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战2015年12月新版本: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二奶维权”到底还能撑多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21:22:19
“二奶维权”,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同样围绕婚外情,调查公司推出业务专门“除二奶”,而也有人开设网站专门为“二奶”维权。郑百春的“二奶维权网”早在2006年6月就已创立,当年曾因明确打出为“二奶”维权的招牌而名声大噪,引起国内外数百家媒体的广泛关注。有人开始揭露郑百春“假律师”、“假硕士”身份。而网站发展至今却经营惨淡,而且渐渐偏离他创办的初衷。

“二奶维权”注定只能惨淡经营

  围绕婚外情,有人开设网站专门为“二奶”维权。律师郑百春的“二奶维权网”因明确打出为 “二奶”维权的招牌而名声大噪,引起国内外数百家媒体的广泛关注,网站发展至今却经营惨淡,而且渐渐偏离他创办的初衷。

  “二奶”,泛指与已婚男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虽无夫妻之名但长期与之保持情人关系的女人,也有人把她们称为“插队落户”的“第三者”。作为实际存在的一个群体,“二奶”既不符合公共道德,也不受法律保护,竟有人公然为其维权,真让人大跌眼镜。

  法律的精神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公平正义。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 “一夫一妻”的合法婚姻制度,而“二奶”出于各种目的,“插足”他人家庭,破坏他人幸福,有的和男方构成重婚事实、违法生子,有的和男方合法妻子、子女争抢财产和利益,因二奶介入引发的民事纠纷和大案血案屡见不鲜。

  法律只会保护正当合法群体的利益。也许有人会说,“二奶”也是受害者,也是弱势群体,所以需要“维权”。让我们换个角度来思考,一个贼因为盗窃供电企业的变压器,而被高压电击伤导致残废,是否有权利向供电企业索赔?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只能叫咎由自取。对于“二奶”而言,是非法同居而不是合法夫妻,此“权”何在?又何以“维”之?

  如此说来,郑百春的“二奶维权网站”出现“经营惨淡”的局面,也证明了这样的维权注定没有市场,只会遭人耻笑和唾弃。(舒朗秋)

“二奶维权网”还能撑多久

  作者:左崇年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同样围绕婚外情,调查公司推出业务专门“除二奶”,而也有人开设网站专门为“二奶”维权。郑百春的“二奶维权网”早在2006年6月就已创立,当年曾因明确打出为“二奶”维权的招牌而名声大噪,引起国内外数百家媒体的广泛关注。(5月30日《现代快报》)

  郑百春可谓是替“二奶维权”第一个吃螃蟹的人。2006年6月创立的“二奶维权网”一时风光无限,吸引了众多媒体和公众的眼球。可是,如今“二奶维权网”却沦为包养专版,其惨淡经营难以为继。专家称其“维权必败”。

  “二奶维权网”之所以沦落到这般地步,这是早晚的事。“二奶”的出现,其本身就是一种权力腐败的牺牲品。“二奶”本无权,又何来“维权”之理?首先,“二奶”不合法,甚至违法。二是违反了伦理道德,是破坏他人家庭,给和谐社会带来不和谐的因素。三是为“二奶维权”实际上是助长了“二奶”的丑行,使她们有了“合法”的地位。总之,为二奶维权,有悖于法理清理和伦理。

  为“二奶维权”之所以有一定市场,是因为二奶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地位”。于是有人打法律的“擦边球”,打着二奶“人权”的幌子,以为“二奶维权”达到为二奶要钱自己从中牟利之目的。

  大凡包二奶者,大都是有权或有钱有势的人物。都是“地下活动”,见不得阳光。一旦曝光就会身败名裂。“二奶维权网”正是抓住这一软肋,以威胁、曝光、公布于众等手段相要挟,为了息事宁人,包二奶者不得不花钱买平安,乖乖掏钱。这是趁人之危,无异于趁火打劫。

  “二奶”虽有“人权”但却没有破坏他人家庭的幸福权力。包养与被包养之间不过是一种“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也是一种变相的“卖身求荣”。维权网打着“革男人的命,维女人的权”的旗号,不过是以毒攻毒,以黑吃黑。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来看,“二奶”是不允许存在的。为“二奶维权”则是名不正言不顺。用钱摆平“二奶”,使腐败官员有了有钱就能“摆平”的胆子,为有权有钱有势的包二奶者有了逃避责任的借口。

  “二奶维权网”不是“公益活动”而是为了商业利益。这种有违法理和社会伦理道德的“维权”不如说也是“唯钱”,注定是个短命鬼,“维权必败”当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