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莲娜粉底液怎么样:谁才是“天价酒事件”的真“内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3:29:46
谁才是“天价酒事件”的真“内鬼”?

练洪洋

4月13日“天价酒”事件被媒体曝光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曾经开过三个会,一个是领导班子的会,一个是所有处室干部会,还有一个是外宣部门会。会议主要两个议题,第一,要求各个部门追查泄密人,到底是谁泄的密,怀疑肯定是内鬼,一旦查出要严惩;第二,要求任何人未经同意情况下不得接受媒体采访。(见4月17日新华网)

“天价酒”丑闻发生之后,被举报者非但不省己过,不思改悔,反而变本加厉,关起门来捉“内鬼”,清理门户,以绝后患。看来个别领导是把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当作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了。可惜的是,当缩头乌龟,也不能逃避舆论的监督,“内鬼”没捉到,自己却先栽了跟头。

说起来,也难怪被举报者怒发冲冠,网帖晒了四张买酒发票,总金额不过168万元,别说是“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就算网帖所言非虚———“所有酒都由总经理个人支配使用”———又算得了什么?公款吃喝铺天盖地,遑论财大气粗的国企?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在职期间日均挥霍公款超4万元,他的下台也不是因为挥霍公款。堂堂国企领导喝点茅台,算个啥?搞得满城风雨。在领导眼中,这种人确实是“内鬼”,应该“严惩”。

就“内鬼”一说,换个角度,谁才是“天价酒”的真“内鬼”?在公众看来,“内鬼”不是举报腐败行为的“深喉”(哪怕举报者本身动机值得探讨,甚至自己也不干净,像“微博直播自首”者),而恰恰相反,是那些掌握绝对权力的绝对腐败者,是那些损害国企利益、人民利益者。试想一下,动用公款购买天价好酒供自己享用,最终损害了企业利益,不是“内鬼”是什么?

国企改革走过十几年,最初的“内鬼”主要表现为内外勾结,利益输送,贱卖国企,从中牟利,而到了今天,“内鬼”则直接表现为肆无忌惮的职务犯罪,或贪污受贿,或挪用公款,或铺张浪费……据北京海淀区检察院统计,自2004年至2008年5年间,该院共立案侦查的国企职务犯罪案件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38%,涉及了50家国有企业。这个数字放在全国各地,恐怕八九不离十。权与钱,是腐败的两要素,不幸的是,国企身跨两界,既有钱更有权,一旦失束,权钱勾兑便让腐败生生不息。

国企“内鬼”多多,成就国企诸多骂名,有人性贪婪更有制度缺陷。制度层面,企业高管大权独揽,有的身兼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三职,集企业党务、决策和经营管理权于一身,呈现绝对权力状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不健全,内部监督制约不力。涉及经营机密,外部监督也无从谈起;财务管理混乱,国有资产如“无主资产”,可以肆意挪用或侵吞。开一个小型的内部会议可以花销数百万,如此财务管理,不被钻空子才怪。

国资委前掌门人李荣融曾把央企形容为“共和国长子”,看来并非所有“长子”都是“孝子”,“败家子”甚至“逆子”亦不少。如何看好这些“儿子”,不让成为“内鬼”,确实要下一番功夫,而不是仅限于出事之后就事论事处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