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前草煲猪展:专家称不可用维稳概念压倒民众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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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不可用维稳概念压倒民众利益诉求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2日11:40  半月谈 稳定,关键在于平衡

  编者按 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稳定”、“改革”、“发展”是三条互相关联的主线:稳定是前提,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标。在思考社会管理创新这个当今中国思想界最受关注的话题之时,这一“三位一体”的思维语境依然是我们探索出路的基本视野。

  如何正确理解“稳定压倒一切”

  1987年3月8日,邓小平在接见外宾时指出,保持“国内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是实现“三步走发展战略”的重要条件之一。

  1987年6月29日,邓小平再次指出:“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

  1989年2月26日,邓小平说:“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

  1990年12月24日,邓小平再次强调:“我不止一次讲过,稳定压倒一切,人民民主专政不能丢。”

  这是邓小平对“稳定”的一系列表述,这些声音在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道路上回响不绝。无论是百姓还是官员,对于社会秩序和制度框架的稳定都有着自己天然的需要,这是维系社会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之一,从这个出发点来说,稳定的意义不言而喻。

  近年来,“维稳”这个词汇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无论是各级政府对于“维稳”的理解和贯彻还是民间以及学界对于“维稳”的评判和解析,都体现出稳定在中国当前政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特别吸引舆论关注的是,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对于“维稳”的不妥当措施带来了网络上或者批判或者调侃的声浪,相关质疑之声不绝于耳。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青连斌在接受半月谈网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对“稳定压倒一切”的理解体现出了“片面化、简单化、纸面化”的趋势和现象,即片面地理解“稳定”即是“不出事”、单纯地压制“社会不稳定因素”,不问原因、机械地对待中央文件,采取简单粗暴的行政方式等等。

  同时,“维稳”近年来在部分地方的扩大化趋势和泛化趋势令人担忧。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就表示,现在的中国社会有太多的 “敏感”事情、“敏感”人物、“敏感”话题和“敏感”时期,甚至把一些国计民生的问题,都搞成了所谓的“敏感”问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也认为,我们是把群体性事件妖魔化了,很多老百姓的利益表达其实是正常的,不应用维稳概念压倒民众的利益诉求。

  在网络上,很多网友也质疑维稳成了一些地方政府的“遮羞布”,甚至成了一些地方官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庇护伞”。例如2010年8月发生的湖南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当地政府部门隐瞒检验结果的借口,竟然是为了社会稳定;2010年9月,河南商城县蜱虫疫情导致18人死亡,然而当地政府同样以维稳为由,拒绝公布死亡者名单……甚至一些地方搞暴力拆迁,也名曰“维稳”。

  如果说对于社会生活中的一般性矛盾和纠纷,将之统统上升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是不明智的草木皆兵,那么对于民众的权利诉求也当成“洪水猛兽”则是一种讳疾忌医。一个人在身体出现问题的时候往往会在患处感到疼痛,这是我们自身的一种警示系统,如果只是单纯地注射止痛药或者包住伤口而不去治疗,待到病入膏肓为时晚矣。

  我们可以看到,当前某些地方政府对于“稳定压倒一切”的解读正悄然偏离初衷。于建嵘在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表示,实现和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树立科学的稳定观。既不能掩盖矛盾,粉饰太平,也不能对社会不稳定因素视而不见,而要顺应权利时代的要求,加强对公民权利的确认和保护,提高对公民权利诉求的应答质量。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

  不能以行政管理方式来管理社会

  事实上,在各级政府实践“维稳”工作的过程中,以政府行为来实施社会控制的风气存在甚广。很多地方政府时至今日仍然沿袭着计划经济时代行政大棒处理所有问题的管理思路,然而面对转型时期复杂多元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分化的社会阶层和纷繁多态的社会心理,旧手段老办法不仅耗费着巨大的行政成本,而且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而会激化矛盾使事件升级。

  在近年来逐渐增多的群体性事件之后,是心理越来越“脆弱”的各级政府,他们在面对民众强烈的利益诉求表达时缺乏全面的理解,表现为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客观公正的态度立场。不仅如此,一些既得利益集团也将公民权利诉求看成自己优势地位的挑战者,汲汲乎压制之而后快。

  不少地方政府简单机械的维稳耗费了不菲的成本,而这些财政支出本可以用来改善公民生活水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种本末倒置的尴尬是片面“维稳”所无法回避的。有一则法国寓言是这样的:我们砍光了森林来为那些长期见不到绿色而精神分裂的人们建造了一座疗养院。

  就在几天之前,深圳市住建局宣布将一份文件撤回,并向农民工致歉。这次道歉还要追溯到4月27日深圳市发布的一份通知,其中第六条规定,在严肃处理期间,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凡是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事件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继“清退8万治安高危人员”之后,这座承办了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城市,再一次在“维稳”问题上受到了山呼海啸般的讨伐声浪。一位农民工对记者表示,“作为在深圳的一名农民工,我为能在深圳大运建设做一份贡献感到骄傲,但是看到这个规定之后,心里头感觉很不平等。”

  “措辞有误”、“尖锐批评”、“表示歉意”、“立即撤回”这些字眼是深圳市住建局宣布文件撤回时的表述,有网友评论到:深圳农民工能够受到政府的道歉,那些不为人知的“被维稳”者谁来管?要根除这些现象,在战略上来讲,还是要从改变传统的社会管理思路入手,通过创新来加强社会管理。新时期的社会管理不等于社会控制,社会控制更不应是简单的政府控制。随着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不断推进,与计划经济相对应的行政手段无法解决多元格局下的社会问题。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稳定?

  越维稳越不稳的怪圈因何而生?“行政手段压制问题”这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救火式“维稳”自然无法脱掉干系,但这一现象所存在的土壤更值得关注。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认为,为什么会陷入“维稳怪圈”,与事实上已经形成的僵硬的稳定观有极大的关系。我们社会为了这种稳定的思维定式,正在付出日益高昂的代价。 改革前的几十年,我们对阶级斗争的状态估计过重;现在,有些官员对群体性事件的性质估计过重,以致形成了“僵硬的稳定思维”。

  他提出,维稳需要新思维。现有稳定思维的最大误区之一,是将民众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将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不稳定因素。在目前的维稳模式下,通过压制和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来实现短期内的社会稳定,成了相当普遍的做法。结果是不仅治标不治本,反而起到了维护既有利益格局的作用,甚至对社会公正造成严重损害。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叶小文在接受半月谈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在高速发展中“新的矛盾随着社会流动性和开放性的增强不断涌现,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肯定是社会矛盾的凸现期”。

  细究当前最集中的“维稳”原因:长期存在并日益发展变型的腐败问题、收入分配中不合理现象导致的贫富差距扩大、广泛存在于各行各业的潜规则问题、 “二代现象”所体现的阶层固化问题、体现着道德沦丧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等等相互纠结,在这个特殊的历史坐标上,民众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呼吁不该成为“维稳” 的对象。孩子喊饿本身是不应该被喝止的,解决饥饿的问题才是应有的态度。

  只有将社会中真实存在的突出矛盾尽力妥善解决,才是标本兼治的“维稳”。建设一个更健康和谐的社会并不是消灭民众的权利诉求,而是以真实合理的变革去消解社会矛盾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同样的,对于反映真实问题的民众呼声,我们应该拥有更加理性的视角。

  世界著名政治学家、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詹姆斯·C·斯科特曾表示,我不认为有绝对稳定、绝对和谐的社会,纠纷的存在是一个社会成功实现其目标的标志。这就像一个好的婚姻里,双方常常发生争论一样。我的意思是说,一个成功的社会应该去善于管理冲突,而不是杜绝冲突。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科塞(Lewis Coser)在《社会冲突的功能》一书中也认为,社会冲突可以起到一种安全阀的作用,就是说可以起到发泄释放的通道的作用。

  汪玉凯认为,正常的利益表达,是老百姓的自由,而不是所谓的群体性事件,更没有所谓的“维稳”概念了。我们是把群体性事件妖魔化了,很多老百姓的利益表达其实是正常的,不应用维稳概念压倒民众的利益诉求。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概念比“维稳”概念更好。

  事实上,自体内存在的局部“冲突”可以成为进化和发展的有益动力。一个动态发展的文明国家,不可能消灭所有的内部冲突,盲目压制这些冲突将等于在某种程度上对自身改良的方向视而不见。中国需要在一个动态的、总体稳定的社会体系之下实现自己的发展,而这样的动态稳定才是我们乐于见到的。(半月谈网 梁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