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性txt:所谓“故宫声誉”:中国还有“真正的博物院”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2:15:20
 所谓“故宫声誉”:中国还有“真正的博物院”吗?2011-05-23 10:34   南方人物周刊
何三畏

即便你心里从来都明白,中国的国家博物院(馆)、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公园的管理部门,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是衙门,或者说“事业单位”,也有点像国有企业(而且是从来不公开审计的国有企业),但是,对于一个星期以来,故宫博物院的一连串表现,你还是不能不吃惊:它展现的精神气质和内在机理,它的处事方式和措词水平,跟一个乡镇企业或乡政府,何其相似乃尔。

文物被盗,这不奇怪,奇怪的是,在安防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在戒备森严的中国故宫博物院,盗贼却是如此的“山寨”。更奇怪的是,传说是先抓到了,又跑掉了。幸好后来又抓到了。但是,这样一个窃贼都能得手,而且不被抓到,似乎某些管理者就应该“被抓到”:看上去,该窃贼差不多有点先天智障,而且有点侏儒,所以,无论他是最先交待是“临时起意”,还是后来有关方面披露有过“精心准备”,都应该是对价值连城的故宫博物院的管理状况的危机宣示。

然后,故宫博物院派出“副院长纪天斌同志等相关负责人”,前往市公安局“赠送锦旗”。公民给公务机关或公务员赠送锦旗,公务机关给公务机关赠送锦旗,这是中国社会的一种具讽刺性的传统,它相当于说,公务机关干公务是分外的或者意外的事,所以,公民甚至同是国家机关,都应该对此感到惊喜,不得不给予分外的表扬。但故宫博物院给北京市公安局送锦旗的意思,主要是讽刺自己。

两幅锦旗上各书“撼祖国强盛,卫京都泰安”、“智勇神警,盗贼克星”。如前所述,后8个字,不仅空洞,而且不恰当。警察是盗贼的克星,这很正常,要不就不好了,而且,抓到这个小偷,似乎不需要什么智勇神能。前8个字,更让人不敢赞成。你守卫失职,让国家文物被盗,首先应该自己向天下人道歉,但故宫博物院马上就把国家警力为它揩屁股的工作,捆绑到国家和京都的政治层面。显然,国家和京都没有义务为他们的失职背书。

然后是强硬地把“撼”字赋予比“捍”更厚重的意义。无法形容这是一种什么精神,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这比一个地方的政法委,开会研究确定某上访人士“就是有精神病”还难堪。但逻辑是一致的,即用错误掩盖错误。我把这个故事讲给中学生听,一位学生说,故宫比小偷还过分,小偷偷走了文物,但文物还是文物,故宫却用他们的权威篡改汉字,而字的用法应该尊重习惯,不是服从权威。说得还算有点道理。

接下来是故宫为“撼”字道歉。因为这个字使“故宫博物院声誉受到了严重影响”。说实话,这个道歉跟我们通常所见的公务机关为政治责任道歉的那种弯弯绕,那种在颂扬自己的总体语境下夹一点“但是”的花腔比起来,看上去要诚恳一些。但是,或许是为了挽回“荣誉损失”,故宫说是保卫部门干的,“未交院里检查”,把责任直接推给了自己管理的下级部门,同时干净地出卖他们的副院长。然而,如果故宫博物院笼统地把责任承担下来,不公开谴责自己的下级,不公开牺牲院级领导,对自己的声誉可能会好得多。反正应该都没有人相信“撼”字代表了故宫博物院诸公的最高文字水平,而只能相信是个别缺乏基本文化知识的领导干的。

这些故事叙述起来已经足够纠结。不过,这还不是全部,或者说还不是最本质的东西。目前,真正令故宫博物院头痛,并且更难交待的,是比失窃事件更早披露出来的故宫博物院开辟“全球顶级富豪私人会所”事件。这太像国有企业的转型的大动作了。照这样蚕食下去,我们有理由相信,故宫私有化是有希望的。当然,根据故宫博物院的声明,这仍然是一个公司“擅作主张”干的好事。但这个公司却是“受故宫委托”的。这样看来,其实都是故宫在“自损声誉”啊。

我相信,故宫博物院要不改弦更张,就会像任何官办的文化单位一样,难免一亮相就“声誉受到严重损失”。而改弦更张的方向,就是回归文化性质,脱离官气,像办真正的大学那样办博物院。你能够吗?你能够不衙门化、不企业化、不经营化、不营利化吗?此外,不难想象的是,故宫博物院毕竟万众瞩目,而且居首善之区,连它都是这个样子,中国还有“真正的博物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