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战解说视频陈子豪:面对强拆,谁又能成为幸免者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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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强拆,谁又能成为幸免者

2011-06-01 08:45:09 来源: 红网(长沙) 有1201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27)

一如所有强拆所惯有的逻辑一般,当孱弱的民众权利臣服于强拆的推土机,却缺少应有的法治钳制,那么由强权主导的暴力逻辑就必然蔚然成风,其最终的结果也必然是:面对强拆,谁也无法成为幸免者。

作者:李妍

在轰轰烈烈的城市大改大建面前,强拆几成公害。民众有语曰:强拆猛于虎,意即强拆对社会公民的伤害已不仅止于“屋顶上的矿难”,它所背负的强权、暴力逻辑,已然延伸到了社会公共领域的各个角落。而这一次,连手握权力的公权机关也未能幸免。

河南濮阳两个工商所的办公楼因与当地市场发展中心发生用地纠纷被强拆。双方都表示对房屋拥有产权。当地区工商局表示,拆迁未办理许可证,强拆致工商所票据钱物丢失。市场发展中心回应称,自有资产拆迁无需办许可证。(5月31日《大河报》)

就在今年三月,中纪委和监察部就曾发出通知,要求监察部门督促地方政府,查处用断绝水电气或切断道路等方法进行的逼迁行为,以及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搞突击、“株连”等强制征拆。尽管拆迁之乱象纷繁,绝非一纸公文就能全然遏止。但由中纪委发文规范政府拆迁至少说明:强拆在当下的权力话语体系中,也已经成为一个不受待见的劣质词语。倘若谁再突破法治底线肆意发动强拆,则不仅民意难容,在权力体系内也将受到应有的法治问责。

可就在此语境下,半夜突袭强拆的事件依然悍然发生了,而这件事的冲击之处则恰恰在于:被强拆的并非手无寸铁的普通公众,而恰恰是身为公权机关的两个工商所。更蹊跷的问题还在于,同为公权机构的强拆者与被强拆者,他们之间发生的强拆纠纷也绝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识自家人”的误会,而是赤裸裸的利益纠纷之下,更强的权力者已然无法遵守法治边界,最终突破了暴力底线实施强拆,令同为公权机关的工商所难逃强拆劫难。

表面看来,两座工商所被强拆,可能只是权属纠纷问题所致。比如双方都表示对房屋拥有产权,工商所认为拆迁未办理许可证,强拆致工商所票据钱物丢失,而拆迁方市场发展中心则回应,自有资产拆迁无需办许可,并认为“对自己的房屋予以拆迁无任何过错,更谈不上暴力和违法”。

 

可一如所有强拆所惯有的逻辑一般,当孱弱的民众权利臣服于强拆的推土机,却缺少应有的法治钳制,那么由强权主导的暴力逻辑就必然蔚然成风,其最终的结果也必然是:面对强拆,谁也无法成为幸免者。在这种情境下,“弱肉强食”正在成为一种强拆逻辑,在公权机构面前,还有更强的公权力可以脱离法治轨道对之实施铁血暴力,而这种只以强弱论成败的丛林法则,才是民众权利甚及公权权利被肆意践踏的根本。

在正常的法治语境中,无论是普通公众还是公权机构之间的房屋权属乃至拆迁纠纷,都可以放置在法治轨道中得到合法解决。可强拆的推土机之所以敢于一再突破法治红线,正是缺乏一种真正强大的规训力量。现在,以中纪委为首的国家权力机构已经开始释放这种力量,我们期待顺延这样的轨道,强拆不仅可以被说服,更可以被制止。

(本文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