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解密完整:媒体公布调查结果:李刚没有5处房产 岳父不是副省长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3:13:37
凤凰网资讯 > 社会 > 河北大学车祸引发“李刚门” > 正文媒体公布调查结果:李刚没有5处房产 岳父不是副省长

2011年03月30日 11:43
来源:河北法制报 作者:马竞、曹天健

字号:T|T
61832人参与1787条评论打印转发

从网络传言到媒体声讨的演进过程

其实,纵观“我爸是李刚”这一事件的前前后后,明眼人不难发现,其演进过程可以概括为:语焉不详的传言→似是而非的报道→媒体声讨→新的传言→新的媒体声讨。  

河大校园交通肇事案刚一发生,该案的肇事经过和现场照片便很快出现在多个网络社区,那篇“河北大学两女生被撞飞,肇事司机却扬言不怕告”的帖文,首次提出“我爸是李刚”之说。  

10月18日,某通讯社的网站发出的报道《河北官二代大学内撞飞2名学生后接女友(组图)》,沿用了网上帖文中“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的说法,同时将“我爸是李刚”一说与“官二代”相联系,立即成为各大网站的焦点话题,在网上迅速掀起波澜,网民情绪被迅速升温。而据保定警方证实,此篇报道的作者在采访过程中从未向警方了解核实相关内容。  

记者采访的保安和学生均表示,未曾接受过这家通讯社的记者采访。  

18日后,不少媒体的网站相继采用了“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这一未经核实的说法来报道河大车祸案。  

其后,随着保定警方公布肇事者被刑拘的消息,网民情绪稍有疏解,但随着21日大洋网“河北大学目击者‘集体失声’”的报道,网民情绪再度升温。李刚接受央视《法治在线》采访,向受害人及家属表示诚恳道歉,被指为“逢场作秀”,网民开始对李刚进行“人肉搜素”,“李刚有5套房”、“李刚岳父是河北省副省长”等等信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引发了网民新一轮的关注。而网民新一轮的关注,反过来又推动、“引导”着媒体和舆论对此事件的跟进——不断地谴责和声讨。  

10月19日,一家媒体刊发《“我爸是李刚”背后的权力骄横》的评论,肯定了“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这一说法。  

10月27日,另一家媒体刊发《李刚父子的5套房如何征税?》一文,该文沿用并支持了李刚父子有五处房产的说法。

多家电视台在报道和评论中,也认可“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这一说法。  

在没有相关部门及时出来澄清事实的情况下,各种媒体的声讨和谴责,客观上强化了“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这句话的真实性。  

一起普通的交通刑案就这样一步步演变成沸沸扬扬的“李刚事件”。

歪曲和恐吓令人害怕

毫无疑问,在河大校园交通肇事一案中,李启铭作为一个已经走出大学校门的成年人,醉酒驾车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其受到法律追究完全属于咎由自取。李启铭究竟该接受何种惩罚、应为之付出什么代价只能由法院的判决说了算,而不应由网络言论或者媒体舆论来做出裁决。  

河大车祸案中受害者的同班同学段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已经不再相信媒体了。他说,车祸致张晶晶受伤住院,临做手术时,一北京记者非要采访我不可,因我正帮助晶晶,对那位记者表示没空,那记者声称我态度恶劣,扬言要让大众来评说我。网上说李启铭和受害者私了了,还说李启铭的案子已经不了了之,我们都不相信。案子总得有个交代,审理也有个过程嘛,我们期待最终的结果。  

与张晶晶同宿舍的刘璐说,本来是我们自愿在医院看护晶晶,可网上却说我们是学校派去监视晶晶的奸细。一名女记者来医院要采访晶晶,晶晶太累,让我们在病房外谢绝了该记者的采访。当天晚上,网上就传出“死者家属跪求见晶晶,可同宿舍的学生坚决不让见”的情节。这真让我们寒心、害怕。  

河大保安毕晨光说,一些记者采访过我,可我发现我说过的话与登出来的文章有很大出入,不是掐头去尾就是故意歪曲我的原意,我们都反感记者来采访了。  

有专家就“李刚事件”尖锐地指出,某个传言一旦传出,许多人是根本不问有没有权威的信源、有没有确凿的证据,就毫无保留地相信了传言,并将这些传言当作判断的依据和批评的由头。网络浮躁也就罢了,遗憾的是,一些媒体和评论人也面对传言而放弃基本的考证和辨别努力,不经调查就将其搬到了新闻版上,不加分析就将其作为批判的论据。  

在李启铭河大车祸案中,一些媒体将案中人、受害者以及周边的人和事,都仅仅当成自己文中图解某种概念或宣泄某种情绪的道具,将之随意裁剪、摆布。  

真相就这样被绑架、扭曲。

相关部门为何未对舆论作出回应? 

其实,自案件发生后,保定市公安局迅速做出了反应。  

据记者了解,“李刚门”事件发生后,保定市公安局曾先后四次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案件进展,但他们的声音完全被各种媒体铺天盖地的质疑和责骂所湮没。  

事发当晚,保定市公安局就立即着手召开新闻发布会,48小时内新华社就发布了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的消息。此后,他们组织专门民警针对网上的传言,迅速调查真相。结果表明“李刚有五套房产”、“李刚岳父是某副省长”等网上的爆料均系谣言,但所有的调查结果却未向媒体和社会公布。  

据悉,保定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新闻发布的民警被网民指名道姓侮辱谩骂,中央电视台采访李刚后,受害者原代理律师立即质问“中央电视台访问嫌疑人及其家属是否符合司法程序”,网上各种流言再起。面对几近失控的炒作,保定市相关部门感受到巨大压力——任何一个澄清都将招致更猛烈的嘲讽和谩骂,“不回应”反倒成了暂时平息社会舆论的惟一选择。  

据记者了解,保定市公安局就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如何定性,专门约请了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四位法学家先后五次召开研讨会,听取这些专家的意见,最终排除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杀人罪两种罪名,一致同意以交通肇事罪将李启铭案移送检察院。而这,在网上同样招致骂声一片。  

记者在保定市采访时,能明显感受到当地党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所承受的无形压力,他们始终对记者的采访保持着一种距离和戒备。

该怎样对言论负责?
  

由“我爸是李刚”事件可以看出, “富二代”、“官二代”、“警察”、“局长”、“张狂”是关键词。一些网帖和媒体将未经查实或缺少证据支持的传言作为论据,而自身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慷慨激昂地批判、声讨,人们的正义感就这样被煽情、被发酵、被利用、被操纵,各种传言像病毒一样不断感染、演绎,真相则被完全掩盖。  

当今,网络已经成为广大网民诉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平台,但同时,网络也是网民宣泄心中累积的某种情绪的窗口。记者注意到一个突出的现象,那就是只要涉事当事人一方的身份有“富”、“官”等“权势背景”时,网络舆论总是刻意强调另一方的弱势、无助以获取同情的力量,反过来有意无意突出“权势者”的狂傲、骄横;只要与“官”、“富”有关的新闻、只要涉及“官二代”、“富二代”的字眼,都有可能成为网上热炒的对象或者网上流行语。而事实上,网络舆论的刻意强调和有意无意的突出,就会左右人们对事实的判断,让人们离真相越来越远。  

更有甚者,如潮的“民意”往往会冲破虚拟空间的局限,对司法的公正形成巨大的压力。  

但人们并未看到在网络上无尽蔓延的传言制造者受到任何追究,“我爸是李刚”事件尤显突出。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跃龙认为,舆论绑架真相的事,不只是发生在网络上,也不是网络时代才有。一旦有人有意无意制造了虚假的消息,该消息顺应了人们心理或需求,如果没人及时澄清,便会在一定范围内迅速传开,形成一种众人“围观”现象。大多数人不知道甚至不想知道被围观的真相是什么,但围着的人越来越多,都认为听到的即是“事实”,热情地转述和评论这一“事实”,以至于“以讹传讹”,“越传越讹”。最后,被围观的和参与围观的群众,都是受害者,甚至常常危害很大。网络时代形成的“网络围观”,会使无以数计的网友受到蒙蔽。  

谁应该对此负责任?苏律师认为,制造和传播虚假消息的人或机构,即发帖人或网站都应负责,从目前立法上看也是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已有相关规定。当然,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情况和危害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分别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或刑事责任。只是目前在实践上,落实发帖人尤其是第一发帖人有难度,人数众多时一一追究责任也不现实。这成为履行信息发布和澄清义务的部门包括涉事机关或部门、政府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各网站以及正式媒体都应研究,都负有解决责任的课题。  

谁来追究责任?苏律师表示,虚假消息如果不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只是使企业或个人名誉权受到侵害,对于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的责任人,受害人可以起诉至法院,根据危害程度,要求追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也可以控告至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虚假消息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司法机关应主动追究。  

涉事机关和媒体有哪些义务?苏律师指出,根据网络舆论绑架事实和民意的复杂情况,受害人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大多数又是民事案件或刑事自诉案件,属于“不告不理”的情况。所以,仅依靠受害人和司法机关的力量绝对不够。网络是一个公民自由表达言论的平台,无论政府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对网络舆论不能“堵”,而应“导”。所以,应要求履行信息发布和澄清义务的部门包括涉事机关或部门应及时调查发布有关事件真相,怠于调查和发布的应追责。网络时代,更要求网站和新闻媒体尊重事实的严肃态度,并承担更多责任,及时调查并揭示真相,引导公众舆论,而非简单转载,“以讹传讹”甚至借机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