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芙尼蓝婚礼的手捧花:人,不只是现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9:56:32
人,不只是现象  莫志宏 

 

 

 

按照康德的说法,科学是关于现象的知识;不是经验世界中呈现出来的现象,不能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这,对于自然科学来说,容易理解,且也可以说事实上大体如此。但是,对于以人类社会的运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而言,如何理解“科学是关于现象的知识”却是个问题。 在我看来,社会、社会科学之所以有可能,是因为人总是会行动的,总是会以一定的方式使其存在于经验世界中得以显现。设想一下,如果人从一出生就是处于一种自足状态,不与外界发生联系,不在经验世界中呈现自身,那么,人的这种“陧梵”状态一定不可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经济学通常只把视野局限于人们针对物质利益而作出反应的情形——这种情形当然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个体在经验世界中的呈现”,但是,更宽泛地看,一个生意人会采取各种追逐利润的行动,或者,低买高卖,一个读书人会以读书为乐,并且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显示(这里的“显示”是中性用法,指客观地呈现)自己的所思所想,一个作家会向这个世界展示他的作品,等等,这些无不都是个体存在着的表示,是经验世界中的现象。 可以说,承认“个体的存在一定对应着经验世界中的现象”,这是社会科学之所以有可能的认识论前提。人的某些方面的存在越是清晰地呈现为现象界的某个(些)范畴,如生产、消费,对人的这些方面进行科学研究就越是可能。作为社会科学的基础性学科的经济学,在一定意义上,是在物质的生产和消费这样一个特定的领域最大程度地凸现了“人作为一种现象的存在”这个命题,从而造就了它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基础性地位。 不过,在承认“人作为一种现象的存在”这个命题的同时,却也有必要思考这么个问题:人,难道仅仅是一种现象的存在?换句话说,我们能不能把个体与观察到的他的行为等同起来,甚至用后者来替换前者?(用数学的语言讲,个体能否等同于个体呈现出来的一系列行动?)在科学主义-实证主义仍然盛行的时代,很多人会觉得这是可以的。但是,正如很多人已经意识到的那样,实证主义倾向于漠视或者抹杀个体的自由意志。确实如此。在我看来,虽然“人作为一种现象的存在”是正确的,但是,人绝不仅仅只是现象。 我讲这些当然不是纯粹的哲学呓语,而是有所指的。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主流经济学受实证主义影响甚大。当然,“实证主义”是一个太过于宽泛的表达,它的表现从强调数据,到强调模型,到强调解释和预测以及经验验证等等。不管形形色色的实证主义怎样表现(甚至这个方向上的实证主义不认可那个方向上的实证主义,如科斯、张五常不认可萨缪尔森的实证主义),它们在这个问题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始终坚持把人作为一种纯粹的现象的存在。当然,从萨缪尔森到弗里德曼到科斯、张五常,没有谁明确地这么宣示过,但,你如果细品他们的方法论主张,你就会发现:不管是强调经济学只应该关注现象之间的经验联系、试图从经济学概念中彻底剔除主观因素的萨缪尔森,还是主张以预测效果来对模型假定的真假予以定夺的弗里德曼,或者主张把经济学建立在对个体行为进行解释和预测的基础上的张五常,他们都潜在地基于这样一种认识,那就是:作为人类社会运作的最终动因的人,其存在是可以由实证的科学加以完全把握的——这等价于说,人仅仅是一种现象的存在。 为了研究人、人组成的社会,有必要首先把人当成是一种现象的存在;但是,如果把人仅仅当成一种现象的存在,而不是当成某种具有自由意志的、自己定义自己的存在轨迹的主体,那么,从根本上讲,人、人组成的社会也将得不到理解。这似乎很悖论,但细想起来无非是一个“度”的问题,即:在什么范围内经济学家可以把人当成是一种纯粹的现象的存在,在什么范围内又不可以。我的感觉是,越是针对具体的经验现象,不管是解释已经出现的现象还是预测可能发生的现象,以及越是把研究的范围集中在物质领域的生产和消费,把人当成一种纯粹的现象存在的实证主义方法越是有效,相反,越是针对比较抽象的制度层面的经验现象,例如,产权制度、宪政制度,以及越是把研究的范围扩展到人类活动的非物质生产和消费领域,实证主义方法就越是不奏效,就越是需要随时警醒:人,不仅仅是一种现象的存在,更是一种自我定义的、实证主义方法难以穿透的存在。 经济学直到今天对于市场经济所赖以良性运作的制度框架只有大拇指规则式的认识(指:没有形成有效理论来对说明它们),这在很大程度上与上面提到的实证主义方法论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