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定时控制器:深圳紧急撤回“严禁非正常讨薪”通知 向农民工道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2:24:37
 该通知要求为迎大运会,5-9月严禁农民工以非正常方式讨要工资 人民日报、新华社昨同时发文质疑 深圳住建局道歉称“表述错误”

 

 

    深圳紧急撤回“严禁非正常讨薪”通知 向农民工道歉

 

 

    面对中央和各地媒体的批评 深圳住建局昨承认这份“大运维稳”通知表述有错 学者称这是中国首例“地方行政部门撤销抽象行政行为”

 

    

 

    深圳福田,几位农民工在一个广场上席地而卧。深圳住建局昨日宣布撤回“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薪” 的通知,并向社会大众尤其是农民工表达歉意。 CFP 图

 

    在发出“迎大运会严禁农民工非正常讨薪”的通知12天后,深圳终于道歉了。

 

    昨天,深圳市住建局承认此前发布的上述通知“文字表述确有错误”,特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工朋友表示歉意,并宣布撤回该文件,修改完善后重新发布。

 

    此前,为迎接大运会到来,深圳市住建局在4月27日发布通知,规定在今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内,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凡是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事件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详见早报5月8日6版报道)。

 

    该通知一出,全国哗然。

 

    昨日,中国权威通讯社新华社发表时评,直指行政权力的“错位”、“很可怕”,暴露出少数政府部门严重忽视自身社会管理责任和依法行政理念的缺失;《人民日报》当天也发表《人民时评》指出:作为一个行政部门,(深圳市住建局)没有权利越法律之俎、代行“追究刑责”之庖。

 

    为防农民工“被利用”?

 

    今年4月27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工作共同维护大运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第六条规定:在严肃处理期(2011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内,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凡是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事件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知》当天即发往深圳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个人。《通知》中还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及时做好农民工工资的结算、发放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住建局解释说,“4·27通知”制定的出发点是:为督促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维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其中第六条的“禁止农民工群体性上访讨薪”的规定,“主要是希望广大农民工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农民工被少部分不法分子利用”。

 

    不过,深圳市住建局建管处处长张吉银承认这份《通知》的“文字表述确有错误”,而且在内部行文程序和文字把关上不够严格,宣布立即撤回该文件,修改完善后重新发布。

 

    他还表示,深圳市住房建设局接受各界的批评,并希望能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农民工表达歉意,同时将加强学习并严格行文程序。

 

    中央媒体关注《通知》

 

    据新华社报道,“4·27通知”公布后,引起社会强烈批评,不少意见指出:通过上访讨薪是农民工合法权利,深圳市住建局的规定“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定是否追究公民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刑事责任是司法机关的职能,深圳市住建局声称追究农民工刑事责任“超越法律权限”有违依法行政原则等。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王蔚明分析认为,严禁上访的出发点肯定是为了维稳,出台这样一个临时措施,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他认为,政府部门这种临时性举措解决不了欠薪的根本问题,反而会伤害城市和政府形象。

 

    深圳市政协委员、律师刘辉同样认为,政府部门在做出类似决策的时候,没认真进行分析研究,他说,到任何法禁止上访讨薪,找不律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任何权力禁止上访。“它们超越了这个行政权限,从执行效果上看,对施工企业可能会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对农民工不具约束力。”

 

    与此同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栏目随机采访的农民工表示,“作为在深圳的一名农民工,我为能在深圳为大运建设做一份贡献感到骄傲。但是看到这个规定之后,心里头感觉很不平等。但是像我这样正常工作却讨不到工资,要去讨个说法要给我定个刑事责任,我觉得太不公平了。”如果包工头拖欠工资也给他定一个刑事责任,那我觉得就不会拖欠我工资。

 

    此外,全国各地报章相继出现《禁止农民工讨薪“底气”何来?》《深圳住建局为大运会作秀》《深圳特区岂能成为违法特区》等评论员文章。一些评论还直陈,深圳“越权越法”的规定属“无稽之谈”,是“心虚”的表现,恰好说明平时农民工权益“得不到较好保障”。

 

    深圳的傲慢与偏见?

 

    事实上,在深圳市住建局下发“4·27通知”之前,为维护大运会期间深圳的“和谐稳定”,深圳有关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管控措施,其中一些举措同样引发争议。

 

    其中在4月10日,深圳警方宣布累计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受到震慑离开深圳。

 

    这些“治安高危人员”分为八类:满足“有前科、长期滞留深圳、又没有正当职业”等条件的;同时满足“在应当就业的年龄无正当职业、昼伏夜出、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的”;涉嫌吸毒、零星贩毒、涉嫌销赃的;使用假身份证入住旅馆酒店、租房的;长期滞留深圳、明显靠非法收入生活的,比如涉嫌卖淫的失足妇女;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对他人有危害的;扬言报复社会,有可能产生极端行为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举的,对群众安居乐业有现在或潜在危险的。

 

    这一消息宣布后,同样引发争议,影响力颇大的《财经》杂志随后以《深圳的傲慢与偏见》为题,详细报道了这一行为称,“‘治安高危人员’清理事件所引发的争议,暴露了城市化背景下的中国城市治理歧路。”

 

    报道担心别的城市或将效仿深圳此举,并引用一篇网络评论称:“无凭无据就敢定性8万坏分子,深圳改叫偏见之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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