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修改技巧:张荣坤案终局(《财经》 20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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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坤案终局

  作者:《财经》记者 陈中小路 杨海鹏   [2008-07-07 00:00:00 ]  共有 0 条点评

吉林高院驳回张荣坤上诉,19年有期徒刑以及16亿元罚没款的判决已经生效执行,但其社保资金清偿仍有悬念

  在涉案被查整整两年之后,2008年6月22日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荣坤案做出终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张荣坤等四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张荣坤案由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并于2008年4月7日宣判,张因犯单位行贿罪、对公司人员行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欺诈发行债券罪和抽逃出资罪,五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此外,张被扣押的13亿余元资产全部没收,张氏控制的两被告单位——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沸点投资)被处罚金2.32亿元,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福禧投资)被处罚金5000万元,合计约16亿元。
  至此,褪去了“慈善状元”、“公路大王”等光环的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张荣坤,终于在2008年之夏完全谢幕。
  1973年10月3日出生的张荣坤,曾是上海的著名民营企业家,与上海政商两界众多重量级人物熟识,并逐渐组成具有共同利益的超级权贵资本集团。张荣坤一度在上海叱咤风云,最活跃时足迹遍布证券、公路、金融等诸多领域。但随着2006年夏天上海社保案发,张也身陷囹圄。
  据《财经》记者了解,吉林高院二审并未开庭,而是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6月22日的终审宣判亦未选择在吉林高院开庭,而是经其委托,由一审法院松原中院代行宣判。
  与张荣坤同案的三名共犯,一审及终审结果分别为:福禧投资财务总监王永德,因犯欺诈发行债券罪、抽逃出资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福禧投资总监张军,犯欺诈发行债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期两年执行;张荣坤的同乡、福禧投资出资人兼财务经理周卫明,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财经》记者获知,张荣坤等四人,在终审宣判后当庭表示将会申诉。不过,根据中国刑事法律,申诉并不影响生效判决的执行。
  
张荣坤资产盘点
  张荣坤案逐步尘埃落定,其名下一度拥有的数十亿资产的最终去向,亦为外界所关注。
  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早在2006年6月底上海社保案发后,张荣坤专案组曾在上海建国西路的上海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参加者除公安部有关人士,还有证券公司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负责人,这些金融单位被要求协助冻结查封张荣坤名下的金融资产,“按照查封资产的清单,这次冻结查封涉及的股票和现金价值近27亿元”。
  由于张荣坤与上海工投集团和上海广电集团有委托理财关系,在近27亿元的扣押资产中,上海工投集团主张的8.5亿元、上海广电集团主张的1.15亿元,均由这部分资产偿付。另外,曾与张氏公司存在股权关系的亚洲证券也获得1亿元。
  剩余的时值15亿元以上的资产,由公安部移送给后来成为主要办案方的吉林省检察院。截至2007年12月27日张荣坤案开庭前,被扣押资产主要包括10.5亿元现金、2000万股海欣股份的股票(开庭前市值超过2亿元)、香港炒股所赚1.38亿港元以及价值4000多万元的茅台、联通和中行等股票。以上资产也正是张荣坤案判决中“16亿元罚没款”的由来。
  张荣坤的其他股权、土地类资产,大多在上海市政府牵头安排下被用作偿债。其中,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路桥)和上海嘉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嘉金高速)的股权,以及苏州百家巷八号地块和福禧大厦变现资金等,主要用来偿还张荣坤所欠的上海社保基金近37亿元本息债务。
  2006年12月25日,在上海市政府的主持下,张荣坤的妻子张樱代表张荣坤旗下企业,与上海市企业年金发展中心(下称年金中心)签署了四项抵债协议:(一)年金中心与福禧投资签署《以股抵债协议》,后者将其拥有的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99.35%的股份转让给前者;(二)福禧投资和南京禧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分别拥有的上海嘉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95.92%和4.08%的股权转让给年金中心;(三)福禧投资将位于上海浦东张扬路25号的福禧大厦变现偿还;(四)年金中心与昆山福禧签署协议,后者同意将苏州百家巷八号地块变现抵债。
  此后,两条公路公司的股权迅速划转至年金中心,福禧大厦也通过转让变现。但据《财经》记者了解,百家巷八号地块并没有如预期变现,该地块至今仍为昆山福禧现代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昆山福禧)持有。
  另外,张氏企业拥有的苏州苏嘉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股权以及所持有中再集团旗下公司股权,则变现偿付张荣坤公开发行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的本息。
  至于张荣坤另外一笔重要资产——上海电气(香港交易所代码:02727)8.15%的股权,由于此前张荣坤以10亿元入股上海电气时,有9.1亿元本身就来自于上海电气方面的借款,所以2007年6月,福禧投资与上海电气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的绝大部分股转让回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转让价9.135亿元。
  张荣坤案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后,福禧投资仍然持有近5000万股上海电气的股票。而另一尚由张荣坤控制的资产,是他在北京的一幢大楼。
  据知情人士称,该房产位于比邻中国银行总部的北京华远路10号,由张荣坤旗下公司紫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处房产面积有6000多平方米,是独幢大楼,张荣坤2003年购买时,价格是1.7亿元,开发商为华润集团。”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经《财经》记者多方确认,这两项资产目前正被划转给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用作偿付2002年双方就“上海路桥”股权交易时,由陈良宇拍板折价少收的3.208亿元。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2008年4月11日的陈良宇案判决中认定:“2002年,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代理市长、市长期间,违反有关程序规定,擅自决定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持有的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限期转让给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导致该股权价值未按规定进行评估而被低价转让,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8亿余元。”
  综上,一度拥有资产数十亿元的张荣坤,目前能公开查证的资产,主要还剩苏州百家巷八号地块和华安基金20%股权等。不过,这并不排除张氏还有其他无从查证的资产在手。

社保资金清偿仍有悬念
  公开可查证资产已近“归零”的张荣坤,目前在上海仍有债务尚未厘清。
  一是在处置资产过程中产生的大约3.75亿元税金还未缴清。主要包括处置资产时福禧投资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约1.65亿元,以及出售海欣股份、上海新天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茂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祥恒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高速广告有限公司等应缴纳的所得税约2.1亿元。
  二是张氏仍有拖欠上海市年金发展中心的债务,这笔债务目前已经引发了一场诉讼。
  据《财经》记者了解,上海市年金中心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氏旗下企业偿付4.39亿元的债务。而此前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种种信息,均显得上海社保资金已经清偿。该案立案虽已半年,至今尚未开庭。
  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网站上,这起案号为“(2007)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170号”的诉讼,案由为“其他委托合同纠纷”,案件状态为“待结案”。
  《财经》记者获得的年金中心对该案的《民事起诉状》显示,被其告上法庭的三个被告分别为沸点投资、福禧投资以及昆山福禧。年金中心要求三被告偿付4.39亿元的债务。
  2006年上海社保案案发之后,年金中心也曾依据与沸点投资等张氏企业签署的八份借款合同,把后者告上法庭,合同金额总计高达34.5亿元。但这八个诉讼在法院诉前保全张荣坤旗下资产后,均由政府主持,通过案外调解的方式,于2006年12月25日,与张荣坤的妻子张樱签署了本文此前所述的抵债协议,把张荣坤的部分资产移交给年金中心。这也是上海市政府宣布社保资金已足额清偿之由来。
  接近该案人士称,年金中心根据他们与张樱签署的抵债协议,认为 “尚未全部实现以及已实现的债权中存有瑕疵,故存在上述债务关系”。
  根据《民事起诉状》所述内容,所谓瑕疵主要包含三方面问题:其一,由昆山福禧所持的苏州百家巷八号地块,本应变现抵债,但由于种种原因,变现至今未完成。其二,用于抵债的上海路桥,以及嘉金高速存在税务违规行为,需要补缴大量税款和罚金等,涉及补缴金额近8500万元。其三,福禧投资曾占用上海路桥和嘉金高速的资金,所涉及的利息尚未支付,总计遗漏债务超过1亿元。
  2007年10月17日,上海市方面针对上述被起诉内容所涉债务,曾与张氏企业等有关各方签署了两份《以股抵债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有关债务由福禧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承担,但此后一直未兑现。
  目前,张荣坤所欠的上述两笔债务如何清偿,是张案留下的最后悬念。
  张荣坤方面,曾一度希望能够索还一审判决没收资金,从中提取部分归还上海债务。张在上诉状中表示,针对被冻结的十几亿元资金,请求撤销“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的判决;还表示从这笔资金中,先予归还上海方面的债务和税金。吉林高院的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了张荣坤这一请求。
  有消息称,张氏名下的苏州百家巷八号地块,以及此前一度传闻可能转让给上海银行的华安基金20%股权,将用于抵偿上述债务,但这一说法目前尚未获官方证实。■ 

本刊记者沈乎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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