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水寒ol首测:规划计划司_分省水利概况_信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7 02:16:27
浙江水利基本情况(2001版)
2001版1999版
一、概况
二、水资源
三、水利建设50年成就
五、“十五”水利规划简况
五、“十五”水利规划简况(续)
浙江省位于我国东南沿海,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境内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00毫米左右。全省地貌以丘陵山区为主,地面起伏较大,主要山脉呈西南东北走向,西南山高坡陡,多为河流的发源地,中部为低山丘陵,东北为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水网密布。全省陆域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区占70.4%,平原占23.2%,河流湖泊占6.4%。
浙江省河流众多,自北至南共有苕溪、京杭运河、钱塘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和鳌江等8条主要水系,其中钱塘江为第一大河,流域面积55558平方公里。上述河流除苕溪注入太湖,京杭运河沟通杭嘉湖平原水网外,其余均为独流入海河流;此外,尚有众多独流入海小河流,另有部分浙、闽、赣边界河流;在杭嘉湖和萧绍宁、温黄、温瑞等主要滨海平原,地势平坦,河港交叉,形成平原河网。
每年的4月中旬至10月中旬为我省的主汛期,全年70%以上的降雨集中在这段时间。“梅雨”和“台风雨”是造成我省洪涝灾害主要的成因。“梅雨”发生在每年的春末夏初,由于静止峰相对稳定于我省上空,其降雨特点是持续时间长,最长可达2-3个月,一次降雨过程一般可达3-7天,并具有范围广、总雨量大的特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发生的较大梅雨洪水有:1954年太湖流域和钱塘江流域的长历时洪水, 1955年6月下旬的钱塘江洪水,1956年钱塘江中下游、苕溪洪水,1991、1996、1999年太湖流域洪水,在杭嘉湖地区都造成了较大的洪灾。“梅雨”期间降雨除上述特征外,也不乏短历时高强度的降雨过程,如1984年6月发生的苕溪流域洪水,三天降雨量达300多毫米,同样造成了较大的洪涝灾害。“台风雨”多发生在每年的7-10月,我省大部分地区均受其影响,特别是沿海地区和鳌江、飞云江、椒江、甬江、苕溪及钱塘江、瓯江的中下游地区为主要影响区域,其具有历时短、强度大、降雨范围相对较小及随风流动的特点,对中小流域的危害尤为严重。每年在我省登陆或受严重影响的台风(强热带风暴)平均约1-2个,比较典型的有1956、1962、1963、1994、1997年的台风暴雨。另外,局部的东风波暴雨和强对流天气形成的暴雨也时有发生,其历时更短,强度更大,极易造成小河流的大洪水,如1999年发生在温州及邻近市县的短历时暴雨,永嘉县境内的小流域3小时局部降雨达390毫米,列居全国有记录的单站3小时最大降雨值的第三位。
我省海岸和河口均处于东海强潮区,浙东沿海和岛屿受潮流的直接影响,特别在台风期间,易引发风暴潮,对海塘和生产、生活设施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省内入海河流河口均受其影响,易对洪水发生顶托,影响泄洪,加重洪涝灾害,如1994年17号台风期间,正逢天文大潮,给我省沿海地区带来了极大的洪潮灾害。我省钱塘江涌潮汹涌壮观,为一世界奇观,对两岸的冲刷极为严重。潮流带来的泥沙对沿海、沿江平原的排涝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防潮也是我省水利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省水资源总量约为93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723亿立方米,地下水214亿立方米,目前人均水资源量占有量2130立方米,约为全国平均数的90%左右。降水年际年内分配不均,丰枯水年雨量相差2倍多,年内有70%的水量集中在4-9月份。由于各流域上游控制性工程相对不足,降水难以有效拦蓄,致使洪、旱兼有发生。如1967年的持续干旱,我省大部分地区长时间缺水,大面积农田绝收,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困难;水资源的地域分布也很不均匀,其中嘉兴、舟山、宁波、绍兴等地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总体上全省海岛和经济发达地区存在资源型缺水现象,尤以沿海地区最为明显。
全省大中型水库和主要河流上游水体水质普遍较好,除个别水库为Ⅲ类外,其余均为Ⅰ-Ⅱ类水;流域中下游河段中,瓯江水体水质最好,基本为Ⅰ-Ⅱ类,钱塘江为Ⅱ-Ⅲ类,部分支流河段为Ⅳ水,椒江为Ⅱ-Ⅲ类,飞云江、鳌江、甬江的下游较差,为Ⅳ-Ⅴ类,局部河段劣于Ⅴ类;各主要平原水体污染普遍较为严重,杭嘉湖平原、萧绍宁平原、温黄平原等水网地区水质均以Ⅴ类为主,城区河段水体水质年内大部分时间劣于Ⅴ类。平原河网地区的污染型缺水现象较为突出,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沿江、沿海是我省人口和工农业的主要集聚地,而这些地区同时又是洪、涝、潮的易发地区,也是水资源相对贫乏地区,这一矛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还有加深的趋势。我省在地形地貌、地理气候和自然资源上的“先天不足”,决定了我省是一个水旱灾害易发、多发的省份,洪、涝、旱和风暴潮灾害并发是一基本特征,也是困扰各级政府的心腹之患。水利需围绕着这些矛盾寻求解决的途径,利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逐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二十年来,我省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全省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各业迅猛发展。根据《2000年浙江省统计年鉴》,至1999年底,我省人口已达4467万人,国内生产总值达5365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1.2万元,经济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产业结构趋于优化合理,三产业之比例已由1949年的68.5:8.0:23.5转变为1999年底的11.8:54.1:34.1,二、三产业迅猛发展。
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我省要在202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将有较大提高,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水利服务体系,是水利在新时期面临的新的机遇和挑战。
我省水资源总量为937亿立方米,目前实际开发利用量约为20%,全省除沿海等少数地区外,还有广阔的前景;我省水电可开发量为800万千瓦,已开发340万千瓦,尚有近460万千瓦装机容量有待开发,水电开发前景良好;全省抽水蓄能电站开发潜力大,据1997年普查成果,共有92处,可装机达上千万千瓦;据1998年调查,我省现有滩涂资源388万亩,可开发滩涂资源为272万亩,是很重要的一项土地后备资源;我省已初步建成了大中小结合的水利工程体系,全省国有水利资产已达数百亿元。这些水利资源将为我省水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新中国成立来,我省水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水利工程建设成就辉煌,二是依法治水管水体系得以逐步建立和健全,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建设成就:解放以来,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建设,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兴建了大量的水利工程。主要水系除鳌江外,上游均建有拦蓄工程,已建有如新安江、乌溪江、紧水滩、长潭、青山等一大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为本流域有效地防治水旱灾害创造了一定的条件。截至到1999年底,全省已建成小(二)型以上水库3796座,总库容达360多亿立方米;建成大中小水电站2600余座,总装机容量340万千瓦,年发电量80亿千瓦时;建成各类堰坝27万余条;建成大小水闸3000多座,农田机电排灌动力达150万千瓦,在防洪排涝、挡潮蓄淡、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新建整修加固各类堤防8700多公里,使大部分城镇和低洼土地不同程度上增强了防洪抗灾能力,为全省四分之三的人口、耕地和产业提供了不同程度的防洪安全保障。
经过近五十年的不懈努力,我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已达210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8%,其中旱涝保收田面积达1510万亩,有效地抑制了旱灾对农业的威胁,基本上满足了农业对水的要求。各类水利工程年供水量约200多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约150亿立方米,工业用水约30亿立方米,生活用水约20亿立方米;已完成滩涂围垦累计248万亩,开发低丘红壤350万亩,有效缓和我省人地资源的紧张矛盾,现我省垦区工农业生产总值已达700亿元。这些水利工程对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水利政策法规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近十年,国家颁布了《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利产业政策》、《水库大坝管理条例》等一列水利政策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我省分别制订了实施办法,并加强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出台了《钱塘江管理条例》、《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滩涂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水法规体系,为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提供了法律依据,保证了水利建设和管理的顺利进行。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的摸索,我省已初步建立了一套水利投资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对水利事业非常关心和重视,对水利的投入逐年增加。根据《国务院水利产业政策》和浙江省的实际,我省已出台浙江省实施办法,已初步形成了甲类工程由各级政府投入为主,乙类工程实行政府扶持,走股份合作制之路等市场机制相结合,成功地在全省尝试了以“五自”工程为典型的水利投资新机制,水利市场面向社会,广开投资渠道,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办水利的良好局面,促进了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水利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是我省水利事业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各类水利规划依法编制、依法批准。我省历届领导都十分重视科学治水,强调规划先行的原则,特别是近年编制完成的全省各流域的综合规划,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城市防洪规划和中小流域(区域)各类专业性水利规划也基本编制完成,各流域和较大平原的防洪规划正在加快编报。
---水行政管理已初步形成体系。我省各市、县(市)均有常设的水利(水电)局,负责当地的水利水电管理和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还有专门机构负责本工程的管理工作,还建立了河道、堤防、水文等基层管理机构,各乡镇设水利员,在人员、技术配备上正在不断地加强。工程管理上正在向自动化和信息化迈进,全省防汛指挥系统正在建设,部分水文站已完成自动测报,中小电站正在努力实现自动化管理。
---水利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我省水利行业目前有近3万名水利职工,承担水利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咨询、科研、教育等各项工作,省级已建有省水电专科学校、水电干部学校、水电中专、水电技校等专业学校,有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省水文勘测局、省河口海岸研究所等科研设计单位,形成了科研、设计、管理门类齐全、配置良好的基本格局。各类水电专业施工队伍的力量和施工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
根据我省水利现状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提出“九五”和2001-2010年期间水利建设的总目标:2000年前缓解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与防洪(潮)供水能力薄弱的突出矛盾,2010年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
1、     防洪。保护杭嘉湖平原的堤塘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以上,圩堤20年一遇,钱塘江、甬江、苕溪、浦阳江、曹娥江等主要江河干流防洪标准2/3达到20年一遇,其余1/3不低于10年一遇。杭嘉湖、萧绍宁、温黄等主要平原的除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钱塘江海塘达50-100年一遇,浙东保护万亩以上的海塘达20-50年一遇。城市和重要基础设施防潮标准达50-100年一遇。
2、     供水(灌溉)。计划“九五”末,水利工程年供水量达21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15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35亿立方米,生活20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万亩,旱涝保收面积50万亩,强化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优化水资源配置,积极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
3、     水电。积极发展中小水电,“九五”期间增加中小水电装机42万千瓦,年发电量10亿千瓦时。
4、     水土保持。“九五”期间初步建立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00平方公里。
根据我省水利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状况,在总结几十年来水利建设的基础上,为完成“九五”计划目标,“九五”期间计划投资172亿元(不包括宁波,下同),其中中央13.6亿元,地方158.8亿元。
1、防洪项目。以太湖治理骨干工程、浙东标准海塘、钱塘江江堤、碗窑水库等工程为重点,防洪项目“九五”期间计划投资76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11.9亿元,地方投资64.2亿元。
2、供水灌溉项目。以珊溪水利枢纽、乌溪江引水工程、汤浦水库,舟山大陆引水工程等项目为重点,供水(灌溉)项目“九五”期间计划投资57.4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1.4亿元,地方投资56亿元。
3、水电围涂项目。以玉溪水电站、青山殿水利枢纽、上虞围垦等项目为重点,水电围垦项目“九五”期间计划投资27.3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0.3亿元,地方投资27亿元。
4、水土保持、规划前期等项目。“九五”期间计划投资11.5亿元。
“九五”期间在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等上级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经我省上下共同努力,各项水利建设任务按“九五”计划目标紧张而有序的推进,水利建设不断加快,水利投入不断增加,水利管理和水利行业素质不断提高,水利改革也有了较大的突破,水利基础地位进一步得到加强,水利能力大幅度提高。“九五”期间水利总投资达到31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约18亿元,省级资金约32亿元,地方自筹、银行贷款等其他配套资金262多亿元。
1、防洪项目。“九五”期间计划投资76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11.9亿元,地方投资64.2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32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15亿元,地方投资117亿元。
2、供水灌溉项目。“九五”期间计划投资57.4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1.4亿元,地方投资56亿元。实际完成投资63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2亿元,地方投资61亿元。
3、水电围涂项目。“九五”期间计划投资27.3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0.3亿元,地方投资2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44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0.34亿元,地方投资43.66亿元。
4、水土保持、规划前期等项目。“九五”期间计划投资11.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8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0.45亿元,地方投资27.55亿元。
“九五”期间(1998年-2000年),我省新增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水利项目累计下达计划15.917亿元(不包括宁波部分,下同),其中中央5.65亿元,地方转贷4.74亿元,地方配套5.527亿元。按年度分,98年共9项,计划下达新增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6.95亿元,其中中央2.21亿元,地方转贷4.74亿元。99年新安排项目10项,下达计划9.153亿元,其中中央3.177亿元,地方配套5.976亿元;2000年下达计划1.35亿元,其中中央0.633亿元,地方配套0.717亿元。共计安排项目19项,批准项目总投资116.7亿元(不包括待批项目)。
共新建、加固20年一遇以上标准海堤和江堤2000余公里,千里海塘基本建成,千里江堤顺利实施;碗窑、沙畈、梁辉、梅溪、岑港等水库建成投产,珊溪、汤浦、白溪、下岸、水涛庄、漩门二期、里墩等水库进展顺利。
——“治太”工程进展顺利。我省境内的六项“治太”骨干工程已全面开工,“九五”期末已完成既定工程量的75%,累计投入23亿元,部分工程已在“990630”洪水中发挥了巨大的减灾效益。
——千里标准海塘基本建成。浙东沿海大中城市防潮能力达到100年一遇,县城、重要城镇及万亩以上农田防潮能力达到50年一遇,大部分农村海塘防潮能力达到20年一遇以上。整个海塘建设“九五”期间完成投资约43亿元。
——以钱塘江中游“三江”干堤加固为重点的各主要河流堤防加固工程顺利实施。至“九五”期末,钱塘江中游“三江”标准堤防建设完成790公里。其他以城镇防洪和主要平原防洪为主的干堤加固工程也已全面动工建设。
——全省70座县以上城市的防洪工程全面开工建设。“九五”期末完成投资约45亿元,杭州、绍兴、常山、衢州、龙游、金华、新昌、嵊州等省内大部分城市中心区的防洪能力已有了显著提高,为“十五”期间全面建成城市防洪工程创造了条件。
——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江山碗窑水利枢纽工程已经竣工投入运行;金华沙畈水库枢纽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我省建国以来最大的股份制水利项目——珊溪水利枢纽已蓄水发电,输水工程建设已近尾声;温黄平原治理三项骨干工程,江厦排涝隧洞工程、金清新闸一期工程、永宁江大闸枢纽工程均在“九五”期间建成发挥效益,使温黄平原的排涝标准得以明显提高;省内最大的“五自”水库工程——绍兴汤浦水库建成蓄水,输水工程基本建成;舟山大陆引水应急工程正在抓紧建设;具有防洪和城市供水等综合效益的宁波白溪水库也即将封孔蓄水。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效显著。全省小(二)型以上病险水库1200座,均已进行了除险加固。中型病险水库中,金华安地水库、义乌长堰水库等已基本处理完毕,绍兴平水江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也已动工,缙云大洋水库已着手加固处理。
——钱塘江、瓯江流域中上游水土保持工程进展加快。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47平方公里;公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全省小流域治理取得较好效果,“九五”期间治理小流域100余条,取得初步效果的有50条。
——水电开发水平和供水能力进一步提高,“九五”期间,水电新增装机69万千瓦,泰顺三插溪电站、丽水玉溪电站和临安青山殿电站、景宁白鹤电站、文成县高岭头二级水电站及东溪三级水电站、黄岩富山水电站相继建成投产;建成东阳横锦水库供水工程、永康杨溪水库供水工程、永嘉楠溪江引水工程、德清县城武康供水工程、苍南供水工程、台州黄椒温供水工程、临海牛头山水库供水工程等一大批城乡供水水源工程,新增城乡供水能力159万吨/日,改善和提高了城乡供水的质量和保证率,同时也提高了水库工程的供水能力。
——滩涂围垦取得新的进展。新围垦滩涂面积25万亩,完成上虞九六丘围涂、萧山九六丘围涂、海宁尖山一期围涂等围垦工程。
——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成绩显著。八条主要水系的综合规划、滩涂围垦规划编制完成并已经省政府批准。全省县以上城市防洪规划编制完成,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大中型灌区规划、水电发展规划编制完成。水利前期工作为水利建设打下基础,钱塘江干堤加固、桐庐分水江水利枢纽、东西苕溪防洪工程等一批大型项目经论证审定,全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全省水利信息化建设规划通过审查,正在积极组织实施。
——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水利执法队伍得以建立和加强,全省各地均已成立水政执法队伍,宣传和维护水法规,处理水事纠纷。开展了全省三级人大联动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违法事件,同时也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水法规的认识,水法制意识在全社会得以进一步加强。
(一)防洪抗灾整体能力仍然偏低。全省各主要河流和平原的防洪排涝标准总体偏低,大部分城镇整体防洪能力不足。各主要河流中下游两岸堤防的防洪标准大部分低于20年一遇,萧绍宁、温黄、温瑞等平原的排涝标准仍低于10年一遇,部分海塘尚没有达标,城市的防洪能力较低,面广量大的小流域未能有效治理。
(二)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愈显突出。一方面水资源短缺,我省人均水资源拥有量逐年下降,另一方面水资源利用水平低,浪费现象严重,水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利用。
(三)水环境污染和水资源破坏仍较严重。目前全省受污染的河流已较为普遍,杭嘉湖、萧绍宁、温黄、温瑞等大部分地区水体污染严重,部分地区水网已不存在符合Ⅲ类水的达标河段,部分水库水体出现了富营养化问题。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加剧了河湖、水库的泥沙淤积;嘉兴、台州、宁波等地地下水不同程度超采,已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区域性地面沉降,降低了原有的防洪能力。
(四)管理还不能适应现代水利的要求。重建轻管思想依然存在。工程老化,带病运行,大中型灌区长年失修,已建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完善,工程效益未能正常发挥;工程维修、改造、更新任务艰巨。农田水利设施和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尚不能适应效益农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水利改革任务繁重。城乡河道及水环境现状不能适应城市化推进和城乡居民对生活环境日益提高的要求,迫切需要进行全省范围内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的河道整治工作。数量众多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素质普遍不高,装备陈旧,存在诸多隐患。现有工程管理水平难以适应高标准的防洪要求和高质量、高保证率的供水要求。各项基础工作尚显薄弱。对基础资料的积累和分析研究不够,工程监测不足,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超前研究不够深入,勘测、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不能满足正常建设的需要,管理手段相对落后,信息化、自动化水平不高。
(五)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健全,依法管水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观念仍然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力的现象仍较普遍,违反《水法》等法律法规的现象屡有发生,造成水土流失、河道淤积、人为设障、排洪不畅、水体污染、工程建设侵占河道,影响行洪,降低了原有防洪设施的抗灾能力;农业节水管理和法规建设亟待加强。
“十五”计划和到2015年规划的编制,根据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针对当前水利上存在的问题,经充分调查研究,在指导思想上注重“四个坚持”,在行动上立足“四个转变”,从而实现主要方面的“三个提高”。
总体指导思想上首先必须注重“四个坚持”,即:
1、坚持长期不懈地搞好水利建设。水利建设规模和速度应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适度超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积极创造并提供支撑与保障条件。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水利适应国民经济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平衡过程,水利必将长时期地不断完善工程体系,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当前我省抗御洪涝台旱灾害的基础还比较脆弱,洪涝仍是我省的心腹之患;资源型、工程型、水质型缺水并存,水资源供需矛盾愈显突出;水土流失仍较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水利投资供求矛盾大,与其他基础设施相比差距拉大,加快发展的任务更为艰巨。要客观地估计水利现状,充分认识水利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加快水利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水利现代化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不能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
2、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首先水利应适应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认真解决好由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巨大压力而导致的水问题,统筹考虑灾害治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使水利建设能够适应国家可持续发展对防洪保安、水资源供给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3、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产业政策》等有关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的配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完善水利法规建设,加强执法力度,规范各项水事活动。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各类水利规划,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提高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和高效利用、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水利规划与建设等方面的科技水平,促进水利发展。
4、坚持地区协调发展。巩固提高浙北及东南沿海地区的防洪(防潮)能力,提高水资源供给保证率和质量。加大对山区、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水利建设的投入,把防洪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上游水土保持和水环境的保护,充分发挥这些地区水电资源的优势,合理开发水资源,为山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也为下游提供高质量的水资源,减轻下游防洪压力。这是水利义不容辞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尚要立足观念和工作方式上的“四个转变”,即:
(1)从以往侧重于工程建设转变到建设与管理并重上来,在重视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注重政策法规和队伍建设。
(2)充分认识到水利的服务对象已面向全社会,要适应“大水利”的转变,从重点服务于农业农村转变到城乡并重上来,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3)适应可持续的发展要求,转变传统的观念,在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上,从长远的角度注重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转变单一工程观,注重工程的环境观和整体观。
(4)由以往的重点扩大外延转为注重内涵。如何延长工程的运行寿命,挖掘工程的最大可能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已建工程效益,将是水利今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上述思想指导下,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从而实现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的“三个提高”,即:(1)全面提高水利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的能力,建立、完善高水平的防灾抗灾工程体系。(2)提高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自动化、规范化水平,做到既快又准,决策科学,操作简便。(3)提高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能力。强化法律的严肃性,规范水利执法,做到在法律范围内从事一切水事活动。
按照《浙江省水利现代化建设纲要》所提出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在全省建立起高标准的水利防灾减灾体系、高水平的水资源配置网络、高效率的水利管理运行机制、高质量的水生态环境、高素质的水利人才队伍,实现水利现代化,适应我省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需要。
按上述战略目标,我省水利在“十五”末期的目标是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即:以防洪保安为中心,以骨干工程建设为重点,积极兴建有防洪作用的控制性工程,建成高标准的重要海塘、城市防洪、钱塘江干堤加固等骨干工程,加快杭嘉湖、温黄等主要平原的排涝工程体系建设,基本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使全省重点地区和重要地段防洪排涝能力显著提高,基本保障主要防洪保护区的防洪安全;进行以节水防渗渠道建设为重点的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和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的基础上,有计划地调整部分大中型水库的功能,增强向城镇供水的能力,并在温州、宁波、绍兴、舟山等地区新建蓄、引供水工程,使全省重点地区的供水矛盾有效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的问题基本解决,基本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建立起较为安全可靠的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同时加快水电、滩涂的开发步伐,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要求;生产要素相对聚集的小流域和钱塘江等中上游水土流失区得到重点治理,重要河段、平原河网和城市河道得到初步整治,水污染得到初步控制,水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同时建立与实施严格的水资源、河道和水工程的管理制度。使全省水利能基本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并力争在若干经济发达、水利条件较好的县(市、区)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
到2015年,全省水利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即全省主要河流沿岸及主要平原、城镇防洪达到国家标准,各主要平原排涝能力进一步提高,沿海防潮能力得到巩固,建立起安全可靠的防洪保安保障体系;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水资源配置网络,满足城镇和乡村生产生活对水供给的要求,合理开发水电、滩涂资源;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明显改善,建立起有效的水环境保护保障体系,适应浙江人民生存与发展的要求。水利各项能力得以进一步增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省一半以上县(市)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
1、防洪保安上采取水土保持、河道疏浚、建库筑堤、分洪滞洪等综合措施,依靠先进的科技手段,建立起安全可靠、科学规范、反应灵敏的防灾减灾体系。
(1)“十五”期末,全省县以上城市中心区可防御50年一遇以上洪水,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嘉兴、湖州、台州、舟山等重要城市达到100年一遇以上标准。到2015年,根据城市的发展,所有建成区达到上述标准,重要乡镇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十五”期末钱塘江、瓯江干堤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以上,至2015全省各主要河流达到20年一遇以上。
(2)沿海重要海塘全部建成,钱塘江河口两岸和重要城市防潮标准达到100年一遇,重要城镇和万亩以上农田防潮能力达到50年一遇,其他村镇和农田防潮能力达到20年一遇。
(3)杭嘉湖、萧绍宁、温黄、温瑞等沿江、沿海大片平原排涝标准,“十五”期末达到10年一遇以上。至2015年达到20年一遇。
(4)“十五”期内开展100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至2015年300条小流域基本得到治理。
2、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上以流域和区域为基本单位,开源节流并重,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统筹调度,建立起蓄、引、提、排、灌、供、用的高水平水资源配置网络,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十五”期间新增供水能力30亿立米,总供水能力达到260亿立方米。到2015年达到300亿立方米的能力。
(1)建立“效益农业”所需的灌排体系,以节水灌溉和灌区配套改造为重点,并根据规划积极新建水源工程。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90万亩,达到990万亩;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0.7左右,水源紧缺地区限制高耗水工业的发展。至2015年,渠道基本达到硬化防渗,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7以上,提高水的利用率和农业灌溉保证率,减少农业用水总量,使有效灌溉面积和旱涝保收农田面积略有增加,分别达到90%和70%,为现代效益农业提供良好的水利条件。
(2)积极发展农村、乡镇供水工程,“十五”期间建设乡镇供水工程321处,新增日供水能力334万吨,基本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基本适应小城镇发展、农村居民饮水和乡村企业的用水要求。至2015年,有条件和较大村落建设集中式供水系统,乡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90%,山区、海岛等水源紧缺地区喝上清洁、卫生、充足的饮用水。
(3)加快城市水源地建设。根据城市化进程的需要,逐步扩大城市供水能力,对已污染的城市水源地进行更置,并积极新建设水库蓄水、供水工程,重点研究利用已建水库工程发展城市供水。
(4)大力开展计划用水,强化取水许可监控手段,推广安装节水设施。至2015年,全省工农业和生活用水全部计量化,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建立流域内和跨流域的水资源互调互剂网络,建立水资源实时监测、分析、调度系统,实现地表水、地下水、过境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5)优先开发清洁的、可再生的水电资源,充分发挥水电综合开发利用的效能。“十五”期间新增水电装机80万千瓦,全省水电装机总容量达到420 万千瓦,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56.5%左右。至2015年,水电总装机达530万千瓦,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达66.25%。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促进山区、边远地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
(6)我省尚有可围垦滩涂资源272万亩,按每年开发5万亩的速度,“十五”期间完成围涂面积25万亩;开发低丘红壤面积每年2万亩,计10万亩。
3、水环境保护上以水土保持和河道综合整治为重点,注重水工程环境建设,使水生态环境与山川秀美的生态省建设相协调,城镇水环境普遍美化,乡村水环境整治和美化取得显著进展,逐步建立起高质量的水环境,基本实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
采取工程、生物和耕作措施,全面综合整治水土流失面积,基本消灭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全面提高水土流失治理水平。“十五”期间重点加强钱塘江、瓯江上游等地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平方公里。“十五”期间完成“坡改梯”面积90万亩。
全面进行河道疏浚,重点进行城市河道的综合整治。“十五”期间全省完成河道疏浚长度22500公里,清理河道淤积物5亿立方米,使重要河道基本达到设计行洪标准,恢复和提高河道的综合功能。
“十五”期间水环境恶化应得以有效控制。全面建立水质监测系统,定期公布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研究水环境容量,划分河道水功能区,设置保护区,加强水质监测,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努力使供水水源地的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在开发利用和调度水资源时,要统筹兼顾,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地下水体的合理水位,禁止超采地下水。开发利用水资源要充分考虑环境用水,逐步建立和完善保护水资源、恢复水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到2015年,全省水环境得以明显好转。
水利工程建设要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统一,维护生态环境的和谐。江河湖泊整治、水工程建设要与环境优美相协调,要有利于生态平衡,要体现出水文化的内涵。水利建设要促进城市化的进程和城市品位的提升,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营造江南水乡的新风貌。
4、进一步做好各项规划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在“九五”完成全省各流域综合规划的基础上,“十五”期间继续做好各流域防洪、水资源利用保护等专项规划和全省各河口综合规划,并依法由各级政府审批;重点做好杭州湾综合治理开发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应时代发展趋势、具有浙江特色的安全高效的水利管理运行体系。
深化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精干高效的水行政管理体系,实现水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逐步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十五”期间重点落实各流域综合规划批准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功能调整工作,充分发挥大型工程在防洪、供水等方面的巨大优势。培育整顿提高水利市场,建立起开放规范的水利市场监管体系,逐步理顺水利工程水电价格和公益性水利工程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价、电价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促进供水产业化和全社会节约用水,通过有效管理,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水利管理工作在“十五”期间要有重大突破,要求到2015年达到工程安全、功能正常、设施先进、管理高效、经济保障、环境优美的总体要求。
(1)“十五”期间在完成已查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其他水利工程的普查和除险加固工作,完成隐患突出的工程加固处理。到2015年,全省小(二)型以上各类工程完善配套,确保工程正常运行,明显提高安全度。
(2)配套完善水利工程的安全监测设施和管理设施。“十五”期间完成中型以上水库、水闸的安全监测设施配套,完善大中型工程的交通、通讯、管理等配套设施,至2015年各类水利工程均达到管理设施完整。同时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对基础资料的积累和分析整理,合理确定工程的调度运行原则,并依法加强对水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3)加强防洪工程的更新改造步伐,对各类防洪工程进行安全鉴定,进行改建、重建和技术改造。“十五”期间重点进行安全鉴定和试点工作,到2015年分期分批对部分老化工程进行改建、重建和技术改造。
(4)加快分、滞洪区建设。“十五”期间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按规划批准的分、滞洪区划定范围,依法规范建设、管理、使用分滞洪区,建立起合理的分滞洪补偿和水库超蓄陪偿机制,充分发挥分滞洪区和水库的防洪减灾作用。
(5)建立完善全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十五”期间建成覆盖全省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包括信息采集、通讯、计算机网络和决策支持系统),实现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智能化。逐步建立抗灾救灾的良好机制,防灾避灾、抢险救灾实现制度化,逐步建立起政府扶持下的社会防洪保险机制。
(6)强化河道管理。按照防洪规划、堤线规划、河口综合规划、采砂规划和河道综合整治规划,划定河道界线,加强河道巡查,加强对涉河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加大清障力度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开展文明河道建设。
(7)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引进先进技术,走社会化服务、集团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法制化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新路,实现水利工程安全、高效、富裕、美丽。
6、针对水利市场需求,大力培养水利人才,全面培训水利职工,建立起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的水利人才队伍。
适用水利先进科学技术得到普遍推广,科技教育对水利支撑作用增强。水利队伍人才留得住、引得进,造就一批科技、教育、管理、执法、经营等高素质人才,形成充满活力的人才梯队结构,科技教育得到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反腐倡廉,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行业精神,建设一支思想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水利队伍。
根据我省水利基础条件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结合各地自然状况与资源特点,为达到确定的水利发展目标,首先必须兴建一批水利设施,提高水利的保障能力。本着“确保在建、效益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九五”结转在建项目;优先安排对流域治理有重要作用的骨干枢纽工程,事关大局的堤防、河道等防洪排涝工程,解决严重缺水地区的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优先安排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现有工程的挖潜配套改造项目;优先安排对防洪有一定作用的水电开发及供水项目;视可能将部分符合规划、开发条件具备的水电、供水、围垦等经营性项目列入建设计划。同时加强水文、科技、规划、管理、人才开发等水利基础能力建设。
按照地理位置与特征,可将全省划分为浙北苕溪及杭嘉湖平原(太湖流域)区、钱塘江流域中上游区、萧绍宁舟区、浙东南沿海区和浙西南山区等五个区域。“十五”期间,全省除继续开展城市防洪、小水电开发和技术改造、中小城镇供水、标准农田建设、节水灌溉、山区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河道综合整治和防洪抗旱指挥系统等面上工程建设外,针对各区不同的特点和现有工程布局,围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资源条件,依据各流域综合规划,分区还需继续实施已开工骨干项目建设,并部署新的工程措施,以逐步建立完善防洪保安、水资源供给和水环境保护三大保障体系。
1、浙北苕溪及杭嘉湖平原(太湖流域):其主要的自然灾害是平原区梅汛期的洪涝灾害,区域外围的钱塘江河口北岸海塘的洪潮灾害,以及水资源的供需矛盾问题。治理主要对策是拦截东西苕溪山洪导入太湖以减轻平原纳洪压力,向东南北三个方向打通排水通道排涝水入海或出境;兴建高标准的钱塘江北岸海塘抵御海潮入侵;加快长兴平原的洪涝治理;对于供水问题,在加强河网水污染防治的基础上,研究利用太湖水源、东西苕溪水资源开发和钱塘江中游水资源,考虑从新安江水库向杭州市的供水等措施。
“十五”期间在确保完成既定的“治太”工程基础上,大力开展西苕溪治理和长兴平原太湖回水堤建设,加快苕溪尾闾河道二期工程建设和湖州南门船闸扩建,增加苕溪洪水入湖能力;加固环湖大堤和导流东大堤,全面完成钱塘江北岸海塘建设,使杭嘉湖平原防洪、挡潮能力基本达到100年一遇,有效抵御外江洪、潮的侵害;续建临安水涛庄水库,加高加固对河口水库,并力争开工建设西苕溪上游水库工程;加快圩区建设步伐,五年完成约140万亩的圩区建设,适当调整圩区格局,进一步加固圩堤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加快入湖娄港、南排配套河道等骨干河道拓浚,增加外排水量,进一步提高整体防洪排涝能力。全面疏浚区域内的河道,增加河网调蓄能力,并改善水环境;建设老虎潭水库,研究利用太湖水资源供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以有效控制地面沉降。
2、钱塘江流域中上游区:流域上游虽建有多座大中型水库,对控制山洪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但由于钱塘江流域汇水面积大,干流两岸的盆地地形低洼,下游排泄不畅,洪涝灾害仍十分严重;同时该区有待开发的中低产田和黄土丘陵多,而大中水库的配套不完善,水的供需矛盾突出。
本着“上蓄、中分、下泄”的原则,“十五”期间有计划安排建设江山白水坑水利枢纽、桐庐分水江水利枢纽、金华九峰水库、常山芙蓉水库、和武义源口水库加高、龙游沐尘水库等一批骨干水利枢纽工程,增加调洪能力和水资源调节能力,同时加快开化密赛水库的前期工作;干流江山、常山以下,金华江干流东阳、永康以下,新安江建德以下段以干堤加固为主要建设任务,重点在城市下游开展河道疏浚和清障工作,保证行洪通畅;根据《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对域内大型水库功能调整的要求,落实新安江、湖南镇、横锦、碗窑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功能调整的有关措施,充分发挥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的综合利用效能。该区的支流众多,小流域比较发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重视小流域治理。
继续做好乌溪江引水灌区和碗窑灌区的渠系配套工作,同时对流域内大中型灌区进行配套改造,充分发挥“乌引”等工程的效益,充分利用水资源,加高义乌巧溪水库,建设诸暨永宁水库、浦江仙华水库等水源工程,在不影响农业灌溉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利用已建水库向城镇供水的渠道,最大程度发挥供水效益;进行东阳画溪水库等水源工程的前期工作;开发部分条件成熟的水能资源,在协调好与兰溪城市防洪建设关系的前提下,建设兰江水利枢纽;严格控制流域上中游污染源的排放;在做好水土保持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开发低丘红壤资源每年2万亩。
3、萧绍宁舟区:域内有萧绍、姚江平原和舟山群岛,经济发达。存在的主要水利问题是沿江、沿海防洪御潮,内陆平原防洪治涝和资源型缺水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制约影响。其治理对策是:在开发利用区域本身水资源的同时,跨流域调配水资源以弥补本身的资源不足,满足本区迅猛发展的社会经济用水需求;对其北缘海塘本着治江与围涂相结合的原则,按海塘堤线规划的要求进行整治;对域内曹娥江、甬江的治理按蓄、泄相结合的原则,上游兴建流域控制性综合利用水库工程,中下游加固江堤、疏浚河道,建设排涝闸站,以提高排涝能力。
“十五”期间防洪上在完成沿海海塘加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曹娥江、甬江干流堤防的加固;加快姚江平原和萧绍平原的治涝进程,创造条件建设曹娥江上游镜岭水库等控制性工程;积极开展杭州湾及曹娥江、甬江河口治理开发研究工作,争取“十五”末期开工曹娥江河口大闸的建设。
域内萧绍宁平原、舟山群岛及宁波市的水资源在省内属最为紧缺地区,“十五”期间以充分开发本地水资源为主要措施,完成日供水100万吨的绍兴小舜江供水工程和宁波白溪引水工程建设,初期完成舟山大陆引水应急工程,动工建设宁波周公宅水库,建设部分海涂水库以解决慈溪等海边缺水地区的农业及工业用水,并加快富春江引水工程的前期研究工作,创造建设条件,争取在“十五”期后开工建设,以进一步缓和供需矛盾。由于本地区工业化水平高,目前河网水质普遍较差,各城市的截污和处理工程正在建设之中,水利上应同时开展河网的“三清”工作。
4、浙东南沿海区:内有灵江、瓯江、飞云江、鳌江等水系下游的河口平原和绵长的沿海海塘,流域上游控制性工程少,调减洪水能力差。每遇台风暴雨,常发生风、暴、潮三碰头的洪潮灾害,遇晴热少雨天,常发生大面积干旱和人畜饮水困难,特别是沿海岛屿的用水问题更为突出;该区人口密度高、人均水土资源少,而沿海滩涂资源较为丰富。因此,该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防台挡潮、温黄平原的内涝、温瑞平原及沿海岛屿的供水问题。
“十五”期间防洪上在完成海塘建设的基础上,开展椒江、瓯江下游、飞云江、鳌江等河流的干堤加固;建成珊溪水利枢纽、仙居下岸水库等控制性工程,加快温黄平原和温瑞平原的内涝治理,拓浚永宁江二期、金清二期河道和温瑞塘河等骨干排水河道,进行平原河网综合整治,开通珊岭汪隧洞,提高排涝标准。“十五”后期应抓紧各流域上游的控制性工程的建设,计划开工建设永嘉楠溪江水利枢纽、平阳顺溪水利枢纽、仙居螺蛳岩水库等骨干工程,进一步提高拦洪调节功能。开展南雁等水库的前期工作。
“十五”期间,珊溪水利枢纽的建成将缓和温州市的城镇供水局面,但温黄平原、乐柳平原还需要建设一批城市水源工程,建成玉环境内里墩水库供水工程和漩门二期蓄淡围垦工程,抓紧长潭水库遗留移民安置,增加长潭水库的调蓄能力,为防洪、供水、灌溉发挥更大作用;建设天台黄龙水库向天台县城供水;利用浙东海涂资源优势,继续进行温岭东海涂等沿海滩涂资源的开发,进行漩门三期、温州浅滩工程的前期论证工作。
5、浙西南山区:该区属省内各流域的中上游区,是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河流多属山溪性河流,坡陡流急,但水能资源蕴藏量比较丰富,同时人均耕地少,且多分布在河流两岸的小片零星冲积平原内,常遭山洪袭击。因此,加强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结合开发水能资源,增加水库的调蓄能力,是该区发展的主要途径。
防洪上重点做好瓯江中游干流整治和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并在滩坑水利枢纽建设中,须留足防洪库容。本区水资源和水能资源相对丰富,要按“流域、梯级、综合、滚动”的原则进行开发与治理保护。“十五”期间以瓯江干堤加固、缙云好溪水利枢纽、庆元大岩坑电站、遂昌应村电站、丽水开潭电站、景宁英川电站为主要建设项目,并积极开发其他中小水电资源,为山区经济发展寻求新的增长点。
按照水利发展的建设布局,工程建设计划安排中,在充分考虑必要与可能的关系,工程投资强度与所在地经济状况间的关系的前提下,“十五”期间必需实施的工程内容有防洪保安、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利基础工作及管理建设等四大类。“十五”期间计划投资460亿元(不含宁波),其中防洪234亿元,占51%,水土资源开发利用155亿元,占34%,生态建设投资48亿元,占10%,水利基础工作及管理23亿元,占5%。
根据“十五”计划的初步安排,考虑当前水利投入的水平和“十五”期间适当加大水利投入的可能性,据测算,“十五”期间,全省水利发展建设投资总规模约为460亿元。其中省以上投资约86亿元,银行贷款90亿元,地方投资284亿元。“十五”期间,需中央和省对水利的投入,年均投资17亿元,年均贷款19亿元。
1、太湖治理骨干工程
(1)东西苕溪防洪一期工程
苕溪流域位于杭嘉湖地区西部,总面积4541平方公里(不包括长兴地区),流域内有东苕溪和西苕溪二大水系,两者入太湖的尾闾河道是相互沟通的。东苕溪发源于天目山南麓,干流长143公里,流域面积2267平方公里。西苕溪发源于天目山北麓,干流长150公里,流域面积2274平方公里。
东西苕溪防洪工程是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十项骨干工程之一,分二期实施。工程实施后,可保证杭州和湖州市免遭苕溪山洪危害和防范苕溪山洪东侵杭嘉湖东部平原,可使东西苕溪一百多万亩农田的防洪标准从目前的5~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除防洪效益外,兼有航运、灌溉供水、改善水环境等综合效益。
一期工程包括旄儿港、长兜港、环城河、导流港拓浚工程及配套建筑物和西险大塘44.6公里加固加高,导流东大堤44.7公里加固加高,德清大闸等六闸改建等建设项目。该工程的可研报告已经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并经中国国际咨询公司评估,中咨公司可研报告评估总投资为70491万元。
(2)红旗塘工程(浙江段)
红旗塘工程位于杭嘉湖平原嘉兴、嘉善北部,是嘉兴北部低洼涝区东排的主干河道。当遇到1954年型洪水时,红旗塘与东排水系一起,规划排水15.8亿立方米。
红旗塘干河全长26公里,其中浙江境内20.9公里,上海境内5.1公里。河道底宽70-80米,底高程-1.0-0.0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红旗塘两岸筑堤、建闸。工程总投资10.26亿元,其中浙江境内工程投资3.2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1亿元)
红旗塘浙江段干河已于1959年开通。浙沪边界留存堵坝,于1991年大水期间炸开。红旗塘上海境内5.1公里干河至今尚未开通。
本工程属浙、沪边界工程,工程可研报告已经国家计委计农经[1999]161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水利部水规计[1999]373号文批复。
红旗塘浙江段于1999年12月开工建设,2000年重点进行红旗塘干河及新农港拓浚和政策处理,预计到2000年底完成投资14500万元。“十五”尚需投资17985万元,2001年计划投资1亿元,其中要求中央安排3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干河、新农港河道土方、桥梁建设及政策处理等,整个工程计划到2002年完成。
大塘加固等,东西苕溪防洪一期工程计划于2002年全面完成。
(3)北排通道工程(浙江段)
杭嘉湖北排通道工程是杭嘉湖东部平原西部以澜溪塘等为骨干水系的河网排水系统。该通道水系历来是杭嘉湖平原涝水的排水通道,素有“排水走廊”之称。它是承泄杭嘉湖平原西部和太浦河以南江苏吴江地区近2000平方公里的涝水入太浦河的主要排水通道。遇1954年型洪水时,规划排浙江境内涝水11.6亿立方米。
北排通道(浙江境内)工程包括以双林塘、练市塘、澜溪塘等骨干河道在内的河网水系,规划要求北排通道浙苏边界过水断面面积850平方米,入太浦河北排出口过水断面1080平方米(均为3米水位时)。并保持通道工程上下游断面相对应,确保排水畅通。工程总投资3.8亿元,其中浙江境内投资1.7667亿元。
北排通道工程可研报告由国家计委计农经[1999]161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水利部水总[2000]180号批复。北排大坝水路应急工程已由水利部水规计[1998]79号文批复初步设计,并已于1998年开工建设。
2、钱塘江北岸险段标准海塘工程
钱塘江北岸险段标准海塘工程选择了钱塘江北岸海塘中险情特别严重的44.7公里海塘(其中海宁24.7公里,海盐8公里,杭州老城区段12公里),按抵御百年一遇洪潮高水位加12级台风入侵的当地风速和最不利塘前河床冲刷条件作为设计标准进行加固。
工程建成后,将使原北岸重要险工地段的海塘标准提高至百年一遇,不仅使保护区内700余万人口,700万亩耕地,及一批重要基础设施和大型企业,如沪杭铁路、沪杭高速公路及机场等免受洪潮灾害袭击,而且有利于社会安定,对海塘工程本身也改变了局部堤段“年年出险,年年抢”的局面,同时对促进钱塘江下一步整治实施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工程计划工程量:土方249.59万立方米,石方96.11万立方米,砼38.37万立方米,工程建设总工期五年,工程批准概算总投资5.6亿元,其中中央补助2亿元。
工程由国家计委计投资[1998]474号文批复,1998年3月开工建设。截至2000年底,工程进展顺利,已基本完成标准塘40.54公里,其中海宁22.9公里,海盐8公里,杭州9.64公里,预计完成投资37740万元。2001年计划完建海塘3.8公里,完成海宁段丁坝修筑25座,新开工海宁段丁坝修筑20座,海盐段8公里扫尾,计划投资12000万元,其中要求中央安排5000万元。
3、浙东标准海塘
我省地处东南沿海,自然灾害频繁,常遭台风暴潮袭击,给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很大影响,严重制约我省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快速发展。海塘是我省沿海地区唯一的防潮屏障。为尽快提高我省沿海地区防御台风暴潮标准,省委、省政府决定继续下大力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1000公里沿海标准海塘建设的目标。为此,我省对海塘建设进行了全面规划,规划建设标准海塘总长度为1116.5公里(其中钱塘江北岸险段海塘44.7公里已由国家计委立项建设),使沿海地区大部分海塘达到50年一遇的标准,城市地段海塘达到100年一遇的标准,钱塘江河口段海塘达到100年一遇标准。
根据1998年9月25日召开的省标准海塘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专题会议纪要[1998]22号):“原则同意在确保完成浙东沿海和钱塘江南岸标准海塘建设任务的前提下,根据省里财力可能和地方积极性,安排建设钱塘江北岸标准海塘”的精神,浙东沿海和钱塘江南岸标准海塘规划建设长度为1072公里,扣除宁波规划建设长度175公里,浙东海塘规划建设规模为897公里,工程总投资约50亿元,申请中央补助3亿元,其余由我省自筹解决。三年(1998~2000)来,我省累计下达建设计划796.857公里(其中1998年220.7公里,1999年324.079公里,2000年252.078公里)。为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海塘工程质量,参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我省制订了技术、项目管理、设计、审批、施工、监理、验收等一系列的建设管理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至2000年底,已基本完成700公里,在建97公里,累计完成投资约41亿元。整个海塘工程建设计划到2002年全面完成。2001年计划投资5.0亿元,其中要求中央补助1亿元,续建海塘147公里。
4、温州珊溪水利枢纽工程
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是《飞云江流域综合规划》推荐的水资源综合利用枢纽项目之一。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的飞云江干流中游河段,由珊溪水库工程和赵山渡引水工程组成,珊溪水库坝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珊溪镇上游约1公里处的渔秀村附近,距温州市117公里,距文成县城28公里。引水工程渠首位于浙江省瑞安县龙湖镇上游的赵山渡,距温州市82公里,距瑞安县城43公里,上游距珊溪水库坝址35公里。引水渠系南北干渠全部设在飞云江两岸平原瑞安县境内。
本工程是飞云江干流控制性大型综合利用工程,以灌溉和城市供水为主,兼有发电和防洪等效益,工程建成后,可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00万亩,遇95%一遇干旱年可供水量13.4亿方。2010年引用水量(p=90%)7.3亿方,可满足温州市近期、远景用水之需;工程建成后,可使飞云江中下游沿岸农田和村庄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沿岸集镇提高到20年一遇,防洪保护农田17.5万亩,人口25万人。
珊溪水库总库容18.04亿立方米,兴利库容5.96亿立方米,防洪库容2.12亿立方米。电站装机20万千瓦,年发电量3.55亿度。赵山渡引水工程引水流量为36立方米/秒,装机2万千瓦。
工程共需移民40575人,征用耕地13537亩,园地2743亩,林地21556亩,迁移房屋102万平米。工程动态总投资43.49亿元(按95年价格水平计算)。其中申请亚行贷款1亿美元,其余由开行贷款和以股份制形式筹措建设资金。
该项目可研报告由国家计委计农经[1995]1986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浙江省计经委[1996]29号设计文件批复。自97年国家计委批准开工建设以来,工程建设进展顺利,97年底成功地实现截流。截止2000年底,该工程预计完成投资279000万元,其中亚行贷款23980万元,开行贷款100000万元。该水库已于2000年5月底下闸蓄水,6月底第一台机组发电,赵山渡引水枢纽工程已通过蓄水验收。2001年计划投资75400万元,其中开行贷款21400万元,亚行贷款4000万元,整个工程2001年基本完成。
5、海涂围垦
浙江省是一个海洋大省,滩涂资源丰富。根据1998年全省滩涂资源调查,滩涂(含江涂)资源面积388.26万亩,是我省主要的土地后备资源。通过对各岸段滩涂资源开发功能的综合评价,初步划定272.21万亩为滩涂围垦资源。
根据全省滩涂滩涂围垦总体规划,确定”十五”期间滩涂围垦项目共38处,施工总面积46.9845万亩,围堤线总长度234.9公里,建水闸92座,工程总投资53.7亿元。扣除宁波市计划单列部分,我省“十五”期间实施的围垦施工总面积25.4426万亩,总投资33.08亿元,其中到2000年底预计可完成3.24亿元,“十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20.62亿元,其余部分结转至“十一五”完成。
“十五计划”重点围垦工程有:
萧山东线新围垦工程,规划围垦面积1.5万亩,设计标准50年一遇,堤线长11.2公里,排涝闸2座总净宽42米,投资估算2亿元。
钱塘江南岸上虞围垦工程,一期围涂面积2.6万亩,设计标准50年一遇;水闸一座净宽24米,总投资1.90亿元。
温岭东海涂围垦工程,一期围涂面积4万亩,二期围涂1.05万亩。主体工程有6条海堤总长11.86公里,水闸9座总净宽108米,设计标准50年一遇,工程投资5.68亿元。
温州浅滩一期促淤围垦工程,总共有滩涂资源6万亩,分二期实施,总投资6.93亿元。
三门县晏站围涂工程,围涂总面积1.74万亩,设计标准50年一遇,堤线总长6.66公里,水闸2座净宽12米, 投资估算1.3033亿元。
乐清市胜利塘北片围垦工程,规划围垦总面积1.01万亩,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堤线总长5.01公里,水闸5座总净宽52米,投资估算0.9998亿元。
瑞安市丁山二期围垦工程,规划围垦总面积1.1万亩,设计标准20年一遇,堤长10.9公里, 水闸3座总净宽19米,投资估算2.5363亿元。
普陀区小郭巨围垦工程,规划围垦总面积1.2万亩,设计标准20年一遇,堤线总长12公里,水闸2座总净宽18米,投资估算2.5亿元。
6、浙江省城市防洪工程
浙江省共有县以上城镇70座,防洪标准普遍低下。目前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的城镇21个,10~20年一遇的28个,10年一遇以下的还有21个,与国家标准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杭州、宁波、温州等大中城市的防洪一直是困扰我省各级政府的大事。为此,省第十次党代会作出了建设全省高标准城市防洪体系的重大决策。
根据国家防洪标准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1999]8号文件,明确了全省城市防洪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总体要求:1999年完成城市防洪规划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00年开始,在3~5年内完成城市防洪工程建设。防洪标准为:杭州100~300年一遇,宁波、温州、绍兴、嘉兴、湖州、台州、舟山为100年一遇,其余城市为50年一遇。并且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1999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至1999年底,全省城市防洪规划已全面完成,城市防洪工程的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快,大部分城市相继组建城市防洪建设工作领导机构。为确保完成责任书目标,使现有市区和已经投资兴建的城市开发区达到防洪标准,根据规划,全省城市防洪工程近期共需新建、加固堤防1360公里,各类闸站近500座,框算尚需投资88亿元。
浙江省城市防洪建设已全面启动,绍兴等市明确提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在全省率先建成高标准城市防洪体系。为加强城市防洪建设管理工作,省计委、省水利厅制订了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系列政策,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质量验收等管理。2000年力争完成20亿元,“十五”计划投资68亿元。2001年计划投资26亿元,其中要求中央补助2亿元。
7、钱塘江干堤加固工程
钱塘江是浙江省第一大河,源于浙、皖、赣交界之青芝埭尖,经我省衢州、金华、杭州等市、县,流入杭州湾汇入东海,流域面积55558平方公里,其中浙江境内49113平方公里。
钱塘江两岸保护万亩以上农田、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的干堤全长1192公里。据1997年统计资料,保护区有人口1181万人,耕地661万亩,国内生产总值1621亿元,占全省的35%;财政收入93.5亿元,占全省28%;粮食总产量419万吨,占全省28%;保护区内还有浙赣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重要基础设施。
自1993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省逐步实施钱塘江干堤加固,到1998年底已加固515公里。本届政府将钱塘江干堤加固作为“强化基础”的重要措施,纳入“五个一千”工程中,提出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钱塘江流域“千里江堤”的重要决策。
根据项目建议书,该工程计划加固钱塘江干堤677公里,其中50年一遇342公里,20年一遇335公里。共需完成土方2722万立方米、砼及钢筋砼93万立方米、砌石513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32.0亿元。
从1999年开始,浙江省对保护城市的3级干堤先行加固,预计到2000年底可完成投资5.9亿元,加固完成50年一遇干堤80公里。“十五”期间计划投资25亿元,争取2003年基本完成。2001年计划投资8.0亿元,其中要求中央补助2亿元,计划加固50年一遇干堤120公里。
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已上报国家计委审批,并已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和国家计委中咨公司评估。
8、仙居下岸水库
下岸水库是《灵江流域综合规划》所推荐的流域控制性工程,位于灵江流域永安溪干流上,为灵江流域规划中的一期工程。水库坝址位于仙居县溪港乡曹店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57平方公里,电站厂址位于坝址下游约3.1公里的下岸村。
工程任务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结合发电等。工程建成后,使下游的防洪能力提高到20年一遇,保护范围主要是永安溪两岸的湫山、横溪等11个乡镇,直接保护农田面积6.8万亩,人口8.4万人。同时,工程可向永安溪田市镇以上的六个乡镇和温黄平原提供灌溉及工业、生活用水,水库电站可增加电力资源,缓解仙居县电力、电量紧缺状况。
水库总库容1.33亿立方米,水库正常蓄水位207米,正常库容1.02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36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2×0.8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3350万度。多年平均供水量5175万方,灌溉农田10万亩,
工程主要建筑物由大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和电厂等组成。
根据《下岸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工程共需迁移人口6760余人,拆迁房屋31.6万平方米,淹没和占用耕地6410亩,政策处理费约1.3亿元。工程总投资3.8亿万元。
该项目可研报告已由浙计经投[1999]158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浙计经[1999]48号文批复。
工程已于99年下半年开工。
9、临安水涛庄水库工程
水涛庄水库位于杭州临安市高虹镇水涛庄村,是中苕溪干流上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供水、发电等综合效益的控制性工程。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58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5430万立方米。
水涛庄水库是中苕溪流域综合治理的一期工程,也是东苕溪流域防洪的主要工程之一(东苕溪上游有南、中、北三苕溪,南苕溪已建有青山水库,北苕溪已建有泗岭水库,唯中苕溪尚未得到控制)。兴建水涛庄水库,可有效地控制其上游部分洪水(水库预留防洪库容1544万立方米,遇二十年一遇洪水除前期放一定流量外基本不下泄),减轻中苕溪下游及西险大塘的压力,减少北湖分洪次数和东苕溪的东泄水量,同时对该溪下游高虹、横畈、长乐等乡镇的灌溉(直接灌溉面积约8700亩)、供水、改善水环境(枯水期水库可放1立方米/秒的流量)也有一定作用。
水库总库容0.32亿方,防洪库容0.1544亿方,电站装机2500千瓦。工程直接保护域内人口6万余人,并可明显降低东苕溪干流洪水位,减轻杭州市西险大塘和杭嘉湖东部平原防洪压力;灌溉农田13万亩,年供水量2400多万方,年电量540万度。
水库枢纽由大坝、溢洪道、泄洪洞,发电引水洞和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大坝为混凝土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61米,坝顶长260米,混凝土和砌石量约19万立方米。坝顶溢洪道设5孔,每孔66米泄洪闸,在大坝右岸设泄洪洞,长125米。发电引水洞长1428米。
水库迁移人口1085人,拆迁房屋6.8万平方米,淹没耕地528亩,经济林地1083亩,初步设计批准总投资为15230万元。
该项目可研报告由浙计经投[1999]618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浙计经[1999]167号文批复。
工程已于99年底开工建设。
10、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
建国以来,我省为治理水旱灾害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以骨干水利工程为龙头,先后建成或初步建成了11个30万亩以上灌区。但是,随着各灌区经济迅速发展,城乡需水量增长迅速,农业灌溉和城乡用水的供求矛盾加剧;另一方面,工程年久失修,使得水利工程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工程运行管理中,未能按市场机制规律运行。为此,迫切需要进行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
目前,根据国家和水利部的要求,我省各大型灌区已基本完成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本次规划只包括9个灌区,分别为碗窑水库灌区、铜山源水库灌区、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钱塘江灌区、上浦闸灌区、牛头山水库灌区、长潭水库灌区、温瑞灌区和桥墩水库灌区。上述灌区总面积8002平方公里,规划灌溉面积513.31万亩,占全省1998年总有效灌溉面积的24.5%。
根据灌区“规划”,结合国家给予我省立项的可能情况,全省9处大型灌区在“十五”期间拟计划每年安排二~三个项目进行建设。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投入,98-99年国家计委与水利部联合下达我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有台州长潭灌区、衢州铜山源灌区、温州温瑞灌区、临海牛头山灌区及乌引工程金华县灌区,上述项目建设总投资750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600万元,省配套1000万元,市县配套3900万元。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是对灌区支渠以上骨干工程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根据1998年现状统计,全省大型灌区干支渠道总长度11442公里,已衬砌5056公里,占44%,平均渠系水利用系数0.55,灌溉水利用系数0.46,灌溉保证率达到75%左右。
“十五”期间全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合计7.78亿元,约占规划总投资18.24亿元的43%。该计划完成后,预计新增灌溉面积24.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0万亩,年增产粮食9300万公斤。大型灌区平均灌溉保证率由目前的75%提高到80%,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目前的0.46提高到0.5,年节水1.1亿立方米。
该项目规划报告已上报水利部审查。
11、钱塘江中上游水土保持工程
钱塘江是浙江省第一大河,共有水土流失面积8509.2平方公里,占浙江省境内流域面积的17.7%,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44.8%,主要分布在中上游地区,是省政府公布的省级重点治理区。治理中上游的水土流失已成为当务之急,也是解决防洪问题的根本性措施之一。
钱塘江中上游地区水土保持工程有两个目标:一是通过修建梯田、营造水土保持林、发展经济林果、种草、封育治理和修建其他水土保持工程,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二是通过实施以上工程,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入河泥砂,保护钱塘江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下游水利工程的正常运作。
该工程涉及二十三个县(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8000多平方公里,计划从1998年至2004年实施一期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00平方公里,其中修建水平梯田180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350平方公里,发展经济林果150 平方公里,种草50平方公里,封禁治理670平方公里,修建其他水利工程100处。该项目实施后,项目区人均收入增加;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将减少16.5%,生态环境将会有较大改善。
本项目总投资4.23亿元,其中要求中央补助0.95亿元,其余由浙江省自筹解决。(另小型水利工程投资0.42亿元)。
1998年国家对该工程予以安排支持,安排财政预算内资金1300万元,加上地方配套资金和群众投入,至99年底完成投资6214万元,完成治理面积150平方公里,其中建设基本农田基本1800公顷,沟道治理工程209处,坡面水土保持工程280处,发展经济林果2300公顷,植被恢复工程9500公顷,共计完成土石方500万方。
12、江山白水坑水库及电站
江山白水坑水库是《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推荐的综合利用水利工程,水库坝址位于白水坑村下游的峡谷地带。本工程的开发任务为:以防洪、发电为主,结合灌溉。工程结合堤防等工程设施使坝址以山上市区防洪标准由现状的十年一遇提高到五十年一遇;建制镇及重要厂矿防洪能力达到二十年一遇;乡村及农田的防洪标准达到五年一遇至十年一遇。
水库集雨面积330平方公里,水库总库容2.4亿立方米,水库正常蓄水位350米,相应正常库容2.15亿立方米,防洪库容约0.4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4万千瓦,多年平均电量约9330万度,可为下游的峡口电站增加发电量约1000万度。
工程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放空洞为2级建筑物;发电引水系统为3级建筑物,电站厂房和升压站为4级建筑物;导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初选大坝坝型为砼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01米。
根据《江山市白水坑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库淹没耕地约1631.2亩,移民4707人,淹没房屋35.03万平方米,淹没园地393亩,淹没山林4106.9亩;库区需改建公路15.5公里。工程总投资约3.7亿元。
该项目可研报告已由浙计经投[1999]1707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初设批复文件[2000]35号批复。
13、永宁江治理二期工程
永宁江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境内,为椒江流域下游的主要支流,在三江口与灵江会合后入椒江,其主流全长80公里,其中长潭水库坝址以上主流长34公里,相应集水面积441.3平方公里;潮济以下感潮河段41.5公里,集水面积448.5平方公里。
永宁江治理二期工程是永宁江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期工程的建设任务为:干流河道拓浚、长潭水库泄洪道扩建等,以提高永宁江的防洪排涝能力,增加对温黄平原的供水量,改善河网水环境和通航条件。使沿江两岸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河道拓浚范围为永宁江大闸至长潭水库泄洪渠未端,现状河道长约44公里,拓浚后河长约36公里。河道拓浚规模自上游至下游河底宽:30~90米,20年一遇过水流量1000立方米/秒。工程共需开挖填筑土石方约1600万方,征地900亩,拆迁房屋4.35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3.44亿元,
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待批,目前正在编制初步设计,计划2000年年底开工建设。
14、桐庐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
分水江水利枢纽位于分水江中游,桐庐县分水镇五里亭村。本工程的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水力发电兼顾灌溉、供水、旅游和改善水环境。流域内无大型的防洪控制性工程,中下游地区洪水灾害频繁,工程兴建后,可使下游两岸城镇防洪能力由5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直接保护农田面积10.35万亩、8个乡镇18.74万人,富春江两岸间接受益农田面积35万亩,人口45万人。同时,工程的兴建,可使桐庐县电网调度更具灵活性,并可向坝址下游(分水镇等)直接供水,年供水量720万方,同时改善下游两岸农田灌溉。
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630平方公里,总库容1.86亿立方米, 防洪库容1.39亿立方米。
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泄洪闸、电站厂房和升压站等组成。大坝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由河床溢流段和两岸非溢流段组成,大坝最大坝高43.4米,坝顶总长445米,坝顶宽7米;泄洪闸总净宽105米,分7孔,每孔15米宽;电站为河床式水电站,主要由主厂房、副厂房、升压站等组成。电站总装机为2×1.5万千瓦。
根据《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库迁移人口11274人,拆迁房屋7.16万平方米,淹没耕地及经济林地9196亩,园地及宅基地6989亩,政策处理费为3.82亿元。工程总投资约为7.77亿元。
从国民经济评价指标看,经济内部收益率23.90%大于社会折现率12%,经济净现值110788万元,大于零。国民经济敏感性分析表明,各项变化因素的内部收益率均大于12.0%,说明本项目从国民经济整体角度考虑,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且具有一定的抗风险的能力。
目前该项目项目建议书已通过国家中咨公司及水利部规划总院评估,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
15、瓯江干堤加固工程
瓯江是我省第二大河,主流发源于龙泉市与庆元县交界的百山祖西北麓锅冒尖,自西向东流,贯穿整个浙江南部山区,干流全长384公里,流域面积18100平方公里,东临东海,南与飞云江流域相接,西与福建闽江流域接壤,北部、西北部与钱塘江流域相邻。
瓯江干堤保护范围为瓯江大桥以上和主要支流的丽水、温州两市11个县(市区)(龙泉、云和、遂昌、松阳、缙云、丽水、景宁、青田、庆元、永嘉、瓯海)和三个平原(松古、碧湖、壶镇)。据1998年统计资料,干堤防洪保护区内,有人口99.36万人,耕地35.06万亩,工农业总产值147.46亿元。区内有金(华)温(州)铁路;正在筹建中的金(华)丽(水)高速公路、龙(游)丽(水)一级公路;330国道等交通基础设施贯穿其中。松阴溪的松古平原、大溪的碧湖平原、好溪的壶镇平原是丽水地区的粮食基地,松阳烤烟、青田石雕、庆元香菇名扬全国。工程建成后,松古、碧湖、壶镇三平原的防洪标准将达到20年一遇;城镇达到20~50年一遇。
列入本工程的干堤总长330.2公里,主要分布于龙泉溪、松阴溪、好溪、大溪、小溪、瓯江和松阴溪等瓯江干、支流的河段。其中加固达到20~50年一遇的3级干堤总长为138.2公里,20年一遇的4级干堤长192公里。总投资15.03亿元。
目前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争取年内通过审查,完成立项,2001年开工建设。
2、规划实施项目
(1)东西苕溪防洪二期工程
苕溪流域位于杭嘉湖地区西部,总面积4541平方公里(不包括长兴地区),流域内有东苕溪和西苕溪二大水系,两者入太湖的尾闾河道是相互沟通的。东苕溪发源于天目山南麓,干流长143公里,流域面积2267平方公里。西苕溪发源于天目山北麓,干流长150公里,流域面积2274平方公里。
东西苕溪防洪工程是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十项骨干工程之一,分二期实施。工程实施后,可保证杭州和湖州市免遭苕溪山洪危害和防范苕溪山洪东侵杭嘉湖东部平原,可使东西苕溪一百多万亩农田的防洪标准从目前的5~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除防洪效益外,兼有航运、灌溉供水、改善水环境等综合效益。
二期工程包括旄儿港二期水下土方疏浚,西苕溪防洪工程(长兴分洪道、西苕溪堤防、局部河道拓浚等)导流东大堤加高加固,西险大塘部分防渗,湖州南门船闸扩建等建设项目,总投资57775万元。
二期工程正抓紧立项,计划于2003年开工建设。
(2)杭嘉湖圩区工程
杭嘉湖地区是我省主要的商品粮基地。第一期完成圩区治理面积87万亩,第二期完成122万亩,合计完成210万亩,在历次洪水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99.6.30”洪灾后,我省对杭嘉湖圩区进行了全面调查,根据调查成果,规划尚需整治圩区263万亩,其中原规划未整治的圩区183万亩,需重新整治的圩区为60万亩,由于水情变化,需新增整治的圩区为20万亩。工程总投资15.8亿元,省里已对急需整治的20万亩下达治理任务,预计到2000年底完成。“十五”计划治理140万亩,投资9.6亿元。其余结转“十一五”完成。
(3)杭嘉湖南排河道配套工程
为充分发挥杭嘉湖南排工程的工程效益,必须进行南排配套骨干河道的疏浚整治。
“十五”期间规划疏浚南排配套骨干河道6条,包括长水塘、洛塘河、南永兴港、辛江塘东段、长郭港及毛竹港、绵长港,总长117.5公里,疏浚土方514.1万立方米,护岸221公里,工程总投资20972万元。
(4)环湖大堤工程
太湖位于流域中部,是流域最重要的具有巨大调洪能力的水库(太湖水面积约2400平方公里,调蓄1米水深蓄水约24亿立方米)。为充分发挥太湖的滞洪蓄洪作用,需在环太湖周边建大堤工程——即环湖大堤。大堤建成后,遇1954年型洪水时,规划调蓄洪水45亿立方米。对防御太湖下游广大平原和上海、嘉兴、苏州等大中城市洪害有重要作用。
环湖大堤全长261公里,其中我省境内新建堤长64.6公里。大堤堤顶高程:湖西7.8米,湖东7.0米,堤顶宽度7米。环湖大堤(浙江段)概算总投资23853万元。
环湖大堤(浙江段)为新建大堤64.6公里,至1999年底已完成新建大堤64.6公里,涵闸20座计20米,单孔闸18座计77米,多孔闸2座计64米,桥梁7座计630米。累计完成土方721万立方米,石方44多万立方米。完成投资18509万元。本工程在“990630”洪水中发挥了巨大的效益。一期工程预计到2000年底全面完成。
为进一步提高太湖的调蓄能力,环湖大堤堤身结构难以抵御高水位运行及风浪淘刷,需进一步加高加固。工程主要内容为填塘固基,抛石护岸等。估算投资2.2亿元。目前,湖州市委托省水电设计院正在抓紧编制可研报告。整个工程计划在“十五”期间完成。
(5)德清对河口水库加固加高工程
对河口水库续建加固是《苕溪流域综合规划》推荐的近期建设项目,位于东苕溪支流余英溪的中游,控制流域面积148.7平方公里,总库容11600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发电、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大(二)型水库,始建于1958年,已运行四十余年,是全省唯一未实施保坝工程的水库。
水库现状:防洪标准偏低;主、副坝坝体存在的工程缺陷和隐患,至今尚未得到根治;水库下游行洪河道不配套。为保护下游导流东大堤,满足武康镇防洪、供水需要和汛期水库自身安全的要求,进行续建加固十分必要。
本项目建设实施后,水库的防洪标准,由现状百年一遇设计,千年一遇校核,提高到百年一遇设计,万年一遇校核,拦河大坝加高6米,总库容扩大到1.52亿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0.35亿立方米,大幅度提高水库自身安全程度和拦洪调洪能力。在供水方面,可从现状日供水1.5万吨提高到15万吨。发电方面,由于新建电厂装机2×1600 千瓦,年发电量可达760万度,比现状增发194万度。灌溉方面,由于县城发展自流灌溉面积将逐年减少,目前仅2万亩左右,但依靠水库水流补充的提水灌溉面积仍有2万余亩。
德清对河口水库加固加高工程估算投资1.885亿元,该项目正在抓紧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计划2002年开工至2004年完成,建设工期三年。
(6)杭嘉湖平原入湖娄港整治工程
入湖娄港是排泄杭嘉湖平原地区产水和苕溪东泄洪水入太湖的通道,还担负着干旱季节引太湖水回灌平原的任务。娄港整治工程实施后,在遇地区性暴雨,太湖水位不高情况下可抢排洪水入太湖,减轻平原地区洪涝灾害。根据太湖流域总体规划,遇63年型台风雨满足抢排入湖要求,最大日平均泄量850~950立方米/秒;遇54年型梅雨,在汛初太湖水位不高时,安排娄港入湖总量3.2亿立方米流域性洪水。
河道规模与环湖大堤口门规模配套,杭嘉湖平原入湖河道根据现状情况可分为由塘以南和以北两部分,现将各段河段规模简述如下:
由塘以南部分。即从双林塘~由塘之间的河道,主要有菱湖塘、义家漾塘、旧馆塘、邢窑塘、丁泾塘、白米塘等六条骨干河道及紫金港、填南港、谢村漾港等三条小河道,河长为7.6~10.5公里。该段河道除菱湖塘基本满足规划断面外,其余河道河底高程为0.5~1.0米左右,因此工程以水下土方疏浚和加固圩堤为主,共需整治79公里;由塘以北部分,即从由塘~太湖口之间的南北向河道,该段河道称为入湖娄港,主要有大钱港、罗娄、幻娄、濮娄、汤娄等五条骨干娄港及杨渎等十四条小娄港,总长128公里,平均河长为10公里。五条骨干娄港规划断面为:大钱港河底宽35米,河底高程-1.0米,边坡1:3;罗娄河底宽20米,河底高程-1.0米,边坡1:3;幼娄河底宽28米,河底高程-1.0米,边坡1:3;濮娄河底宽18米,河底高程-0.5米,边坡1:3;汤娄河底宽18米,河底高程-0.5米,边坡1:3。港堤顶高程5.5~6.0米,达20年一遇防洪标准。
杭嘉湖平原入湖娄港工程由入湖河道拓浚、二岸大堤填筑及临河、跨河建筑物等组成,共需完成挖河土方862万方,筑堤土方250万方,征用土地6098亩,临时借地6120亩,拆迁民房212265平方,拆建桥梁96座,总长5580米,集中居民区和厂区拟建砼护坡28.8公里。工程总投资30309万元。
目前,该项目规划报告已批复。
(7)丽水开潭水利枢纽工程
开潭水利枢纽工程是《瓯江流域综合规划》推荐的水利枢纽工程之一。工程位于瓯江干流丽水段,丽水市城东南约7公里。是一座以发电和改善市区环境为主,结合改善航运条件的水利枢纽工程。
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8544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总量80亿立方米。水库正常蓄水位47.5米,相应正常库容2852万立方米,水库死水位47.0米,调节库容424万立方米,调节性能为日调节。电站装机4.8万千瓦,相应多年平均发电量13547万立方米。
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泄洪闸,总净宽224米;船闸,通航能力110吨级;厂房及升压站等。
工程主要工程量砂砾石开挖178万立方米,砂砾石填筑40.7万立方米,石方开挖17.4万立方米,及钢筋砼29.5万立方米,干、浆砌块石3.3万立方米,固结及帷幕灌浆1.76万米。工程估算总投资5.4亿元,工期4年。
该项目项目建议书已上报省计委审批。
(8)金华九峰水库
金华县九峰水库位于衢江支流厚大溪中游,是《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中推荐的优先实施的工程项目。九峰水库坝址位于金华县汤溪镇陶寺村上游,发电厂房在坝址下游约400米处。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20平方公里,占厚大溪流域面积的56.6%,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为1.46亿立方米 。
九峰水库下游区域长期以来水旱灾害频繁,主要问题表现为村镇、农田防洪防洪标准偏低,农田灌溉保证率不高,并且随着沙畈、金兰水库向金华供水量的不断增加,原属沙、金、安灌区的部分农田也需要水源补充。兴建九峰水库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必要措施。
九峰水库建设后,可使下游农田防洪标准提高至5年一遇,建制镇防洪标准提高至20年一遇,保护区范围内4.5万亩农田,3.5万人口摆脱洪涝灾害的困扰,并对流域内交通设施如浙赣铁路复线、46省道等起到保护作用。同时,提高约5万亩农田的灌溉保证率,为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九峰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36米,正常库容0.55亿立方米,总库容0.66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22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0.5万千瓦,年发电量1200万度。
水库工程属Ⅲ等工程,设计洪水标准6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65米的砼面板堆石坝、总净宽24米的溢洪道和装机容量为5000千瓦的电站一座。主要工程量:堆石150万立方米,砼5万立方米。另外,需移民4100人。工程总投资为3.8亿元。
目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正在编制工程项目建议书,预计7月底完成,并于8月底完成可研报告。
(9)曹娥江河口大闸工程
曹娥江出口江道受杭州湾潮流、钱塘江径流和曹娥江径流的综合影响,河床摆动无常,冲淤变化频繁。
由于曹娥江河口淤积及江滩、海涂围垦、潮位不断提高。尤其是江道低潮位的升高,使沿江两岸平原的日平均排涝时间缩短、排涝流量和日排水量都减少,使萧绍平原的涝情加重。如1989年和1990年的3月4日,连续两年发生低潮位高于平原河网水位0.7米~0.9米的情况,使沿曹娥江排涝闸长时间不能开闸排涝。
同样,曹娥江江道的新形势也给沿江地区防洪带来很大困难。兴建河口大闸是解决曹娥江河口问题的有效途径,河口大闸工程是一项综合利用的枢纽工程。
曹娥江大闸由于工程大,应避免将来再外移,鉴于钱塘江江道变化频繁,闸址选择必须十分慎重。规划阶段闸址选在以下区域范围:北至钱塘江规划南岸线;南至规划南岸线以南2公里;西至曹娥江出口江道规划线西缘,东至曹娥江出口江道右岸堤内1.8公里,东西长3公里,南北宽2公里。
大闸枢纽工程根据其功能初步设想由泄洪闸、船闸、冲砂泵房及附属建筑物组成。泄洪闸以泄洪排涝为主,平时辅以冲沙,布置于左岸,初拟净宽520米,闸底高程-2.0米,采用油压启闭。船闸布置于右岸,受外海航道水深的限制,通航船型采用新式浅吃水标准船型的千吨海轮,以此设计船闸闸首宽为20米,闸室宽为30米,闸室长为200米,上下闸道底高程分别为-2.0m和-3.0米,年吞吐能力可达1000万吨。冲沙泵房集中布置于泄洪闸及船闸之间,初拟装机容量40立方米/秒,装机容量约2000千瓦。
河口大闸兴建后,把100年一遇的高潮位挡在河口大闸外面,闸内河道成为内河,河道最高水位全部由一百年一遇洪水控制,故建河口大闸对五甲渡裁弯以上河道100年一遇最高水位降低较小,曹娥至裁弯处低0.03~0.21米;而对五甲渡裁弯处以下河道最高水位降低较多,为0.21米~1.12米。因此。兴建河口大闸对曹娥江河口段(五甲渡以下)的防潮是十分有利的。
另一方面,如果河口大闸能尽早地兴建,将可使曹娥江五甲渡以下河段的规划堤塘顶高程比原规划有所降低,从而节约堤防工程投资。
排涝方面,曹娥江河口大闸兴建后,在排涝时间4天96小时内,新三江闸闸下潮位低于4.0米,时间为75小时,比不建河口大闸增加了32小时,排涝时间延长了74%;马山闸闸下潮位低于4.0米时间为33小时,比不建河口闸增加了18小时,排涝时间增加了120%。由上可见,曹娥江建闸挡潮对萧绍平原的排涝效果非常显著。
曹娥江大闸工程在水资源利用方面也有显著效益。河口大闸建成后,大闸以上河道将成为内河,形成自大闸至上浦闸长约70公里,宽度200米至1000米不等的条带状水库,其正常蓄水库容1.34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与绍兴河网相同,为4.0米),有效调节库容0.65亿立方米,曹娥江天然径流经该河道水库调节后可向曹娥江下游两岸萧绍平原和姚北平原供水。
该项目估算投资6.1亿元,项目处于项目建议书编制阶段。
(10)合溪水库工程
合溪水库工程是《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报告》推荐实施的工程项目之一。合溪水库位于长兴县境内合溪涧上,诸道岗水文站的下游,距小浦镇约2公里,集雨面积为238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1.54亿立方米。初拟水库正常蓄水位26米,总库容1.1亿立方米,防洪库容4200万立方米。
该水库的主要任务是以防洪为主,结合供水及改善水环境等综合作用,工程兴建后,可大大改善长兴平原防洪能力,同时可充分利用合溪水资源,满足周边城镇优质稳定得生活用水需要,另外在洪水期可减少山洪4200万方排入太湖,对减轻太湖洪水压力也有一定作用。
目前,长兴县正抓紧组织编制合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于2002年3月完成编制工作。
3、(预备或探讨)项目
(1)永嘉楠溪江水利枢纽工程
楠溪江水利枢纽工程坝址位于瓯江流域下游支流楠溪江上游鲍江村,距永嘉县城53公里,坝址集水面积595平方公里,是一座集防洪、灌溉、供水、发电于一体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大型水利工程。
水库总库容7.01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35.0米,相应库容5.46亿立方米,防洪限制水位133.0米,防洪库容1.37亿立方米。发电厂装机容量2×3.2万千瓦,保证出力10250千瓦,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2693万度。
枢纽由拦河坝、溢洪道、放空洞、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厂、升压站等组成。拦河坝为砼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144.5米,坝顶宽10米,长328.0米,最大坝高112.5米;溢洪道为开敞式,堰顶高程129.0米,共设五孔,总净宽60米, 最大下泄流量6757立方米/秒;放空洞由导流洞以“龙抬头”形式改建而成;发电引水系统为有压引水式,长约1800米,隧洞开挖直径8.0米,最大引用流量99.4立方米/秒;发电厂为引水地面式,主厂房尺寸41.7×17.5米,内设HL250-LJ-230型水轮机2台,配SF-32-20/4250型发电机。
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1.58亿元,总投资为13.48亿元。
楠溪江流域水利规划温政发[1996]126号已批复。楠溪江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已完成,待审。现正抓紧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新昌镜岭水库
镜岭水库是《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推荐的优先实施的工程项目之一。工程位于澄潭江镜岭镇上游,控制集水面积为300平方公里,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结合发电。
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25米,相应库容为2.09亿立方米,设计洪水位(p=1%)为133.23米,总库容为2.83亿立方米,20年一遇防洪库容为0.66亿立方米。水电站装机容量2×0.63万度, 年发电量为2769万度。
水库枢纽由拦河主副坝、泄洪建筑物、电站等组成。大坝高75.3米,初拟坝型为砼面板堆石,坝顶宽7米,坝顶长度为219米,溢洪道设在右岸,堰顶高程为121米,溢洪道净宽4孔10米,采用弧型钢闸门,门高8.5米。工程估算投资8.8亿元。
该项目现正编制项目建议书,计划“十五”末开工建设。
(3)湖州老虎潭水库
湖州老虎潭水库是《苕溪流域综合规划》推荐的水库工程之一。该水库位于湖州市郊,东苕溪支流埭溪中游,集雨面积为110.7平方公里,水库任务以供水、发电为主,水库总库容为1.18亿立方米,其中兴利(供水)库容0.689亿立方米,日供水量22.0万吨,年可供水量6093万吨,电站装机0.2万千瓦。
主要建筑物包括粘土心墙砂壳大坝,输水隧洞等。大坝最大坝高37.0米,坝顶长度780米,输水隧洞长216米,洞径2.0米,隧洞接钢管入电厂,尾水渠接城市供水管。
该工程估算静态总投资35100万元。工期三年。
该项目现正编制项目建议书。
(4)富春江引水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十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做好富春江引水等重点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这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水利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
根据八大水系流域综合规划及《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五”计划和到2015年规划》(待批),浙江省还有一批水利项目争取在“十五”末和“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做好这些项目尤其是重点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十分重要。
这些重点项目包括:
富春江引水工程、曹娥江河口大闸工程、楠溪江水利枢纽、龙游沐尘水库、开化密赛水库、新昌镜岭水库、湖州老虎潭水库等。
其中富春江引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