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娘怎么说话:宫铃:台湾媒体人看大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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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铃:台湾媒体人看大陆(2)

时间:2010-12-18 08:04 作者:宫玲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4368次  

 


  我要说错的是这个媒体人,不是李刚,第一,一个法律案件当它进入了司法程序,他所有的话都是呈堂证供,他是不能够拿他的证据到外面跟所有的媒体放话,为什么呢?会影响到司法判决的公正性,所以他本来就不该接受媒体专访。第二,他不是犯罪当事人,大家很多人都忘了,他不是犯罪当事人,只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有特殊的状态,对官二代有一些质疑,他不是犯罪当事人,你为什么要骚扰人家?然后他拒绝了你的访问,你还在一个所谓的微博平台,把这个事情揭露,让大家来仇恨李刚。甚至因为仇恨李刚,而造成对这整起案件有可能的判决失准,这个媒体人就太嚣张了。这也是属于隐私权,你不要以为你可以随随便便打电话给一个名人,因为他叫名人,所以他必须接受你的访问,就像郭德纲他们家在北京,我不管他到底小院子是不是合法,那是他跟物业公司的事情,干你什么事,这个是私权,物权里面私领域的事情,干你什么事,没有占你们家的地。


  当媒体跑到他家,我那时候听那媒体讲话,我覺得特别滑稽,他说我都来了那么多次,他应该知道我是北京电视台,他怎么还可以打我。像我这个人,脑子记性就不太好,你在我眼前出现100次,我都不知道你哪家电视台的,什么叫做我一定要知道你是北京电视台,懂我的意思吗?这个都已经狂妄自大到一种程度,你说我是北京电视台的,你怎么可以不记得我?!这都涉及到隐私权的问题,所以作为一个媒体人,千万不要以为你手上有一个通行证,你就拿著群眾的所謂知情權來橫行霸道。我讲句难听的话,什么知情权,不是就想知道八卦嗎?那是知情权吗?知情权到底在什么地方?这个东西是我特别把这个事情拿出来说。很少人会谈到说,你是名人,没有一个人在乎是你隐私权,我们每个人都在无形当中去侵犯别人的权利,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在社会上呼喊我的权利被侵犯了,就是这样。你在怕别人侵犯你的权利之前,你有没有想想,你有沒有侵犯别人权利?


  第二,是否是名人就必须曝露在公众面前。前阵子一两个月前,忘记哪个时候,王菲生日,第二天我无意疑间上网,看到各大网站首页有一张照片,有一个女的被四个彪形大汉两手两脚的抬着,那张照片就是那个女的都露出底裤了,说是王菲的生日宴会,她的朋友都乐得得意忘形,喝多了,甚至被人家用抬出来。当时我是在凤凰网上看到的,我就打电话给我以前的领导,臭骂一顿,然后我说,这个人是谁,可能是你,可能是你,可能是我,她可能是王菲的民间友人,喝醉了,谁没喝醉过,谁玩的时候不会疯狂,一个女性被这样抬出来,只不过她今天最倒霉的一件事是她参加了王菲的生日,而这张照片就必须被所有媒体放在头版头条来吸引关注。大家都很兴奋,看到这张照片都点进去,点完之后都骂,骂完了之后,好像自己正义了,但是其实你从来不正义。


  我曾经看过美国一个电影,这个电影我记不清什么名字,是戴安·琳恩演的,因为这个电影沒看完,在飞机上看的,这里有一段就讲到连续杀人狂。他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杀人,其中有一种杀人方式,我记忆深刻。一个男的被抓了,他的手嵌在一个水泥块里头,各种非常大的灯,照在他身上,这个东西在网络上直播,点击量越大,这个灯就会越强,最后这个人是活活被烤死,谁都上去点击了,为什么?网络有匿名性,你太好奇了,你一定要点进去看,当这个视频在网络上,这是美国一部电影,我不知道是不是真实故事改编的,想一想叫什么名字,应该蛮有名的,男配角是汤姆·汉斯的儿子,每个人都上去点击,你就看见点击量往上升,最后这个人就被烤死,只要多少点击量就亮一个灯,就这样烤着他,活活烤死。


  那一张照片放在首页,每一个人都要去看,一样。这个电影只是比较极端而已,一样。这样你搞得王菲会没朋友,人家是人,她不过有一个职业叫做唱歌,你成为她的朋友,你去,你不小心喝过了,碰到狗仔在偷拍,看看有哪些社会名流去参加,把你给拍上了,结果大家都以为你是有钱人,就绑架你的儿子,跟你勒索一亿,这种逻辑到底在哪里?我认为都不要点开,还是骂,这什么鬼照片,说真的,它永远都会用这样的方式来吸引你的眼球的时候,它就不断地用,你就不要当它存在。我在网络上每次我都讲,为什么每次都要骂,你就当它不存在,忽视它,就是在为这个所谓日益恶化的媒体烂象所做出的贡献,不要以为你要表态,才叫做做贡献,根本不必表态。当他觉得这张对你没用的时候,他就不用了。


  再来,媒体的采访界线何在,有没有可漏的新闻。这也是针对第二点来的,其实我每一点都是环环相扣的。再来就是我们在台湾的时候,特别讲到,包括我刚刚讲的绑架的新闻,再来就是比较敏感的,就是台湾外交困境,好不容易偷偷地找到一个邦交国,忽然被媒体曝光,大陆这边就来打压,就是因为媒体觉得说,有一个独家,就破坏了整个局。所以大致上是这个意思。


  再来,为了采访是否可以欺骗,譬如在告知对方的状况之下,将对方的内容录音并且报道。媒体常常犯这个毛病,就是你还是对于你所谓代表的知情权过于狂妄。当然这里面是否可以欺骗,是有一点点模糊地带的,譬如说你是要欺骗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者什么的,但是我就尽量不要做这样子的事情。譬如说骗受访者说他是谁谁,然后找到给录了,录了之后播了,大概是娱乐新闻会干这个事情,但是我是觉得很奇怪,大家对娱乐新闻的要求特别低,就好像地痞流氓那种概念,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所以这个部分,我认为欺骗这件事情,诚实是一个普世价值。新闻业界它是属于地球上一种行业,不要去觉得新闻行业是置身事外的,不应该欺骗,别人有权利知道你要把他说的话放到哪里去。


  再来,涉及法律新闻的报道,法律是这个社会的最底线。在我学到的社会学当中,人类社会模式像金字塔一层一层,法律是存在这个社会当中的最后一道底线,当然在这之前有所谓的道德规范,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默契,还有包括约定俗成的一些观点跟看法,当然还有所谓的宗教信仰。这些都是在约束你的思想和你的心,我想干这么一件事,不行,不能这样干,因为老天爷会惩罚我,但有一些人不受老天爷管束的,最后一道底线叫做法律,所以这道底线很重要,如果这道底线没有坚守住,那这个社会就溃堤了,整个社会就崩解了。所以法律是很重要的,我一直强调,其实每一个新闻人都应该去学一点法律,基础法律课程,这个是绝对必要的。


  避免成为法官,我还是讲李刚的案子,那天网络上每一个人都说,李刚的儿子应该判死刑,这才对得起国家民族,包括中国人明天能够伟大富强都是因为李刚的儿子被判了死刑,这是很奇怪的,因为大家把仇恨都是对官员的仇恨,全部放在李刚的儿子身上,这件事是很诡异,他不能够负全责。第二,我不知道大陆的相关法规是什么,但是有人找到了,就是说酒后肇事好像是五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大家觉得五年的时间太轻了,那不应该怪李刚,不是他定的法律,为什么这个声音没有一个声音提出来说,OK我们来督促政府把五年的刑期加重、延长,然后以达到重刑、重法的状态,让以后没有人敢酒后驾车。大陆这边喝酒、应酬是非常普遍的,我有朋友跟我说,喝酒开车现在抓得凶,以前我是一边吐一边开,我听完我就问了,怎么一边吐一边开,他不重视自己的生命,他也不重视别人的生命。


  刚刚我们讲到避免成为法官,所以刚才我想说,我不是对李刚的事情很有兴趣,但是我觉得这可能是大家共同的语言,如果我讲台湾的东西,你们会不知道讲什么东西。如果你们觉得,尤其是媒体人,比如说你觉得这个事情是有法律的状态,你必须尊重法律。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立法不断地进步的过程,不是一开始就是美国那个状态。


  有一部电影,以前演牛仔那个导演的,女主角大家肯定都知道布莱德的老婆,这个电影大陆的翻译好像叫《换子疑云》,这里面有一段,它是一个真实故事改编的。这个母亲,她的孩子被所谓连续杀人狂带走了之后,然后警察随便塞给她一个孩子,她就坚持说这个孩子不是我的,这个人就被送进精神病院。后来这个母亲在持续不断地努力之下,包括有一个神父帮她的忙,于是这个恶法就被改进了。所以我要说这个事情是什么意思呢?任何一个社会,它是有一个法律进步的过程,所以千万不要说,我曾经问过一个大陆的朋友,也算是高级知识分子吧,是硕士。到底是法律没有用,还是你根本不知道法律是什么?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我相信法律里面一定有,包括台湾也还是有,美国到现在也还是有,就是法律一定是有不尽完备之处,因为人类不是上帝,他不像世界自然法则一样,这样的严谨,人类想出来的东西必定是有缺点缺陷。你不懂法律,于是你没有使用法律,然后你开始说这个法律是没有用,这是一个问题。再讲一个小例子,在台湾,如果说你去报警,要给你开一张单子,这张单子叫三联单,因为有白色、红色和绿色三种颜色,这三张单子,你在这个派出所报,这个派出所留一个存底,一张让报案当事人拿回去,一张往上呈。


  这三联单是有条码,这个条码像你买东西一样一扫,这个东西进电脑,进电脑之后,谁都無法改動,所以陈水扁贪腐案的时候,最后查出来陈致中有用到国务机要费去缴交通罚款,就是因为它有三联单,一条码进入这个系统,谁都改不了。然后这个三联单,我本来也不知道,讲到这个事你都觉得好玩。台湾办信用卡,也有很多人缴不起钱,就宣稱信用卡被偷了。後來信用卡公司每个月有一大堆人报失。就发现其实可能查过一两起案件,发现其实都是当事人刷的,就是不想交钱,然后就说信用卡被竊。于是信用卡公司就規定,如果以后你的信用卡丢失了必须报警,你怎么样证明你报警,请拿出三联单出来,我们才知道原来报警之后有一张单子叫三联单。


  什么意思呢?全世界的公务人员,都有一个消极作为的心态,你去报警,如果这个案子一看,你被扒手扒了,他去哪儿抓人,但是这个事情变成他没有办法破案的记录,你千万不要想说是不是只有大陆这样,全世界的公务人员都这样,因此关系到他自己的业绩,他不会主动告诉你说,譬如说你来报警,你来报警,做完记录,记住你一定要拿三联单,你拿了三联单,这个事情才算报警成案,这个事你自己要知道,你跟他要,他说来的是明白的人,我不能隐瞒,我必须给他。


  于是我就在思考,大陆的报警程序是否也可能有这一个东西,有谁知道是什么?这里面一定有一个。我要讲,你知道流程,你才会知道这个流程里面有什么需要改进的。譬如刚才有一张单子,并没有办法像三联单一样,有一个电脑条码来证明它已经立案。为什么?因为台湾以前也有警察吃案,所以他们全部电脑化了,条码一进去,对不起,改不了,删除不了。所以我要讲什么意思呢?你连在这里的报案程序的立案,这个案子成立的流程你都不知道,你可能就说天朝如何如何,法律简直如何如何,这个是很奇怪。我没有帮任何一方说,因为现在要念到研究所还算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这里边不要说你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如果你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你都不知道,你如何期待社会教育的责任,所以我这个提纲,看起来好像随笔写,实际说是环环相扣的,这个绝对是一脉相承的。


  所以我请各位,如果你们听了好感动,麻烦把法律基础知识补充一下,至少对于你写新闻是绝对有帮助,而且如果大家又会有那种社会责任感,我一定要怎么怎么样,你至少要懂法律,所以避免成为法官,所谓避免成为法官,法官至少还学过法律,他还要考试才能成为法官,你连考都没考,法律知识都没有,就在那儿夸夸其谈。包括如果你有了法律知识,当你在看,不管是哪家媒体的媒体人在写东西的时候,你就可以一眼看出来,他写东西是很荒谬可笑的,连基础知识都没有。当然这里面的,我们想除了法律知识,你可以有经济学的常识,你也可能有国际关系的常識,有政治学的常識,有社会学的常識,大概学个ABC就行了,就足以应付很多事情。但是千万不要只是在学科上读,一个新闻工作者,如果你新闻考一百分,结果并没有办法帮你写好新闻。


  再来就是正反並陳,无论这个犯罪嫌疑人多可恶,定罪以前,他都只是嫌疑犯,那么必须要列举对嫌疑人有力的事证。这里面我刚才讲一个例子。很多人讲有陈水扁,他们在台湾一会儿判有罪,一会儿判无罪,什么三审定谳,台湾的流程就是三审定谳,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定谳的过程,接下来还有所谓的上诉,就是对于这个判决结果不满,然后上诉,旷日费时,当时本来就讲过陈水扁,要把他的定谳,刑期确认最快也要八年,五到八年的时间,司法流程就是这么长。在法律上面,我不晓得大陆情况怎么样,如果在法律上面,如果这个罪证没有充分到认定你是有罪,通常法官只能判你无罪。


  这里面就讲到赵作海同学,大家知道赵作海吧,就是河南一个农民,他前一天晚上跟人家吵架,第二天那个人失踪了,后来就说他把人家杀了,然后之后坐了10年冤狱。当时好像呈堂证供,只有一个自白,就是笔录,后来笔录员说他是被屈打成招,然后说找到尸体,都没有经过DNA的检验,我不晓得怎么样,所谓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自白是叫孤证,没有凶器,屍體又不知道是谁的,他因为被打得七荤八素的,最后把他家里的祖坟都曝出来。你想想一个农民知道什么,就是OK,我知道我的爸爸爷爷埋在哪里,我只能供出,所以他爸爸爷爷的坟都被掘了,但是都没有找到这个尸体。于是在一个孤证的状况下,他自己说,对这个人是我杀的,然后没有凶器,没有尸体,你杀人要有尸体,要有作案的工具,都没有的状态之下,这个案子被判了,的确在法律的判决上是有一些瑕疵的,但我不能说它一定有瑕疵,因为我也不是学法律的,而且我是拿台湾的法律知识跟你说,这是一个孤证。


  所以至少你把这个事情搞清楚,这里头所谓的正反并惩。当时我不晓得当地媒体有没有报道,可能的报道是你看这个人多可恶,平时这个人脾气就特别暴躁,爱喝酒,好,那一天晚上又喝了酒,貌似这个案子就判了,因为他爱喝酒,平常又脾气暴躁,所以那一天一定是因为酒后跟人家吵架起争执,而且村子口的张三、李四、王大妈通通都看到他跟人家吵架,所以人一定是他杀的。这就是全都犯了,你又当了法官。他脾气坏,爱喝酒,个性冲动,不表示他能杀人。有的人脾气很坏,但是他连鸡都不敢杀。千万不要有那种你以为想当然而的逻辑推断,因为他脾气很坏,因为什么什么,所以他必定是什么什么。


  譬如说我最近就颇受困扰,人家讲说女作家能够写的一定是情感类要不然就是游记,绝对不可能写时政类的东西,这就想当然爾的逻辑判断,千万不要自作聪明,这样很可怕。所以有些人写新闻,我常常看到一些网络上说,因为它怎么怎么样,所以它必然怎么怎么样。譬如说前几天,我们就不讲那个人是谁了,反正不在这里,也是微博上一个名人。昂山素季不是被放了吗?然后他就去BBC中文网找了一段新闻,这段新闻就是美国对缅甸政府发出来一个公开声明,这个公开声明就说希望缅甸政府必须给予昂山素季一个平等的参政权。


  我们先不要讲一个国家的公民他有平等的参政权,这件事情是不是普世价值,因为我觉得这件事情又是很大的命题,我们不讨论这个问题。然后他就阐述了一下说,说BBC的中文编辑是老资格的,所以他的英文一定不会犯错,所以美国用命令的口气邀请缅甸必须给予昂山素季平等的参政权这件事情,就是干涉他国内政,再光明正大的理由,就已经不够正義了。于是我告诉他说,你要不要把英文原文找出来,因为在英文的文法里头,命令句跟祈使句的必须是翻译不出来的,因为你觉得BBC的中文翻译是不会错的,因为他们是第一代去美国的新闻工作者,都是非常优秀的,英文非常棒,几十年新闻工作者了,他们是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所以他用必须一定是因为原文上面用的是必须,这就是一个逻辑上的。因为你已经认定那个答案,所以你所有用的证明通通都是要佐证你这个答案,所以写新闻之前摆脱,千万不要有预设立场。


  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你找出来的东西,就像有一个寓言故事说,有一个农夫他觉得他家的斧头掉了,他就看邻居,因为那觉得是邻居偷了,他每天看邻居都觉得,就是他偷的,他的嘴脸就是偷我斧头,后来斧头找到之后,嘴脸就觉得说,他怎么看都不像偷斧头的,一样的道理。这件事情,因为每一个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不要自己去解读它。做新闻工作者千万不要偷懒,该去找英文原文的时候就去找英文原文,不要自己在那儿发挥。


  再来,第三,避免煽情。艾未未对陈晓凤家属的采访,这里面有没有艾未未的粉丝,我先了解一下,你们知道艾未未是谁,陈晓凤知道是谁吧,就是我们刚才讲了半天李刚,她就是受害者。


  我认为这个案子,在校园里面开快车,就是能够把人一下撞死的,绝对不是慢车,这个车子进校园,其他我们不要讲,什么都不用谈。但是当然了中央电视台做了对李刚的采访,因为他有抱悔的眼泪,在正反并陳的状态之下,中央电视台的确应该要有家属的眼泪,而没有,于是艾未未补上了,但是他如果只是补上,中央电视台有李刚的眼泪,我们也要有陈晓凤家属的眼泪,但是他用一个词叫公民记者,至少我看到了视频里面看到了公民记者这个词。因为他用了公民记者,所以我要有一个更高的要求,他的家属能够说的话,我不用看视频都能猜得到。我们家晓凤有够孝顺,天生乖巧,再也没有比她更好的孩子,怎么就这样死了。


  但這段採訪对这个车祸有什么帮助吗,如果你要叫公民记者,你要调查这件事情。比如说李同学到底有没有喊出我爸是李刚,他当时的车速是多少,后来传出一个更夸张的,说陈晓凤在校园里面滑轮滑,我后来还说拜托,美国人还在街上滑滑轮,你就可以把她撞死吗就因为她穿滑轮鞋?很奇怪的逻辑,就这些东西陈晓凤的哥哥或者爸爸都没有办法告诉我们答案。你今天叫公民记者的时候,如果我只是为了对家属的关怀,家属觉得说,做坏事的人,反而会在电视台哭,我是受害者,我不能在中央电视台哭,所以基于这样一个人道关怀,艾未未做了对陈晓凤家属的采访我觉得合理。但是如果他用了公民记者这四个字,要求不一样了,不是那个要求了。我不认为他的家属可以给我们答案。因为据整个事态的了解,这个人已经死了,现场到底发生什么事情,有没有办法还原现场,这才是重点。


  其实我一直觉得很奇怪,我觉得整个发展很怪,为什么没有人去问问女朋友,因为看起来那个女朋友也是那个学校的学生,他是因为要送他的女朋友回家,才会开车在这里,然后送她到女生宿舍。也就是说陈晓凤跟他女朋友至少是同一个大学的,她在车上,难道她也喝醉了吗?她应该最了解状况,为什么没有人问,现场是有一群旁观者,为什么最后这个事情变得不了了之,是因为我觉得在采证上面有问题。当然后来看起来,还有一件事,问陈晓凤的同学也是有问题,我猜了,其实你不用当法官,至少当侦探,她们走在路上,忽然来个车,把她们两个撞了,出车祸,那一刻的记忆,我告诉你是空白,你问她是问不出来什么的。你可以问你的朋友,或者什么人,出过车祸,车祸当时的状况,她的脑子是空白,经过那个过程,会产生那段时间记忆的失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