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锋通行证密码找回:“女儿,我要给你报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45:10

“女儿,我要给你报仇”

  伤心欲绝的母亲面对镜头哭诉,11岁幼女失踪后竟遭遇非人折磨。三个月摧残,女孩身患性病。四年不懈,母亲屡次上访,只为斩断黑手。道路艰辛,沉冤能否得雪?青春折翼,被蹂躏的花朵能否重见温暖的阳光?请看《王刚讲故事》之——

  刘冰 整理

  幼女离奇失踪

  竟陷情色场所

  2010年年底,一个15岁的湖南女孩在妈妈的陪伴下,来到北京佑安医院看病。这个有着湘妹子那股灵秀劲儿的少女却被检查出患有性病,已有4年病史,还患有反应性精神病。面对大夫询问的目光,母亲唐娟含着泪,讲述了一段关于她女儿乐乐噩梦般的不幸遭遇。

  唐娟说,2006年国庆节学校放假,唐娟夫妇回到家却发现乐乐没回来。他们发动亲戚找了一夜,同学家、网吧,凡是想到的地方都找遍了,也没见到乐乐的身影。正当夫妻俩急得火上房的时候,乐乐却自己回来了,可样子却非常吓人!

  当时她头发很乱,手也骨折了。女儿告诉她,是在同学家写作业,累了就睡着了,因此没有及时回家,身上的伤是不小心摔的。还没等唐娟仔细了解原因,两天后,乐乐再次失踪了!

  2006年10月3日16时30分,唐娟回到家里,发现乐乐留了一张字条:“妈妈,我会回来的,有人叫我出去打工,我不想去,但是不去不行的。妈妈,我会回来的。”

  唐娟和丈夫疯了一般四处找人,甚至把寻人启事都贴到了广西、广东。可是两个月过去了,孩子却音信皆无。

  唐娟想不明白,家里不缺钱,这孩子怎么会想到辍学出去打工呢?唐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女儿十有八九是受人逼迫离家出走的。关于孩子可能的遭遇,唐娟有很多猜测,被卖器官了,被卖到农村给人当媳妇了,被卖到情色场所了,每一种猜测都让唐娟发疯。

  别看乐乐只有11岁,可发育很早,个子已经快一米六了,出落得漂漂亮亮。唐娟越想越担心,赶紧报警。由于线索太少,警方无从下手。直到2006年12月20日晚上,唐娟才接到一个神秘电话。

  电话那边的人自称在“柳情缘休闲中心”看到过一个女孩,挺像乐乐,让唐娟想办法证实一下。唐娟和丈夫马上找到这家休闲中心。可来到店门前,夫妻俩的心一下子凉了!咱闺女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方?

  唐娟找亲戚扮做顾客去找乐乐,店里的人说,乐乐晚上才能回来,让他改天再来。为了弄清楚女儿到底在不在店里,唐娟就假装捡垃圾,在店周围徘徊。两三天后,唐娟终于看到了女儿,她目光呆滞,蜷坐在走廊的沙发里。再看妆容、发型,分明就是个风尘女子!当妈的心头一紧,眼泪掉了下来,赶紧拨打了110。

  蒙尘受辱仨月

  女孩终于获救

  在110民警的协助下,唐娟把女儿从“柳情缘休闲中心”救了出来。可孩子却再也不是那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了。

  乐乐回到家一直在哭,也说不了整句的话。在妈妈的反复安慰下,乐乐断断续续向妈妈讲述了自己噩梦般的三个月。

  原来,乐乐彻夜未归的那个晚上,她在家附近的滑冰场玩时,遇到了隔壁理发店的男青年周军辉。平日里,乐乐经常在附近玩,对陌生人毫无防备的她很快跟着周军辉走了。周军辉哄骗乐乐进入了一个包房,随后露出了狰狞的面目。

  从案宗看,当天晚上,周军辉强奸了乐乐。第二天,周军辉还威胁乐乐跟他走,否则就把丑事告诉她的同学和老师,还要杀了她的妈妈。

  11岁的乐乐还是个孩子啊,面对威胁恐吓,她选择了妥协和顺从。周军辉把乐乐送到了“柳情缘休闲中心”,让她接客,自己抽份子钱。乐乐曾经偷偷给妈妈打电话,被发现了,被捆了一夜,休闲中心的老板还用刀子抵着乐乐的肚子,威胁她再往家打电话就割掉她的舌头。

  在被周军辉控制的日子里,她每天被迫卖淫。每次的100元“收入”被周军辉拿走70元,剩下的30元归休闲中心老板所有。短短3个月时间,乐乐受尽毒打和恐吓胁迫,被迫卖淫上百次,这个女孩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记住这些坏蛋的名字。

  怀着对恶人刻骨的仇恨,在女儿被解救回家的第二天,唐娟再次找到了派出所要求立案。

  父母坚持追凶

  能否获得公正

  乐乐的父母好不容易救出了孩子,打算报案,谁成想派出所却不给立案。眼看着祸害了自己女儿的淫窝依旧莺歌燕舞,唐娟的心在滴血!她告诉记者:“他们不止害了我女儿,还害了很多女孩子,如果不把他们绳之于法的话,他们还要残害更多的女孩。”

  眼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了,逼良为娼的“柳情缘休闲中心”非但没关门,生意反而越发兴隆。无奈之下,唐娟来到湖南省公安厅门口一跪不起,请求彻查此事。2007年1月5日,湖南省公安厅开始处理此事。在乐乐获救两个月后,这起轰动湖南省的“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正式立案。首先落网的是那家休闲中心的老板陈刚和老板娘秦星。

  根据警方调查,“柳情缘休闲中心”的确是一家提供卖淫服务的色情场所。

  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唐娟的坚持终于有了回报。秦星、周军辉被判处死刑,陈刚被判处无期徒刑。轮奸乐乐的刘润、蒋军军、兰小强等人强奸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6年、15年。

  听到判决结果,唐娟的第一反应却是判得太轻,她不服。她只有一个想法:那些祸害了自己女儿的人必须受到严惩!要知道,乐乐在那黑暗的3个月里,被感染了生殖器疱疹,目前找不到根治的办法,或许这个病要伴随她一辈子。

  唐娟流着泪告诉记者,女儿变了,再没有天真的笑容了,以前的天性永远也回不来了。她在夜里常会哭醒或惊醒,念叨着“别打我,我不想去”之类的话,后来还出现了幻听,有时候会跑到床底下去。

  最让唐娟难受的是,乐乐说:“妈妈,你再要一个弟弟妹妹吧。假如有一天我离开你了,也有人照顾你啊。”

  2010年12月,法院再次开庭。涉嫌强奸乐乐的嫌疑人说:“我以为你女儿十七八岁呢,我不是强奸,就是嫖娼,罚几百块钱还不行吗?”唐娟当时一个矿泉水瓶就扔过去了。她流着泪说,这帮人认罪态度不好,如果不能让他们忏悔,法律再轻判,岂不是纵容犯罪吗?

  把人家11岁女儿糟蹋了,想用几百块钱了事,人怎么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啊?庭审过后,原告、被告双方依然各执一词。

  如今,乐乐已经改了名字,来到新的环境上学,一米七的高挑身材让她在女孩中十分显眼。唐娟现在等着两件事,一是等待审判结果,二是等着北京的医生找到治愈孩子的办法。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李律师:短短3个月时间,刚满11岁的乐乐受尽毒打和恐吓胁迫,说明乐乐从事卖淫并非自愿,而是被胁迫。根据案件情况,对乐乐实施嫖娼行为的犯罪嫌疑人理应知晓乐乐不是出于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且乐乐未满14周岁,应按照奸淫幼女的情节从重处罚。

  长春阳光心理援助中心心理专家格林:

  在这起恶性事件中,母亲看到女儿遭受如此屈辱,内心的愤怒和伤痛是难以言表的,因为每一个母亲都期盼着儿女会有美满幸福的生活和未来,儿女的幸福甚至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可故事中的母亲却亲眼看到女儿的遭遇:在如花的年龄里,还没体验过如花的风月,却经受了如此的磨难。在母亲心中,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内心的冲突便随之产生。现在女儿的问题和母亲的心理问题交织在一起,相互纠缠,相互牵绊。

  女儿的遭遇令人同情,母亲的心情可以理解。

  母亲最殷切的期望是儿女未来的幸福。那么什么才是幸福呢?以大众的观点看,应该是自己的儿女可以独立,能和环境协调,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就是说可以让父母放心地让他们自己面对和处理自己的生活。那么文中的母亲,在为女儿报仇讨说法的情绪平静下来后,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应该是如何帮助女儿正确地面对生活中的不幸,从不幸中学到什么经验和教训,以什么样的心态面对今后的生活。帮助女儿树立起对未来的希望,能让她坚强地完善自己,并能快乐地生活。对于女儿糼小的心灵来说,这次打击是无法自行修复的,母亲、家人和社会支持系统的帮助是必不可少的。

  希望这位母亲能坚强起来,在为女儿“报仇”讨说法的同时,别忘记对女儿伤口做温柔的平复。

  希望他们能找到真正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