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翁情史 高清完整版:舞王大火烧出亿元贪官“整个龙岗都是他罩着”(南方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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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王大火烧出亿元贪官“整个龙岗都是他罩着”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8-11-25 08:03:15  作者:丰雷 程文 王成波 张俊彦

  

  有媒体报道深圳龙岗公安副局长陈旭明系舞王俱乐部保护伞之一,已被双规调查,相关部门未透露具体情况

  本报讯 据香港《文汇报》、《大公报》等多家香港媒体报道,深圳龙岗区“舞王”大火取得最新进展,涉嫌在“舞王”参“干股”的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已经被纪检部门双规调查;报道更透露,陈旭明家藏现金千万余元,其总资产过亿。记者昨日就此事向检察机关核实,未获确认。

  9月20日晚,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发生大火,造成44人死亡。港媒报道称,警方在“舞王”账册中发现了陈旭明的名字,顺藤摸瓜查到了他,并发现他正是“舞王”长期无证经营背后的保护伞之一。

  本报记者也获悉,“舞王”大火案发后,专案组在“舞王”老板王静处获得账本,其中详细记录着有关陈旭明参股的事实。专案组随即将陈旭明带往东莞,展开调查。同时,有专案组警员前往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的陈旭明家中搜查。据说当时陈旭明老婆正在家中狂烧现金,其家里的天花板也为特殊定制,里面装满现金。对陈旭明家中搜出千万余元现金说法,深圳市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说“差不多”,“当时调查人员发现这么多现金时也非常惊讶,大部分人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现金。”

  香港《文汇报》披露,“舞王”在出事前,每个月都会给分管治安和特种行业的陈旭明供奉20万“干股”分红,而陈作为“回报”的就是在“舞王”涉及其管辖的案件时给予一定“照顾”。因此,无论是“舞王”涉黄赌毒多年,还是公开持械斗殴闹出人命,皆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且龙岗大部分同类娱乐场所都会每月定时给陈旭明供奉数目不等的“干股”分红。

  陈旭明在龙岗公安分局担任副局长已两年多,分管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保安工作、联系布吉警署和布吉阪田南湾街道各派出所。

  昨日,陈旭明的名字仍挂在龙岗公安分局官方网站上,联系方式为:28919955.记者拨打该电话被告知为龙岗公安分局指挥处电话,当记者表示要找“陈旭明副局长”时,接电话的民警突然笑着说“你打公共关系室吧”,但致电公关室,仍未得到陈旭明不能接电话的原因。

  据接近陈旭明的人士透露,陈任职期间为人随和,没什么架子,对下属极少动怒,普遍口碑较好。9月20日“舞王”大火后,龙岗分局多人称,没再看到陈旭明在分局露面,本来作为分局领导安排了值班,但所有人都找不到他,相关事务也交由分局指挥处处理。

  港媒引述检察院人士说法,称纪检部门在陈家共搜出千万余元现金,而陈个人账户下的房产、存款及股票总值逾亿元;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对香港记者表示,陈旭明案首先是由深圳纪检部门处理,目前公安部尚未掌握此案资料。

  “深圳市检察院快起诉陈旭明了,因陈旭明涉嫌职务犯罪”,昨天龙岗分局有民警透露,陈旭明被抓时任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且涉嫌职务犯罪,所以龙岗区检察院搞不了,由深圳市检察院渎检处在处理。

  本报记者昨日就此向深圳纪检部门核实,有关工作人员说,无法确认这些消息的真实性,有关“舞王”大火的后续调查仍在进行中,进展不方便透露。

  ■揭秘

  天花板藏巨款被查时老婆在烧钱

  记者获悉,“舞王”大火案发后,专案组在“舞王”老板王静处获得账本,里面详细记录着有关陈旭明参股的事实。专案组随即将陈旭明带往东莞,展开调查。同时,有专案组警员前往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的陈旭明家中搜查。据说当时陈旭明老婆正在家中狂烧现金,其家里的天花板也为特殊定制,里面装满现金。对陈旭明家中搜出千万余元现金说法,深圳市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说“差不多”,“当时调查人员发现这么多现金时也非常惊讶,大部分人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现金。”

  ■陈旭明履历

  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的陈旭明个人履历:

  1970年5月,陈旭明出生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县。儿时随父母举家迁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曾就读于平冈中学。

  1989年—1992年,宝安县招聘民警,办事员。

  1993年—1998年,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负责人,副所长。

  1998年—2001年,宝岗派出所负责人,副所长。

  2001年—2002年,龙岗分局龙岗派出所副所长。

  2002年—2003年,龙岗分局龙岗派出所所长。

  2003年—2006年,龙岗分局治安科科长。

  2006年—2008年,龙岗分局副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保安工作,联系布吉警署和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各派出所。

  ■揭秘

  “整个龙岗都是他罩着”

  相熟者称陈旭明家境富有,仕途得意平步青云但为人低调

  陈旭明是谁?

  陈因“舞王”大火被“双规”的消息近日传遍网络,在对其营收之丰、辐射之广咂舌之余,所有人心中都徘徊着这样一个问题。

  少年得志、早早成为派出所副所长;2003年起蹿红,一路平步青云———本报记者找到多位曾与陈旭明有过交往的人士,探访其发迹的龙岗区南联社区,试图还原出陈旭明这十多年来的人生轨迹。

  家境殷实少年得志

  “他家很有钱”,谈到陈旭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很多民警都有这样的感触。

  有民警说,他家在龙岗有很多店铺,深惠路边有条街上的店铺都是他家的,但不知道是否属陈旭明本人。陈旭明是陆丰人,其父母经商,陈旭明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移居深圳,一直在龙岗没“挪窝”。

  “陈旭明的父母从做小买卖开始,生意越做越大”,龙岗区不少老人说,上世纪90年代,龙岗区还是深圳欠发达地区,土地价格很便宜,陈旭明也很聪明,因为做过基层派出所的领导,所以和村里很多领导有交情,得以花钱买了很多地,然后建起商铺出租赚钱。如今龙岗也发展起来了,所以,每年的商铺租金肯定少不了。

  民警们则说,陈旭明的这些店铺大部分缘自婚姻———他娶了本地人的女儿,岳父同样经商,生意很大,后来因为陈旭明和村里领导的关系,他的岳父花钱买了很多地,继而建商铺出租,这些收入都属于他岳父。

  曾在龙岗公安分局监察科工作过的民警说,陈旭明聪明,很早就向组织上申报过财产状况,人们传说“陈旭明在龙岗有一条街的商铺”,这个说法可能属实,陈旭明曾向监察科做过备案,商铺都在他岳父名下。

  在南联社区,曾于上世纪90年代在龙新派出所当治安员A先生说,“当时陈旭明是副所长,我算是他的马仔。”A先生回忆,陈旭明20多岁当上副所长,可谓风华正茂,但他行事沉稳,在派出所里属于公认的实干派,口碑不错。A先生说,陈旭明很少去辖区商家“搞钱”,“平日里有人去给他送点人情是有的,但没听说他主动去收过‘保护费’。”

  官运亨通为人低调

  从2003年到2006年,陈旭明的经历被人形容为“坐直升机”,扶摇直上。一同工作过的民警说,四五年时间里,陈从派出所副所长升上龙岗公安分局治安科科长,2006年左右,陈旭明坐上副局长的位置,仍然主管治安,“官运”着实令人羡慕。

  有当年的同事说,陈旭明由治安科长升为副局长后,曾要求不配备治安科科长,故此,2006年至今,龙岗公安分局治安科一直没有科长,仅仅由一个副科长主持工作。也有人说,陈旭明决定不了治安科科长的任免,必须由分局党委会研究才能决定,所以陈旭明上面肯定还有人“帮扶”。无论如何,分局治安科一直没科长,这很不正常,本来公安队伍就是人多位置少,即便这样,治安科仍未有“一把手”,个中原因十分玄妙。

  对于陈旭明的工作能力,不少民警说,陈旭明当副所长时很勤力,后来越来越低调,让人都不知道陈旭明在做什么,有印象就是几次夜晚带队查夜场“黄赌毒”,后来都见报了,有的民警还想不起来陈旭明长什么样。

  有人介绍,2003年,33岁的陈旭明任龙岗分局治安科科长,分管治安和“黄赌毒”查处,实权在握,被圈内称为“油水”最多部门的负责人,依据长期积累下的人脉,迅速和业务涉及的行业熟络起来,“舞王”等类的娱乐场所自然也同其产生交集。直至3年后升任副局长,成为统揽龙岗区治安管理和查处“黄赌毒”等事务的一把手。

  陈平时甚少在媒体中露面,只在少数几篇正面宣传稿中现过身。今年春节时的一篇公安报道中称,“2月11日中午时分,正在参加‘1002’警卫任务的副局长陈旭明突然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通知其父亲突发病危,要他尽快赶回家中。陈旭明强忍着内心的痛楚和焦虑,一直坚守在警卫现场直到警卫任务结束后,才急急忙忙赶回家中。但遗憾的是,他终究没来得及见上父亲的最后一面。”

  事发前罩着整个龙岗?

  “以前找他可以,别说南联,整个龙岗都是他罩着,现在不行了”,记者自称想在南联开一家夜场,询问该找谁“交钱”时,A先生和几位南联社区的个体经营者异口同声地表示。

  传闻中,深惠公路、植物园路口,从“泰夫人休闲中心”起,整条街都靠陈旭明“关照”,记者近日实地探访。植物园路上开杂货店的B老板向记者证实,“确实有个叫陈旭明的公安领导,像我们这些小店他不过问,但要是想开娱乐场所,就得给他交钱。”

  B老板称,他有个朋友在附近经营发廊,带点“荤腥”,平时不用每月供钱,但逢年过节总得给陈塞个红包,“开小发廊的包个两三千就行,要是开大夜场,那就要交一大笔了。”

  知情人称,陈罩着的场子要是遇上“黄赌毒”方面问题,他一般都会通过下属去搞定,不亲自露面,“舞王”即是其中一家。

  在龙岗中心城附近经营餐厅的张先生介绍,他开有一家客家菜馆,“舞王”老板王静的前夫张伟和陈旭明都到他的店里吃过饭,“他们看起来比较熟,大多以兄弟相称。”张先生说,他和张伟、陈旭明也说过几句话,但彼此不是特别熟。近一年来他们很少来餐厅,但很多去他那里吃饭的人还是经常谈起陈旭明,都议论张伟和陈旭明在龙岗的关系很广,特别是这位陈副局长,几乎每个娱乐场所都要给他面子。

  曾经在“舞王”从事保安工作的刘先生说,也听到陈旭明家中搜出巨额现金的传闻,2005年左右他在“舞王”工作的时候,就听说过陈旭明,当时老板张伟也曾偶尔透露自己和龙岗公安局的一些领导关系很好,但他们没有见过陈旭明到“舞王”消费。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nfjx/200811250005.asp 每日快评

为何要靠火灾才能"烧出"贪官

梁江涛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26    [打印] [关闭]    据报道:国务院调查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0”火灾,在深圳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家中搜出的现金约1000多万元,另有其个人账户下的房产、存款及股票总值约两亿元。

    陈旭明这位舞厅的“幕后老板”,哪来这么多的钱?据悉,有证据显示“舞王”在出事前,每个月都会给分管治安和特种行业管理的陈旭明供奉20万元“干股”。陈作为“回报”的是,在“舞王”涉及其管辖的案件时给予一定“照顾”。因此,无论是“舞王”涉黄、赌、毒多年,还是公开持械斗殴闹出人命,皆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显然,不仅是权力寻租,陈旭明以及牵扯到的官员还有更多更大的腐败问题在等着揭晓。

    近年来,人们看到了小偷“偷出”贪官、拆迁“拆出”贪官、火灾“烧出”贪官、情妇“咬出”贪官、矿难事故查出贪官、严重刑事犯罪牵出贪官等等,对此,到底是反腐的庆幸,还是一种制度的遗憾?

    “烧出”贪官再次警示我们,惩治腐败应关注民间声音,对那些已成公开秘密的贪腐线索,要盯上去、查到底。应全面启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通过对官员财产的申报、审核和监督,及早发现腐败行为,形成一个预防腐败、发现腐败线索的常态化监督机制,让揪出巨贪不再拜托一场大火。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8-11/26/content_2446711.htm    

 

[关键词]烧出贪官

日期:[2008年11月26日]  版次:[AA31]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5  条

  关键词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0”火灾调查日前有了最新进展,国务院“9·20”事故调查组的调查人员在深圳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家中搜出的现金约有1000多万元,另有其个人账户下的房产、存款及股票总值约2亿元。(《现代快报》11月25日)

 

  “舞王”背后的权力食物链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虽然也知道公安局的领导“含权量”比较高,但打死也没想到会高到这种程度。

 

  不过,陈副局长纵是有通天本领,也不可能一手遮天,他上需要有保护伞罩着,下需要鞍前马后的“马仔”。他只是处于这个食物链中比较重要的一环而已。这个食物链,既是权力链,同时也是利益链。权力的分配和利益的输送,是两个相向的但却对等的链条。链条的顶端在什么位置,我们不敢想像,也有待进一步调查落实。链条的末端,应该是那些拿到执照、受到关照、照常“进贡”的主儿。这样的一个链条,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虫米,分工有序,各得其所,各取所需,相安无事,形成了一个隐蔽的、动态平衡的链条。当然,这样的食物链,形成的结果,就是架空了法律,屏蔽了竞争,垄断了准入,操纵了市场。

 

  很显然,这样的权力食物链不除,天理难容,国无宁日。我们还是静下心来,拭目以待,“舞王”背后的魅影,如何现形吧。□肖余恨

 

  何以火魔噬命才暴露权力“干股”

 

  有人透露,“舞王”马失前蹄惊曝“王宫内幕”仅是冰山一角,我们不禁要问:到底多少场人祸大火才能灼痛监管者的神经?显然,制造这一场场“猫鼠同眠”闹剧的这只监管懒猫,不是自身能力问题,而是闻到了娱乐场里的“鱼腥味”,是既得利益在脑中作怪,故意对那些一直张狂存在的“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娱乐场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个公权人能够轻松坐拥几家娱乐城的巨额股份,不难看出,在某些地方和局部,“监管公共安全生态”可谓已经发生了部分质变。

 

  从这张“权商网”中我们可以看出,要防止一些人故意监管失察,就必先一举铲除他们足下赖以生存的监管癌化的土壤,捅破这张权商结就的“变异网”。但令人不无担心地看到,一些地方的这层土壤时下已像盐碱地般坚厚,要将其彻底铲除尚需一种长效的刚性的法律和政策机制,需要制度性究责的体系更具震慑力。□周明华

 

  应该完善吏治监督机制

 

  在没有完善健全的监督机制下,人们对于贪官污吏唯一的指望就是通过道德恐吓的力量让贪官们自我反省和克制,或希望总有一天遭到上天的惩罚,人民无权监督其唯一的咒语就是“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大火烧出贪官,或水管爆出贪官,只不过是赶上了“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咒语效力的发作罢了。由于对官吏监督管理的缺失,人民只能寄希望于“水火不容”那样的关联事件来实现反腐倡廉。

 

  现代文明和民主政治的显著特色,一是依靠人民对官吏的监督;二是依靠制度化、程序化、系统化的监督体系来实施官吏的监督。恶有恶报,作恶最终都会受到惩罚,是必然的,简直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但是,我们不能用这条真理去诅咒那些正在作恶的人希望他们最终得到恶报。我们真正应该做的是用制度手段阻止那些正在作恶的人,这才是最明智的现代思维。□雒兵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1/26/content_639498.htm