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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广回击贺延光:您一直是我敬重的老师

http://www.fengniao.com CNET中国·蜂鸟网 【转载】 作者:卢广 2008年02月29日 23:53

贺老师您好!


  您一直是我敬重的老师,直到现在。我1993年在北京学习摄影时听了您的讲课,使我对新闻纪实摄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开始了我的纪实摄影。十几年来您对我一直指导关心,使我进步成长,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贺老师不忌讳我“自由人”的身份对我的提携,我是不会忘记的;您对我“卢广不是新闻记者,但他做的应该是我们新闻记者应该做的工作”的肯定也一直让我感动,感于贺老师一贯的直言和爱才大度之心。
  

    看了您的博客,对我指出的一些问题,我需要作一些澄清。

  1、我对拍摄《喜马拉雅的枪声》的真实感受

  在这里我不用多谈拍摄这组照片的艰苦,这不是问题所在。在2006年我了解到这些猎人的生存状况时就打算能把这种状态纪录下来,2007年我提前几个月在自己的身体状况、用电问题等方面做了准备,在当地呆了两个月。对野生动物的猎杀是我所痛心的,但这又是他们的生存方式,这也不是个别村镇的现象。包括村长在内很多家庭都有猎枪,要他们完全摆脱猎枪生活,不是他们自己能做到的,也不是政府一声令下就能解决的问题。我想把这种事实摆出来,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通过政府的力量帮助这些猎人丢掉猎枪也能生活。在拍摄的过程中,我也过着和他们一样风餐露宿的生活,深深了解他们生存的不易。从法律上讲,他们是猎杀野生动物的罪人,从情感上我真的不忍心去指责他们,也许是这种矛盾的心理导致了我的文字让评委产生了争议。这种现象不只是我拍到的这几个猎人,如果我指名道姓,也许这几个猎人的枪就会被收缴,甚至坐牢,而问题仍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这种处理方式在中国一点也不奇怪。
  在图片说明中“平均海拔6000米的喜马拉雅山脉”这是一种公共信息,并非我的臆造,如果整句话完整读下来也并无猎人就在6000米的地方打猎之意。
  至于 “准备带着美国国家地理的摄影师去拍摄这一专题”的说法更是不可能,我在那里拍摄了两个月,上万张照片,为什么还要带别的摄影师去拍同一个题材呢?我并没有说过要带美国国家地理的摄影师去拍摄,但我在电话中确实提及了国内的一个地理杂志对此很感兴趣,希望带上文字记者做更深入的报道。不知为何变成了“准备带着美国国家地理的摄影师去拍摄这一专题”的说法。

  2、在组委会发布取消我的获奖和参赛资格之前,我没有接到过评委会正式的电话沟通,这一点在我的声明中已说明。

  3、关于吸毒专题幻灯演示

  这件事的时间应该是在2002年的“十佳记者”评选颁奖时,而不是十几年前。“掏出一二百块钱给他,他才肯扎针”这句话我当时是否讲过已记不起来,从我的吸毒照片中可以看到吸毒扎针在大街上很多,随时可以拍到。如您所说,“和他们混在一起”我才能拍到他们最真实自然的照片,但这不是给他们钱“买通”他们。我关注吸毒题材己十几年了,我的照片提供给当地作为禁毒宣传之用,也与当地禁毒部门一起做禁毒防艾工作。

  4、关于SARS的拍摄

  SARS期间,我和贺老师一起在地坛医院拍摄,向贺老师学了不少东西,您处处关心我的生活和安全,我非常感激。我没有单位专门给我安排的宾馆可以隔离我自己,开始拍摄SARS不久以后,我就与家人分居隔离。在我的《64天非典摄影日记》一书中我专门写到了我在这个问题上的感受和理由,其中是这么写的:
  “孩子一旦被感染,我不仅仅是个罪人,而且永远无颜面对妻子与亲友,甚至对从事纪实摄影的人都有负面影响。人们会问,为了拍照片,牺牲自己的亲人,这值得提倡吗?我也反复拷问自己的灵魂,自己的动机是什么,要不要坚持下去?
  整夜我都在两难中徘徊。坚持,还是放弃?
  但愿儿子平安无事。”……“这件事虽说是虚惊一场,但还是让我连着几天心有余悸。于是我想搬到地坛医院为医护人员租的宾馆去住,这样才能确保家人的安全,而妻子却说那里人天天都与患者接触,只要一个感染了传染机率更高,还是家里更安全,只要消毒隔离措施做好就没问题,我觉得有道理,就同意了。从此以后我更加注意了消毒与隔离措施。”
  关于病房的事,有必要说明。当时有三个摄影师,一个中央电视台记者。接到医院通知,某病房要为死者进行尸体清洗,我们四人一起在病房里拍摄护士清洗尸体。房间小,人又多,经常有相机或摄影师进入镜头,拍摄中大家都想让护士多工作一会,好让摄影师多拍点,护士很配合摄影师的要求,拍摄时间比较长。拍摄中对于护士双手合十的要求我不知道是谁提出来的,但我绝对没有提出来过。让护士多工作一会好让大家多拍点,这是我说过的话。在这个事情上竟有一个小人向贺老师告我的状,并且夸大其词。我知道这件事后,对他当面质问,当时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也在场。

  5、关于《中国新闻周刊》招致索赔一事

  关于二年前有人找《中国新闻周刊》索赔之事,我是从贺老师的文章中才知道有这么一件事。文章上说“找不到卢广”,这是不可能的事,我长期与《中国新闻周刊》保持着联系,他们有我的电话、邮件、地址等联系方式。发生这么大的事怎么不会和我联系呢?
  今天下午,我与《中国新闻周刊》的图片编辑取得联系,图片编辑说:“2003年有一个孩子的父亲到单位来要求赔偿,是有这个事,经过了解,不是卢广的图片问题,工作人员把图片说明搞错了,所以没有和你联系,当时就给他一些钱就摆平了。”

  6、华赛评比中的时间问题

  2007年我没有直接给华赛提交参赛作品,我的作品参加了人民摄影报“金镜头”的比赛,人民摄影报把我的作品送到华赛中参评。
  在华赛评选中有评委发现我的作品全部写着2006年的拍摄时间,评委知道其中有些是2005年拍摄的,怎么会写成2006年呢?是作者不诚信吗?胡颖老师给我打电话向我证实,当时我在外地拍照,不清楚此事。后来,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取消了我作品的参赛资格。我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立马打电话叫我的老婆查证时间问题。经过确认,我们提供给人民摄影的参赛表中是写着2005-2006年的拍摄时间。我再打电话给胡颖老师,经人民摄影报核对,证实是他们的工作人员失误,但这时候评选己经结束。胡颖老师对评委们当面解释清楚,也向我表示了道歉。
  因为组委会工作人员的失误使我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对这个问题,评委会内部当时己经澄清了我没有作假,我也没有去追究,就当自己运气不好算了。在摄影报刊的一些文章上都有写到这件事。
  很多事情在一定程度后总会爆发,我感谢贺老师把社会上关于我的一些流言在这里都说出来,让我有机会作一次事实的澄清。
  我一直是一个体制外的摄影人,拍照时一直有身份的问题限制,而参加比赛,能让我有一定的名誉,会对我的拍摄有帮助;而且参加人民摄影报一年一度的比赛我当成是对我自己一年来摄影成果的检验。对参赛,我也许己陷入一种盲目。现在,我在反醒这有没有太大的必要?作为摄影人,也应属知识分子,应对社会的进步起到一定的作用。从开始的摄影发烧友,到后来渐渐有了点社会责任感,我努力想做得更好,但还远远不够。我在努力,但同时很艰难。感谢关心、帮助、支持我的老师、朋友,我将会重新审视我自己,并会在摄影这条路上努力走得更好。 
                                    

卢广
2008.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