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食堂补助:国务院公布修改后的《出版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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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 》( 2011年03月20日   01 版)
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9日签署第594号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本报近期将全文刊登)
条例共9章74条。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条例强调,出版活动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
条例明确,从事出版活动,应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9日签署第595号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本报近期将全文刊登)
条例共7章51条。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音像制品的管理,促进音像业的健康发展和繁荣,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条例强调,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音像制品,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传播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
条例规定,国家对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音像制品,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等活动。依照本条例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