貂蝉是赵子龙姐姐吗:拿什么拯救“道德严重滑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22:17:57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说,近年来相继发生 “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温总理以 “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来总结痛惜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无疑既一针见血,又振聋发聩。这种“道德严重滑坡”本身的具体方式和内容,如“掺毒”“造假”等,早已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不检点,更是严重冲决基本道德人伦底线的行为——不仅是严重的不德,更是严重的非法侵权犯罪。
不难发现,严重滑坡中“道德”,其实并不是一种孤立片面的一般道德,如商业商人道德,而是一个更广泛层面的系统道德。除了人品意义上的道德之外,它至少还应包括一个法治化的公共道德体系,如政府部门的监管道德、行政道德,以及支撑维系规范这些道德的公共管理制度本身内蕴的道德,比如,能够真正充分实现“奖善罚恶”功能的法律道德,能确保高效运转、无缝监管的行政制度道德。
就像大自然的生态系统一样,人类社会中道德系统其实也是环环相扣、相互依赖而存在的。无论个人道德还是团体道德,商业道德还是职业道德,都既不可能独自孤立地生长养成,也不可能孤立地滑坡沦陷。而在这其中,政府公共服务、行政监管道德,及其背后法治化的制度本身的道德,显然是一种至关重要的基础性道德力量——对于整个社会道德系统的维系、凝聚、繁茂,具有如土壤、阳光、雨露之于自然生态一样的基础性保障、栽培、引领作用。
遗憾的是,在现实中,目前我们的这种基础性道德还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相反倒是不乏一些悖反的情况。在几乎所有的食品安全事件中,我们都能看到事前失灵、近乎“形同虚设”的行政监管,以及事后相互推诿、缝隙丛生的监管运行体系。而在法律制度方面,虽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近年来也增加一些严厉性,但显然还远没有完全实现公众期待中的充分“奖善罚恶”的作用。比如,因为生产经营伪劣食品,而真正倾家荡产的商家还十分少见;因为监管不力涉嫌渎职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政府监管人员,同样少之又少。
显然,作为一种底线、最后防线意义上道德的法律制度,单靠温柔的“说服教育”是远远不足以彰显它的基础性力量,并维系社会道德系统的生态平衡的。唯有夯实基础道德的秩序底线根基,将其充分法治化、施行坚决彻底的“奖善罚恶”——充分提升为善的收益,加重作恶的成本,预防社会道德的大面积“滑坡”“坍塌”才是可能的。这正如温总理指出的,“完善法律法规,使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使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