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象棋残局:“没收小孩”,千古未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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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小孩”,千古未闻!(2011-05-10 08:53:22)转载 标签:

杂谈

    据《新世纪》周刊报道,仅仅因欠缴“社会抚养费”,数以十计的邵阳儿童就此被强行抱离生父母、养父母,被计生部门统一改姓“邵”送进福利院,有的被远渡重洋送到国外。这就是震惊全国的湖南邵阳“邵氏弃儿”事件。当地计生部门为什么如此热衷干这种要遭报应的伤天害理断子绝孙之事呢?

    无他,一是因为上级的硬性刚性考核,就是政绩考量在“一票否决”等压力下,“乡镇党委、政府与计生队伍存在较深的利害关系,不敢得罪,导致计生队伍绑架党委和政府”;二是以收取“社会抚养费”为目的的创收,也是主要动力之一。据高平镇官方人士介绍,农业税取消后,该镇维持干部队伍的工资时常捉襟见肘。收取社会抚养费,不仅仅是在落实计生国策,更是为充盈地方财政收入。据当地官员介绍,在高平镇刚开始收取社会抚养费时,每人约3000到4000元。而以强行抱走小孩相“要挟”时,价格就涨到1万元甚至几万元。高平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伪造或编造了相关文件材料,将这些抢抱走的婴幼儿变成合法“弃婴”。再把所谓的合法“弃婴”送养国外后即可获得3000美元。

    在高回报(政绩)高利润(创收)的诱惑下,当地计生部门大张旗鼓的合理合法的干着这些灭绝人伦、丧尽天良的事,给几十个家庭人为的制造了骨肉分离的悲剧。且不说他们中大多都是合法生育的孩子和有合法收养手续的孩子,就算他们都是违规违法生育或收养,也不应该以这样的手段来惩罚他们,难道国家计生部门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允许你们去把孩子抢来卖钱以养活自己吗?如此歪曲野蛮的执行政策,并未阻止老百姓生二胎的决心和行动,他们依然超生。作为国家决策高层和各级执行部门,你们为什么不反省这些政策是否合理、合法、和谐及和符人性?

 

    一项政策就象一件衣服,随着时间的推移,总有穿到不能再穿的时候,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人或专家站出来喊停?因为我相信,党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并不是一开始就是魔鬼,如果没有扭曲的价值观、考核指标悬在他们的头上,他们又怎么会被逼迫成这种比野兽都不如的工作人员?他们也有家有孩子,也不愿意看着别人家的父母儿女四分五裂。现在这项政策已经执行了30年,也到期了,且不说完全不再适用该法律,至少也应该适当的修改和调整,才能让人真正的遵守。如果制定一项法律却让大家都不想遵守而违法,或者执行太难,最终以允许他们违法再交罚款的形式来维持,这不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吗?这还为某些部门以此创收制造了便利的合法的条件,那这样的法律有多大实际意义和效果?能得民心吗?

    再说,当地福利院为什么首先考虑让外国人收养这些合法“弃婴”?即使要给他们再找个家庭,也应该首选中国家庭,不是也有很多中国家庭需要收养孩子吗?哦,也许是因为中国人给的是人民币,再多也不会有3000美元那么多,福利院甚至都不好意思向自己的本国同胞要钱。所以,为了好方便谈钱,干脆直接找外国人收养。这样,一口价3000美元就轻松到手。这样的生意真是一本万利,爽啊!只是,福利院和当地党政部门是很爽,这爽快却是建立在几十个家庭的血泪人伦悲剧之上,你们的心就这么硬吗?你们拿着那带血泪的钱不烫手吗?不做噩梦吗?难道我们中国政府已经沦落到了以卖孩子来维持政府运转的份上了?政府和计生部门就是干“出口孩子”这种下流勾当的部门?你们是最大的最合法的跨国人贩子集团吗?

    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最终发生了“没收小孩”这种千古未闻的奇闻和怪现状,广大老百姓期待查出真相,处理相关人员。但我们更应该看到事情的本质,如果不改变现行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在扭曲的不正常的考核制度和不适宜的法律之下,任何人座在那个工作岗位,最终都只能被“政绩”和“创收”要挟、绑架、逼迫变成这样没有人性的人。只有把法律修改调整到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程度,乡镇政府才能正常的开展基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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