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皇后类似的小说:网络诈骗五花八门 如何利用互联网保护自己 (中国广播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8:37:47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手印儿网超低价团购名牌护发品,正品却成了假货,网购800元相机到货时要再汇3000元才能验货,想退货却难上加难,本期《天天315》权威聚焦,网络诈骗五花八门,我们该怎么办?  中消协公布去年有关互联网消费的投诉达到了8425万件,网络购物安全越来越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网络销售由于其载体的特殊性,在迅速发展的同时,网络诈骗也是花样百出,面对网络诈骗,消费者该怎么办呢?如何来保护网络购物消费者的权益呢?        针对这些问题,经济之声《天天315》特别邀请了来自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的胡刚律师以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网上交易保障中心副主任乔聪军先生做客节目,就网络诈骗的问题和大家一起交流,并帮助大家如何来保护网络消费者的权益。

  案例一:400防伪电话是假的

  由于网络团购可以以极低的价格买到正品商品,所以短短一年的时间里,网络团购变成了消费市场的新宠,最近我们就收到了消费者彦小姐的投诉,她告诉记者,她在手印儿网这么一个团购网上买了一瓶欧莱雅丝泉发膜,收到或五后却发现包装很粗糙,没有生产厂家,发膜的颜色也不对,完全是假冒产品,并且产品的瓶上还提供了一个400防伪查询电话,拨打后电话里说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是正品,然后她就上网一查发现这个400电话也是假的。

  记者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之后,试着拨打了这个400的防伪查询电话,并且按照提示也是输入了产品编码,这个号码说消费者的商品是正品,听到这个查询结果之后,估计不少的消费者都会放心,但是消费者发现这个防伪电话也是假的,于是记者再次拨通了欧莱雅中国公司的客服电话核实情况,欧莱雅客服是非常肯定的回答说欧莱雅根本没有防伪的查询电话,可以断定这瓶贴有防伪标识的欧莱雅发膜肯定是假货,记者随后又联系到了手印儿网的客服中心,他们的态度并不是特别的友好,并不愿意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

  律师观点:消费者应选信誉较好的网站

  主持人:对于这个小姐彦小姐的投诉,不知道二位怎么看?

  胡刚:确实我们看到近些年来有关团购的消费模式现在非常的流行,团购一般给我们感觉是能够提供非常低廉价格的商品或者服务,所以,消费者是趋之若鹜,但是我们同时要看到,清醒的看到一点,团购这种模式本身它是首先是向团购网站支付费用,也就是说预支付费用的一种模式,这种情况就说,实际上我们消费者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就是说首先对方这个团购网站本身的资质如何我们现在有可能会不太清楚,另外它商品的情况或者服务的情况怎么样,我们可能也不是很清楚,因为它网站上展示的内容、商品或者服务各种情况也许和实际情况是有差距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团购我们要清醒记住一点,团购网站这种消费模式是基于高度信任或者基于信用的商业模式,所以参与团购网站需要有更高的一种警惕性,更好的来保护我们自己。

  乔聪军:从我们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经验来讲,可以给大家提这样的建议,首先我们要看这个网站是不是正规经营的,它背后有没有这个在工商局注册的实体,绝大多数正规经营的网站对于消费者购物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它是愿意配合解决的,像这种情况下,我们既可以跟网站的客服妥善的协商,同时也可以通过第三方的比如说消协、比如说一些其他机构我们来去协商解决。但是,如果说这个网站本身就是一个虚假的网站,那像这种情况消费者只能是选择报警。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目前中国大概有3亿左右的网民,而目前我了解到的一个数据就是国内的团购网站大大小小加起来有两到三千家,这么多的一个数字,网民投入团购的热情也是非常的高,但是遇到了这样一种消费投诉的案例和这样一种情况,消费者的损失到底由谁来赔偿呢?

  胡刚:从最简单的一个角度就是说,什么逻辑,我们向谁付款,我们就向谁主张自己的权利,一般团购网站会提供一个银行帐号或者第三方支付的这么一个方式,比如说支付宝、财富通等等,比如说我们如果是直接向团购网站的运营主体,它往往是一家公司来支付款项的话,就是说我们和这家公司建立了这个相关服务或者商品的买卖合同或者说是一个接受服务的这么一个合同关系,如果出现了这种合同纠纷的话,应该是向这个团购网站的实际的经营主体主张我们的权利。        如果我们回到今天的这个案例来说,它首先是有一个所谓400电话,400电话以前在节目中我们也都多次反复的提到,400电话是我们的相关的我们的电信运营商向很多企业提供的这么一种服务,但是由于我们电信运营商本身它可能销售模式中渠道中是有通过代理来进行,而有些代理通过多层代理这么一个情况,最后到终端的代理商往往会审核不严,比如说现在的实际情况,很多人是你只要提供一张所谓的一个企业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传真过去他就给你开了,而且费用是非常低廉的,开通费可能只有两、三百块钱,门槛是非常低的。

  还有一个类似的电话号码就是95103,95103开通的电信号码,本身95103本身这项服务是合法的,但是它后面有一些扩展的号码,但是也可能会有一些特定的服务也是不需要经过这种实名认证的,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会被欺诈分子乃至犯罪分子所利用。所以我们对于一般网上所看到或者其他途径所看到的400电话、95103电话等等都要保持一个适度的警惕性,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比如以往我们有些提供一号通服务的这种情况,比如说原来的铁通公司,原来比如说像北京可能是51开头的号码,本身是可以任意转接到任何的电话号码甚至手机号码,很难查清它的主体是谁对,所以对400电话,对一号通电话、对95103电话我们要保持一份的警惕。

  另外这个案件里面它是有一个它的标的物是化妆品,这点我建议广大的爱美的人士对这点非常重要,因为化妆品本身是涉及到我们人身健康的一项产品,并不仅仅是一个美丽的产品,我们国家对化妆品的管理管制是非常严格的,所以从一般的角度来说,我们不建议我们的消费者通过你不熟悉的或者说是很不著名的网站去购买,如果一定要通过网络购买的话建议还是通过信誉比较好,经营年限比较长,比较著名的网站购买比较好。

  主持人:在你们日常工作中还有团购网站上出现最多的还有哪些问题呢?

  乔聪军:首先就是团购这是一个新兴的电子商务的形式,从市场、从国外都来证明了它是非常有生命力的模式,它是多赢的。企业能够很低廉的广告费用卖到很多的产品,消费者可以很低的价格买到自己喜欢的商品,从这个团购网站它中间又赚取了服务费用,总体来讲这个形式是非常好,但是这里面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说因为它的这种消费模式是说消费者先要把钱交给团购网站,也就是说在没有消费之前就已经付款,这个可能会存在的情况是什么呢?第一,有可能我没有消费,我可能忘了,但是这个钱可能也不会退给我。第二就是说这个团购网站有一些个别的网站它在操作上可能第一它这个商品的把关不严格,第二,团购的人数就是你所能看到的,比如多少人团购成功这个数字可能是造假的。

  主持人:另外还有一个就是网络监管的问题,我也想请教一下乔先生,您觉得网络监管现在我们在哪些地方还有一些不成熟的地方?

  乔聪军:首先就是从全球的对于互联网的这种管理来讲,各国都是强调行业自律,本身互联网有基础性同时又各种新的模式出现,它这个问题总是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这个时候是更多是行业里面的从业者他是最了解情况的,如果说整个行业里面大家能够做到统一行业规范自律的话,很多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比如说团购这块,实际上虽然说目前还没有看到特别成熟的这种管理规范出来,但实际上行业的前面的领导者已经开始在自律了。

  比如说已经有些企业提出来说保证退,也就是说你这个如果消费不成功即使你忘掉了,我们也会把款主动退给你。另外从我们网上交易保障中心作为行业的第三方的服务机构来讲,我们也在做一些具体的工作,比如说,近期我们计划和国家化妆品质量安全检验中心我们就要推一项活动,就是这个是主要针对网上销售的化妆品,我们也是期望最后能够形成一种规范,就是在网上卖的所有的化妆品它都要有正规的检验报告。消费者在买的时候你可以放心去购买。

  主持人:我们来说说消费者该如何找谁说法去、找谁说理,我们说了除了可以联系团购网站之外,对消费者来说,可能团购的时候安全感并不足,因为网络本来就是一个虚拟的东西,如果遇到了这样类似的消费投诉的话,他该如何投诉?如何取证呢?

  胡刚:首先我们不仅仅是团购网站或者是其他网络购物的情况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我们首先要建立一个预警的概念,防范胜于事后的补救。我们要形成一个概念,就是说网络本身这种服务不是现场性的、面对面的这种交易,我们可以稍微往前回说一点,最早我们可能大部分都住在小村庄里,大家都是非常熟悉的人之间互相面对面的交易,可能从异物交易,最后出现了货币有城市,最后从熟人社会变成了一个陌生人社会,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包括早期这种电信、电话,更早期的邮递服务都使我们接受服务或者接受货物的情况,是由原来的熟人社会面对面的交易变成了一个完全的、非面对面的、非现场的、远程的这么一个交易过程,所以我们要看到这一点,这里面确实给我们提供了很大的便捷性,但同时里面的风险是比较大的。

  互联网或者说和以往的邮递服务、电话购物本质没有什么太多的区别,但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性、传播的便捷性,造成的这种影响会越来越大,但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份对于任何形式的远程购物的一份警惕,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在很多技术上,我们也要建立一些基本的概念,比如说我们看一个网站是否合法,一个最基本的情况,一个小技巧,第一我们看一下这个网站最下端,把首页拉到最下端,最下端有没有我们的ICP备案号、或者ICP登记号,这个号不仅仅是个图标,它是有一个专门的图标,图标一定要点进去,进去以后会进入到一个工信部的一个查询的页面,然后进入这个主页以后,在这个主页的右面的栏目最下端有个公共查询,进入这个公共查询点击这个公共查询的页面以后,我们可以进入到里面,下一层比如说通过网站的域名可以查,可以通过网站的名称可以查,来查到对方是否经过了备案,他的备案号是否是真实的,他的经营主体是谁,是一个个人还是一个组织比如说是一个公司也好,一个合伙企业也好,这样我们才能知道这个网站是经过合法登记或者备案的。我们牢牢记住这一点,没有经过这种流程的备案或者登记的这种网站都属于非法网站,很可能潜藏着巨大的欺诈乃至形式意义上的诈骗的可能性,这是所谓备案号。

  还有,我们能否找到它真实的经营主体,比如说我们任何一个网站首页最下端都有一个“关于我们”这是互联网十多年来形成的一个惯例,你打开以后说关于我们,如果把说我这个网站是由某某公司运营的,那这个网站就相对来说可靠性就比较高一些,如果他就只是说,我叫某某网、某某网如何如何,某某网如何如何,没有提到具体的经营主体,但这种背景下,它的资质、它的真实性可能就打点小问号,它为什么不愿意展示他真实的身份呢?从我们的法律角度来说,民事诉讼角度来说,一个某某网本身不能成为一个你要求对方承担责任的主体,而是应该由运营这家网站的某某公司或者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这个责任,所以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要了解清楚它到底是网站背后的运营主体是谁,这是第二个层次。

  第三个层次我们能清楚的看到在网站的首页特别是关于“关于我们”这个位置,看到它有没有具体的联系方式,这个联系方式是比较全面的,第一它要有详细的地址、邮政编码,还有他的电话、有他的传真,有他的比如说手机号码、QQ、MSN等等都可以,而不能仅仅说只有一个电邮,如果仅仅只有一个电邮风险就是比较大一些,另外如果只有电邮的话我们找到对方可能要通过,可能只能通过公安机关、通过IP地址等等来查,而IP地址通过技术手段又很容易被这种,这几点来说,刚才提到的可能都是怎么来了解一下这个网站是否是合法的,或者说是真实的这么一个过程,后期的可能还没谈到,我们后期可能一会儿节目可能还要继续谈,刚才提到,这个主体的身份的明确可能是第一位的。

  主持人:主体身份明确是第一位的。

  乔聪军:首先你要知道你在跟谁打交道,你在跟谁做交易。

  主持人:有时候在这个方面大家可以选择一些已经比较成熟的或者大家都比较了解的网站,团购网站选择它可能是避免风险的一种方式。

  乔聪军:比如说我们交易保障中心上面我们就有大概有300多家非常成熟的网站,我们都把它名列出来了,因为我们已经对它做过校验通过这样的门户或者这样的权威的推荐你去购物的话,这个风险性就很低很低。

  在下一个案例中我们还要继续的来了解网上交易保障中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        案例二:汇款后要求再汇款

  李先生在我们《天天315》上留言说,最近在该网上看到了一款富士的G150W相机800元,便打电话过去,对方讲是行货,全国联保,现在搞活动,送一个MP3,叫我马上订购,我同意了并又买了一块存储卡,总共860元,次日10月25日汇了款,并通知了他,过了两小时之后,对方讲,厂方已经给你发货了,两天到货,到了两天之后也就是27日的早上有人打手机说货到了,叫我到附近一家宾馆见面,去了没见到人,便打电话联系,对方讲厂方发来的5个相机,你要是要的话再汇3200元才能验货,我要求见面他不见,我打电话给定货的人对他讲,你这样我就不买了,他讲,我货送到了,你不要就是你违约了,钱也不退了。现在李先生觉得有点强盗逻辑了,这样的诈骗行为比抢劫的危害性还要大,受害人众多,强调要求公安部门对这类犯罪行为予以严厉的打击,绝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

  律师观点:涉嫌构成诈骗罪

  主持人:我们先说说这一案件算是一个犯罪案件吗?

  胡刚:从目前来说应该是疑似一个民事欺诈的行为,同时也涉嫌构成了这种诈骗罪。

  主持人:涉嫌构成?

  胡刚:对。

  主持人:您觉得这个性质是比较恶劣的。

  胡刚:因为我们看到一开始是貌似一个平常的、这么一个正常的买卖合同关系这么一个情况,但是,实际情况是消费者他支付了相关的货款以后,他并没有收到货,而所谓的送货人告诉他,你又要支付更多的款项,才能收到更多的货,我才能给你送货,而这种情况下一种可能从民事角度来说,对方首先是违约了,他本身是第一个合同没有履行,而又提出了一个新的合同,而以此作为一种要挟。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是这个卖方他如果是虚假的,他如果是有这种欺诈乃至有犯罪动机的话,可能是第一次他作为卖方的资质或者说信用或者说产品或者服务都可能是虚假的,他的目的只是套取消费者或者说是买方的钱款,他在第一次得手或者得逞之后他希望用一个理由再要求你支付更多的货款,这样的话他最后可能逃之夭夭。不过有时候民事欺诈和民事这种涉嫌诈骗罪有时候它的边界比较模糊的,而且很容易被跨越,但是也有一些比较容易界定的情况,比如说这个卖方身份是否能够确认,如果他故意隐瞒或者说是违称自己得身份,这种情况下,可能不是简单的民事欺诈问题,而是个刑事诈骗问题了。

  主持人:从民事上升到刑事的一个高度。

  胡刚:对。

  主持人:我们可以看到,李先生所说这种诈骗行为他形容是诈骗行为比抢劫危害性还要大,为什么现在会存在诸多的网络诈骗?而且还是呈高发的态势呢?乔聪军先生。

  乔聪军:好的,从我们的经验来讲,刚才咱们看到的李先生的案例就是最典型的网络欺诈,为什么这样说呢?它实际上都是连环的骗术,第一利用你贪便宜的心理,所以它的可以比市价低很多,第二,利用你着急的心理,让你先付款再发货,第三利用你急于挽回损失的这种心理,他就是反复的对你提出各种要求,让你再去给他汇款。为什么现在网络欺诈的情况这么普及呢?情况这么普遍,刚才胡律师也提到,主要是互联网的技术特点所决定的,就是你的第一进行交易的对象是虚拟的,第二,服务是虚拟的,第三,有些产品比如说像一些帐号、装备它也是虚拟的,所以说这个过程中,消费者很容易掉到圈套里面去。我在下面有一组数字是关于网络欺诈危害的这种情况,据金山网络安全中心的统计,有近28%的互联网用户遭遇过虚假钓鱼网站诈骗交易、交易劫持、网银被盗等网络欺诈的情况。2010年,新增了病毒木马就有1800万种,平均每天将近1500个,再据北京警方的统计,2010年仅北京地区接到报案的网络欺诈的案件的数量就达到3700多起,涉案金额7000多万。2010年12月9日,浙江省的绍兴市连续发生6起冒称中国银行的网银升级的欺诈案件,累计安置就上百万。据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中心的估算,这种欺诈网站给电子商务用户带来的损失平均每位网购的用户,平均到每人的头上可能损失将近90元,这个情况是很严重的。

  主持人:我们看到微博上一位朋友说到在网上凡是涉及到花钱的,我都没信过,买东西也是刻意到实体店验货再付款,并且紧盯着别给调包了,但是现在有一种声音说以后可能生活越来越发展,网络和物流将会慢慢的也不能说取代,但是会越来越多占到大多数,所以是不是人们在生活中还是不得以的要在网上购物,以后这种发展的趋势,这样的经验,像这样的朋友只是在实体店,您对于网上交易保障这方面怎么看?

  乔聪军:网络购物肯定是趋势,因为它方便、快捷、便宜,实际上最主要的就是很多消费者只关注了这三点,他忘记了安全,只要是说你有很好的自我防范的意识,把这个安全的常识自己多积累去多探讨,实际上这种遭遇网络欺诈的情况的几率是非常非常小的。

  主持人:像李先生这样一个情况,现在遇到很尴尬的状况,想要把钱要回来,商家不退,想要再去看到货还要再交钱,他这种情况,他该如何解决呢?

  胡刚:这里头首先是我们搞清楚这个卖家是否是真实存在的,他这个卖家第一是否有一个适当的主体身份,这个主体身份是明确的,并且是真实的,而且他如实的告诉了买家,而且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伪造或者虚假的情况,如果他是中间是有些变动,比如说是冒充他人或者提供了虚假的主体身份的信息,他这个很可能涉及到诈骗的情况。而且,刚才我们回到我们刚才主持人的问题,为什么网络欺诈或诈骗呈现一个高发的趋势呢?我个人理解,对于实施者来说,做这种网络欺诈或者网络犯罪的人来说,坏人来说,首先谁都会做一个成本风险和未来收益的考量,如果我投入少产出高,这个我还是可以干得,挺好的。而我们网络的这种欺诈或者诈骗往往呈现这种情况。

  比如说,我们现在一般来说做一个网站,现在因为这种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了,而且基本来说网络竞争也分充分,往往可能花几百块钱撑死1000多块钱,能做一个很漂亮的网站,这个网站真是看着无懈可击,而且是网上有专门的人提供这种服务,都做的非常精美的,所以不要认为有一个网站或自称什么什么网他的资信就会有多高,我们不要有这种概念。

  另外,我们国家有个特点,我们往往会说,比如和互联网有关的法律问题我们往往会提到一种就是所谓的法律制度的缺失或者叫做不完善等等,我们回顾一下我们中国法律的特点或者说我们经济的特点,确实有一个呈现我们中国特色的一些情况,比如说在购物来说,我们基本上是从直接从面对面购物一下就过渡到了我们现在的虚拟购物,就像主持人说的网络购物而在国外往往中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说所谓的信函购物,通过传统的邮政系统这种远程购物的过程。第二阶段是经过了电话、电视这购物的一个阶段,而且也发展了很多年,相比它法律制度的规范行业的自律等等也做的很完善了,而再慢慢过渡到我们的网络购物,所以整个流程是顺理成章的。

  我们研究一下比如说美国的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有时候没有对于网络购物并没有什么特别专门的法律,很多法院的判例都会提到过往的远程邮递法,邮政法之类的东西,因为他很多年前都已经这么规定了,很多的案子已经这么处理了,我们国家是这种情况比较少。另外我们的法律制度本身有一个基本的的原则就是说是个案处理,而且往往没有这种集体诉讼,集体诉讼制度本身在我们的民事诉讼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近期由于某些特点适用的情况不太多,比如我是一个网络欺诈,可能我对你来说,对一个消费者来说可能损失200元,有些消费者算了我忍了,但是架不住他一下骗几百号人、几千号人,这个对他们的收入就很大了。而我们在这种情况比如我们到法院,到消协,到工商机关,他往往由于他属地管辖,他的级别的管辖等等,一些限制吧,他只能针对个案,哪个消费者来举报我就查谁,而很难把他整体的情况处理掉,所以由于这种以小搏大情况的出现,所以使这种所谓网络欺诈呈现一个高发的态势,也就存在他限制的原因了。

  主持人:很多的消费者来说,如果遇到了这样的网络欺诈的行为,其实可以去找一些比如说交易保障中心去咨询,或者是这样的一些相应的机构来进行投诉。在这个时候不妨乔聪军先生给我们介绍一下,网络交易中心到底是一个什么机构?

  乔聪军:网上交易保障中心是一个电子商务的第三方的行业组织,就是315在线的意思,通过这个域名可以看出我们是为消费者服务的,我们的服务实际上是在消费者在购物的事前、事中、事后我们都可以帮到他,比如他在买东西之前可以到这个网站上看一下有哪些典型的欺诈案例,然后还有哪些欺诈的网站已经被披露出来了,包括一些常识性的信息。在购物的过程中,我们也会给他提供一些警示或者说他可以在线的向我们来咨询他提供这个主体的情况,我们帮他来核实一下。事后,假如说他在正规的网站上买东西,在产品质量或者服务商出现了问题,他与网站的客服沟通以后,不能达成一致,他也可以通过我们这样一个第三方机构来中间作为调解,我们也可以帮他解决问题。这个实际上就是能够在现实的情况下,我们地方互联网的方式来帮助消费者来提供在线的法律援助。

  主持人:除了看网站的注册号,备案号,预防网上欺诈,还应如何识别经营性网站的真伪?

  乔聪军:这个是几个渠道,第一方面是从工信部的角度带讲的话,它是要求所有的网站都要在网站的下方去标注,这个备案号在网上也是可以查询的。第二,这个网站如果公布了他的运营实体的情况,比如某某公司,我建议消费者还是要到当地的工商局的网站上你再去实际的查询一下,这个公司是否存在,因为有的时候一个公司的名称是很容易编出来的,他可能并没有注册。

  主持人:确定了网上比如说商店的真伪之后,很多朋友可能在购物了物品之后索要发票,或者在这种时候就会遭到拒绝,所以如何预防这种霸王条款也是这位听众提出的问题。

  胡刚:发票问题确实是对于网络经济来说是一个存在相当争议的一个话题,就是说我们现在很多时候我们的网络购物的相关方,特别是服务的提供方都会说我们在实物中我们原则一般不提供发票的,除非你提出特殊的要求,否则我可能不能保证我的服务价格或者说货品价格的低廉性。但是我们曾经在我们的比如说我们的相关的司法机构包括我们税务机构,对于这种长期的通过网络进行大数额销售的比如上海判过几个案子,其他各地也判过这种类似的刑事案件,就是你偷逃税款,最后追究了这种相关的网络经营主体的刑事责任,还不仅仅是民事责任。对这点来说,确实是税负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而且发票对我们消费者来说有一个什么最大好处呢?它是我们国家对发票的管制是非常严格的,如果你拿到发票对方的经营主体,身份确认起来非常简单了,伪造发票的法律责任是非常大的,所以索要发票是一个很好的习惯,所以这个消费者的做法我个人来说是非常欣赏的。

  刚才我们提到所谓怎么核查一个网站的真实性,就像刚才乔主任提到的,比如说是找先看ICP证,通过ICP证进入到工信部的网站,备案查询网站进行查询,查询到这个经营主体是谁,如果是个公司,可以到当地的工商机关查询,另外我提供一个渠道,我们现在很多地方就是说省部级或者地市级的,往往会有专门的由我们工商机关牵头的这么一个所谓信用网站,比如说山西省信用网,这个往往如果是域名是。GOV的话,往往是官方的网站,它里面会提供很大的经营主体,它的资性、它的除了工商登记以外的很多的信息,这点来说对我们来说也很重要。

  另外,一个网站的真实性,也是有一点可以注意的就是从域名的角度,任何一个网站如果要独立经营的话都会有独立的域名,如果这个域名是。CN的话一般来说风险会小一点,为什么呢?我们国家从最近一两年对。CN域名的真实性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力度非常得大,所以它总体来说,他的。CN的真实性是有保障的,而。COM的真实性就是说在一些领域,因为有些搞欺诈或者犯罪的人他是整个的这种。COM的注册过程包括最后的结果全部是在通过国外的域名注册商来进行的所以国内的管制是比较困难。这种情况下,牢牢记住一点,。COM的风险比。CN要大,这种域名来说,如果查到域名可以很容易的查询到,网上有很多域名记录的查询的方式,可以查到他的注册人、注册时间、注册期限等等,一般这个域名的注册人和这个网站的域名主体举行直接相关。

  如果说一个网站声称是一个企业办的,但是他的注册人是一个个人,而这个个人给人感觉又和企业没什么关系,这个企业可能就是假的,因为注册信息本身的真实性能反映出很多内容,另外域名的注册时间,一个声明说我这个网站或者我这个产品已经搞了比如20年了,结果一查域名可能是2007年注册的,怎么可能呢?因为我们以前处理过的一些案件,有些所谓的国际名牌号称自己什么意大利的服装等等,特有名。后来我们一查商标,2009年注册的,在中国注册的,一查域名,2010年注册的,这可想而知是一个谎称的具有多少年历史的这么一个假名牌,然后我们还可以甚至说比如说在欧盟注册的商标,那么我们可以到欧盟的商标注册网站去查。

  有一个案子非常搞笑,案发之前两个月不到刚刚申请,所以这个情况也是非常有意思,另外一个核查一个网站或者经营主体,我们还可以通过搜索引擎输入他的网站名称或者主办机构进行一个检索,但是要记住一点,搜索引擎出来的东西不一定是真的,因搜索引擎有所为的我们前段时间也是相关的部委在搞所谓的非法网络公关的治理。所以,如果是一些通过不是我们的新闻网站正式发布的新闻,不是我们的传统的新闻机构比如说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正式官方的新闻的来源,而是来自于什么某些论坛或者某些不知名的小网站的内容,这是可信度相对来说比较低的。

  主持人:还是要提醒所有的消费者面对网络消费的时候,如果你拿不准的话还是要到一些知名大牌的网站上去进行消费,这样会比较稳妥和安全。

  乔聪军:既然用互联网来购物,就一定用互联网来保护自己。

  案例三:荐股网站汇款后无法登陆

  任小姐说她在网上搜索股票二字便会出现很多有关于投资公司的信息,他们都会写明多长时间之内有如果如果多的收益,其中代表性的就是上海商证券理财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她说她先在和这个网站打电话确认的时候是不是只收会员费就可以开通服务了,网站说是的,当然,这句话大家一定不要相信,因为之后你要汇款给他们会员费,在他们给你开通会员网页之中,会有你的电子合同,里面有关于融资的内容,就是说你还有给他们融资几千或者是一万的可能才会开通这个服务,再和他们进行电话沟通的时候他们就没话说了,没等你把话说完,就会把电话挂段,你再登录网站填写之前申请的帐户和密码的时候就登录不进去了,可见这个骗子的局势已经很明显了。另外在多家这样的理财公司之中,网页上都会有某某先生已经汇款多少钱、某某女士已经开通服务的滚动留言,大家千万不要相信这个,多看几个网站就会发现,这些人名、所在地、款项信息都是一样,大家要谨慎。

  律师观点: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主持人:对于这个案例对于我们任小姐向我们爆料的事情,二位有什么看法呢?

  胡刚:确实虚假证券咨询类的网站或者叫荐股网站,在一些时间内、在一些区域内是非常突出的问题。对这个事我还专门做过一些研究,大概的流程是这样,你随便登录一个网站,往往会有一些链接比如说谷歌的广告,里头有一句特别吸引眼球的,比如说三个月内你的市值翻三番,热血沸腾。

  主持人:这个收益有时候也挺高的,我觉得大家应该擦亮眼神,可能专业的股票师也达不到这样的收益。

  胡刚:您说的太对了,这个基本概念就是说,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他都不应该是未经中国证监会的许可非法的经营证券业务,也不能直接或者间接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同时,他在证券的收益来说,这都是严格禁止做这种虚假的推荐或者承诺的。所以我们消费者来说,第一个要牢牢设立一个基本的概念,就是说要自觉抵制虚幻的、不当利益的诱惑。对于任何机构不管这个机构是真的还是假,他如果提出免费荐股、推荐黑马、提供内幕信息、私募、操盘、保证盈利等等冠冕堂皇,很华丽的字眼包装下的这种虚假宣传信息都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并且避免任何形势的信息的进入,比如说我自己本身就遇到过,有时候正在开会突然来个电话,说要给我帮我理财,推荐股票等等,实际上这些都很可能是一种欺诈或者诈骗的最开始的一个情况。

  主持人:甚至还有短信的广告一样的欺诈的信息,也会告诉你,比如说30天赚30万这样一些广告。这个就太明显了,这样大家已经有规避的意识了。刚才任小姐这个爆料,像这样可能很多人容易上当,因为这个网站做的非常精美。据说好像连ICP那些东西都做出来了。

  胡刚:它是这样我见到的首先告诉大家一个基本的模式,它这些网站本身是专门有人卖的,已经全部做好了,只是你要改变一下你的公司的名称,改变一下你的底下的地址,改变一下你的电话,剩下的东西都已经做好了,可能一千块钱就能买到。

  主持人:就是一个模板?

  胡刚:对,标准的模板,非常漂亮,比如说刚才乔主任提到的,或者说我们主持人提到的不停的滚动这种谁谁已经购买了什么服务以及盈利了多少,这些都是自动生成的,完全是虚假的,而且它做得很逼真在哪呢?这个网站会提供貌似所有的这个网站运营主体这家公司的所有的信息,比如说有营业执照的照片,有所谓中国证监委相关资质的照片,会有各种各样的获奖或者说是参与各种中介组织或者相关的证书,非常真实最底下联系方式还有比如说上海市的静安区某某大厦,几楼几号,有电话等等。这个电话就露馅了,这个电话是用的上海当地的铁通的号码,他们有门牌号,门牌号有些是不存在的。

  因为我们用谷歌地图或者百度地图,一搜很容易搜到,其他的全部都是真实的,看着极真,效果极家,而且有一个共同特点,全部是。COM域名,这个域名本身往往是数字和字母的组合,感觉很低端的一个域名,但是,如果给这种不明就理的这种消费者或者说投资人来说,一个很大的诱惑,上来明确告诉你,醒目位置或三个月让你的资金一下子能翻番或者翻几倍,底下还有很多感谢信等等,非常的真实。牢牢记住一点,任何保障收益的股票咨询者都是假的,而且从公司名称来说,往往叫做什么投资咨询公司等等,这个公司上海工商局相关的网站上去查根本没有,但是他的怎么会引导到我们的消费者进入这家网站呢?是通过搜索引擎或者网站的广告进行的,而我们国家实际上从08年开始我们的证监委和公安部、工信部等等搞过多次的非法证券咨询业务的联合打击活动,已经起到很好的收效。

  现在我们有一个小小的在广告法中的一个小小的缺失,现在工商总局正在修订广告法中进行补强,什么意思呢?提供这种互联网搜索服务比如说收费的搜索服务,包括这种网站的贴片的,本身要明确把它认定是一种广告行为,而不是我们现在笼统的说自己是信息服务。

  主持人:提供信息资源服务。

  胡刚:百度的财报年报或者季报都说自己是信息服务,绝口不提自己是广告,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但是对于这种虚假的证券咨询类的广告,凡是说能够保证收益的都是骗子。

  主持人:所以可见网络的诈骗真的是花样百出,最后点时间,乔先生具体的跟我们介绍一下还有哪些典型的网络欺诈形式?

  乔聪军:就我们的经验来讲,网络欺诈不外乎那么几种形式,实际上它就是利用了消费者这种贪便宜、冒险或者说侥幸心理这样的心理。大概常见的网络欺诈的形势我简单给大家罗列一下。第一类就是中奖了,这种中奖信息,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告诉你中奖然后你要领奖品,你需要填资料,另外一个你需要支付手续费、邮费、税费款这些,消费者来讲,相对于十几万的大奖来比,我付出一两万也无所谓。第二是假的购物网站,刚才我们提到的各种各样的。第三就是做传销金字塔的这种传销,第四是一种钓鱼网站,第五是木马病毒会去给你寄各种各样的病毒,劫持你的交易,再下面就是还有一种就是号称是物流公司,他是上门送货收费收货款,但是这个过程中他就会骗你的钱财。还有很多电子商务的这种网络欺诈的形式会多种多样,但是消费者只要记住一点,擦亮眼睛注意提高安全意识,用互联网的方式来保护自己,就是通过信息去查询,实际上骗子的踪迹在网上都是可以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