豹子头标志的包:灰色收入养肥停车收费员 主管部门紧急商讨整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4:49:13
         本报昨日报道的《10元一次的停车费就敢翻倍收提成加“灰色收入”养肥了收费员》一文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上午,市交管局告诉本报记者,他们已经召开会议,将协同运管处协调各个区对各自区里的停车收费现象进行调查,一旦发现存在问题将作出整改方案。

主管部门将派工作人员暗访取证

昨日本报报道引起很大反响,市交管局负责停车事务的领导紧急开会研究整改方案。记者从交管局相关人士处获悉,各个区将派出工作人员,采用暗访等形式前往一些停车点进行调查。“至于具体的整改方案将在今明两天出台,我们会让停车收费越来越规范,这也需要市民的积极配合。”

相关人士表示,市民应该积极参与到这项行动中来,一旦发现停车价格违规行为,如多收停车费,可以拨打12358进行举报;而如果服务不规范或停车不给发票的话,市民可以拨打12319进行举报,遇到这种情况,市民也可以拒绝支付停车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协管单位多招“啄木鸟”加强监管

全市共设立了880多个路面停车点,共计2.9万多个停车位,而这些停车点的管理则是由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总负责,而培训停车协管员与收费统筹的任务则被下放到每个区的协管单位。比如,虹口区是上海虹口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闸北区是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闸北区公司管理,卢湾区是上海卢畅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对于记者报道的闸北辖区内(大悦城)部分协管员乱收费的情况,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闸北区公司有关人员坦言,管理上确实存在问题。“应该是收8元的,但是我们和收费人员贪图方便,只给了10元的发票,收费员也就收10元钱。对此,我们将召集协管员开会,并会下发8元的发票给协管员。”

对于乱收费的监管问题,该人员表示之前就有监管,但的确存在难度。“其实我们公司本来就有‘啄木鸟’检查人员,但是由于他们人数太少,一两个人要查区里面所有的停车场,效果并不好。这就造成了部分协管员多收费。以后我们将增加‘啄木鸟’的人数和监管频率。”

市民李小姐告诉记者,直到看到昨天的报道后才知道,夜间的停车费其实和白天不一样。在李小姐看来,要杜绝再发生乱收费现象,最好还是安装咪表,“马路停车监管相对困难,没有监控,没有电子收费设备,完全靠自觉就很难规范。”

收入分配可以“截留”六成停车费

采访中,有协管员向记者吐苦水,他们工资一般较低,在一些闹市区的停车点每月有工作硬“指标”,这就会让一些人绞尽脑汁想要多收点。百官街的一名协管员告诉记者,他的上班时间是早9点至晚9点,做一休一,负责14个车位,每个月需承担12000元的停车指标。但记者询问这12000元是一个人承担还是两个人承担,他不置可否。那么如果按照一个人承担,即每个月15天来计算,可以得出,平均每个车位每日需收到57元停车费能完成指标。若是两个人承担,则平均每个车位29元即可。百官街的停车收费牌上面写明,白天10元/小时,晚上7点30分以后8元一次,那这12个小时如果都能停满车的话,平均每个车位大约能收到110+8=118元停车费。也就是说,完成指标其实并不困难。

而负责闸北区停车管理的有关人员向记者透露,每个协管员收到的停车费全部上交给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其80%分给区财政局,最后由区财政局分80%到公司。也就是说协管单位可以拿到停车费总数的64%左右。记者了解到,由于协管员们在完成收费指标后平均有10%的提成,这剩下的停车费还有一部分得分给他们做提成奖金,最后剩余的才是公司的运营资金,用来发工资。

》建言

建自动平台收停车费用

“这种现象确实很难管。”市政协委员游闽键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在眼下管理有难度的情况下,最直接的解决办法就是建自动收费平台,让电脑系统取代人工收费,从而做到标准统一,收费规范。

游闽键表示,如果协管员违反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则是一种犯罪行为,而眼下多数停车者不要小票,滋长了这种行为的发生,所以,停车者应该树立索要发票的意识,共同营造透明公开的停车收费环境,对国家税收也能起到促进作用。“明确收费主体也很重要。”游闽键表示,眼下还经常发现一些原本停车不收钱的马路,突然间就被划了一道线,有人来收停车费了,这些收费主体到底合法与否值得重视,建议相关部门对停车收费主体予以明确。“存在灰色收入不说,还利用职务上的‘勾结’来促效益,这是一种正常制度之外的潜规则。”市人大代表裴蓁对这种行为表示气愤,他指出,停车收费标准必然应该公开,社会公众本身应该有所警惕;对于这个管理和运作秩序,有关部门应该随机暗访,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并在社会诚信平台上予以公示。同时,一旦查处,还应该收缴其所有违法所得,“如果违法成本过低,根本不足以引起重视。”

裴蓁认为,只有动了真格,那些坐地分赃、肆无忌惮进行暗箱操作的人员才会有所顾忌。利用职务上“勾结”来促效益,本身是一种正常制度之外的“潜规则”。“那些故意不要发票的车主,付的停车费一定是低的,他们同样也是一种‘帮凶’。车主得了小头的利益,收费员和公司拿了‘大头’的,根本上,这条利益链损害的都是国家的利益和公平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