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子校园舞蹈:一句话“夺回”了属于自己的公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1:44:15

2008年年3月,王某(女)与张某、赵某成立了一家公司,王某占49%股份,张某和赵某占51%,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经过一年多的打拼,公司业务蒸蒸日上。为了扩大业务,公司招聘了一个副总经理蒙某。起初,蒙某和王某关系很好,但不久,蒙某与张某和赵某接触渐渐增多,最终他们合谋,要废掉王某总经理的职位,由蒙某担任总经理。

2009年6月,张某和赵某召开股东会罢免王某作为总经理,并决议由蒙某担任总经理,同时张贴告示。公司员工信以为真不再听从王某的安排,并且不让王某进入公司,蒙某等人控制着公司的印章及财务帐册。王某眼看着自己苦心经营的公司落入他人之手,内心异常之苦闷,几乎要选择退出公司。

2009年7月,王某通过熟人找到我,问如何处理。在听她把上述情况介绍后,我让王某把公司的章程给我看。看过章程之后,我明确地告诉她,罢免你总经理的决议是无效的,你依然是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某半信半疑。其实很简单,公司章程明确约定:公司执行董事由股东一致同意选取产生,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王某问:那我如何夺回公司?我之前找了很多律师,他们均建议我打官司。我告诉她,如果采取打官司的方法,周期将非常之长,即便将来你夺回公司已经成为空壳。王某接着问:那怎么办?我建议她:你只要控制了公司印章和财务帐册就控制了公司,公司现在从法律上你是法定代表人,不管你采取什么方式进入公司,就如你进入自己家一样,均不违法,后面他们会打官司找你。王某也是非常之聪明,立即明白了我的意思。

第二天,王某打电话告诉我,她已经控制了公司的印章和财务帐册以及货物,要立即来与我们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她说,我之前花了很多冤枉钱,这一次你们一句话就帮我夺回了公司。

不久,正如我所料,该公司收到了张某和王某的诉状,要求行事股东知情权,这个官司目前我们已经胜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