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神论坛:◆ 强奸我可以,但请让我选择一个舒服的体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5:00:12
关注药家鑫的案子还是几天前的事情。

起初看到铺天盖地的报道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药家鑫是谁,怎么会引起这么大的波澜。看了新闻才知道是那个撞人之后连捅八刀的大学生。很诧异,本来很简单的一个案子,怎么弄到现在还没判决?可是了解了一下,心里有些不舒服了。

作为一个法盲外加政治盲,我丝毫不了解法律具体是用来做什么的,我只知道自己不做坏事就好。在我看来,法律的作用不过是两点:在犯罪行为未曾发生的时候起到震慑与告诫,以维持社会基本秩序;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起到惩治的规则作用,并对犯罪者及他人予以警示及教育。所以除非极特殊的情况,不然的话只要犯罪行为发生,我们都能很快的找到与之对应的惩罚警示措施,这才是法律正常存在的状态。

法律本身就应该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是不受他人干扰的最后一道底线,那既然是底线,就不应该受到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但是在药家鑫的案子里,并非如此。



我们可爱的官方媒体CCAV用了《新闻1+1》栏目长达20多分钟的时间来向我们解释药家鑫是多么品学兼优的一个好孩子,所谓的犯罪行为只是由于弹钢琴的那双纤纤玉手习惯了向下的动作,药家鑫同学的认罪态度是多么良好,他的家庭是多么普通。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告诉我们——药家鑫同学是不应该被判死刑的,甚至死缓、无期徒刑都不应该判了,不过鉴于药家鑫同学还是犯了小小的错误,我们最好行政拘留十五天以严惩,给他一个已经不能再过分的教育和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突然有了一种被强奸的感觉。

其实强奸也可以有快感,但是我只是希望有个我喜欢的体位。

当然,我是习惯了这个社会这副阳光般的嘴脸的。

当年胡斌同学开着他那威风的红色跑车在文二西路上以一个十分正常的速度行驶,恰巧碰上我那校友学长过马路不慎,魂归西天。那时,我正在几千米外的紫金港自习,上课,抑或水98。可爱的CCAV不管我们的校友疾呼,不管群众的愤恨,愣是没把这件在网上轰动全国的案子报道哪怕5分钟。我们可爱的Police叔叔也极其识趣认定了胡同学的车速,法院也很恰当的给出了判决——记不清是三年还是四年了。那时我只是加深了印象——钱的确是有魅力的。

胡斌同学刚刚离开我们的视线,李启铭同学高叫着“我爸是李刚”开着他那并未超速的车又碾过了一个花季少女的生命。在CCAV的镜头面前,我们的好干部李刚深刻反省,痛哭流涕,表示要严惩他那不争气的儿子。可是法官没有被李刚同志的个人情感所左右,更不想打击李启铭同学那位居高官却也年事已高的外公,于是念及李启铭同学犯罪情节不够严重,于是判了......哦,对不起,我记不得了,因为我懒得去记得。反正CCAV给了李刚同志那么长的时间,给了这个案子这么长的时间,已经立了一个不小的牌坊,但是不好意思,在我看来,不管立了多大的牌坊,婊子就是婊子。

吉林还有个叫着“我认识季叔”打人的姜小舟,我已经懒得去看了。

这次是药家鑫。撞人,捅刀子,逃逸再撞人。多么简单的事实啊,甚至比胡斌的案子简单的多的多。他至少不需要做速度的专业鉴定,他自己也承认了所有的事实。可是看到那个曾经对“上访者都是精神病”这一观点表示赞同的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对药同学犯罪心理的深刻剖析,阐述了药同学在品学兼优的情况下是如何做到临时性犯罪,习惯性动作与激情杀人的时候。我分明感到了被强奸的不爽。

很庆幸的是CCAV还是给了那个叫张妙的受害人的老父亲几秒钟的镜头,我对老人家所说的话印象很深刻“哪怕他撞完人就跑了呢?大不了我自己拿钱给俺娃看病啊,不就是几千块钱的事情吗?这就是素质低下啊。”老人家甚至连一句咒骂都没有。这让我被强奸的滋味越来越难受了。

这次庭审的确是我见过的最NB的庭审之一,不止因为现场发放问卷,更有被告辩护人送上的请愿书,以及药家鑫同学从小到大的13份奖状,并想以此免去药家鑫同学的死刑。证物之奇特,实在是令我佩服律师的想象力。



看到这些我差一点哭出来。

想哭,有一小部分是后悔。当初搬家的时候把奖状什么的都扔掉了,觉得那本不是什么有用的东西。现在看来,好像不是啊。万一有一天我也犯下什么罪行,好像这些也能帮我减轻一下罪行,再不济也能博得观众的一片同情是吧。从今天起,任何奖状都不能扔了,而且要复制个十份八份的,以免丢失。

对了,刚才给妈妈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的那几朵残存的小红花不要扔掉。

而且自己后悔当初没去学个电子琴钢琴什么的,实在是浪费了自己小时候被别人叫过好多次“真长”的手指。不过还好,我学过两天木匠,也算是养成习惯性动作了吧。

还有一大部分是感动。我觉得中国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实在是太丰富了,是不是今后我国的《刑法》上又会多出一条罪名:“临时性激情杀人罪”?要么就是“临时性习惯动作致人死亡罪”?既然“临时性强奸”都能存在,那么这个新的罪名也未尝不可。



我不得不感谢我们可爱的CCAV,毕竟他们没有给马加爵这种不值得一提,没有背景的杀人犯在判刑前哪怕一个栏目的时间,它节约了我们的时间,我们应该感谢CCAV。

其实我倒是真的习惯了。当富二代开着跑车在闹市区里穿梭撞人,当官二代吃过火锅唱过歌开着车当街狂妄,当军二代用弹钢琴的双手临时性激情杀人,当红二代位高权重,红三代成为我国最年轻的少将的时候(这个好像不应该写到这里,不过一并了吧),我一次次地在被强奸的过程中变换着体位,而且慢慢的找到了寻求快感的方法。但当我的内裤被一次次的褪下,在强大的势力面前屈服的时候,我还是觉得不爽的。

我觉得这个社会最大的基础,应该是人权与人性,自从原始社会就是如此。但是现在一件件事情的发生,让我觉得现在的更多人们不是在尊重人权与人性,而是在试着践踏人权与人性。李刚的哭诉,药家鑫的问卷,无一不是如此。我很怕自己这种穷二代,有一天就被轻易的践踏了。

这里又要回过头说法律。法律其实就是用来保护人权的,但是现在的法律越来越像天上人间的小姐,有钱有权就能上。不知道一本本法律上的白纸黑字,能不能真正应用起来。Txt or exe ,that is a question。人权保障好了,国家主权也就保障好了——我一直坚信这一点。

要不要判药死刑?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依照法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好多人说药家鑫的认罪态度良好,我没看出来。毕竟药家鑫的罪不是当庭一跪就能抵消的。关于死刑,我倒是从那篇有关日本一件血案的日志中摘下这么几句: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决心将自己剩余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
可是,国家社会却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残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我觉得上面这些话很有意义。




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关于这起案件,已经不只是单单关于被害人家庭与犯罪嫌疑人双方的事情了。这个案子,涉及到的最关键的词,是公平,是公信力。

我突然想起了看过的一部法国的电影《操我》,世界十大禁片之一。里面的女主人公被强奸了之后,开始报复这个社会。

当然,法庭还没有宣判,我们还不知道药家鑫案的最后结局如何,也许法官会合理处理这个案件的。但是根据自己之前的所见来看,可能会走入一个大家已经习惯了的轨迹。我现在写下这些文字,是想说:“我只求个公平。”我不求绝对的公平,但是请给我一个相对的公平。大家都是人,人和人是有不同,但是本质上,大家是一样的。




我曾经告诫自己远离有关政治的话题,因为我不想要求这个社会太多,也不能要求这个社会太多。毕竟在这样一个黑暗的角落里,社会这个巨人的力气比我大的多。他想强奸我,我无能为力。但是请你强奸我的时候,让我自己选择一个舒服的体位。




作者:万迪

     后话:在核桃林看到这篇文章,觉得不错,所以就贴过来了,坐等这件事的结果,坐等这比李启铭案件更为恶劣和扯淡的案件的最终结果······希望,能有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