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频道节目回看:权 力 有 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2:23:16
权 力 有 极

时间:2009-3-20 [ ] 浏览次数: 269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权 力 有 极

陈章联

 

 

    所谓权力是一种作用于人与人之间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它是一把双刃剑,具有明显的双重性,它既可以为公,亦可以为私;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为虐;既有疆界,也有极限。英国思想史学家阿克顿有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也在《论法的精神》里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现实生活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长期执政党的党员干部往往有人超越权力极限,滥用权力,不仅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危害,也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灾难。因此,权力行使者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明白权力有极,自觉理性用权。就这个问题,我想谈点个人的看法。

    一、对权力行使者来说,风光和风险同在,谨防风险要靠自省

    毛泽东主席在60年代为庐山照题写了一首诗:“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度仍从容。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这首诗的政治喻义有多种解释,但生活哲理是明明白白的,它告诉我们:风光无限的庐山,其最美好的景色,往往在险要处。把这一个哲理引伸开来,我们也可以讲,风光最美丽的地方,往往也都隐藏着风险。如登山,或会当凌绝顶,或一览众山小,高山虽然俊美,但也有坠崖之险;如游水,或浩浩荡荡,或波涛粼粼,阔水虽然柔美,但也有溺水之危。

    风光与风险是辩证的,权力法则与自然法则是有相似之处的。政治学上,权力、财富和荣誉,并称为人类的三大价值维度,而其中又以权力的分量最重,因为权力既代表一定的地位,也能带来利益和荣誉。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人,多少都会对权力有那么点“崇拜心理”。古今中外,权力“引无数英雄竞折腰”的事例比比皆是。权力,特别是执政党赋予的人事权、审批权、执法权、监督权等等,在社会生活中的分量非常重,因而权力行使者无疑比一般人有条件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创造出更大的人生价值,享受到更多的人生风光。自古以来,不少清官良吏、优秀干部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办了许多实事好事,为国家为民族创造出了不朽的伟业,谱写出了绚丽的人生画卷。但是,风光的背后也暗藏着巨大的政治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源于对权力的亵渎,具体表现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上。所谓不作为,是指对职权范围内的事不去做,放弃、听之任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不负责任。所谓慢作为,是指对职权范围内的事消极对待,冷淡漠视,推诿扯皮。所谓乱作为,就是利用和超越职权乱办事,为自己和小集团谋取好处,甚至贪污受贿,腐化堕落,造成严重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危害。现实生活中,这类典型的案件很多: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河北省经贸厅原副厅长顾友灿等等,他们在享受无限政治风光的过程中,也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不仅葬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而且连最可贵的自然生命也没有保留下来。

    避免对权力的亵渎,防患政治风险,这是权力行使者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一要在自省中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始终想到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属于人民,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公仆的心态,始终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俯首甘为孺子牛”,防止高高在上当“官老爷”,把自己置身于“险峰峻岭”。始终恪尽公仆的职责,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以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坚强的后盾,再大的权力风险也是可以顶得住的。二是要在自省中不断增强“挑夫”意识。正如前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雷日科夫所说:“如果把权力当作一种负担时,你就稳如泰山,如果把权力当作一种乐趣,那么就一切都完了”。权力行使者必须清醒认识到,自己就如挑夫,手中的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肩负的担子就越重。清醒认识到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责任是第一位的,权力是第二位的,自觉把精力放在尽职责、挑重担上,而不是陶醉权力、享受权力上。真正像“挑夫”那样,心系肩上的重担,眼盯脚下的道路,不分心、不马虎,防止摔跤、跌倒,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行。三要在自省中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张扬,加之机制不完善,对掌权者而言,风险会更大,稍有不慎,稍有放松,稍有懈怠,都有可能出现不可抵御的风险,最终淡出政治历史舞台。面对这种官难当、难当官的情势,权力行使者必须树立当难官的意识,常修从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已之心。像古人讲的那样,“周公从政,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人都有弱点,很容易受到权力的腐蚀。有的人因为有权就高高在上,就颐指气使,出现权力的傲慢,出现所谓的“青蛙现象”。政治社会学的一般通则认为,越是权力至极、自我感觉好的时候,越要居安思危,清醒认识权力的负面作用,警惕滥用权力的风险。深圳海关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门制定了“心灵保健操”,要求领导干部以心灵对话的形式,每天反省“我的职务是谁给的?我手上权力面临什么考验?我滥用权力了吗?”等问题。我以为,深圳海关的这一做法值得每一个领导干部学习借鉴。这样做可以大大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对权力行使者来说,潇洒和消亡并存,拒绝消亡要靠自重

    潇洒是指人的神情、举止、风貌等自然大方、有韵致、不拘束。我这里所说的潇洒是指行使者能有更多的条件办自己想办的事,这些事当然包括好事和坏事。办国家和人民受益的好事,那是真正的潇洒;办自绝于党和人民的坏事,那将是可悲的消亡。

    有一位哲人说过,上帝让你灭亡,先让你疯狂。历史这面镜子给了我们很多这样的启示。前不久,我去西安参加一个会议,会议组织去参观座落在骊山脚下的华清池,就那附近,沧海桑田,发生了很多故事: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为博妃子一笑,最后葬送了江山;唐玄宗为杨贵妃修建的华清池,最终也因骄奢而人亡政息;蒋介石在那里演绎了西安事变,等等,给我留下了无限思考。它告诉我们,哪怕是权力至高无上的“国君”,只要你滥用权力,骄横奢侈,荒淫无度,最终都逃不出消亡的命运。而现实生活中,为追求所谓的“潇洒”,违纪违法,为所欲为,自寻绝路的人,大有人在。像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和前不久被中央纪委“双规”审查的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他们都迷恋美色,生活上腐化堕落,导致经济上贪污受贿,落得了可悲的下场。事实证明,潇洒和消亡是并存的,如果你追求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潇洒,而是胡作非为,那么你虽然可以得到你一时想要的“潇洒”,但你最终必然走向人民的反面,走向自我消亡。拒绝消亡关键在于自重,自我珍重手中的权力,珍重党员干部的官德和人格。一是自觉做到不法之事不干。对权力行使者来说,滥用权力,知法犯法,则无异于拿自己的政治生命作儿戏,最终也必然自绝于权力、自绝于法律。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不法之徒,盯着有权力的公职人员,并把他们分为贪财的、爱玩的、好色的,分别施以重金收买,色情引诱,陪同娱乐等伎俩,千方百计想拉公职人员下水,同他们一起干不法之事。所以,每个公职人员都要保持十分的警惕,千万不能掉进不法之徒设下的陷阱。要倡行“显规则”,力戒“潜规则”,坚持依法行政、秉公用权、阳光作业,把每一件事都办的清清白白,使不法之徒无机可乘,维护好每一个公职人员光明磊落的形象。二是自觉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正之风是腐蚀人的阴魂,谁被它附体,谁就可能腐化变质。权力行使者,因为手中掌握权力,往往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拉拢文化馆的对象,处于不正之风的“风口”上。比如,收送“红包”、礼金的不正之风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很多干部犯错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他们就是因为抵不住这股不正之风,随风而动,结果被歪风刮倒了。所以,拥有权力的公职人员一定要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丝毫不能马虎,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昂扬正气,确保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三是自觉做到不良习气不好。人生在世,个个有欲。共产党人也不例外,也有七情六欲,有自己的爱好和习惯,这是很正常的、无可厚非的,但这个欲必须是在原则、制度、法纪的范围内活动,不忘身份,管住爱好,健康生活,看重人生,高尚情趣。明朝朱元璋拒收陈友谅所送缕金床时,将晚唐李山甫的一首诗挂在自己的屏风上,诗曰:“南朝天子爱风流,尽守江山不到头,只为战争收拾得,却因歌舞破除休,尧将道德终无敌,秦把金汤可自由?试问繁华何处在,雨花烟草石城秋”。以此来警醒自己,不做骄奢淫逸的皇帝,以防重蹈覆辙。一名封建皇帝尚且如此,我们当代共产党人更应从中受到启示。当然社会发展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虽然好了,但绝不能沉迷于灯红酒绿,陶醉于声色犬马。正如一位哲人说的,“色”字头上一把刀,杀人不见血。实际上灵与肉的冲突是人生的根本课题,直到最后毁灭。因此,我们必须时时刻刻用道德抵制诱惑,用意志填平陷阱,用规范约束行为。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要特别自爱、自重,经常用党章党纪擦拭自己的心灵,增强政治生态环保意识,从小事做起,回家吃饭,回家冲凉,回家尽享天伦之乐,确保平安幸福。

    三、对权力行使者来说,模范和囚犯共生,抗住质变要靠自警

    先进模范人物是社会的先进分子,是社会正义和思想主流的风向标。国家公职人员因其特殊的身份和作用,在各个时期都涌现了许多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成为了国家的功臣,人民学习的榜样。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仅催生了一批批先进模范,同时也滋生了一些囚犯,他们有的由功臣变为了罪人。他们靠勤政廉政造就了辉煌的“前半生”,也因腐化堕落葬送了“后半生”,他们集模范和囚犯于一身,演绎了一幕幕由红到黑的人生悲剧。

    著名作家柳青先生说,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先进模范人物奋斗的历程大致相同,而囚犯通往监狱的道路有很多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诱惑就在眼前,陷阱就在脚下,失足就在瞬间”,领导干部和腐败分子没有天然的屏障,模范和囚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样的例子在全国全省乃至深圳都不少。全国劳动模范、烟草大王、红塔山集团原董事长诸时健,全国“三八红旗手”、深圳市能源原董事长劳德荣,全国劳模、三九集团原董事长赵新先等等,都是被鲜花和掌声包围了大半辈子的风云人物。他们曾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但他们后来在先进途中落伍了,在光环照耀中陨落了,其所作所为令人痛心。

    从模范到囚犯,这是巨大的人生落差,也是残酷的人生质变。抗住这种质变,关键要靠自警。一要十分警惕个人荣辱观的质变。是当模范,还是做囚犯,这是反映一个人荣辱观的重大问题。以追求事业为荣的人,才会自觉做到勤政廉政,才会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成为人人景仰的先进模范。以追求私利为荣的人,必然会滥用权力,甚至步入腐败的深渊,成为人人唾骂的囚犯。而那些从模范变为囚犯的人,也往往是荣辱观发生了质变,不再以当模范为荣了,或者是罩模范的光环,干腐败的勾当。所以,所以,每个公职人员都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荣辱观,时刻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和“八种风气”的要求,知荣明耻,扬荣弃耻,率风气之先,垂道德之范。对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要加倍珍惜,对腐败的东西必须带头反对和抵制,坚决防止出现“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心灵上后悔莫及”的悲剧。二要十分警惕个人名利观的质变。名利是对一个人的贡献大小的肯定,是对工作的认可。人珍惜自已的名声是十分必要的,争取自己的利益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名要清名要美,利要正当之利。凡先进模范,无一不是追求清名的美名的;而反面腐败分子,他们又无一不是追求不正当之利的。这个名利观上的本质不同,正是模范和囚犯的灵魂上的“分水岭”。有些人之所以从模范变囚犯,也正是名利观上发生了质变,他们在功成名就后,还想更高的名誉,甚至想非分的利益,最终成了名利的牺牲品。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取向多元化,加强人生观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对每个人来说是至关紧要的。我们必须懂得名利是身外之物,不可看得太重,更不可巧取豪夺。其实,人生如一叶轻舟,载不动太多的物欲和太重的虚荣,如果我们总是那么费尽心机地在权力的角逐、虚名的争夺、金钱的占有中不能自拔,那么这叶轻舟就必然会搁浅甚至沉没。我们还必须清醒认识到,公职人员不同于私营企业家和老板,不可能成为“大款”、“富豪”,必须断绝“发大财”的念头。千万不能看到社会上一些人富了就眼红,把主意打在权钱交易上,那无异于自己把自己送进了地狱。三要十分警惕个人地位观的质变。地位是指个人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一般来说,是指工作岗位。其实,任何党员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地位都是平等的。工作岗位的不同,虽然会带来权力大小的差异,但这绝不是某个人的私有财产,不能成为个人作威作福的工具,不能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魔棒。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出问题,也恰恰是因为他们对自己所处的地位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他们中有的人升职掌权后,认为这是自己个人奋斗的“成果”,只有他自己才有享受这个“成果”的特权。有的人在某个岗位上做出成绩后,认为只有自己最适合这个岗位,自己最有资格掌握这个岗位的权利,一味的搞个人专权、独权。这种地位观上的错位,必然带来权力观上的变异,出现腐败问题是迟早的事。所以,权力行使者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要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克已修身,珍视岗位,尽职工作,奉献社会,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人生的历程,就像一架凌空翱翔的飞机,不仅要平稳起飞,还要平安着陆。权力行使者一定要自省、自重、自警,大权在握,贵在慎用,权力有极,多用智慧,千万不要目空一切,千万不要忘乎所以,千万不要为所欲为。要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勤奋工作,严于律已,善始善终,安全着陆,成功到达事业和人生的目的地。

 

 

                         (作者系深圳市纪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