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米音乐外链转换:教学《交换律》 ●张齐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7:18:45
教学《交换律》                 ●张齐华一个例子,究竟能说明什么? 师:喜欢听故事吗?

 生:喜欢。

师:那就给大家讲一个“朝三暮四”的故事吧。(故事略)听完故事,想说些什么吗?

 结合学生发言,教师板书:3+4=4+3

师:观察这一等式,你有什么发现?

 生1:我发现,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教师板书这句话)

 师:其他同学呢?(见没有补充)老师的发现和他很相似,但略有不同。(教师随即出示:交换34的位置和不变)比较我们俩给出的结论,你想说些什么?

 生2:我觉得您(老师)给出的结论只代表了一个特例,但他(1)给出的结论能代表许多情况。


3:我也同意他(2)的观点,但我觉得单就黑板上的这一个式子,就得出“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好像不太好。万一其它两个数相加的时候,交换它们的位置和不等呢!我还是觉得您的观点更准确、更科学一些。
师:的确,仅凭一个特例就得出“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这样的结论,似乎草率了点。但我们不妨把这一结论当作一个猜想(教师随即将生1给出的结论中的“。”改为“?”)。既然是猜想,那么我们还得——

生:验证。  验证猜想,需要怎样的例子?

 师:怎么验证呢?

 生1:我觉得可以再举一些这样的例子?

  师:怎样的例子,能否具体说说?

 生1:比如再列一些加法算式,然后交换加数的位置,看看和是不是跟原来一样。(学生普遍认可这一想法)

 师:那你们觉得需要举多少个这样的例子呢?

 生2:五、六个吧。

 生3:至少要十个以上。

 生4:我觉得应该举无数个例子才行。不然,你永远没有说服力。万一你没有举到的例子中,正好有一个加法算式,交换他们的位置和变了呢?(有人点头赞同)

 生5:我反对!举无数个例子是不可能的,那得举到什么时候才好?如果每次验证都需要这样的话,那我们永远都别想得到结论!

 师:我个人赞同你(生5)的观点,但觉得他(生4)的想法也有一定道理。综合两人的观点,我觉得是不是可以这样,我们每人都来举三、四个例子,全班合起来那就多了。同时大家也留心一下,看能不能找到“交换加数位置和发生变化”的情况,如果有及时告诉大家行吗?

  学生一致赞同,随后在作业纸上尝试举例。

 师:正式交流前,老师想给大家展示同学们在刚才举例过程中出现的两种不同的情况。

 (教师展示如下两种情况:1.先写出12232312,计算后,再在两个算式之间添上“=”。2.不计算,直接从左往右依次写下“12232312”。)

 师:比较两种举例的情况,想说些什么?

 生6:我觉得第二种情况根本不能算举例。他连算都没算,就直接将等号写上去了。这叫不负责任。(生笑)

 生7:我觉得举例的目的就是为了看看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到底等不等,但这位同学只是照样子写了一个等式而已,至于两边是不是相等,他想都没想。这样举例是不对的,不能验证我们的猜想。

 (大家对生6、生7的发言表示赞同。)

 师:哪些同学是这样举例的,能举手示意一下吗?

 师:明白问题出在哪儿了吗?(生点头)为了验证猜想,举例可不能乱举。这样,再给你们几位一次补救的机会,迅速看看你们写出的算式,左右两边是不是真的相等。

 师:其余同学,你们举了哪些例子,又有怎样的发现?

 生8:我举了三个例子,788729924774。从这些例子来看,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生9:我也举了三个例子,544530151530200500500200。我也觉得,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注:事实上,选生8、生9进行交流,是教师有意而为之。)

 师:两位同学举的例子略有不同,一个全是一位数加一位数,另一个则有一位数加一位数、二位数加两位数、三位数加三位数。比较而言,你更欣赏谁?

10:我更欣赏第一位同学,他举的例子很简单,一看就明白。

 师:如果这样的话,那你们觉得下面这位同学的举例,又给了你哪些新的启迪?

 教师出示作业纸:0+88+062121+61/9+4/94/91/9

 生:我们在举例时,都没考虑到0的问题,但他考虑到了。

生:他还举到了分数的例子,让我明白了,不但交换两个整数的位置和不变,交换两个分数的位置和也不变。

 师:没错,因为我们不只是要说明“交换两个整数的位置和不变”,而是要说明,交换——

 生:任意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师:看来,举例验证猜想,还有不少的学问。现在,有了这么多例子,能得出“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这个结论了吗?(学生均表示认同)有没有谁举例时发现了反面的例子,也就是交换两个加数位置和变了?(学生摇头)这样看来,我们能验证刚才的猜想吗?

 生:能。

 (教师重新将“?”改成“。”,并补充成为:“在加法中,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师:回顾刚才的学习,除了得到这一结论外,你还有什么其它收获?

 生:我发现,只举一、两个例子,是没法验证某个猜想的,应该多举一些例子才行。

 生:举的例子尽可能不要雷同,最好能把各种情况都举到。

 师:从“朝三暮四”的寓言中,我们得出“3+44+3”,进而形成猜想。随后,又通过举例,验证了猜想,得到了这一规律。该给这一规律起什么名称呢?

 (学生交流后,教师揭示“加法交换律”,并板书。)

 师:在这一规律中,变化的是两个加数的――(板书:变)

 生:位置。

 师:但不变的是――

 生:它们的和。(板书:不变)

 师:原来,“变”和“不变”有时也能这样巧妙地结合在一起。

 结论,是终点还是新的起点?

 师:从个别特例中形成猜想,并举例验证,是一种获取结论的方法。但有时,从已有的结论中通过适当变换、联想,同样可以形成新的猜想,进而形成新的结论。比如(教师指读刚才的结论,加法的“加”字予以重音),“在加法中,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那么,在——

 生1:(似有所悟)减法中,交换两个数的位置,差会不会也不变呢?

 (学生中随即有人作出回应,“不可能,差肯定会变。”)

 师:不急于发表意见。这是他(生1)通过联想给出的猜想。

 (教师随即板书:“猜想一:减法中,交换两个数的位置差不变?”)

 生2:同样,乘法中,交换两个乘数的位置积会不会也不变?

 (教师板书:“猜想二:乘法中,交换两个数的位置积不变?”)

 生3:除法中,交换两个数的位置商会不变吗?

 (教师板书:“猜想三:除法中,交换两个数的位置商不变?”)

 师:通过联想,同学们由“加法”拓展到了减法、乘法和除法,这是一种很有价值的思考。除此以外,还能通过其它变换,形成不一样的新猜想吗?

 生4:我在想,如果把加法交换律中“两个加数”换成“三个加数”、“四个加数”或更多个加数,不知道和还会不会不变?

 师: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全新的猜想!如果猜想成立,它将大大丰富我们对“加法交换律”的认识。(教师板书“猜想四:在加法中,交换几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现在,同学们又有了不少新的猜想。这些猜想对吗?又该如何去验证呢?选择你最感兴趣的一个,用合适的方法试着进行验证。

 (学生选择猜想,举例验证。教师参与,适当时给予必要的指导。然后全班交流。)

 师:哪些同学选择了“猜想一”,又是怎样验证的?

 生5:我举了两个例子,结果发现862,但68却不够减;3/51/52/5,但1/53/5却不够减。所以我认为,减法中交换两个数的位置差会变的,也就是减法中没有交换律。

 师:根据他举的例子,你们觉得他得出的结论有道理吗?

 生:有。

 师:但老师举的例子中,交换两数位置,差明明没变嘛。你看,330,交换两数的位置后,33还是得0;还有,14141414100100100100,这样的例子多着呢。

 生6:我反对,老师您举的例子都很特殊,如果被减数和减数不一样,那就不行了。

 

7:我还有补充,我只举了一个例子,2112,我就没有继续往下再举例。

 

师:哪又是为什么呢?

 

7:因为我觉得,只要有一个例子不符合猜想,那猜想肯就错了。

 

师:同学们怎么理解他的观点。

 

8:(略。)

 

9:我突然发现,要想说明某个猜想是对的,我们必须举好多例子来证明,但要想说明某个猜想是错的,只要举出一个不符合的例子就可以了。

 

师:瞧,多深刻的认识!事实上,你们刚才所提到的符合猜想的例子,数学上我们就称作“正例”,至于不符合猜想的例子,数学上我们就称作―― 
生:反例。 (有略。)

 师:关于其它几个猜想,你们又有怎样的发现?

 生10:我研究的是乘法。通过举例,我发现乘法中交换两数的位置积也不变。

 师:能给大家说说你举的例子吗?

 生105×44×50×100100×018×1212×18

 (另有数名同学交流自己举的例子,都局限在整数范围内。)

 师:那你们都得出了怎样的结论?

 生11:在乘法中,交换两数的位置积不变。

 生12:我想补充。应该是,在整数乘法中,交换两数的位置积不变,这样说更保险一些。

 师:你的思考很严密。在目前的学习范围内,我们暂且先得出这样的结论吧,等学完分数乘法、小数乘法后,再补充举些例子试试,到时候,我们再来完善这一结论,你们看行吗?

 (对猜想三、四的讨论略。)

 随后,教师引导学生选择完成教材中的部分习题(略),从正、反两面巩固对加法、乘法交换律的理解,并借助实际问题,沟通“交换律”与以往算法多样化之间的联系。

 怎样的收获更有价值?

 师:通过今天的学习,你有哪些收获?

 生:我明白了,加法和乘法中有交换律,但却没有减法交换律或除法交换律。

 生:我发现,有了猜想,还需要举许多例子来验证,这样得出的结论才准确。

 生:我还发现,只要能举出一个反例,那我们就能肯定猜想是错误的。

 生:举例验证时,例子应尽可能多,而且,应尽可能举一些特殊的例子,这样,得出的结论才更可靠。

 师:只有一个例子,行吗?

 生:不行,万一遇到特殊情况就不好了。

 (作为补充,教师给学生介绍了如下故事:三位学者由伦敦去苏格兰参加会议,越过边境不久,发现了一只黑羊。“真有意思,”天文学家说:“苏格兰的羊都是黑的。”“不对吧。”物理学家说,“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在苏格兰有一些羊是黑色的。”数学家马上接着说:“我觉得下面的结论可能更准确,那就是:在苏格兰,至少有一个地方,有至少一只羊,它是黑色的。”)

 必要的拓展:让结论增殖!

 师:在本课即将结束的时候,依然有一些问题需要留给大家进一步展开思考。

 (教师出示如下算式:20862068 ;  60÷2÷360÷3÷2

 师:观察这两组算式,你发现什么变化了吗?

 

 :我发现,第一组算式中,两个减数交换了位置,第二组算式中,两个除数也交换了位置。

 师:交换两个减数或除数,结果又会怎样?由此,你是否又可以形成新的猜想?利用本课所掌握的方法,你能通过进一步的举例验证猜想并得出结论吗?这些结论和我们今天得出的结论有冲突吗,又该如何去认识?

 (周卫东和贲友林两位兄长就上述二文给予过指导,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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