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电脑的基本知识:房地产会计和出出纳知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1:17:30
其实房地产会计相对于工业企业会计的来说核算的科目还是比较简单的,笼统的说,主要分两大部分:收入和支出。在未确认收入和支出之前(未达发票),可以先预入资产和负债类的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确认收入和支出(收到发票),再转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开发成本,完工后部分成本转入资产类的开发产品科目(相当于存货)。
所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根据当地的收费标准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其他税种还有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若有车的话还有车船使用税(不过一般在买车辆交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负责代扣),一些严格的地方还有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障基金。
2010最新房地产会计科目表一、资产类
1 │101 │ 现金
2 │102 │ 银行存款
——农行金支行
——商行营业部
3 │1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1 │短期投资
5 │112 │应收票据
6 │113 │ 应收账款
——应收售房款
7 │114 │ 坏账准备
8 │115 │预付账款
预付工程款
9 │119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单位款
——其他应收个人款
10 │121 │ 物资采购
11 │123 │ 采购保管费
12 │124 │ 库存材料
13 │125 │ 库存设备
14 │129 │低值易耗品
15 │131 │材料成本差异
16 │133 │ 委托加工材料
17 │135 │ 开发产品(项目核算——***)
——房屋
——配套设施
18 │136 │ 分期收款开发产品
19 │137 │ 出租开发产品
20 │138 │ 周转房
21 │139 │待摊费用
22 │141 │长期投资
23 │151 │固定资产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24 │155 │累计折旧
25 │156 │固定资产清理
26 │159 │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27 │161 │无形资产
28 │171 │递延资产
29 │181 │待处理财产损溢
│ │ 二、负债类
30 │201 │短期借款
31 │202 │应付票据
32 │203 │ 应付账款
——应付工程款
33 │204 │预收账款(客户核算——张三、李四等)
——预收售房款
——预收一次性付清款
——预收分期付款
——预收按揭付款
34 │209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单位款
——其他应付个人
35 │211 │应付工资
36 │214 │应付福利费
37 │221 │ 应交税金
——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企业所得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使用税
——应交房产税
38 │223 │应付利润
39 │229 │其他应交款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40 │231 │预提费用
——借款利息
41 │241 │长期借款
——农行#支行
42 │251 │ 应付债券
43 │261 │长期应付款
│ │ 三、所有者权益类
44 │301 │ 实收资本
45 │311 │资本公积
46 │313 │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47 │321 │ 本年利润
48 │322 │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应付利润
——其他转入
│ │ 四、成本类
49 │401 │ 开发成本(项目核算——***)
——房屋开发成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
——配套设施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开发间接费
——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50 │407 │ 开发间接费用(部门核算:财务部、办公室、管理部等)
——工资福利
——办公费
——业务招待费
——差旅费
——通讯费
——交通费
——折旧费
——职工教育经费
——汽车费
——水电费
——低值易耗品摊销
——税费
——广告宣传费
——其他费用
│ │ 五、损益类
51 │501 │ 经营收入
——商品房销售收入
52 │502 │经营成本
——商品房销售成本
53 │503 │销售费用
54 │504 │ 经营税金及附加
55 │511 │ 其他业务收入
——租金收入
56 │512 │ 其他业务支出
57 │521 │管理费用
58 │522 │财务费用
——利息
——手续费
59 │531 │ 投资收益
60 │541 │ 营业外收入
——其他
61 │542 │ 营业外支出
——其他
62 │550│所得税
63 │56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发生的所有开发费用都在“开发成本”下核算。开发成本下一般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这几个明细核算跟商品房开发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
取得的借款在其他应付款按单位明细核算,取得的银行贷款在长短期借款里核算,借款和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计入开发间接费中。
一般房地产投入资本达到总投资的一定比例就可以预售商品房了,而预售的房款在预收账款里核算。在客户用预收款发票换正规的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时候,把从预收账款中的收入结转计入销售收入,同时把比例从开发成本中结转销售成本,还有把应交税金中借方预缴的税金一并结转到销售税金及附加。
房开企业是按预收账款和销售收入预缴所有的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等整个开发项目完成以后,在做土地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汇算清缴的。
不管什么行业,月末都是做损益结转,房地产月末损益结转分录:
1、结转各项收入
借: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结转期间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3、结转成本支出
借:本年利润
贷:经营成本、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
4、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经营税金及附加、所得税
我们公司是这样处理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每月结转到本年利润中,开发间接费用每月结转到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结转中。项目还没达到清算条件,房款是放在预收帐款中,计提的税费放在长期待摊费用中,等项目达到完工后,准备把预收帐款结转到主营业务收入,长期待摊费用中计提的税费结转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同时按销售面积与建筑面积比例率结转开发成本到主营成本中。
1、在商品房开发没有完工前发生的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基础设施费、建安费、公共配套设置费全部计入“开发成本”科目。
2、开发成本不需要每月结转,等开发项目完工后结转到“开发产品”科目中。
3、开发成本期末余额填在资产负债表“存货”栏目中。
结转
1、在商品房开发没有完工前发生的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基础设施费、建安费、公共配套设置费全部计入“开发成本”科目。
2、开发成本不需要每月结转,等开发项目完工后结转到“开发产品”科目中。
3、开发成本期末余额填在资产负债表“存货”栏目中。
下列各项中,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动的有(  )。
A、用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
B、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C、股东大会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D、实际发放股票股利
【您的答案】 A, D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所有者权益的构成,A项:用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
借:盈余公积
贷:应付股利
负债增加,所有者权益减少。
B项: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变动,不影响总额。
C项:股东大会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负债增加,所有者权益减少。
D项:实际发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变动,不影响总额。
◎下列各项是某企业2009年发生的经济业务,其中能影响年末未分配利润数额的有(  )。
A、出售一项专利技术实现收益150万元
B、将盈余公积中225万元用于利润分配
C、对外投资(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取得现金股利106万元
D、接受固定资产捐赠一台,价值221万元
【您的答案】 A, B, C, D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未分配利润的核算,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在年终转入“本年利润”,通过“本年利润”再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A项和 D项都是计入到营业外收入,C项是计入到投资收益中,均会使得年末未分配利润数额增加。B项将盈余公积用于利润分配,盈余公积减少,股本或应付股利增加,不影响年末未分配利润
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税率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 计算公式: 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 4、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5、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 6、所得税 (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税税率 (3)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4)所得税税率: 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房产税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8、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9、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收益,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二、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 给你提供一份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费共有11种(11税1费)   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费:教育费附加   一、营业税  1.转让不动产   销售房屋要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赠送的空调、家具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若房屋包括空调等附属设施,则空调包括在房款内,不需要单独计缴增值税。   2.房屋租赁(出租)   属于服务业——租赁业   3.房地产销售公司买断商品房出售   超过买断价格外的收入作为手续费收入,按“营业税--服务业”   缴纳营业税   4.单位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   视同销售不动产   5.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   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6.纳税人自建后销售房屋   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如纳税人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二、增值税   销售房屋的同时赠送空调、家具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   (一)一般规定   1.出售——征   包括三种情况:   (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   (3)存量房地产买卖   其中对于(2)新建房地产转让(出售)的扣除项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对于(3)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的扣除项目   ①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③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2.房地产抵押   (1)抵押期——不征;   (2)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   (3)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3.房地产交换   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   4.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房地产清算)   5.合作建房   建成后自用——不征;   建成后转让——征。   6.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   7.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8.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产生转移——不征收(清算时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3.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①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②清算所附送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核定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   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   B.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   C.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不得扣除。   ⑤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所占比例等合理方法,计算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四、房产税   1.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顾,可由地方税务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六、契税(承受方)   1.企业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企业股权重组——不征   3.企业合并——免征   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企业分立——不征   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5.企业出售   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6.企业关闭、破产   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7.房屋的附属设施   对于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征收契税,不涉及的,不征。   七、企业所得税   (一)预缴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   (二)预计利润率   1.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   (1)位于省、市、县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   (2)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   (3)位于省、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2.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不得低于3%。   八、个人所得税   1.职工(高管)工薪(取得的一次性的奖金)   2.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按劳动报酬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九、印花税   1.财产(房屋)租赁合同——1‰。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力转移合同。   3.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其他账簿——每件5元。   4.领受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每件5元。   十、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营业税、增值税(赠送空调需要视力同销售征增值税)等为基数   十一、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生产建设,按占用面积征税。   十二、教育费附加   同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帐务处理的完整流程
2010-05-20 15:56:27 来源:互联网
每个财务人员都应该了解此流程,更应该了解相关的财务软件,只要凭证制作正确,其余一切由计算机完成:凭证-汇总-明细账-总账-各种报表等。首先来了解财务流程是非常有必要的。
每个财务人员都应该了解此流程,更应该了解相关的财务软件,目前稍有规模或管理水平高一点的企业均采信息化管理,你应该知道如何使用软件和如何设 置,只要凭证制作正确,其余一切由计算机完成:凭证-汇总-明细账-总账-各种报表等。首先来了解财务流程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大致环节: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 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如果企业的规模小,业务量不多,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账,直接将逐笔业务登记总账。实际会计实务要求会计人员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登记入明细分类账 中。而总账中的数额是直接将科目汇总表的数额抄过去。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个月编制一次科目汇总表。如果业务相当大。也可以 一天一编的。
二、具体内容: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你 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就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记算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 登记明细账。
2、月末还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的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 。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实际是地税这 一块。就是提取税金及附加,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有税务决定 。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个分录。第一个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第二个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 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计算方法,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税率,然后做记账凭证,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 所得税虽然和利润有关,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 法,采用应付税款法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相等的,采用纳税影响法时,存在时间性差异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不相等的)。
4、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附账款等)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料,资本公积,未分配 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是指总账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记的数额)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总账或科目汇总表的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 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附加等)的发生额(发生额是指本月的发生额)编制利润表。
(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该根据每一个月在国税所抄税的 数额来确定.因为税控机会打印一份表格上面会有具体的数字)
5、其余的就是装订凭证,写报表附注,分析情况表之类
6、注意问题:
a、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
b、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 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 他应收。
三、报表问题:
企业会计报表包括四个报表,除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外还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而利润分配表只需要在年末编制, 因为只有在年末企业才会对所盈利的利润进行分配。而现金流量表只是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而进行编制,不同地区不同省要求不同。在四月年检时税务部门会要求对 你提出要求的。(管理,财务,营业,制造等费用月末没有余额 ,结帐方法采用表结法下,损益科目月末可留余额;制造费用如果有余额,是属于在产品的待分配费用,在负债表上视同存货。)你要看你在利润表有的东西,只要 你的账上有你就结转利润,这样不容易错 ,利润表的本年利润要和资产表的相吻合。
细节补充:
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报(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才在国税办理;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在地税报
2、月末认证(进项税);月初抄税(销项税)
3、以工资为基数100%,福利费为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费2.5%,(税法规定: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缴拨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 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三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
5、流通企业运输费,装卸费,合理损耗,检验费均计入营业费用,工业企业计入成本
6、单位无工会组织的,不能计提工会 经费,更不必计提后再调整。所得税只须每季提一次就可,不需每月计提.
7、现金一般从“基本存款户”中提取,一般规定结算帐户不能提取现金, 如有特殊情况方可。
8、差旅费的开支范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邮电费,行李运费,杂费
9、出纳日记账保存25年
几 个很有用的分录:
1、现金长款
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待处 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注:无法查明原因)
2、现金短款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现金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
——应收保险赔偿款
管理费用——现金短缺(注:无法查明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提取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福利费
4、计提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5、计提职工教 育经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费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费
6、支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收款(代扣款项)
7、提取城建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 加/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8、计提教育费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 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9、印花税
借:管理费用/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每本账簿贴五元印花税)
出纳工作
一、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领取。
二、负责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管理。
三、做银行账和现金 账,并负责保管财务章。
四、负责报销差旅费的工作。
1、员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须填写借支单,然后交总经理审 批签名,交由财务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出纳发款。
2、员工出差回来后,据实填写支付证明单,并在单后面贴上收据或发票,先交由证明人签名,然 后给总经理签名,进行实报实销,再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给予报销。
五、员工工资的发放。
A现金收付
1、现 金收付的,要当面点清金额,并注意票面的真伪。 若收到假币予以没收,由责任人负责。
2、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 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3、把每日收到的现金送到银行,不得"坐支"。
4、每日做好日常的现金盘存工作,做到账实 相符。做好现金结报单,防止现金盈亏。下班后现金与等价物交还总经理处。
5、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或汇兑手续。 特殊情况需审批。
6、员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总经理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B 银行账处理
1、登记银行日记账时先分清账户,避免张冠李戴。开汇兑手续。
2、每日结出各账户存款余额,以便总经理及财务会 计了解公司资金运作情况,以调度资金。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结报单。
3、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不得随意乱放。
4、公司账务章平 时由出纳保管。
C报销审核
1、在支付证明单上经办人是否签字,证明人是否签字。 若无,应补。
2、附在支付证明单后的原始票据是否有 涂改。 若有,问明原因或不予报销。
3、正规发票是否与收据混贴,若有,应分开贴(原则上除印有财政监制章的财政票据外,其余收据不得报销, 也不得税前扣除)。
4、支付证明单上填写的项目是否超过3项。若超过,应重填。
5、大、小金额是否相符。 若不相符,应更正重填。
6、报销内容是否属合理的报销。若不属,应拒绝报销,有特殊原因,应经审批。
7、支付证明单上是否有总 经理签字。若无,不予报销
一、会计工作程序
1、出纳收到费用报销单
(1)先进行审核:审核发票日期是否真实、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有无漏记项目、有关签章是否齐全;报销单项目填写是否齐全,经手人、审核人、领导是否签字。
(2)票据审核无误后,出纳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出纳登完日记帐,将记帐凭证传给会计人员,会计对记账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会计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4、月末结账、对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会计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二、出纳做好记帐凭证转给会计时,一般会计不用打收条之类的手续。但是,每月会计总帐“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余额,要与出纳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余额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 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 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 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 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 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 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 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 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 、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 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完 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资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七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 金和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 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国外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 金。     第八条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 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 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筹集的投资者出 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可以依 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 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 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 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二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 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 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应付购货款、应付分 包工程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工资、应付投资者利润、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预收工程 款、预收备料款、预收销货款、预收购房定金、预收代建工程款、预提费用,以及从成本 、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长期债券等。     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 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 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 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 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 款项、存货等。     第十七条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在途资金等。     第十八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 、待摊费用、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分包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购货款 等。     应收票据应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金, 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 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条  存货包括主要材料、其他材料、周转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机械配 件、在建工程、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结构件、商品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出租房、周转房视同存货。     第二十一条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的,按买价加运杂费、采购保管理费和税金等计价。     建设单位供应的,按合同确定价值计价。     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杂费和加工费等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杂费、保险费、税金计价;无发 票帐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 核算。     第二十二条  企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 、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 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按成本计算期调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三条  企业领用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按受益对象,一次或分期摊入工程 成本和管理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用出租房、周转房按其耐用年限分期平均摊入成本。     第二十四条  企业对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 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 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 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采购保管费或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过失 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 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     一、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生产和行政管理用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 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和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俱乐部、 食堂、医院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未使用固定资产;     五、不需用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 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 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加上由企 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八条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尚未交付 使用以前的专项工程支出,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第二十九条  专项工程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 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专项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 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营业外支出。     专项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发生的营业性收入扣除税金 后冲减工程成本。     第三十条  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 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 原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计提折旧。     第三十一条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技术进步较 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经财政部批准,可采用双倍余 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表一)。实行工作量法的其总行驶里程 ,总工作小时可按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换算确定。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 政机关备案。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 企业自主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采用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一)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总行驶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总工作小时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2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 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采用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并在 变更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三十三条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在用施工机械、运输设备 、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 租赁方式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经营 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等。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四条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 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 再计提折旧。     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     第三十五条  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 的、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取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 应先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 额冲减有关费用。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 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七条  企业对固定资产应每年盘点一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去估计累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毁 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 值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 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计入开办费。                       第五章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八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 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十九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 价。     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     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第四十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有 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两者孰短的 原则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 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 年的期限确定。     第四十一条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 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二条  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 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以及其他待摊费用等。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 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 等支出。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     开办费自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不得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入成本或者管 理费用。     第四十三条  其他资产包括临时设施、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 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临时设施是指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包括现场临时作 业棚、机具棚、材料库、办公室、休息室、厕所、化灰池、储水池、沥青锅灶等设施;临 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道;临时道路、围墙;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等管线;临时性简 易周转房,以及现场临时搭建的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医务室、理发室、托儿所等临时 性福利设施。     临时设施以建造时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摊入工程成本,报废清 理回收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列作营业外收支。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是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                             第六章  对外投资       第四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 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 位投资。     第四十五条  企业的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它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 价。资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 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 额,在债券到期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     企业认购的股票,按实际支付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 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第四十六条  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 位没有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动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被投资单位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 有或者分担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长期投 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     第四十七条  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利润和股利,扣除分担的亏损,计入投资 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交所得税。     第四十八条  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 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七章  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九条  企业在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房地产开发、销售产品等过程中 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五十条  施工企业工程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包括人 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     人工费包括企业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工资性质的 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 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     机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单位施工 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用具 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间接成本是指企业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施工单 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 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 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 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尝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 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 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 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 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企业所属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 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第五十二条  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生产、运输、物资供销、服务等单位生产、 经营成本的划分,比照有关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四条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 、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 员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以及其他经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费用还包括开发产品销售之前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等。     第五十五条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 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 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 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 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包括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 、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     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报主 管财政机关备案。     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 工资总额的1.5%计提。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统筹基金)、价格 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 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 部的各项经费。     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房地产税种
一、基本税种: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规定项目金额的增值额缴纳(按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的50%、100%、200%和超过200%的,分别适用30%,40%,50%,60%等不同税率);
6、印花税: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购房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8、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9、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25%缴纳(2007年分档计算: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1、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除2002年1月1日以后办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向国税缴纳外,其他税收都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二、纳税申报期限
1、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于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
房地产会计如何合理避税
■避税渠道1:拖延工期    不过无论如何征税,都必须等待项目完全竣工之后才具备核算成本的可能。因此事前只能通过1%或0.5%的预征来解决,一旦项目还有哪怕一点没有完工,国家就无法征收本税、企业也就可以不交纳本税。  设想一个小区,完工95%,另外5%拖着不完工,本税就可以不缴、迟缴,与法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相信如果国家严格征税,由于影响太大,必然迫使一些企业采取这种消极的方式去避税。    ■避税渠道2:提高人工    对于股份公司来说,一旦经过平衡核算发现提高人工可以归避税收,就极其可能提高尤其是高管的工资。尤其是类似内部人控制的万科。    当然还有类似购买巨额保险等传统的避税办法可以应用。所以,在这里,先要预祝类似万科等上市房地产企业、私营企业的高管们了,等着加工资吧。    ■避税渠道3:搞精装修    目前房地产市场一直以毛胚房为主要供应,使得土地增值部分较大。开征收土地增值税以后,相信很多房地产公司都更愿意加大成本,做精装修房出售,以减少增值部分从而避税。  也就是说,未来的装修市场,面对购房者的份额要萎缩,而面对发展商的大盘、同意装修将增加。    ■避税渠道4:项目公司    那些通过项目公司操作的发展商多聪明,在预缴征收时期,由于可以开发完毕就注销,因此,这种方式可能能够更好地归避某些税费,相信项目公司制会越来越多。同时,已经开发完毕的项目公司,进行注销的应该也会逐渐增多。    由于具有普遍性影响,而且影响幅度比较大,因此房企为了增加扣除项目、增加成本,土地增殖税的恢复征收将促使一些企业做假帐,以达到少缴甚至无须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条件。    ■避税渠道5:转售为租    土地增值税对于产权未发生转移的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这就表明,租赁比重比较大的企业,比如招商地产等的影响相对较小。而由于既有销售类房产、也有租赁类房产,因此存在内部操作空间,从而增大销售类房产的成本,这类房企将具有归避土地增值税的更多条件。    而这个约定,极其可能促使更多企业增加租赁比重,改变行业的经营产品结构,这对于保障行业业绩平稳大有帮助。    ■避税渠道6: 加快周转  很多以前销售高端房产取得暴利,而没有预提本税、又把原来的钱投放出去了的企业,将受到较大冲击,甚至引起严重事件。这将导致行业集中度提高,从而有利于融资能力强、预先准备好的房企。    根据测算基本可以得知,只要企业的各项成本占到70%,也就是企业毛利率在30%以下,那么就可以满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收土地增值税”。这将促使更多发展商抛弃暴利观,建立新的价值观。    同时,为了在规定条件下获得尽可能大的利润回报,因此存货周转率的控制将越来越重要,企业必然要使自己的周转速度加快。参考资料:房地产会计http://www.huwse.cn/article/html/law04_3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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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