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飞和赤犬打第几集:统计局网站称去年全国人均月居住支出超680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6:47:03
2011-05-11 07:06 新京报 我说两句(59) 转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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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昨日,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发表署名文章称,2010年城镇居民每人每月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在680元以上。

文章称,这部分支出包括住户调查口径的居住支出和一部分购房支出,不包括居民自有住房虚拟租金。

“每户月支出1958元”

昨日,国家统计局核算司郑学工在统计局网站上,发表了《统计是一门科学———一个统计人对人均111元居住支出的思考》。

郑学工称,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上的数据粗略计算,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包括住户调查口径的居住支出和一部分购房支出,不包括虚拟支出)已超过8162元。也就是每人每月支出680元以上,约合每户1958元/月。同时,这个数据还只是一个全国的平均水平,不同地区存在较大差距。

此前,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为111元,引起公众广泛质疑。

郑学工在文章中指出,人均111元/月的居住支出并不是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而是住户调查得来的,它只包括房租、水电费、燃料费、取暖费、物业费、维修费等日常消费支出。

“数据能反映发展状况”

郑学工称,按照国际标准,国民经济核算口径的居住消费支出与住户调查口径的居住支出有所不同,前者包括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支出(即居民自有住房虚拟租金)而后者不包括,但二者均不包括居民购、建房支出,因为这部分支出算作投资而不是消费,而住房是生产住房服务的固定资产。

郑学工强调,不论是国民经济核算还是住户调查,国家统计局都是按照国际标准或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开展的。他表示,目前,统计部门的数据虽有瑕疵,但绝大多数统计数据能够正确反映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

统计局释疑

国家统计局再发文:111元由住户调查得来

5月10日,国家统计局在其官网发布署名文章解释,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对“人均111元居住支出”的误读和曲解,是违背科学的和不负责任的,是对统计工作的偏见和歧视。该官员呼吁,“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理解统计部门,在发现统计部门的不足时,应多提建设性的意见,不要动辄诋毁甚至诽谤统计部门。”该篇文章显示的作者单位为“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详细]

统计局:居住月支111元经得起推敲

文章称“不论是国民经济核算还是住户调查,国家统计局都是按照国际标准或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开展的,是经得起推敲的”。作者还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上的数据做算,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包括住户调查口径的居住支出和一部分购房支出,不包括虚拟支出)已超过8162元。这个数据在全国不同地区同时存在较大差距。[详细]

官员回应“住房月支出111元”:不含购房支出

王有捐在文章中解释道:从统计的口径看,现行统计的城镇居民居住支出包括:水电燃料费,住房装潢支出,维修用建筑材料支出,租赁房租,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服务费等。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虚拟租金。也就是说,现有公众买房需要动辄上百万的购房支出,并不在此项统计之内。[详细]

媒体评论

党报评住房月支出111:统计局工作应贴近实际

统计工作关乎国计民生,日益受到公众重视,统计机构在采集数据、发布成果时,应该强化“公众意识”、“生活意识”,使自己的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这样,统计成果才能被大众理解和接受,也才能有效推广和运用。[详细]

百姓住房实际支出

北京三成职工四成收入给住房 七成年薪低于三万

北京市普通职工中有34.9%的人要租房和还房贷,这笔支出每月平均达到873元,占平均年总收入的近40%。[详细]

(责任编辑: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