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粉 月季 稀释 倍:2006年中国大陆的官民比到底是多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1:44:13
中国的官民比到底是多少?      2006年08月12日08:45   中国网    


图为公务员招考报名

有的说1:26,有的说1:198,还有的说是1:18……这里面有民间的也有官方的说法。其实大家讨论的事实基础都是一样的,区别只是在于统计口径的大小而已。

民间的想把这个数字变大,官方想把这个数字变小。为什么呢?因为数字体现的就是中国有多少人在吃“皇粮”,有多少人由纳税人供养着“为人民服务”。数字太大了,总让人联想到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

其实,老百姓质疑当代中国的财政供养人员比例数字之高,最关心的是当代中国各类“吃皇粮人员”到底干了些什么以及政府财政支出用在了什么地方这两个关键性问题。

前者我们可以通过切身感受体会到,食品药品安全警报频频响起,住房、教育、医疗三座大山一座比一座沉;后者,就需要我们好好算一算帐,看看中国统计年鉴,看看每年数以万亿计的财政支出都花在哪了。

版本一:官民比:1∶26

这是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摆出的数字:

1979年,我国在编干部为279万人,1997年扩大到800多万人,权威人士估计,我国仅县和县以下由农民养活的党政干部目前高达1316.2万人;当今吃“财政饭”的总人数已高达4572万人;另外,还有500万人仰赖于政府赐予的权利实行自收自支。“我们的官民比已达到26∶1,比西汉时高出了306倍,比清末高出了35倍。即使是同改革开放初期的67∶1和10年前的40∶1相比,吃皇粮者所占总人口的比重攀升之快,也是史无前例的,令人堪忧!”……

版本二:官民比:1∶198

针对1∶26的说法,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王通讯提出了新说法:

我国刚刚颁布的《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管理部门提供的权威数据,2003年我国公务员人数是653.67万人,全国总人口是129227万人。依此计算,则我国的“官民比”为1∶198。

在一些讨论中,有人将“官”的范围扩大到所有“财政供养人员”。将这些人员纳入“官”的范畴,是不合理的。比如,教师、医护人员、研究人员,就不能说是“官”。

还举出了美国的例证:如美国2003年的政府公务员人数为310万,“官民比”为1∶94。同美国相比,我国的比例显然是比较低的。……

版本三:官民比:1∶18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

中国实际由国家财政供养的公务员和准公务员性质的人员超过7000万人,官民比例高达1:18。

针对版本二的提法,他发出了7点疑问:

一是国家、党政和社会团体机关中有大量的准公务员。2003年实际在党政社团机关中工作的总人数为1050万左右,其正式公务员之外的近400万人虽然名义上是事业或者工人编制,实际上还是由财政供养。他们不是官吗?

二是有的事业单位为了应付机构改革从政府机构中剥离出来,实际上还行使着行政管理职能,如许多行业协会。他们不是官吗?

三是事业单位中实际上有大量的官员。我国党政职能内化在事业单位之中。国外学校、医院和科研单位中非业务人员非常少,其大学院系办公室就一个行政人员工作;而我国这些单位与业务无关的机构和管理人员很多。这些人不是官吗?

四是我国还有财政不给够经费,甚至不列入预算,由自己收费补充和全额收费供养的政府机构和执法人员,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城管,其中有的整建制没有列入公务员系列,但这些机构既有执法权,又有收费权,难道不是官吗?

五是中国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中,也存在着大量的公务员性质的官员。一些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等集团的总部,实际是政府性质的行政管理部门。

六是县乡村中由收费和罚款等供养的非编制管理人员约为2000万人。其中730万村干部,1270万县乡各类非编制聘用人员。

七是许多机关和事业干部退休之后,没有进入社保体系,没有社会化供养,没有平民化,还是财政出钱,享受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待遇,难道不是官吗?……

版本四:官民比:1:?

其实,当前所有的官民比计算分母选择的是全国人口总数,实际上谈官民之比应该说的是被纳税人供养的官员与纳税人口之比,这样才是最合理的。如果将纳税人口等同于全国劳动人口,我们又可以得到一组不同的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03年度中国就业人员合计74432万人,其中包括“官”们,如果按照这样的分母计算,可能就接近1:10左右了。

数据是最有说服力的,让我们先看一下国家统计局2004年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数据。

国家财政收支总额及增长速度:2003年,国家财政收入为21715.25亿元,财政支出为24649.95亿元,收支差额-2934.70亿元。

国家财政按功能性质分类的支出:2003年,经济建设费7410.87亿元,社会文教费6469.37亿元,国防费1907.87亿元,行政管理费4691.26亿元,其他支出4170.58亿元。

中央和地方预算外资金收支及比重:2002年,全国预算外资金收入4479.00亿元,其中,中央440.00亿元,地方4039.00亿元。全国预算外资金支出3831.00亿元,其中,中央259.00亿元,地方3572.00亿元……<<<中国统计年鉴

在这些数据中,2003年由国家财政、预算外资金、企业和村民交费和列支成本支出的行政事业供养费用高达14266亿元,加上公安和武装警察的1500亿,达15766亿元,占2003年GDP的13.52%,由这些被供养的公务人员(包括公安和武装警察)所消耗;国家预算收入、有统计的预算外5000亿收入、没有被统计的3000亿预算外收入,整个国家总计支出37960亿中的37.58%,由被供养的行政公务人员所消耗。目前,国民经济GDP的实际税负已经高达32.55%。与世界上发展中国家18—25%的税负相比,已经是太高。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村民的负担已经很沉重。而高达37960亿的国家实际支出中,只有21.33%用于公民最需要的社会保障、抚恤救济、教育、医疗卫生四类项目。

嫌政权规模还小、官民比还低的学者需要注意的是:2004年中央财政赤字年3000多亿,国债余额已经高达22300亿,省地县乡村政权和组织的各种显性和隐性债务保守估计已经达到28000亿元。60%的县级财政收不抵支,其预算的80%,甚至90%以上用于养人,财政状况非常困难,有许多县的财政实际已经破产;而乡财政则在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不能相应地减少供养机构和人员,几乎90%发生运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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