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毅电子有限公司招聘:电动车与摩托车小碰擦不撤离现场 引发连环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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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与摩托车小碰擦不撤离现场 引发连环车祸

2011-04-29 09:56:42   来源:扬子晚报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1-04-29 13:06:56  

  前不久,在宜兴324省道上,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和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发生了碰擦。这本是一起小小的意外,但由于当事一方不肯及时撤离现场,结果又引发了一场更大的连环车祸,导致这名当事者从轻伤变成身亡。

  当天下午5点半,59岁的李女士骑电动车下班回家。行驶到宜兴324省道,准备向左转弯时,和同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擦,两车都倒在了机动车道上。据一位目击者说,当时李女士坐在路中央说手疼。碰擦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员张某立即拨打了110报警。并劝说坐在路中央李女士先撤离现场,双方再协商解决。然而当时只有手部受伤的李女士,坐在电动车旁边不停地哭泣拒绝离开,并坚持现场与张某协商如何赔偿。几分钟之后,更大的灾难降临了。由苏某驾驶的别克轿车将停在路中央的电动车撞飞,飞起的电动车砸到了蹲在旁边的李女士,将她推行了十多米。据苏某说,由于当时已经是下午的5点20分,视线很不清楚,前面一辆车发现李女士后紧急避让,等到自己看清楚已经来不及了,电动车被撞得往前移动了十多米。

  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就在现场的人发愣之际,由金某驾驶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再次撞飞那辆电动车,又砸在了李女士身上,李女士当场死亡。而交警在事后调查中,最终也无法确认李女士的死亡,究竟是由哪辆车造成的。于是,李女士的家人将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别克轿车驾驶员苏某、桑塔纳轿车驾驶员金某以及3辆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摩托车驾驶员张某认为,自己的摩托车与李女士的电动车碰擦后,只是造成李女士的轻微受伤,属于轻微交通事故。而真正导致李女士死亡的是后来撞上来的那两辆轿车,因此对李女士的死亡,他不应该承担责任。而两辆轿车驾驶员及其保险公司则认为,没有第一次的碰擦意外就没有后来的撞车事故,碰擦发生之后,摩托车驾驶员张某,没有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将伤者移出机动车道,最终导致李女士的死亡。因此,张某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并未对李女士造成实质性伤害,也及时进行了报警和劝说离开的义务,因此,张某只对李女士的轻伤承担责任,对李女士的死亡没有过错。而李女士在轻微受伤时不愿撤离现场,蹲在机动车道中,影响了机动车正常通行,其本身存在的过错行为与后来发生的事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考虑李女士毕竟是受害人,酌情让她承担10%的责任。而两辆轿车的驾驶员及其保险公司,共同赔付死者家属43万余元。(张博 钱久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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