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萨克斯怎么样:贫穷小县,为啥也出大贪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4:27:14
3月24日,山西省保德县住房建设保障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在该县法院受审。李志强涉案罪名之多、金额之巨在当地实属罕见,是一个典型的“小官大贪”。(2011年04月19日 检察日报)

 

  资料显示,只有15万人口的保德县,位于山西省西北部,晋、陕、蒙交汇处,交通闭塞,沟壑纵横,土地贫瘠。民谚“河曲保德州,十年九不收,男人走口外,女人挑野菜”,描述了当地民众生活的艰辛。然而,就是在这么一个偏远贫穷的小县何以养出了一个疯狂聚敛钱财,违法违纪金额达2600余万元之巨的巨贪呢?显然一是权;二是地;三是胆。

 

  以权捞财在时下之中国已是非常普遍之现象。身为保德县住房建设保障局原副局长的李志强自不例外。“最多时他一人身背8个公章”,如此权赫人物,当地人谁敢得罪?又有谁会不主动巴结?这也就在有意无意间成为其“以建设局名义违规办事,先后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30余万元”的帮凶。“的确,李志强似乎也没有直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但他通过交易形式取得了隐性利益,可谓是权钱交易。”公诉人的指控一语中的。

 

  当然,即使有枭雄之才,也得有适宜环境,正所谓乱世出枭雄。而曾经扮演“三花脸”的戏子,为人处事似其演戏,“抹一把白唱白脸,抹一把红唱红脸” 的李志强,之所以能在从政后骄横跋扈,横行保德多年,是因生逢其时。从检察机关的指控中可以看出,在近年来全国热炒房地产,大发土地财的时代,让李志强敏锐地嗅到了这一绝好的发财机会,先后以亲属名义注册了两家房地产公司,第一笔横财就赚了近200万。2006年,李志强以48万元购得市场价为239.73万元、位于保德县城的庙梁村一宗土地建成住宅小区对外销售,获取了高额利润。接下来,2007年,他在未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情况下,先后购得4宗土地,通过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共获利100余万元;2008年,……

 

  有了权利,有了土壤,还得要有贼“胆”。君不见在时下之中国早就有“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之说嘛!试想,区区一个小小副局长,缘何能成为巨贪?显然是因为其贼胆过大之故。“只要能赚钱,李志强从来都是肆无忌惮。”正是对李志强的绝佳描述。2010年,内蒙鄂尔多斯市的刘某来保德找李志强谈生意,说有好的项目让其投资,如果不入股,以月息2.5分向李志强借款。李志勇连眼都没眨一下,就以投资房地产开发的虚假用途为由,用自己的房产证和另一张名不副实的房产证作抵押,轻而易举骗取国家贷款380万元。

 

  除了李志强的“权、地、胆”外,还存在一个让人们充分想象的空间,那就是他的犯罪绝不是单枪匹马,而是在他身前身后必定有着一个巨大的网,尽管这个网或许还没有被撕破。不然,一个1956年出生,1974年进入保德县晋剧团专唱“三花脸”的丑角,何以到了1995年就被调到县建设局任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并最终爬到了住房建设局副局长的位置?“最多时他一人身背8个公章”,为什么他的局长、同事不管不告不问?

 

  对于这,从办案检察官的指控中也能看到点蛛丝马迹,“在利益的驱动下,李志强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择手段地谋取个人利益。特别是在提升为建设局副局长后,为取得更大的利益,他开始拉帮结派,培植亲信,甚至打击异己……”至于“使得建设局一度无法正常工作,严重影响了县委和县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也只能是云里雾中了吧。

 

  当然,玩火者必自焚!李志强在舞台上演的是丑角,最终也以丑角收场。李志强案发后,当地纪检部门对其评价是“横行保德多年、滥用职权、行为嚣张、品格低下、影响恶劣、形象极坏”。3月24日,山西省保德县住房建设保障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在该县法院受审,法庭内外旁听群众达数千人。保德县检察院派出6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指控李志强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骗取贷款罪、偷越国(边)境罪,其中涉嫌受贿400余万元、贪污37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00余万元。我们有理由相信,李志强必将得到应有的报应!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