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第一城楼盘:法律胜利了吗?法治进步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0:59:39

法律胜利了吗?法治进步了吗?

(2011-04-22 12:02:16)转载 标签:

张妙

李庄

宋体

名堂

司法正义

药家鑫

斯伟江

杨海鹏

杂谈

李庄漏罪案,到目前为止,只是律师胜利。

律师的明确目标是:李庄没有教唆伪证,重庆无管辖权……现在检方撤诉,就相当于不管辖此案了,律师目标实现。

 

李庄的辩护律师,凭着宝贵的良知、果敢的勇气与出色的辩才,使得明显是构陷的“漏罪”暂时受阻,可喜可贺。

数以千万计的关注者,特别是李庄的同情者可以松一口气了,然而,法律胜利了么?法治进步了么?

没有!

且看重庆法院是如何说的:检方证据与辩方证据有矛盾。“矛盾”而已!根本就没对李庄漏罪案进行定性……………………
……  ……

4月22日,李庄案、药家鑫案几乎同时出结果,有些人松了一口气,开始庆祝正义的胜利。而我,只是倒吸了一口晚春的凉气,冷冷地向窗外望了一眼。

李药二案,多么正邪清晰的事实,多么明而易审的案情,可是,在举世瞩目之下,在亿众关切之下,才迎来了因“证据矛盾”而“撤诉”的结果。
值得欢呼吗?值得庆祝吗?我看,恰恰相反,值得悲哀,值得后怕,值得悲观!

我们是容易感动的,重庆有关方面没有表现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极端无赖像,于是,我们就被满足了……

在非正义不作为常态的情况下,我们为正义的偶现而感动,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若不以追求全面的正义实现为目标,那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非正义的默许与纵容!

李启铭撞人,无数人以间接参与案件的方式迫使其获刑;药家鑫杀人,无数人以间接参与案件的方式迫其受死;李庄受陷害,无数人以间接参与的方式助其暂未获新罪……如果以李启铭获刑、药家鑫受死、李庄不受罪为正义得以实现的话,那么,以国人这么高的参与度才可实现,我们对于公平正义以及法治的乐观感可从何来?

到目前为止,起码还有这么一些事没有做到:

药家鑫案虽然有了这个结果,但是,其背后有哪些人搞了些什么名堂,是什么样的机制可以让他们搞这些名堂,如果不是这么多的国人关注,他们的名堂会得逞吗,这些情况不显明出来,那些搞名堂的人不被追究,更重要的是,可以搞名堂而又不被追究的机制不得到改变,我们对于未来的正义无法乐观,只能是更加悲观。悲观于正义的成本在不断上升。

李庄案更奇特了,重庆公检法政做了些什么,为什么这么做,是什么样的机制可以允许并促使它们这么做……撤诉是最坏的结果。重庆的这次撤诉根本与正义无关,它只意味着回避,只意味黑道手法,他们只是觉得在与正义的直接冲突与较量中,他们无法占到上风,避其锋芒,退而阴其谋。从哪一点能看出他们良心发现、尊重法律、尊重民意?他们明确地表示是错案了吗?他们追究陷害者及其主使的责任了吗?他们道歉了吗?他们赔偿了吗?他们,就如同一群偷食抢食的恶狗在偷食抢食的过程中遇到较强的防御!
……
我从这二案中能得到的启示是这样的:司法正义的成本不是一般人能承担得起的。

没有全国民众甚至是国际民众的关注与声援,张妙、李庄无法晒得到法律正义的阳光的。

张妙、李庄是不幸的,然而,他们又是幸运的,幸运的是他们不幸遭遇使他们如同中了彩票头等奖——获得了举国民众的关注。

由二案结果而欢呼胜利的人们,你们有机会中奖吗——比双色球中奖机率还要低的中奖机会

(对于此二案,特别是李庄案,我刚才在微博上说:重庆有关部门及人士不认罪,不被追罪,无可言法律胜利,无可言法治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