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红蛋白偏低怎么办:68.云南投入巨额财政扶贫资金助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19:55:27

云南投入巨额财政扶贫资金

助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

  张平

 

    云南省和全国一样,大规划有计划地实施扶贫开发已经20多年。20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人口的脱贫,从1980年后,尤其是1986年以来,投入的政府财政扶贫资金逐年增大,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笫一,财政扶贫资金投入逐年加大

  1980~1993年,财政部每年安排8亿元“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此项资金要求和地方财政资金相应配套。国家每年分配云南省5 100万元,云南省财政配套1 600万元。

  1994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会议中心是部署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从1994年起到20世纪末的7年内,每年再增加10亿元以工代赈资金,10亿元扶贫专项贴息贷款。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今后必须把扶贫开发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地方投入比例至少提高到占中央扶贫资金的30%以上。当年中央安排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6 980万元,云南省财政相应配套2 094万元。

  1996年9月下旬,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大扶贫开发的力度,坚决实现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会议对率先解决温饱的贫困县明确宣布“大张旗鼓地表彰,坚持‘四个不变’”,即扶持对象不变,扶持政策不变,帮扶单位不变,扶持资金不变。会上通报国务院决定,从1997年开始,再出台两项新的投入措施:一是中央财政每年再增加15亿元,重点用于贫困面大的省、自治区,集中力量帮助贫困地区修建乡村公路、基本农田、人畜饮水设施和进行农民技术培训等;二是每年再增加30亿元的扶贫贷款,围绕贫困地区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的产业,重点扶持效益好、能还贷款、能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项目。当年财政部安排云南省33 041万元,云南省财政安排30 000万元,全省财政扶贫资金达到66 841万元。

  1998年,中央大幅度增加扶贫投入,新增财政资金5亿元、以工代赈资金10亿元,当年中央专项扶贫资金总量83.15亿元,其中分配云南6.53亿元,省本级安排4.12亿元,当年全省扶贫资金达到11.82亿元。

  1999年6月上旬,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公布了中央决定,1999年在原有中央扶贫资金规模的基础上,再增加15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中10亿元用于以工代赈。当年中央扶贫资金总量达到98亿元。当年分配云南6.74亿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4.5亿元,比1998年增加0.21亿元,省本级安排4.2亿元,当年全省财政扶贫资金达到13.14亿元。

  为全力推进全省扶贫攻坚,省政府定从1996年起到2000年,每年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亿元,主要用于扶持506个攻坚乡基本农田、地建设,人畜饮水及贫困地区科技实用技术培训、推广,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室建设补助等。后随着项目实际需要,每年实际投入超过3亿元,1996年3亿元,1997年3.76亿元、1998年4.12亿元、1999年4.55亿元,2000年4.44亿元,5年共计投入19.87亿元。

  1995年到2000年6年间,中央财政补贴云南省玉米地膜覆盖栽培“温饱工程”综合技术推广经费930万元,云南省财政补贴贫困地区玉米地膜覆盖“温饱工程”专项经费4 590万元。

  中央专项扶贫资金要求省级相应配套的资金主要有:1991~1995年省财政为中央扶贫专项贷款贴息6 222.6万元;省财政1986~1997年每年配套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1 60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省内配套(含地县数),1986~1990年共配套1.53亿元,1991~1995年共配套12.03亿元,1996~2000年共配套11.89亿元。

  1980~1985年, 全省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98亿元;1986~1990年,全省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81亿元;1991~1995年,全省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46亿元;1996~2000年,全省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5.77亿元,随着扶贫攻坚任务的紧迫要求,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一年比一年加大,“九五”期间财政扶贫投入较“八五”期间增加了10多倍。

   2001—2005年,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十五”期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0.57亿元。

 

云南省2001~2005年财政扶贫资金统计表

                                           单位:亿元

 

 

 

 

 

 

 

 

 

 

 

  2001~2005年,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以下5个方面:

  1.扶贫安居工程项目。目标是重点解决40.2万户特困农户的安居问题,同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套建设基本农田“五小水利”、沼气池和发展经济物作、大牲畜。从2003年开始每年安排10万户,每年安排资金3.6亿元,3年累计投入10.8亿元,改造房屋30万户。

  2.易地扶贫开发。2001~2005年,投入资金25.1亿元,完成了343 592人的易地搬迁转移安置任务。

  3.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输出。2001~2005年安排财政扶贫资金6 000多万元,通过技能培训,有组织地输送了贫困地区28万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

  4.百乡千村建设工程。2001~2005年安排资金14.31亿元,按照综合治理、整村推进的原则,完成了2 000个自然村、1 274个重点行政村、40个民族特困乡的扶贫工程,极大地改善了乡村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群众收入。

  5.产业扶贫项目。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发展了一批有地方特色的种植养殖业项目,如发展苦良姜、脱毒马铃薯、优质稻、高优生态茶叶、肉桂、优质牛羊、商品猪、土鸡等,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贫困农户增收创造了条件。

  2006年共投入扶贫资金31.3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中央投入10.04亿元,投入为历年最高;省级在2005年基础上新增6 000万元,达5.1亿元,增幅为历年最大;投入扶贫信贷资金14.5亿元,上海帮扶资金1.16亿元,利用外资0.47亿元,全面完成了整村推进和破烂茅草房改造两项“民心工程”任务,解决和巩固67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07年云南省财政筹集安排扶贫资金19.3亿元,比上年增长22%,重点实施了9 951个村的整村推进、3万农村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30万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扶贫项目,解决和巩固了6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2008年投入财政资金20.51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投入边境贫困地区资金4.89亿元,进行综合扶贫开发;安排扶贫贴息贷款24.6亿元,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的扶持力度,集中扶持了49家扶贫龙头企业,使39万贫困农户受益;27家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上海市、232家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完成9 240个贫困自然村的 整村推进工作,受益贫困农户38.4万户、157万人;全年培训转移劳动力40万人;搬迁贫困人口5万多人;将贫困地区的258万贫困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09年财政扶贫投入力度加大,筹集安排扶贫资金23.6亿元,重点实施了贫困乡整乡推进试点、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解决和巩固了6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

  2010年投入中央、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26亿多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6亿多元,有力地推动了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01年到2009年,全省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40.1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近60亿元,“一体两翼”战略强势推进。投入45.73亿元实施了2 078个行政村22238个自然村的整村推进;在贫困地区认定了90个省级和1个国家级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投入3.45亿元,全省贫困地区转移培训168.69万人;同时注重贫困地区产业培植,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2亿元,安排5 300万元村级互助资金,安排贴息资金 6.56亿元,扶贫贷款从2001年的17.3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36.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71.7亿元,共同扶持特色产业发展。

  笫二,扶贫物资投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986年,国务院决定在贫困地区开展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扶贫开发。此时,正处于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期间,计划价(平价)与市场价同时运行,贫困地区在经济开发过程中,所需的短缺物资成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制约因素,为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国家计委、物资部每年为各项扶贫资金配套了相应的计划价物资。云南省计委、经委和有关物资部门,根据全省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急需,从省掌握的计划物资中,专项安排到贫困县,主要是扶贫钢材、扶贫石油、扶贫汽车、扶贫农膜、化肥等。随着计划价与市场价的并轨,1992年下半年价格放开,物资供应紧张的矛盾缓解,到1993年后,计划配套物资大部分失去了平价扶持意义,逐步终止了扶贫物资组织、协调工作。

 

1987~1993年中央、云南省

安排到贫困地区物资分年实际安排情况表

 

 

  

 

 

 

 

 

 

 

 

 

 

 

  笫三,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逐年增加

  1986年,国家制定了绝对贫困标准,把1985年纯收入低于206元的农村人口定为扶贫对象,当年年初全省绝对贫困人口为974万人, 到2000年年末,全省绝对贫困人口为337.5万人,15年间共减少绝对贫困人口636.5万人。2000年国家制定了低收入贫困人口标准,至此贫困标准包括两个,一个是绝对贫困标准,另一个是低收入贫困标准。绝对贫困人口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绝对贫困线的农村人口,低收入贫困人口是指年人均纯收入在绝对贫困线和低收入贫困线之间的农村人口。贫困人口数是绝对贫困人口数和低收入贫困人口数的加总。当年全省绝对贫困人口为337.5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为684.6万人。2001年绝对贫困线为630元,全省绝对贫困人口为273.4万人,低收入贫困线为872元,全省低收入贫困人口为708.5万人,全省贫困人口共计比2000年减少40.3万人。2002年绝对贫困线为627元,全省绝对贫困人口为304万人,低收入贫困线为869元,全省低收入贫困人口为583.6万人,全省贫困人口共计比2001年减少94.2万人。2003年绝对贫困线为637元,全省绝对贫困人口为275.4万人,低收入贫困线为882元,全省低收入贫困人口为544.9万人,贫困人口共计比2002年减少67.3万人。2004年全省绝对贫困线为668元,绝对贫困人口为262.3万人,低收入贫困线为924元,低收入贫困人口为515.4万人,贫困人口共计比2003年减少42.6万人。2005年绝对贫困线为683元,全省绝对贫困人口为248.4万人,低收入贫困线为944元,全省低收入贫困人口为489.4万人,贫困人口共计比2004年减少39.9万人,全省仍有贫困人口737.8万人,占全国贫困人口总数的11.47%。2006年贫困人口670.8万人,2007年贫困人口597万人,2008年贫困人口555万人,2009年贫困人口540万人。

 

  (此文是受财政厅委托为《云南省财政志》撰写的财政扶贫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