然后实施之,或者弃之一旁,另搞一套,对上位政策视而不见,公然大搞土政策,严重歪曲、对冲了上位政策的战略性、全局性、正确性、有效性和有利性。这种做法我们称之为“地方权威主义”,说浅些就是地方对中央的不当博弈,说透些就是地方对中央的强力挑战,直接构成了行政效率低下的最大根源。此根不除,什么体制改革、机制建设都没有用。

日前有一件怪事,就是典型的地方权威主义。依《关于印发<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9]2号文件),今年3月,某部委面向全国基层公招了一批公务员;其中一名考生Z是某省某局有两年多工龄的公务员,已通过层层考试而成功入选,随即在当地接受了公示,没有任何异议。到6月17日,某部委正式确认录用考生Z,并在6月24日将商调函发至Z所在单位某省某局。但情况有变,某局于6月18日下发《关于新录用人员报考其他单位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功阻止了考生Z的录取和调动,高明对冲、成功消解了加强公务员交流、让人才流动起来的上位政策。

依《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只要在机关内,不必在同一机关,也不必有5年时限,公务员就可以参加公选交流。依中组部文件规定,要逐步做到基本上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而该局通知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原则上5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单位;有特殊情况要报考其他单位的须经上级审批;参加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从其规定”等,均系有违上位政策。另,此局通知假设正确有效,也不能适用于事先已经启动的其他政策行为,更不能纠正早已实行了大半年并且正在执行的正确的上位政策;因为就连法律都只能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下位法即使正确也要完全以正确的上位法为优先,而何况政策。显然,该局通知不当而无效,对公务员Z不公,对上位政策不尊,对政策执行抵触。

上述一例透示出,即使昌明之日,也有阴暗之行。这类土政策及其行动均是损人不利己,害才不利公;只可能一举即把有关人才毁掉,而大碍于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以及其他上位政策的执行。

心胸狭窄不足以容人、利人、出人才、开盛世;人才强国战略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求领导者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者必须以旷世器识来拓己扶人,呵护人才顺利成长,引致人才宝力普遍大迸发,促使全体人力合营大盛世。为此,行政监察要从政策执行的信度、效度去严格监督政策执行行为,组织人事监察系统也要发挥专门监督权威去确保组织人事政策得到全面、正确地落实。卡人、损人的做法应该休矣,窒息人才的余孽早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