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五环工厂店官网:两三年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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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很重视政治贤达的国家,然而,在不到100年的时间里,谁是政治贤达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传统中的贤达是读过圣贤书的人,有产业,不至于依附权势,为人正派,有声望。这样的人士一直到1949年革命胜利之前,都在地方上有影响。他们首先是社会贤达。在激烈的党争内战时期,党争血腥酷烈,无所不用其极。而有些人却能够做到无党、无派,坚持普适价值诉求,这使得他们在许多问题上能够有较为公正的立场,因而赢得了清誉和社会影响力,成为成为社会贤达。

贤达的社会作用是直接给普通人作道德和行为表率,以身作则地让社会对正派行为和行为规范有楷模、有信心、有标准。社会贤达人士中又有不少成为政治贤达,这是因为他们在与独裁的国民党的抗争中,要求民主、呼唤宪政。1949年以后,在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中,这些人要么因为遭到了政治迫害而失去了贤达的身份,要么因为参与对别人的政治迫害而失去了贤达的实质。中国从此进入了一个贤达基本绝迹的国家。1946年政协会议召开,郭沫若、莫德惠等9位无党无派代表以“社会贤达”身份出席会议。郭沫若后来的命运便是贤达在中国命运的一个缩影。 

  贤达是在非政府的社会自我治理和自我规范机制中起作用的。贤达的任务不是,至少不仅仅是一年一度地开一个会,去给某些高位统治者“提供各阶层的意见。”行德政的治者本身就应该是贤达。在贤达起作用的社会中,贤达起到的也只是“教化”作用,不是政治作用,尤其不是政党政治作用。以贤达治天下,那是一种人治。我们现在积极提倡宪政法治,目的并不是呼唤教化式人治。

   积极提倡宪政法治,需要对“精英”有与民主宪政理念相符的认知。说中国有了精英政治,等于什么都没说。政治从来就是精英的少数人统治,问题是不同政体中有不同的精英统治,最重要的区别是民主的精英统治和不民主的精英统治。精英统治本身并不是民主的反面,专制是民主的反面。专制统治是一种不民主精英统治。如果我们把民主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观,那么我们拒绝专制不只是因为它的精英统治,而且是因为它的专制,因为专制使得它的精英统治无须建立在民主的选举程序之上,也无须尊重所有人平等、自由地代表和被代表的权利。

  精英对统治者的进言自古有之,在封建和专制制度下都有存在并起作用。但是,无论进言者的人数多少,来自多少行业,也无论他们的进言可能对多少百姓带来好处,都不能改变那个制度的性质,因为他们可以进什么言,进言到什么程度,都是由专制制度所规定的。进言者无论多么贤达、联络多少人联名提案,都不具有民主意义上的民意代表。进言者无论多么有知识、有专长、有见解,也无论他的提议有多么好,他都不会被允许违背统治者的利益。他的进言者身份,只能表示他在统治者那里受到的政治宠幸,并不具有民主政治的意义。

     民主政治需要有自己的精英,也能够产生自己的精英。民主代议制就是民主产生自己精英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中,议会代表、各级政府官员等等都是由人民“推举”和“选择”出来得精英。他们中的优秀者可以与优秀的传统贵族政体所依赖的精英相媲美。 [xiv]正如小亚瑟·施莱辛格所指出的,好的贵族政治具有某种将家族的荣誉感与对国家的使命感结合起来的特性,贵族在统治的同时会生发出对被统治者的公共责任感,而且会超越金钱的利益去征询其他利益集团的意见。 [xv] 民主政治在与商业阶级的媾合中,容易具有粗鄙、琐屑、反智和盲目的秉性,而贵族政治会以其长处对民主政治构成某种弥补和匡正,在特定情形下有助于民主制下的精英政治的生成。而民主政治只有同时也是精英政治,或者说只有由良善、睿智和有胸襟的人所担当和运转的民主制,才成为优秀的政治。 [xvi]

  这样的民主精英政治又可称作为“贤达精英”政治(meritocracy),它与由非民主的“权力精英”所把持的“寡头政治”(autocracy)是完全不同的。一党专制的党魁统治便是这样一种寡头精英政治形式。正如米盖尔(Robert Michels)指出的,一个组织庞大的群众政党不可能人人都是精通政治专门知识、门道和权术的“精英”。群众政党的基层成员大多教育程度低、缺乏思想能力,再加上人为的信息限制和等级崇拜,只知道一味服从,“以党为权力基地的寡头专制是从党内民主原则的破坏开始的。党的精英寡头政治是不民主的,是对革命自己民主原则的背叛。最不幸的是,这个结果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铁律”的结果,“由于党组织的扩大,争取(民主)大原则已经不再可能。” [xvii] 

  中国并不缺少精英政治,中国缺少的是民主的精英政治。要加强和改善人大真正的人民议会作用,就需要增加民主精英的机制成分,同时积极消除非民主精英的机制成分。这就首先要从全国普选人大代表做起。如果政协果真还有“贤达”议政的作用,那么,将政协纳入人大机制,将会有助于提升民主精英代表同时承担社会贤达角色的意识。这也是一件值得欢迎的事情。不过,作为人民主权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人大代表的首要任务不是当传统意义上的贤达,而是当人民代表。人大代表集体是一个身负人民重托的最高领导阶层。他们之所以为精英,不只是因为他们位高权重,而且因为他们能够高瞻远瞩、目光远大、有道德信仰、坚持正义价值。

这样的精英并不是由人大这个机制生产出来的,而是必须产生于一个多元的精英群体社会。他们最重要的基本社会身份仍然是公民。人们常说,有什么样的公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对多元的社会精英来说,尤其如此。精英的意义不只是在国家权力机构中有精英,而且也是社会有精英,“如果一个社会只有国家权力,没有多元化的精英群体,那这个社会其实没有‘社会’,其国家体制也不可能长久维持。如果一个社会的精英群体完全堕落,那这个社会必然走向全面的腐烂,国家也将与这样的社会同步走向衰败。” [xviii]

  在当今中国,身处人民议会中的政治精英缺乏独立的政治见解和价值坚持。与此同时,身处许多行业中的社会精英则在权力和金钱面前表现得十分馅媚、势利、萎琐和庸俗。这二者合到一起,形成了当前中国精英整体沦落的景象。当今中国普通民众对精英普遍抱有虽羡慕,但不敬重的心态。他们一面羡慕和向往精英人士凭借特殊身份所享有的身份地位、财富和特权,一面却又鄙视和憎恶他们的傲慢和贪婪。在民众眼里,这样的精英关心的是私人利益,而不是社会责任;是利益交易,而不是公平正义;是少数人一时的苟安,而不是多数人长久的幸福。政协中有许多凭权势、家世、背景、特殊身份而成为“委员”的人物,更是加深了许多民众的疏离感和不信任感。这样的精英与大众关系极大地损耗了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所需要得精英政治能量。改变这种情况将有利于减小民众的这种疏离感和不信任感,也有助于在人大中,通过国民认可的民主选举程序重新集聚精英的政治领导能量。政协中真正优秀,真正受到社会信赖的成员,完全有机会通过民选进入人大。进入人大,他们照样可以发挥公共政治作用,不仅如此,他们还可以获得“任命委员”所不可能具有的民选合法性。这样的转变,对代表人民的机构和代表人民的人士来说,都应当是一件很大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