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自学网:江苏阜宁‘城市绿肺’咋成了私家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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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阜宁‘城市绿肺’咋成了私家园林?

(2011-05-10 03:27:21)转载 标签:

阜宁县

分类: 人民监督

江苏阜宁‘城市绿肺’咋成了私家园林?
刘敏华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f461570100sk7c.html


近日阜宁人陈强(化名)在互联网上曝光称,在已经获得备案的阜宁县森林公园内,建起的12幢豪华别墅是专门为阜宁党政机关干部修建,休闲会所也是供当地官员休闲娱乐之用。(凤凰资讯)


笔者走进阜宁门户网站,得知阜宁是全国首批 “绿化模范县”,其中新兴大桥、白天鹅公园、森林公园,这三项工程都是阜宁城南新区的精品佳作,是城市建设的大手笔、新亮点,是阜宁的城市名片。阜宁森林公园占地120亩,始建于2006年左右,2009年正式竣工,令人想不到的是2009年下半年,森林公园内的别墅就开始动工建设了。阜宁森林公园这些别墅为谁而建?


记者调查发现:“虎落平川被狗欺”所述的别墅确实存在。别墅区配套豪华会所正在建设之中。面对记者调查,除阜宁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称森林公园内别墅用地的手续并没看到外,阜宁县住建局、国土局、房管局、规划局、政府办等单位有的相互推诿,有的明确表示不作回应。阜宁县住建局宣教科科长张正义甚至对记者说:“这个事情局领导很为难。真的不好回答,你看能不能不报道啊!”


在阜宁“城市名片”地带——森林公园内建别墅,试问,如果不是阜宁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谁会有那么大的胆子和权力呢?自然是领导支持和同意的。既然是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和支持的项目,咋又会令阜宁政府相关部门忌讳莫测呢?笔者以为,显然是这别墅建的用途见不得阳光,是别有私心的。这些别墅如果真如陈姓工作人员所言,是开发项目,那么为什么没有售楼部?既然是是商业项目用地,阜宁国土部门咋称不知情?退一步来讲,既然是商业开发,按常理该要广而告之,推销别墅,因为,阜宁毕竟是个县城,价值两、三千万的别墅非一般百姓所能消费得起,如果不宣传,外地有钱人谁会知道阜宁这个小县城内还有如此豪华的别墅卖呢?显然不符合商业开发的特点。如果是给投资者入住,那产权归谁?为了地方发展,为了招商工作,也没有必要遮遮掩掩的。阜宁政府相关部门的态度不得不让笔者觉得阜宁县委政府有瓜田李下的嫌疑,地方政府用公权为自己盖豪华别墅的事情屡有报道,阜宁也不排除这些无法说出口的别墅就是县委县政府领导的私家花园。


阜宁县委县政府的这种做法,无疑是违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阜宁森林公园的绿地应该是属于公共资源,阜宁县委政府不仅用公权谋私利,公然侵占公共空间,侵犯百姓的绿化权,而且,面对群众的质疑,不理不睬,面对群众的举报,置若罔闻,面对记者的调查,搪塞推诿。这难道就是阜宁县委书记王锦胜所倡导的“大力弘扬艰苦创业、负重奋进、团结拼搏、跨越争先的阜宁精神”?!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11_05/08/6238596_0.shtml


原文: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view=1&id=109256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