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空气质量: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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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国发〔2011〕7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中央关于2011年工作部署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
二、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
(五)大力优化投资结构。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等负责)
三、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七)大兴水利,全面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加快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等负责)
(八)加大“三农”投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林业局、保监会等负责)
(九)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覆盖耕地、林地、草原等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局、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中央编办等负责)
四、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十五)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公安部、农业部、教育部、卫生部等负责)
(十六)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加快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等体制建设。(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民政部、林业局、统计局、气象局、海洋局等负责)
五、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六、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
(二十九)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2011年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度增加投入。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重点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调整完善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市场行为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加快完善巡查、考评、约谈和问责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等负责)
(三十七)加强信访工作,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信访局、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司法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七、大力加强文化建设
八、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九、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十、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一、加强民族、宗教、国防、港澳台侨、外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