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医培训:大流士一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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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流士改革 

      大流士一世Darius I the Great波斯帝国国王(前522~前486)。出身于阿契美尼德家族支系。大流士随冈比西斯二世出征埃及,被任命为万人不死军的总指挥。

 公元前522—前485年波斯帝国国王大流士为巩固波斯人统治和自己的专制政权而采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内容有确立君主专制,将全帝国分为20个行省和五大军区,整顿军队,联合各被征服地的统治阶级,统一币制,修建驿道,将琐罗亚斯德教定为国教。其中着力整顿了赋税,规定每省应纳税额,由包税人征收,每年可得税银1.456万塔兰特(每塔兰特为30.3公斤)。波斯帝国能存在两个世纪,与大流士改革有重要关系。   具体说,大流士改革分以下几项: A.在地方行政制度上采取军政分权制度,大流士划全国为23个行省,每省设立总督(负责管理行政、司法和赋税)和将军(负责统领驻军)各一人,两者互不隶属。又在总督身边设立“皇室秘书”,作为皇帝和总督之间的桥梁。(中国的地方军政分权制度好象是从宋朝开始,至于“皇室秘书”很象中国唐以后的“监军”。)  B.效法亚述,进行军事改革。包括建立“不死队”;把全国分为5个军区,以便于管理;严格规定每省驻防军的规模;皇帝是最高军事统帅,军队由波斯贵族领导;在腓尼基人的协助下建立海军;每年进行军队检阅。(军区就好比唐朝前期的节度使或都护。)  C.重新规定各省的赋税,并采取包税制度。(很像中国历史上的元朝。)  D.修筑驿道,开凿运河。驿道的修筑有利于军队的机动性,更促进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使相异的差距日益缩小;而运河也北非和西亚的经济往来和文化交流。(正如中国秦统一之后。)  E.统一度量衡。(也如秦的统一。)  F.奉一神教拜火教(琐罗亚斯德教)为国教。(该教于南北朝时传入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