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黄金管理局:收费公路获取暴利的“美誉”谁之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1:15:47

收费公路获取暴利的“美誉”谁之过
作者:空中飞


   【江山•时事述评】报道:中国公路乱收费、高价收费和强行收费带来的压力、造成的矛盾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了。这在今年河南农民时建锋被控偷逃368万过路费被公开判处无期徒刑中,“天价过路费案”更是达到了舆论的沸点。最近,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等电视栏目和一些地方报纸,都对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众口同音一浪高过一浪的口诛笔伐,声讨着“天价过路费”、“300亿”、“世界最贵高速公路”等词汇常常见于报端。一些人大与政协的代表们也质疑收费高,开始炮轰。要求降低“买路钱”,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甚至取消收费,还利于社会公众。
  不合理公路收费吞噬民众利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痛斥收费公路“站点密、收费高、罚款乱”所带来的种种弊端。据相关物流专家透露,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18%左右,该比重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至此,我们不得不承认,公路收费已经直接导致了物价的上涨,成为CPI快速上行的发动机,收费公路成为不折不扣的通胀推手,这也是中国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公路收费站林立,不仅成为我国公路运输中的一大特色,遍布全国的设卡收费公路,也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硬约束。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动脉顺畅的“血栓”,它让中国的公路运输很早就因此而阻塞,并随时陷入瘫痪境地。
  3月24日,中国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向记者表述:交通运输部将着力构建“两个路网体系”,其中“收费公路体系”占全国公路里程不到4%,以体现更高品质的公路服务”。那就是说全国96%以上公路不收费,大家还以为是交通部将有大动作,一下子,老百姓很高兴,有了盼头。可事隔快二月,一点动静也没有。因为没有提供具体的期限,一个“将”字可能直通遥遥无期的未来。如果是政府饱含诚意对民众郑重所作的承诺;那么交通部应该对每一条收费公路的实际收费情况进行审查,对每一条收费公路的实际贷款成本进行审计,然后进行持续监管并且将所有数据对外公开。从而让每一条收费公路贷款是多少、哪年还了多少、在何时能还清贷款归路于民,都能在账目数字上得到清晰呈现,公众可以据此对“多少年才能买到一条免费公路”有一个明确的预期。
  既然列出了96%的免费公路的目标,交通部就要给出一个实现这一目标的时间表。我国收费公路政策已存在20余年,越来越多的收费公路已达到或接近停止收费的年限。但是,按时取消收费的公路却很罕见,很多公路通过改造升级或其他理由继续延期收费,并未计划取消收费。这是很多人都在观注的话题。截至2009年年底,中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386.08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51万公里。由此可见,高速公路仅占公路总里程的1.7%。如果未来收费公路以高速公路为主的话,这是否意味着,按4%的收费公路比例来测算,未来高速公路的收费里程不是减少而是要大幅增加?这都需要政府给民众解惑释疑。
  当然,没有收费公路政策的支撑,中国不可能在短短二十年时间里建立起横跨东西、纵贯南北的高速公路网,而没有这些硬件设施,中国永远不能够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与物流系统。1984年当国务院提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后,成为各地公路建设的主流方式。这一政策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公路建设,不仅有效缓解了当时中国公路的紧张状况,同时也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更为社会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这个方式使得中国公路近30年来的建设成绩辉煌。但与此同时,也形成了“谁投资,谁拥有公路收费权”的模式。在这个模式之中,把公路的性质给改变了。我们看到有的地方把建设高速路当成了一本万利的生意,从公共设施变成了盈利为目的的工具。
  时代发展到今天,人们难以想象,高速公路公司的毛利率会超越房地产业。只知道全国房地产是暴利行业,哪晓得高速公路也演变成了这样的结果。据《证券日报》报道:2010年年报显示A股19家高速路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全部在35%以上,有15家毛利率在50%以上。目前国内毛利率最高的当属重庆路桥,达到了88.26%,并且其2009年也是稳坐榜单第一名。排在第二名和第三名的,分别是福建高速72.73%和皖通高速70.61%。而124家上市地产公司只有21家毛利率超过了50%。就在净利润率方面来看,高速公路公司也处于较高的水平,有的收费还在提价。当记者采访皖通高速一位人士,问为什么高速公路要有这么高的收益?该人士表示:“现在高速公路收费年限是不得高于30年,毛利率高是因为成本低。而且沿海地区的收费比我们还高,你去调查一下广东的高速公路公司就知道了,他们收的更高”。此言不虚,广深高速15年来的路费收入已超300亿元,是其当年投资额的三倍之多,利润惊人,被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比喻为“印钞机”。
  公路到底是什么?是盈利工具?还是公共设施公益性、公共性的产品?这个常识很多人都知道。为什么全世界已建成14万公里收费公路,10万公里在我国?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孙继业建议全国收费公路彻底整顿。他说:“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是全世界最高的国家之一,高速公路成为高价公路。应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费,降低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他的建议得到广大网民与媒体的强烈支持!是呀,正因为收费过高,车主不超载不赚钱,这也是导致超载超限屡禁不止的一个根本原因。有些地方还贷公路收费已经超期的,不但没有停止,反而还继续提价,成为了地方政府的“提款机”。导致收费公路获取暴利的“美誉”,责任在政府。
  审计署三年前公布的“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罗列了几种地方“创收”方式,一是对较短期限内能还清贷款并有合理经营收益的收费公路,也批准按规定的最高收费年限30年收费;二是将收费多年、经营效益较好的公路“改头换面”,违规重新批准和计算收费期限;三是将其他项目的债务并入收费公路,人为加大债务规模,违规延长收费期限。中国收费公路比例过高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交通运输部的重视,去年已经在17个省全部取消了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站点1723个,总里程9万公里。只是今年如何进行改革,还没有具体措施出台。
  公路收费一直是国民的伤痛,也一直是交通部门眼中公路建设成就的经验之所在。收费之痛,不只是人们心有不平,还酿成过包括冲卡撞死收费人员在内的极端事件。每一个收费站,都像一台规模巨大的拔毛机、抽血机。每一个收费站,都像一条边境线,切割着地方利益的边界。现在,全世界的收费公路,一半以上在中国。而中国公路的总里程,并不占有全球一半;这表明中国收费公路的密度之大。中国的人口规模、经济总量等等,都不到世界的一半,说明中国民众的负担有多重。
  要减轻民众的负担,就要治理公路收费的乱象。我从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看到广东收费公路存在的问题,有的由于长期严重拥堵,高速变成了低速;有的标准混乱,收费过高,不到一公里的路程,收费金额竟然达到国家标准的五倍、六倍;更有甚者,有的收费公路竟然把收费期限延长达50年之久,远远超出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这明显与国家法规相违背。相关部门也认定四角围、龙口、杨荷、横沙、炭步大桥这五个收费站属于违规收费,需要调整50年的收费年限。政府如果不加强对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监管,乱象将会越来越严重,它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障碍。事实上不光是广东,全国各地都或多或少存在公路乱收费的问题。在有的地方,为了让新修的高速公路能顺利收费,甚至把建国前就存在的公路也设上关卡开始收费,当地百姓叫苦不迭。
  当务之急政府应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开收费公路的信息。对公路进行法律制度层面的改革,加大公路作为公共产品的服务属性。把与公路建设相关的成本、各种数据向社会公开后,收费是高还是低,不就一目了然了吗?信息公开还是遏制腐败的一种有效手段。很多老百姓之所以不相信政府,主要原因就在于暗箱操作。信息透明后,老百姓就会知道,究竟是政府在背后操控违规收费,还是公路经营管理者在高收费。如果与政府无关,政府就没有必要为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再背“黑锅”。反之,怎么改革政府心里也清楚的很。可对收费进行动态调整,而非一批了之。
  交通运输部正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对目前公路收费依据的法律、法规作进一步的完善和明确,这是一个好消息。老百姓希望能逐步建立一个稳定、低标准、能够承受的收费系统,最后完全免费。公路本来就只能是最低限度地收费,最大限度地让公众免费通行,才体现出“公”的特色。公众为何要纳税?就是为了购买公共服务,政府部门理当为纳税后的公众提供公路这样的免费服务。纳税后走路还要交无数的费,这显然是与民争利、盘剥民众的重复征税。收费还贷一直以来的借口是“国家财力不足”,在过去实施这一政策是正确的,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可如今在财政税收连年增长、国库充盈,GDP已达全球第二位之时,不能还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融资模式了,应立即恢复公路的免费公共产品属性。政府不能收费收上瘾了就降不下、戒不了。如果仍然将收费公路还当成主流,虽然公路修建是越来越快、里程越来越长,但最终老百姓消费不起,这样就偏离了公路的属性和功能。
  对于交通部门来说,如何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监管,确定合理的公路收费标准和收费站布局,提高通行费征收效率,为司乘提供良好的服务,是当前亟需思考的课题。要改变高速公路不高速,普通公路不免费的格局。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会议上表示,近期将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等部门联合部署收费公路的专项清理工作,坚决撤销违规设置、收费期满、站点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透露,交通部正在研究公路收费标准和体系,现行收费公路最高收费年限的30年标准可能会延长,收费的标准将下降。至于如何遏制收费公路的暴利,降多少我们拭目以待。希望交通部门要把收费公路建设尽力打造成公众的福利,而不是建立在公众幸福与尊严之上的买卖。高速公路收费不是一个纯粹的商业行为,涉及政府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公共利益,企业追求利润可以理解,但收费公路获取暴利的“美誉”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准则、侵犯了公共利益时,政府必须有所作为。
  (2011-05-180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