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语文知识竞赛题:【时评】“亿元贪官”为何越来越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2:17:15

【时评】“亿元贪官”为何越来越多?

近年来,中国“亿元贪官”呈现出前腐后继你追我赶的态势,其腐败记录不断被刷新改写:从建国初刘青山、张子善的171.63亿元(当时币制一亿相当于1万),到王守业的1.6亿元,石雪的2.6亿元,姜人杰的1.08亿元,陈同海的2亿元,李培英的1.09亿元,王妙兴的1.08亿元,穆新成的亿元资产,李树彪的上亿元,再到涉黑落马的文强,其家产过亿元,以及涉贪20亿元的原深圳“清廉市长”许宗衡……

下面先简要介绍一下这些“亿元贪官”的成长经历以及查处情况:

1952年2月10日,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行署专员张子善两人贪污、挪用公款总额达171.63亿元,其中刘、张的贪污额分别为1.84亿元和1.94亿元(注:当时币制一亿相当于1万),毛主席亲自过问,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解放军原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因“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索贿、受贿” 1.6亿元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中央军委免除海军副司令员职务,后经一审被判处死缓。有报道称,六十二岁的王守业包养了至少5名情妇,全部来自军方机构,几乎遍布全国文工团。王最终栽在其中一名情妇蒋某身上。蒋某为他生下一男婴后,王要求她谎称孩子不是两人所生,并要蒋退伍。蒋提出要数百万“补偿”,但王只给 100万,两人决裂。蒋某便同王的另外两名情妇联名写了58封举报信给有关领导,王终于被立案调查、判刑。

“中国金融第一案”石雪,因贪污2.6亿元,挪用公款1.2亿元,伪造凭证诈骗14亿元,非法集资24亿元,桩桩大事件,成了中国第一金融大案。石雪被逮捕6年之后,终于在2008年1月8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石雪本人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服,当庭表示上诉。

建国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感兴趣的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因涉嫌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和生活腐化等问题,2008年10月28日,被免去副院长职务,同时被中纪委“双规”。目前该案还没有下文。

创造受贿总金额、单笔受贿金额两个“新高”,苏州市前副市长、土地运作高手姜人杰,2008年12月12日,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姜不服,随提起上诉。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主管城建等领域的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四家房地产公司和一家科技公司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其中最高单笔受贿竟达8000余万元。可笑的是,姜的落马是因其儿子暴富太招摇。

一个开了受贿上亿元却没有被判处死刑的司法先河的人——中石化前总经理陈同海,2009年7月因受贿1.9573亿余元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死缓。案发后,陈同海退缴了全部赃款。陈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他在因其他违纪问题被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上述全部受贿事实,具有自首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此外,陈同海还具有认罪悔罪,检举他人违法违纪线索,为查处有关案件发挥了作用,以及积极退缴全部赃款等酌情从宽处罚情节,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2009年8月7日,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前董事长李培英因犯受贿罪在山东济南被处决,法院认定他的贪贿总额为1.09亿元,其中受贿2661万元、贪污82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基层腐败官员中的标兵——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原镇长王妙兴,2009年1月被检方指控贪贿总额达1.08亿元。今年初,王妙兴案在上海二中院过堂,检方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贪污9700万元,侵占公司财物500万元,受贿600万元。贪贿总额达1.08亿元。目前此案尚未判决。

“一手数钱,一手烧香”的山西省繁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穆新成“双规”后被发现,这么个芝麻小官,资产却超过1亿元,“双规”当天扣押的车辆就有5辆,价值都在百万元以上。难以理解的是,这个新出炉的贪官曾经救助过许多贫困者——他的办公室里有不少受助人员赠送的锦旗可以为证。并且,穆新成还修庙种树,平日里一副慈悲模样。一半是行善的天使,一半是敲诈的魔鬼。据说,替你“摆平”是穆新成的座右铭。

被称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的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贪污、挪用上亿元公积金一案二审,2008年11月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2009年1月13日下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树彪依法进行了二审宣判:李树彪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重庆司法局长文强因为涉黑而落马,同时亮出了亿元家产。据透露,文强在重庆当官17年,得到了高额的“回报”:8处房产(其中4处别墅),其中一处在风景区的“双栋别墅”占地20亩,价值3000万元,总资产已近9位数……

以上这些“亿元贪官”,不仅有科级“芝麻官”,也有省部级的高官。也许他们原来都是些清官好官,可后来经不起各种诱惑,一步步走上了犯罪道路,实在是对不起党的栽培,对不起国家的培养,对不起人民的养育,如此的确有些可恨、可悲、可叹。

“亿元贪官”贪那么多钱,包养那么多情妇,难道是他们的手法高明,伪装、隐蔽的好,各级监督部门难以发现?其实不然。贪出个亿元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养个情妇也不是怀里揣的袖里统的,可就是难于被发现或无人管。

“亿元贪官”不断涌现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他们贪污数额达到“天文数字”,其根源是:一方面在于监督体系、监督制度或权力体制都不够健全,监督机制的缺位、监督形同虚设、监管乏力、监督机制的失灵和不作为造成的;另一方面,是这些贪官的思想意识、道德素质、党性修养等太差,他们当官纯粹就是为了发财的意识浓厚、太贪得无厌了。

可以说,这些人官当大了,地位高了,也就有权有势了,就没有人监督了,甚至有的人还去巴结讨好。比如黄松有、文强这类官员,一般人是不知道他们的行踪,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监督,也没有人敢于监督。而那些科级类的芝麻官,因为人家又权有钱,养的打手又多,甚至组织上还会保护。上级太远而监督不到;同级虽近但又不愿监督,怕得罪人,或者狼狈为奸;群众想监督却监督不了,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具体情况。再说,群众监督了也没有人理会,甚至还要受到贪官的打击报复。

正因为没有好的制度来震慑和监督贪官(现在几乎很少有贪官被判处死刑,谁还怕啊?),比如财产登记制度,官员八小时内外活动记录,公款吃喝玩乐,以及他们与商人、情妇的亲密程度等等,这些都应该用制度来规范,并认真记录、跟踪执行。这样做并不是侵犯他们的人权,而是让官员们少犯错误。如果没有人来用制度很好地监督贪官,贪官们始终抱着侥幸心理,才更加肆无忌惮,更加嚣张狂妄,才更加大胆地贪、嫖。

“亿元贪官”不断涌现不是个好兆头,其危害性极大。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贪官的“长效药”,应当从根本上着手,对官员进行强有力的监督,用制度牢牢栓住其贪欲,预防其贪心发作,严防有的“公仆”起了贪心,并有条件“兑现”其贪心。要让那些即使想贪的官员也没有途径可贪,那么官员们成为贪官候选人的机会就一定会减少。    本贴于 2011-05-07 20:22:54 被【 醒耶?醉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