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浏览器:英菲尼迪酒驾案公审 被告与死者家属庭外和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13:04:29
2011年05月17日17:04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297)
字号:T|T
转播到腾讯微博

 
英菲尼迪轿车撞了菲亚特轿车后,又撞上639路公交车。 记者 张沫 摄资料图
转播到腾讯微博

 
醉驾入刑(资料图片)
转播到腾讯微博

 
用代驾多好(资料图片)
中广网北京5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英菲尼迪交通肇事案今天(17日)上午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家醉酒、超速驾驶英菲尼迪轿车在长安街上酿成重大交通事故,多车相撞、两人死亡、一人重伤,被控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央台记者孙莹、实习记者吉倩的报道。
酒后超速驾驶 肇事后弃车逃逸致2死1伤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9日凌晨5点36分,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车辆前部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灯放行的小轿车,后又撞在正常拐弯的公交车左前侧。之后,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小车车主陈某和他6岁的女儿死亡,陈某的妻子重伤,公交车上一名乘客受伤。
当天下午三点多陈家被查获,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陈家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被告人回忆,事故发生前应邀为朋友庆祝生日,在两个酒吧喝了酒。
公诉人:你不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吗?
陈家:知道
公诉人:知道为什么还开车呀?
陈家:觉得自己驾驶没问题。
辩护人:没有严重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
公诉机关指控陈家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诉人:酒后不能开车,开车不能超速,不能违反交通信号,不能违规超车,是机动车驾驶者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交通规则,国家规定这些交通法规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驾驶者本人和道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基本安全。作为一名有六年驾龄的司机,陈家对此当然是明知的。而被告人却仍然实施了酒后超速行驶,而且不看交通信号,对红灯不管不顾,该停不停,并在接近路口的情况下仍强行超车这一系列危险驾驶行为。
辩护人则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与本案具体情况存在冲突,本案没有严重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应以“交通肇事罪”对陈家定罪量刑。
辩护人:被告人在本案中主观上属于过失,不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本案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违背被告人的意志和意愿的。被告人虽然饮酒后驾车,超速行驶,但其并没有飚车取乐、寻求刺激等执公共安全于不顾的戏谑动机和主管放任心态。被告人在意识到危险的时候,主观上想避免危险的发生,客观上也采取了打方向盘和紧急变更车道的避险措施。
对于辩护人这个说法,公诉人予以了否认。
公诉人:在公安部明令禁止的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中,陈家就占了四项,酒驾、超速、强行超车和违反交通信号,客观上其行为也直接导致撞飞了被害人陈某驾驶的菲亚特轿车,试问,这样的行为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又是什么行为呢?
进展:被告已与受害人家属达成庭外和解
受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赔偿各种费用六百零八万六千七百元。
对此,被告方表示,陈家和受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已经达成了和解意向,事故发生后支付了66万多元。之后,又达成了另付300万的和解协议。在庭审的最后,陈家表示十分后悔,会尽一切努力弥补自己的罪过。
陈家:因为我的过失和无知,造成了这次严重的交通事故。从车祸发生到现在,我每天都吃不好饭,睡不好觉,良心受到谴责。我真的知道自己的错误,我现在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经过将近3小时的庭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公诉人:但愿逝者的鲜血能够惊醒每个人,尊重交通法规就是尊重生命,尊重生命就是尊重我们自己的人格与道德。呼吁每位交通行路人,文明驾驶,文明出行。当我们手握方向盘的时候,请我们在内心多一份责任,多一份良知,多一份对生命的敬畏。
一句话点评:血的代价!受害者受伤的心灵如何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