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水上乐园官网:趣说汉语“讹变”现象--广祥大语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22:37:55
【俗语讹变十例】
在日常生活或文学作品中,我们常听到或见到一些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俗语、成语、歇后语等。但若认真考察这些俗语、成语、歇后语的真实含义,会使人觉得有些“变味”,百思不得其解,感到莫名其妙。
这些俗语等之所以含意模糊,令人费解,主要是在流传的过程中,语意发生讹变的结果。只要把它们的原来形式和意义寻找出来就会迎刃而解。例如:
1、“有眼不识金镶玉”。本作“有眼不识荆山玉”。荆,指古代楚国或楚地;“荆山玉”,指卞和在荆山发现的璞玉。
2、“跳到黄河也洗不清”。本是一句歇后语,原来是“跳到黄河--洗不清”,因为黄河水中含大量泥沙,十分浑浊,跳进黄河中,要洗净身上的污秽是不可能的。比喻一个人难于洗刷净自己身上的污点。后来讹变为“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3、“不见棺材不落泪”。本作“不见亲棺不落泪”,并不是见了任何棺材都落泪。讹变为“不见棺材不落泪”。如果不管谁的棺材,只要见到就落泪,自然令人莫名其妙,啼笑皆非。
4、“舍不得孩子打不住狼”。本作“舍不得鞋子打不住狼”,意思是要打到狼,就要不怕跑路,不怕费鞋。讹变为“舍不得孩子打不住狼”,不但使人听到看到触目惊心,而且与原来含义大相径庭,试问,谁家愿意、舍得为打狼抛弃孩子呢?真是笑谈。
5、“不到黄河心不死”。本来是“不到乌江心不死”。乌江,今名乌江浦,在安徽省和县东北,是项羽自刎的地方。“不到乌江心不死”这句俗语讹变为“不到黄河心不死”,不但将“乌江”换成了“黄河”,使人无从索解,而且改变了原来的含义。
6、“无毒不丈夫”。不少人认为,“无毒不丈夫”是由“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讹变而成。度,度量。仁赫《俗语典故精选》认为“无度不丈夫”的“度”和“量小非君子”中的“量”合起来恰成“度量”一词,与另一俗语所说的“宰相肚里可撑船”的意义是一样的。由于长期流传,此语被误解,将“度”讹为“毒”。也可能是借用“无度不丈夫”的现成俗语而变义成为“无毒不丈夫”,形成与原来意义相反而语音形式相同的俗语。
其实,“无毒不丈夫”是俗语“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的简略形式。毒,狠毒;丈夫,即大丈夫。元.马致远《汉宫秋》一折:“教他苦受一世,正是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无毒不丈夫”在元代用例很多,或单用,如刘致《上高监司?尧民歌》:“法则有准使民服,期于无刑佐皇图,说与当途,无毒不丈夫,为如如把平生误。”或与“恨小非君子”连用,如无名氏《谢金吾》第三折:“王枢密上云:‘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恨,通狠。上下两句宽对,“恨”对“毒”为同义相对,即“恨毒”(狠毒)。整个俗语的意思是,作为君子或大丈夫,该狠的就要狠,该毒时就要毒。儒家认为,谦谦君子应该“温良恭俭让”,应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产生这样的反叛儒家道德准则的俗语是需要有一定的社会思想文化基础的,而元代平民社会中便具有这种基础,因此“无毒不丈夫”这个俗语能够得以生存并被广泛使用。后来人们用正统的儒家道德观念去改造这个俗语,结果是“毒”通过同音替换的方式被曲解为“度”,为了与“度”对偶,“恨”被换作“量”,“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讹变为“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但是由于“无毒不丈夫”生命力太强,影响太深,实际用例中“度”始终没有将“毒”替换下来,结果形成了流传至今的“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意思是道德高尚的人应该有肚量,有志气有作为的人该狠毒时就要狠毒。
7、“山穷水尽疑无路”。本来是“山重水复疑无路”,语见宋.诗人陆游《游山西村》一诗,全诗八句。其中“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复:一重重,一层层,暗:不亮,形容树荫很浓。)这两句的意思是,层层山,道道水好像阻挡了去路,转过去就是绿树成荫,鲜花灿烂的新天地。若是“山穷水尽疑无路”,那么山穷了,水尽了,无山无水,怎么能疑无路呢?
8、“呆若木鸡”。由褒变贬。此语源于《庄子》,原文是:纪省子为王养斗鸡,十日而问曰:“鸡已乎?”曰:“未也,方虚,而恃气。”十日又问,曰:“未也,犹疾视而盛气。”十日又问,曰:“几矣,鸡虽有鸣者,已无变矣,望之似木鸡矣,其德全矣,异鸡无敢应者,反走矣。”这段文字的大意是说:纪省子替齐王养斗鸡。才养了十天,齐王就问:“鸡养好了没有?”纪省子答道:“还没好,现在这些鸡还很骄傲,自大得不得了。”过了十天,齐王又来问,纪省子回答说:“不成,还是目光犀利,盛气凌人。”又过了十天,齐王又来问,纪省子回答道:“差不多了,鸡虽然有时候会啼叫,可是不再惊慌,看上去好像木头做的鸡,精神上完全准备好了。其它的鸡都不敢来挑战,只有落荒而逃。”很显然,“呆若木鸡”在这里的意思是,训练斗鸡使其见敌不动,呆然若木鸡,则斗必胜。而后来,这个呆若木鸡却变褒为贬,意思是比喻人蠢笨不能做事,或形容受惊不知所措而呆立的样子。
9、说“七月流火”是天气炎热。语出于《诗经?豳风?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七月”,指夏历(即农历)七月。“流火”,大火星渐向西下。此语的意思是天气开始转凉了。可是,如今人们普遍地用它描写公历七月烈日炎炎热流如火的天气,“七月流火”的意思转向其反面。
10、狗“屁”不通。语意传讹。对于不通事理、说话颠三倒四的人,人们常斥之为‘狗屁不通’。其实这个成语通常是指文理不通的话语或文章。如《三侠五义》:“柳老赖婚娘心难测,冯生联句狗屁不通。”那么,“狗屁不通”怎么就具有这样的意思呢?原来这是一句在流传中被讹变了的词语,实为“狗皮不通”。狗的表皮,与其他动物不同,它没有汗腺,但狗却长有一条比较特别的舌头,长长的、薄薄的。炎炎酷夏,狗就借助于这条舌头来散发体内的燥热。夏季常可见到狗伸出长长的舌头吁吁喘气,就是这个原因。“狗皮不通”,就是指狗的身体这一特点而言。正因为狗皮密不透气,用以作床垫、椅垫,即狗皮褥子,是最佳的保暖用品。“狗皮不通”的讹变,在于“皮”、“屁”谐音,所以就演变成“狗屁不通”。与这个成语语义相近的有一句歇后语:“狗皮上南墙———不像画(话)”,“画”与“话”谐音,形容说话、做事不成体统或不合情理。这个歇后语中的“狗皮”,可作为“狗屁不通”原为“狗皮不通”的旁证。“狗屁不通”,屁为污浊之物,对于文理不通的诗文或不明事理的人,用以贬之,这意思倒是更为鲜明。所以人们将错就错,约定俗成,也就用不着更正了。
这些俗语由于以讹传讹,不但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难,而且在表情达意的运用上也失去了原有的准确性。所以,在用俗语、歇后语、成语时,要慎重准确,褒贬得当,语尽其意,表达明白,收到良好的交流思想的语言效果。
【又三例】
1、行李
“李”字主要有两解:一是指一种果树,就是李子树,或是这种果树上长的果子,这是“李”字的本义;二是用作姓氏,这是后起的意义。它为什么又出现在“行李”一词中呢?“行李”的“李”与上述“李”的两种义项有什么联系呢?
“行李”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一书中。《左传?僖公三十年》中有这样一句话:“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据此看来,这个词不会是“音译外来词”,也不可能是“同音假借”。
唐代就有人注意到“李”字出现在“行李”一词中的不合理。唐人李涪在《刊误》一书中指出,这句话中的“行李”原写作“行使”,指的是“行人”(远征的军人)和“使者”。《左传?僖公三十年》中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不消灭郑国,留下它做秦国在东边的落脚点,那么,秦国的军队和使臣要到东边来,郑国就可以为之提供驻地和物资,这对秦君来说有利而无害。问题在于,“行使”为什么会变成“行李”呢?原来,“使”字在秦代统一文字以前写法不一,从地下出土的《左传》古简看,“使”字可写作“”(由山、人、子三个构件组成)。后来有人在传抄《左传》的过程中,可能因为不了解“使”字的这种写法,把“”字误作“李”字,于是“行使”就变成了“行李”。后人以讹传讹,“行李”一词就这样流传了下来。
2、请假
“假”字有“伪(非真)”、“借”以及从“非真”之意引申而来的“假定”、“假设”之类的意思,也用于姓氏。用作以上各个意思时,“假”读上声。但还有用于“告假”、“放假”、“假期”等词中读作去声的“假”字,人们一直弄不清它的来历。
实际上,这个“假”字为“暇”字之误。初唐诗人王勃的成名之作《滕王阁序》中有一句“十旬休暇,胜友如云”,其中“暇”字有的版本也作“假”。从五代和两宋时大量的唐文选本来看,“休暇”、“休假”两词在当时是同时存在,并行不悖的。一般认为它原是衙门中师爷的行业性“别字”,以后流传到民间。明代顾起元在《客座赘语》“辨讹”一节中就指出:“假,音贾,伪也,又借也。官衙借用作休暇之暇,音如嫁,曰告假、给假……”以前老百姓没有“告假”、“给假”这类问题。官府给某个官吏几天空暇时间,这叫“给暇”或“放暇”,官吏向上司要求休暇,这叫“告暇”。但衙门中的师爷常使用一些行业性“别字”,惯于把“暇”写作“假”,以后逐渐流传到民间,时间长了,人们习非成是,结果就没办法纠正了。
3、目不识丁
人们称文盲为“目不识丁”,是不是说连“丁”字都不识,可见其不通文字的程度呢?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因为“目不识丁”一词是“目不识个”的讹变。《唐书?张宏靖传》:“背挽两石弓,不如识一丁字。”宋人窦苹在《唐书音训》一书中,则说:“丁恐当作个”,也就是说,“不如识一丁字”中的“丁”,应当是“个”字之误。宋人吴曾《能改斋漫录》亦认为如此,说明《唐书》所说的确实应该是“目不识一个字”。后来由于印刷或抄写时的一时讹误,一般读者又不深究,故而流传为“不如识一个丁字”,后演变为“不识一丁”或“目不识丁”。
【讹变原因】
1、语言传播条件的限制
语词讹变现象的发生,首先同语言传播的条件有关。在语言传播的过程中,由于传播者的文化水平和传播工具的限制,容易发生种种讹误。汉语中大部分讹变的语词都是由于这种原因造成的,其中有因读音相近而造成的音近变体和因字形相似而造成的形似变体。上述的“行李”、“请假”、“目不识丁”都是形似变体。
音近变体的例子如“二黄”一词。“二黄”是京剧里的一种唱腔,近人杜颖陶在《二黄来源考》一文中认为,“二黄腔”最早起源于江西宜黄,原称“宜黄调”。后来传入浙江西部,再从浙江传到安徽。由于江浙方言中“宜”与“二”读音非常接近,讹变为“二黄腔”,再通过徽调和汉剧向外传播,因而后人只知“二黄”而不知“宜黄”。据《江西日报》2005年1月12日《戏乡锣鼓响四方——记宜黄农民业余剧团》报道,近两年来,宜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宜黄戏”的挖掘和保护,组织了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举办“宜黄戏”骨干培训班,改造“土剧团”,组建农民业余剧团。
这种音近变体在地名中较为多见。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三“河水”条:“高奴县,民俗语讹,谓之高楼城也。”卷二十一“汝水”条:“贾复城,俗语讹谬,谓之寡妇城。”就是典型的例子。另外如北京的一些地名:“交民巷”是“江米巷”的讹变,“黑芝麻胡同”是“何纸马胡同”的讹变,“岱北寺”是“大悲寺”的讹变,“辟才胡同”是“劈柴胡同”的讹变,“协资庙”是“蝎子庙”的讹变,“烂漫胡同”是“烂面胡同”的讹变,……
俗语中也有很多这种讹变,如:“有眼不识金镶玉”、“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等俗语,含意模糊,令人费解。用金子镶在玉器中并不特别难辨认。猎人打狼难道要用孩子作诱饵不成?其实这些俗语都是讹变的结果。“有眼不识金镶玉”,本作“有眼不识荆山玉”。荆,指古代楚国或楚地;“荆山玉”,指卞和在荆山发现的璞玉。“舍不得孩子打不住狼”,本作“舍不得鞋子打不住狼”,意思是要打到狼,就要不怕跑路,不怕费鞋。
2、语用因素的影响
语词讹变现象的发生,也与语用因素有关。言语行为中,理解对语义的超越,表达对语义的创造,使语词的语义发展变化,这种语义的变化导致了语词形式的变化。这种变体可以叫做语义变体。例如《诗经?周南?桃夭》中有“桃之夭夭”一句,是描写桃花的盛开,“夭夭”就是茂盛的样子。但后来却演变出一个与之意思毫无关联的“逃之夭夭”来。这种变化,应该是诙谐的说法引起的,即表达者为了取得诙谐的效果,在表达时故意超越原来的语义,而创造出一种临时性的新语义。而这种创造性的运用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和仿效,于是逐渐流行了开来,这种临时性的新语义也就沉淀了下来成为一种固定的语义。由于新的语义与原来的语义毫无意义上的关联,为了区别,“桃”字也就被改为“逃”字。这种讹变就如现代网络语言所带来的语词的变化,如“美眉”、“灌水”。当然,这些网络语言能否沉淀下来进入现代汉语的“内核”,还要经历时间的考验。
这一类的例子还有:“必恭必敬”讹变为“毕恭毕敬”。这两种写法曾经长期并存,现在却“反客为主”,以“毕恭毕敬”为规范写法了。案《诗经?小雅?小弁》有云“维桑与梓,必恭敬止”,意为父母栽下而遗留给子孙的树,子孙必定恭敬地对待。“必恭必敬”一词即源出于此,“必”字就是必定、必须的意思。后来这个词语的意思讹变为十分恭敬,“必”字就由原来的表肯定语气的副词变为表程度的副词。由于“必”字并没有表示程度深的意思,所以有人就用“毕”替代了“必”,这样就有了“必恭必敬”和“毕恭毕敬”一对异形词。现在国家语委颁布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将“毕恭毕敬”确定为规范写法,这恰当与否可以讨论,但可想而知,随着语言规范的推行,不久的将来,“必恭必敬”将退出历史的舞台。另外,像“不到黄河心不死”,本作“不到乌江心不死”。乌江,今名乌江浦,在安徽省和县东北,是项羽自刎的地方。后来有人为了夸大“心不死”的程度,将乌江改为黄河,于是逐渐讹变为“不到黄河心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