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搜索官网:7名警察围殴中学教师,职业流氓的猖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1:26:33

    网传,2011年5月3号 在遂宁市射洪县花果山山上,一射洪中学校老师余辉, 突然被多名所谓的便衣残无人道地殴打。网文描写的几个细节如下:

 

 

    余老师随即对施暴壮男说:我是射洪中学老师,我不是杀人犯!围观群众也在劝,不要打了, 他是老师,他真的犯法了,你们把他交给警察嘛!随即这群年轻壮男中一男子说:我们就是警察,打的就是老师!

 

    将余老师身上的所有衣物全部脱光,用衣服堵住嘴巴,一位警察踩住余老师的脖子,其余6名便衣警察对余老师进行法西斯式的暴打。期间,抢走了余老师身上的所有值钱的东西,包括钱包,手机,一样不留!

 

    余老师的惨痛叫声引来了在金桂园的所有射中教师,其中教师刘鸿键将7名壮男的施暴全过程录在手机上,一便衣警察一个箭步冲过去抢走刘老师手中正在录象的手机,删除掉人民警察丑陋的一面!

 

    车内一便衣警察对司机说:直接把车子开过去,撞死几个再说!

 

    射中领导在旁竭力的劝说,他是我们射中老师请你们停手,7名壮男更是不肯罢休!正在这时,余老师意识尚且清醒,拼命挣拖左手手铐,便衣警察再次对余老师进行施暴,旁边一老师实在忍无可忍,拿起石头砸开车窗玻璃,另一射中体育老师余万兵用手强行扣开玻璃,将余老师从车内硬拖出来!

 

    从以上细节描写可以看出谢洪便衣警察:

 

    一、打谁都是合法的。“我们是警察,打的就是老师”这种嚣张气焰是因为他们手上有执法权力,这种权力完全不受普通民众的制约,所以可以姿意妄为。根本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的涣散和失效,这将使“人民警察”变成了“人民敌人”。在我国,非常可笑的是,在名称前面加上“人民”二字,往往是吓唬人民,伤害人民。建议在那些名称前删去“人民”二字,让人民自行判断公仆们的伪劣,自行决定风险,而不会被迷惑。

 

    二、脱谁、抢谁都是合法的。便衣在众目睽睽之下,脱光余老师的衣服,抢走身上的值钱东西。这7个警察目中无人,如何能为人民服务呢?他们的行为已经与人民的利益背道而弛,可他们还是那么堂而皇之。这是谁之过,是领导、制度、还是中国的国情呢?

 

    三、他们其实知道自己所做的是伤天害理的事。他们怕别人录下他们残暴,并公之于众,而造成丑行大白天下,便抢走录象的手机,删除录制的内容。他们的凶恶是建立在人民的善良之上,他们把人民当作羊,自己是无恶不作的狼,用丛林法则来与人民斗。

 

    四、他们的骨子里认为,警察杀人是合法的。“直接把车子开过去,撞死几个再说!”这些话何其淡然和飘逸啊,人民之命已如他们案板上的肉。

 

    五、他们把打人当作乐趣,以达到肮脏心灵的满足。他们对余老师“打了又打”,这已经不是执行公务的范畴,而是娱乐的方式了。

 

    谢洪7个便衣的行为,是警察这个职业的耻辱,也是对这个政权的羞辱。除了无视人权的暴力,我们的法制还剩下什么呢?这是对人民的蔑视,是对法制的漠视,他们在蓄意破坏这个社会安定稳定的基石,却还在高声斥责受其伤害的人民,他们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谁能奈何?

 

    我再也不能为做一个良民而沉默了,我要站出来恶狠狠对这些人渣说:你们才是真正的黑社会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