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毕业:徐水涯:点名是对历史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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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涯:点名是对历史负责

发布时间:2011-04-02 10:00 作者:徐水涯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488次

  写历史著作,写谈史文章,历来有个困扰人的问题:尊者、贤者干了错事,甚至罪事,写史时要不要直书其名?我以为,严肃的、郑重的史著,必须要写。诚然,这里有个情势是否允许和是否适宜的问题。但不写便不是完善的史著,而是残缺的史著。残缺的史著现在很多。这种残缺,常常是情势使然。


  何以严肃的、郑重的史著,必须直书历史人物之名而不论其身份?这是史书的天性所决定的。史书,是存史的,真正意义的史书必须要把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实事求是地记录下来。写真史,不写伪史,也不写真伪杂糅的历史,乃是史家的天职,更是写史的铁则。为尊者、贤者讳的史书,不能算是完善的史书。完善的史书,既要记录尊者、贤者做的好事,也要记录他们做的错事。记做好事要直书其名,记做错事,也要直书其名。这种秉笔直书——直书其名的记史法,即实事求是的记史法。这是尊重历史的记史法,是尊重人民的知情权的记史法。这样记录历史,是对历史负责,是对后人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行为的正义性负责。谈史的随笔、杂文,以及涉史的宣传材料,不同于郑重的史著,可以相对灵活,但是若想使所论观点及史实的含金量高,也应尽量直书其名。


  姑举三个使用直书其名记史法的例子。


  一、小平同志拍板点华国锋同志的名。《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体例安排上,是需要把粉碎“四人帮”以后的几年历史也总结进去的。在这几年被称为“徘徊”状态的历史中,华国锋有过一定错误。这就发生了要不要点华国锋的名的问题。小平同志明确指示:“需要点华国锋的名”。(程中原《在历史的漩涡中》222页)《历史决议》照办了,对华国锋的功过做了比较恰当的评价。高层当时取得了共识:这样做,既是对历史负责,也是对华国锋本人负责。华国锋同志去世后,中央对他的历史贡献做了进一步评价,党史学界对他的错误做了更具体科学的分析考辨。这样做,也当然是为了对历史,对华国锋同志负责。


  二、胡乔木同志拍板要注明“杜荃”是郭沫若。在为《鲁迅全集》作注释时,注释者遇到了一个难题:有个署名“杜荃”的作者,曾著文《文艺战线上的封建余孽》,批判鲁迅是“封建余孽”、“反革命”、“法西斯蒂”。经考证,杜荃即郭沫若先生。要不要注明?胡乔木看完考证文章后拍板:证据确凿,可以注明。于是注释者在杜荃的名字后面加了个括号,写明是郭沫若。郭老后来当然认识到了鲁迅的伟大,万分后悔做了此文。但历史就是历史,作注释还是要如实记录的。实际上,郭那样批鲁,今天来看,当然很不好,但若放在当时的大背景下来看,也可以理解,郭老的文章也算不上什么滔天大罪。


  三、周扬同志同意点自己的名。1935年6月28日鲁迅致胡风信中说:“我本是常常出门的,不过近来知道了我们的元帅深居简出,只令别人出外奔跑,所以我也不如只在家里坐了。”对“元帅”一语,注释者拟了一条注:“指周扬,当时任‘左联’党团书记。”这样写成不成?由于周扬在历史上曾与鲁迅不睦,所以胡乔木请周扬本人酌定。周扬的态度是:同意此注释。周扬是尊重历史的。以周扬当时的地位,他也可以提个“缓注”之类的意见,但他没有那样做。周扬这种态度,无疑会得到人们尊重。


  以上三例,都是尊者、贤者被直书其名的例子。因为是记史,必须如此。正因为直书了尊者、贤者的名字,这些文献记录才成为真正的历史。我们从中看到了小平、乔木、周扬对历史的极大尊重和对历史负责的责任感。此三例具有典范意义。


来源: 北京日报 | 来源日期: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