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风3:陈光标央视回应诈捐门 多家慈善机构称捐款属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8:14:20
2011年04月26日05:31中安在线雅妮我要评论(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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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20:00,央视新闻频道《东方时空》播出了皖籍企业家、“中国首善”陈光标 (微博)“诈捐门”事件的深度报道。 《中国“首善”陈光标之谜》的当事记者叶文添、方辉与陈光标就文中所列事实一一“对质”,而不少被提及的慈善机构也纷纷现身,为陈光标澄清捐款属实。
事件回放:陈光标回应“诈捐门”
',1)">陈光标接受央视访问回应诈捐门 细数捐款项目
 
4月24日,某媒体刊发记者叶文添、方辉名为《中国“首善”之谜》的报道,其中直指陈光标所经营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经营不善,捐款来源不明,质疑陈光标的捐款初衷和动机,并通过采访提出对其2010年度慈善成绩单数额和去向的怀疑,称其慈善“有水分”。
现年42岁的陈光标,皖籍人士,全国慈善明星企业家。在中国富豪中第一个提出“裸捐”。在这篇报道出炉的当天下午,他就在个人微博上发布视频,晒出捐款证据,回应称:记者不采访我就乱写。
昨天晚上,通过央视这个平台,不仅两位当事记者出声,对自己的采访过程作出说明和解释,同时,陈光标也再次现身,对自己回应中拿出的捐款证据作出进一步说明。最后,一些事件中涉及到的慈善机构,如全国红十字总会,也出具了陈光标捐款的记录和证明。
当事记者:慈善应当禁得起拷问
当事记者表示,自己是按照媒体公布的一份陈光标“2010年慈善成绩单”,对其中公布的捐款一笔一笔进行采访核对的。他们采访时了解到,陈光标为家乡捐建的老年人活动中心和农贸市场收取租金,为陈家父母所用,而当地乡政府基本不管。
陈光标对此回应:“我从来没有给媒体提供过什么成绩单,也没任何人找我采访什么成绩单。”言下之意,记者采访的依据可能是其他人自行整理的。而所谓收取租金的店面,是他在农贸市场外拍卖所得的门面,一共11间,所得用于贴补市场运营,与农贸市场本身完全不是一个项目。泗洪县天岗湖乡党委书记钟波证实:老年活动中心全免费开放,农贸市场的卫生保洁费都是陈光标在缴纳。
中国红十字会证实,2010年确实收到了陈光标捐赠的700万元。陈光标继续澄清:记者称其给江苏光彩事业会捐款千万因不能开抵税发票退回,但实际上,国家政策是房屋拆迁企业可以免税,所以根本不存在抵税发票一说。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证实,2010年陈光标没有捐款,报道中所写的百万元是2009年11月捐的。另外由陈发动企业家的捐款一共300多万元,一并计入,是为西南抗旱所用。
当时记者就此称,他们并不否认陈光标做慈善的意愿本身,并认为公众人物理应接受监督,“任何慈善都应禁得起拷问。 ”
陈光标:这样谁还敢做慈善?
报道中发现,除了中国红十字会有捐款公示以外,其他大部分慈善机构都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捐款公示制度。在记者求证过程中,有些慈善机构打不通电话,或回复很慢。陈光标对记者表示:这次自己真的感觉很受伤,“是不是要这样,出来一个打压一个?谁还敢做慈善? ”
陈光标向央视提供的一份清单显示,自己近年来累积捐款已经超过了14亿元。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现在急需的是,事件中涉及到的慈善机构应该主动站出来,拿出证据,帮助慈善企业家“验明真身”。 “在这起事件中,因为善意受到质疑,也因为这些慈善机构的不透明,受伤害的不是陈光标一个人,而是许多可能有意向善的企业家,他们可能会产生更多顾虑。 ”(记者 雅妮 整理报道)
中国经营报逐一回应陈光标对少捐多报报道质疑
《中国经营报》1908期刊发了题为《中国首善陈光标之谜》的报道,引发社会舆论和公众的广泛关注。陈光标先生也随即对本报报道提出了不同意见。本着对新闻真实性负责的基本精神,本报就陈光标先生所提出之异议,回应如下:
《中国首善陈光标之谜》一文并没有否认陈光标在慈善事业上作出的努力和业绩,对于那些实在的努力和业绩,我们表示支持和肯定。我们做这篇报道的初衷是,慈善事业必须做到真实、实在。诚信有瑕疵,善的根基就不稳固。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将有利于我国慈善环境的改善,有利于保护施与者和受施者双方的合法权益。陈光标作为公众人物、中国“首善”,应该成为诚信的楷模,在拥有社会给予的荣誉的同时,也应该接受社会的监督。报道刊出后引发的广泛讨论也充分证明了以上观点。
对于这次报道,我们本着负责、严谨的态度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调查和材料收集,陈光标在回应本报报道时所出示的材料,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他在慈善上的努力,但这些材料与本报报道事实存在着时间、地点、项目等方面的差异。本报报道系针对2010年陈光标所宣传3亿元捐款的虚与实,为使广大公众对于新闻事实有更为全面的了解,特开列如下表格,通过比对,厘清事实。
陈光标先生所提异议与本报报道所涉新闻事实比对表
本报报道
陈光标回应
主要分歧
陈光标曾表示,2010年1月13日通过中国人权基金会向海地灾区捐款100万元人民币。据记者查实,在我国并无“中国人权基金会”这个组织,与之相近的是“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记者咨询该基金会得知,2010年陈光标没有通过他们向海地地震灾区捐款。
通过江苏省慈善总会捐给在海地维和遇难的工作人员家属40万元。
2009年向“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 捐赠4000台电脑。
陈光标先生出示的是其通过江苏省慈善总会捐赠的40万元一笔款项的凭证。
但《中国经营报》在报道中并没有对这笔提出疑义,而是针对“捐款成绩单”中所列出的通过“中国人权基金会”向海地捐出的100万捐款。
本报文章没有涉及陈光标先生2009年的捐赠活动。
陈光标的“成绩单”显示,2010年2月28日,陈光标还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智利灾区捐赠100万元人民币。不过4月底,记者在中国红十字网站的捐赠查询系统上查不到该笔捐赠。
通过江苏省慈善总会向智利地震灾区捐赠100万元,两张收据分别为90万元和10万元。
本报未对其通过江苏省慈善总会的捐赠提出疑义,本报提出疑义的是陈光标先生成绩单中所列2010年2月28日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智利灾区捐赠100万元人民币的款项,该笔款项在中国红十字网站的捐赠查询系统上查不到。
2010年5月,陈光标表示向江苏光彩事业促进会捐赠1000万元支持西部地区教育事业。据记者从可靠途径了解到,此笔捐款因无法开具免税发票而全额退回。
通过江苏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向西南抗旱和舟曲泥石流捐款的1000万元收据,该款项已被用于西南抗旱及舟曲泥石流救灾。
在陈的2010“成绩单”中前后总共有两笔通过江苏光彩事业促进会的捐赠,金额均为1000万元,时间分别为5月和8月,其中第一笔用途为支持西部教育事业;第二笔用途为西南抗旱和舟曲泥石流灾区捐款。
陈光标先生在各种场合所提供的都是第二笔,并非本报报道中提出疑义的其向江苏光彩事业促进会捐赠1000万元支持西部地区教育事业的款项。
陈光标先生声称向中国青年基金会捐赠800万元。记者调查发现,“中国青年基金会”并不存在,目前只有“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中国青年就业创业基金会”,但两家基金会都明确向记者否认2010年收到过陈光标的800万元捐赠。
中国除了有那两家基金会,还有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他(媒体)没有经过核实,它的全称是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我去年捐了800万元,已经到账。可以核实。”
在陈光标先生的“成绩单”中,明确写明其向中国青年基金会捐赠800万元,《中国经营报》所报道的就是这笔款项,而并非陈先生所称的向中国志愿者服务基金会捐赠的800万元。
2010年“西南抗旱”和“玉树抗震”两次大额的捐赠活动中,陈光标的“成绩单”里均存在将与他人联合捐赠的钱物计算到自己名下的情况。
根据“成绩单”,陈光标在2010年的“西南抗旱”中捐赠了价值6300万元的钱物,其中5300吨的矿泉水就价值1300万。记者核实发现,这5300吨矿泉水实际为他与时任北京博宥集团董事长丁书苗联合捐赠的。
在“玉树抗震”中,陈光标的“成绩单”显示捐赠款物合计4300万元。记者调查发现,其在“玉树抗震”中的善举并非其一个人与其一个企业在作,而是联合了北京博宥集团和鄂尔多斯永隆商贸公司,在4300万元捐赠中,时任北京博宥集团董事长丁书苗提供的1000万元,鄂尔多斯永隆商贸公司董事长李琳提供了500多万元。
在西南抗旱中共捐助1200万元,有发票八张和证书四张为证。在玉树抗震救灾中共捐助1932万元,有发票两张和证书一张为证。陈光标没有否认过其他人的捐赠。
《中国经营报》所报道的是陈先生将他与他人合捐的款物均列入了自己的成绩单,没有否认其整体的慈善行为。
陈光标先生所捐农贸市场出口两边为商用楼,面积共为2520平方米,所租住商户每年的租金为5000元~6000元不等。 陈光标表示,5年来,他全家人和人未收过捐资项目一分钱。“连水电费、垃圾费都是我付的”。农贸市场两边的商用房,是其拍卖来的,其出租的费用是用来维持农贸市场开支的。 《中国经营报》没有否认农贸市场出口两边商用楼房的性质。
本报将持续深入调查,感谢社会公众给予的关注与讨论。
《中国经营报》编辑部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